资源描述
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
2017年10月
目 录
前言(1)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三节 战略意义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发展格局
第二节 功能分区
第四章 岸线布局
第一节 明确岸线功能布局
第二节 加强自然岸线保护
第三节 优化岸线开发利用
第五章 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打造沿海创新集聚带
第一节 构建沿海开放型创新体系
第二节 建设沿海重大创新平台
第六章 发挥临海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 打造沿海高端产业带
第一节 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海高端制造产业集群
第二节 全力构建国际领先的沿海高端制造业
第三节 积极发展沿海现代服务业
第四节 加快发展沿海现代能源产业
第五节 加快提升农业和渔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第六节 全面提升“一心两极双支点”产业支撑能力
第七章 建设三大沿海城市群 打造世界级沿海都市带
第一节 形成沿海新型城镇化格局
第二节 优化提升珠三角世界级湾区城市群
第三节 培育壮大东西两翼沿海都市区
第四节 创建独具魅力的沿海特色小(城)镇
第五节 推进滨海美丽乡村建设
第六节 强化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联动发展
第八章 建设滨海旅游公路 打造滨海旅游带
第一节 优化滨海旅游空间布局
第二节 加快建设滨海旅游公路
第三节 构建滨海旅游带
第四节 高标准完善滨海旅游支撑体系
第九章 建设陆海统筹生态文明示范区 打造沿海生态绿带
第一节 构建陆海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强化陆海生态系统保护
第三节 加强陆海环境污染防治
第四节 推动沿海产业绿色化发展
第五节 完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章 构建科学合理的海洋开发秩序 打造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先行区
第一节 全面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制度
第二节 科学推进集中集约用海
第三节 有序实施围填海开发利用
第四节 积极促进海岛分类保护利用
第十一章 建设全方位对外开放体系 打造开放型经济引领区
第一节 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
第二节 强化“一带一路”的重要引擎
第三节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
第四节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第十二章 建设高端公共服务体系 打造沿海高品质生活示范区
第一节 提升沿海地区就业吸纳水平
第二节 构筑沿海教育高地
第三节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四节 弘扬沿海特色文化
第五节 打造优美人居环境
第十三章 构建沿海大通道 打造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完善沿海快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建设陆海互通高效的航运枢纽
第三节 构建国际化航空运输体系
第四节 增强城市交通枢纽功能
第十四章 实施机制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落实载体和项目支撑
第三节 创新体制机制
第四节 完善监督考评
『前 言』
广东因海而兴、因海而富,是典型的以沿海经济带动区域发展的省份。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充分发挥沿海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取得巨大成就,沿海经济带已发展成为全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集聚人口最多的区域之一,是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区域、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世界制造业基地。2016年沿海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GDP)达6.9万亿元,常住人口为7563万人。顺应全球经济向海发展趋势,统筹规划建设沿海经济带,把海洋资源优势与产业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沿海经济的先行发展带动近海内陆和整体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本规划是综合性、战略性、约束性规划,明确未来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空间部署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沿海经济带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范围包括广东省沿海陆域及相关海域,总面积约12.09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为海岸带1涉及的15个县(市)及相关15个地级以上市的中心城区2,面积约5.87万平方公里3,占全省陆域的32.7%;海域为广东省管辖海域范围(领海线内海域及东沙群岛所在海域),面积约6.47万平方公里。广东省其他地区为沿海经济带的联动区域。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立足自然禀赋和现有基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妥善应对问题挑战,主动谋求新一轮发展,继续引领和支撑全省乃至全国经济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第一节 发展基础
沿海经济带区位优越、资源丰富,经济发达、基础设施较完善,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
区位优势突出。位于我国大陆最南部,毗邻港澳,面向南海,地处亚太主航道,扼南海交通要冲,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战略枢纽和经略南海的前沿,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区域之一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资源禀赋优良。地处南亚热带,降水充沛,水系发达,地形地貌以平原为主。海域辽阔,近岸海域面积达6.47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4114公里,居全国首位,海岛数量1963个。海港建设条件优越,拥有适宜建港的深水岸线海湾200多个。滩涂广布,生物种类繁多,滩涂、浅海可养殖面积为8360平方公里,占全国的32.2%,是全国著名的海洋水产地。矿产、油气资源储量丰富,沿海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蕴藏量巨大,开发前景良好,南海可开采石油储量达5.8亿吨、天然气6000亿立方米,南海北部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资源储量约15万亿立方米。自然与人文景观别具特色,沿海沙滩众多,红树林分布广,拥有亚洲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全国唯一的大陆缘型珊瑚礁,南越国遗址、南海I号、开平碉楼等为代表的众多历史文化遗存驰名中外。环境质量优良,区域内各类海洋与渔业保护区达110个,总面积约52万公顷,海洋自然保护区数量、面积和种类均居全国首位。
经济实力雄厚。2016年GDP达到6.9万亿元,占全省GDP的86.8%;人均GDP达到9.1万元,折合1.38万美元,超过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标准。产业体系完备,产业集群优势明显,三次产业比重为3.2∶42.5∶54.3,是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区域创新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区域内全日制公办本科及以上院校36所,国家级高新区9个、省级高新区6个,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超200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15000家。城镇体系规模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8.8%,珠三角核心地带已形成约17万平方公里的都市密集区,珠三角城市群已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阳城市带初步形成。国际化程度高,国际贸易、航运、金融功能日臻完善,进出口总额约9300亿美元,占全省的90%,是亚太地区经济最具活力、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
基础设施良好。连接国际、国内的通道初步形成,由轨道、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日益完善。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密集,全省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1492公里、居全国前列,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673公里、居全国首位,珠三角高速公路网密度达7.49公里/百平方公里,珠三角城际轨道通车里程280公里、全国领先;拥有较发达的航空运输网络,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分别达5973万和4198万人次,国际航线达179条;初步建设成亚太地区最开放、最便捷、最高效沿海港口群,亿吨大港达到5个,集装箱年吞吐量5094万TEU,居全国第一;能源供应多元化,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地级以上市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本实现4G网络覆盖。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当前,沿海经济带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深化,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催生新的经济模式和生产组织关系,有力推动沿海经济带加快转型升级进程。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沿海经济带地处我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前沿地带,有利于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拓展新空间,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打造内外联通、陆海交汇、开放包容的开放合作战略枢纽和重要引擎。国家深入推动“海洋强国”建设,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有力支持沿海经济带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形成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发展新格局。国家支持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沿海经济带核心地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区域,能更好地发挥政策叠加优势,促进与港澳地区经济深度合作,加快改革创新发展,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携手港澳共同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国家在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自贸试验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平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有利于沿海经济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升级、创新发展,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深入实施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形成以珠三角为核心,连通东西两翼、辐射周边省(区)的交通网络格局,重塑了区域空间关系,为加快推动沿海经济带一体化发展并拓展腹地范围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沿海经济带的发展仍面临一系列挑战。
——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外向型经济进一步拓展空间面临不确定性。全球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全球贸易复苏缓慢,发达国家再工业化与发展中国家低成本竞争所形成的“双向挤压”,进一步增加沿海经济带建设世界制造基地的困难;国际经济秩序竞争日趋激烈,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加快重构,逆全球化趋势显现,外向型经济面临较为严峻挑战,沿海经济带对外拓展空间难度增加,不确定因素增大。
——发展方式仍较粗放,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沿海经济带产业层次总体不高,高端产业集群偏少,世界级企业和自主品牌不多,部分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的核心竞争力有待增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短缺问题仍然突出;高端创新平台数量偏少,创新引领作用与国际先进地区存在明显差距。
——陆海发展缺乏统筹,陆海经济关系不尽协调。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滞后,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低。陆海经济联系层次较低,相互支撑不足,海岸带开发无序和海域开发布局不合理。国土空间管控、海洋资源开发等方面统筹程度不高,沿海优质资源闲置、浪费现象并存,尤其海岸线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低效、破碎化,低效占有、无序圈占浪费岸线资源等现象仍较严重。规划和管理体制不适应陆海统筹要求,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陆海分治、陆海脱节,多头管理和管理缺位并存,陆海一体的综合管控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珠三角与粤东粤西两翼发展不协调问题仍较突出,一体化发展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粤东、粤西沿海片区产业基础薄弱,内生发展动力不强,城镇化水平较低,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力较弱,生产总值增速呈现低于珠三角地区趋势。珠三角东西两岸发展差距明显,互联互通格局尚待完善。沿海经济带一体化发展水平不高,在产业错位发展、交通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等方面仍存在较突出问题。
——内联外通的交通网络不够完善,沿海对腹地带动力不足。沿海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滞后,国际航线开拓不足,港口与经济腹地交通网络不完善,港口与铁路、公路及场站之间衔接不充分,部分主要港口的枢纽作用不够突出,大交通的集疏运格局尚未形成。同时,沿海港口缺乏统筹协调,港口之间存在严重的同质竞争,沿海港口经济集聚功能偏弱,物流中转的枢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经济腹地带动力不足。
——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不断加大,开发与保护矛盾日益凸显。部分城市土地开发强度超30%的国际警戒线,水资源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匹配。生态环境压力严峻,陆域生态环境恶化及其对海域冲击加重,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洋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河口、港湾、滨海湿地等生态系统结构失衡加剧,局部地区大气复合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市场经济体系不够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投资贸易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不紧,一些基础性、关键性改革有待突破,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彻底,营商成本偏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任重道远。
第三节 战略意义
加快沿海经济带的科学发展,是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对广东省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继续引领全国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有利于引领广东省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加快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沿海经济带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能级,率先对接国际标杆,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引领广东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有利于推动广东省产业迈上中高端发展。立足沿海经济带的产业基础和市场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加快向沿海地区集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形成以高端技术、高端产品、高端产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带动全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迈向中高端发展。
有利于优化广东省区域发展格局。将沿海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谋划,对推动珠三角创新发展,促进和支撑粤东、粤西地区崛起,加强区域内双向交流合作,促进形成联动融合、互利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密切广东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联动融合具有重要作用。
有利于实现沿海与腹地互动发展。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加快建设沿海深水大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临港产业布局,实现港口、产业互动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提升沿海地区经济的集聚力和辐射力,进而带动近海内陆和整体经济发展,实现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提升整体竞争力。
有利于支撑“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推进沿海经济带率先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探索海洋保护开发新途径和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有利于广东省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资源要素全球配置能力,增强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率先建成海洋经济强省,推动我国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有利于广东省全方位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抢抓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以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为重点,丰富沿海经济带对外开放内涵,有利于广东省全面拓展开放领域,稳固和深化与东南亚、欧美、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打造“一带一路”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为国家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坚持世界标准,瞄准国际标杆,将沿海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统筹开发和保护,建设成为全球一流品质、极具魅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沿海经济带。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把握“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陆海统筹规划建设,坚持促进海洋资源优势与产业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以一体化发展为导向,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结构和层次,提高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动能,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区域经济布局,拓展蓝色经济新空间,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发展新模式,打造更具活力和魅力的广东黄金海岸,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沿海经济带,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推动沿海经济带科学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改革先行,创新驱动。推动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率先推动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由跟随式向引领型跃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引导新产业、新业态形成,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构筑形成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度重视生态空间的保护工作,将自然岸线、湿地、近海海域、山林、水系等视为珍贵的自然资源,在保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模式和路径,实现沿海经济带科学开发。
陆海统筹,协同一体。坚持主体功能区制度,正确处理陆地与海洋、人与自然、开发与保护等关系,强调陆海一体、城乡协调、全域统筹、综合管控,统筹谋划陆海空间,推进陆海开发对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统筹陆海资源配置、产业布局、生态保护、灾害防治协调发展。
区域协调,合作发展。坚持一盘棋思路,深入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统筹区域间生产力和人口布局,提升珠三角带动粤东粤西两翼,支持粤东粤西地区加速崛起,形成新的增长极和全省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深入参与海峡西岸和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合作共建高端区域发展平台,实现与周边省区沿海经济联动发展。
高端引领,开放拓展。立足国际视野和一流标准,坚持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深化粤港澳融合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合作,构建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强化高端交流合作,吸引全球高端要素集聚,增强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 战略定位
主动承担国家战略使命,服务国家发展全局,先行先试,在改革开放、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开放平台建设,率先在利用外资、人才引进、科技合作等方面实现突破,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持续激发改革开放发展潜力,加快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模式,建设成为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建立健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最大程度集聚创新资源,推动科技与产业、市场、资本高效对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成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际化区域服务中心,建成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国家海洋经济竞争力核心区。以建设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为契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强化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打造一系列海洋创新合作平台,基本形成以国家和省海洋科技重大创新平台为主力、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创新体系,抢占全国海洋科技制高点,推动海洋创新发展,建设成为提升我国海洋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和海洋强国建设的引领区。
“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重要引擎。积极推进与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开展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的区域合作,以港口、机场、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为重点推进国际大通道建设,以国际产能、经贸合作等为核心开展多领域务实合作,将沿海经济带打造成为我国高水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引擎。
陆海统筹生态文明示范区。坚持陆海一体发展,以江河湖海为重点统筹陆域和海域丰富多样的生态要素,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实施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整治并举,建立陆海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进沿海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以沿海陆域和近海海域为支撑,以山水林田湖海为有机整体,陆海关系、人海关系和谐,生态环境优良的示范区。
最具活力和魅力的世界级都市带。依托滨海特色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建设魅力城乡和生态海湾,加快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经济新体制,加快融入全球市场体系,携手港澳建成分工有序、优势互补、业态多元、高端引领、享誉世界的国际大都会经济区、通达全球的国际交通枢纽区、具有标杆意义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和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经济充满活力、空间集约高效、创新要素集聚、交通网络发达、营商环境宽松、协同发展顺畅的发展格局。GDP达到9.2万亿元(2016年价,下同),四年4年均增长7.5%,人均GDP达11.7万元,海洋生产总值达2.2万亿元,四年年均增长8%,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全球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形成科学有序的空间开发格局。空间布局和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分工合理、优势集聚、辐射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功能管制显著增强,蓝色发展空间整体有序拓展,沿海经济带的产业、城镇和生态格局不断完善,海洋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分工合作、良性互动的产业园区体系、港口体系和城镇体系更加成熟。
形成国际化开放型创新体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国内外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建成一批国际一流水平创新载体,R&D支出占比达2.8%,创新综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海洋科技水平显著提升,率先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建设成为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产业迈向中高端,先进制造业规模不断壮大,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海洋装备制造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成效显著,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大幅提升,以智能制造为主体、以服务经济为支撑、高端引领、特色突出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基本形成。
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枢纽门户。内联外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国际商贸中心,国际综合性枢纽基本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国际经济合作迈上新台阶,在全球市场体系中的核心贸易地位逐步提升,成为资源配置效率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现代市场体系完备的资源配置中心。
形成极具魅力的世界级沿海都市带。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格局;软硬设施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高效安全、世界先进的基础设施网络;城镇化质量稳步提高,基本形成集聚有序、一体发展的城乡体系;区域发展品质逐步提升,成为世界闻名的滨海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
到2030年,沿海经济带建成世界一流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在全球范围内的综合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成陆海统筹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成为更具活力魅力的广东黄金海岸和国际先进、宜居宜业、开放包容、特色彰显的世界级沿海经济带。
注:
1.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海洋生产总值、单位岸线海洋生产总值、单位海域海洋生产总值、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2025年和2030年数值按2016年价预计,增长速度为实际增速。
2.年均增长率对应2011―2016年、2017―2020年、2021―2025年、2026―2030年四个阶段的年均增长速度。
3.[]内为5年累计数。
4.*为沿海经济带范围内15个地级以上市的统计数据。
5.森林覆盖率2020年、2025年、2030年指标按新一轮森林资源二次调查后核定目标值执行。
6.围填海面积2020年目标值为2012―2020年累计数。
第三章 空间布局
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发展基础、增长潜力,以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为引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强化功能布局,优化提升核心地区,培育发展潜力地区,促进国土集约高效开发,加快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形成开放、有序、高效、可持续的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发展格局
结合自然属性、空间属性以及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优化空间布局,形成“一心两极双支点”发展总体格局,统筹“六湾区一半岛五岛群”滨海布局,构筑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
一、构建“一心两极双支点”发展总体格局
进一步提升珠三角片区整体发展能级,培育壮大汕潮揭、湛茂发展增长极,加强两极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增强汕尾、阳江衔接东西两翼和珠三角的战略支点功能,强化中心、支点、增长极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一心两极双支点”的沿海经济带发展总体格局。
(一)中心带动。珠三角沿海片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中山、江门的沿海地区及佛山禅城区、顺德区和南海区,作为沿海经济带发展中心区和主引擎,重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领沿海经济带整体发展。以广州、深圳双核为龙头,充分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引领作用,全面增强国际航运、航空、科技创新枢纽和国际商贸中心功能,着力建设全球城市;充分发挥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更好发挥重要节点城市作用,强化城市间创新合作和城市功能互补,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以全面创新为引领,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大区域发展平台为主阵地,集聚整合高端要素资源,强化全球重要现代产业基地地位,加快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成为高端功能集聚的核心发展区域。全面强化沿海经济带发展中枢的功能支撑和综合服务能力,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和内陆腹地协同发展。
(二)两极跃升。推进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都市区加快发展,打造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增长极。以深水大港为核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临港产业布局,疏通联系东西、连接省外的交通大通道,拓展国际航线,对接海西经济区和北部湾地区,加快形成新的增长极。东极以汕头为中心,加快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强化与珠三角地区尤其是珠江口东岸各市的对接合作,积极参与海西经济区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延伸区;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围绕汕头港、高铁潮汕站、揭阳潮汕机场三大交通枢纽,建设高水平的临港经济区、高铁经济带和空港经济区,加快建设出省大通道,打通江西、福建等发展腹地,打造国家海洋产业集聚区、临港工业基地和世界潮人之都。西极以湛江为中心,推进湛茂一体化发展,强化与珠三角地区尤其是珠江口西岸各市的对接合作,全面参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充分发挥湛江港作为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的作用,加快形成陆海双向交通大通道,积极拓展大西南腹地,打造临港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临港装备制造基地和全省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三)双点支撑。汕尾、阳江是珠三角辐射粤东粤西的战略支点,是珠三角产业拓展主选地和先进生产力延伸区,要把握推进产业共建窗口期,在汕尾、阳江谋划布局两大省级产业集中集聚区,打造承接珠三角辐射东西两翼的战略支点和战略平台。汕尾推进广汕汕高铁等沿海大通道和汕尾港建设,着力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重点承接深圳产业转移,规划建设汕尾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基地和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打造珠江东岸产业转移主承接区。阳江加快深茂铁路等交通大通道和阳江港建设,依托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高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集约发展新能源装备、不锈钢、汽车零部件等高端临港工业,建设沿海临港工业重要基地,打造珠江西岸产业转移主承接区。
二、统筹“六湾区一半岛”发展
以环珠江口湾区、环大亚湾湾区、大广海湾区、大汕头湾区、大红海湾区、大海陵湾区和雷州半岛为保护开发单元,串联广东沿海,优化海洋空间分区规划,明确湾区发展指引,以湾区统筹滨海区域发展,推进跨行政区海洋资源整合,构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优势集聚、人海和谐的滨海发展布局。
(一)环珠江口湾区。陆域涉及珠海、中山、广州、东莞和深圳5市,主要由西江、北江和东江冲积而成的三个小三角洲及珠江口外海的岛群共同组成,是珠江出海口。构建由高端装备制造业、金融服务业、信息产业、港口物流业等构成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南海油气资源研发战略基地;重点推进横琴新区、前海新区、南沙新区、翠亨新区和滨海湾新区等滨海新区建设,统筹协调新区建设与海域利用。
(二)环大亚湾湾区。陆域涉及深圳、惠州2市,主要由大亚湾、大鹏湾以及大鹏半岛共同组成。重点建设惠州能源工业基地、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惠州港口物流基地、深圳盐田港物流基地,以大小梅沙、巽寮湾为中心,推动稔平半岛滨海旅游区和大鹏半岛旅游区差异化发展高品质滨海旅游、生态旅游和海岛旅游。
(三)大广海湾区。陆域涉及江门市,由黄茅海、广海湾、镇海湾和上下川群岛等共同组成。重点建设深圳―江门工业园、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珠西化工集聚区、台山工业新城、广海湾工业新城及银湖湾滨海新城等,发展上下川岛旅游区、浪琴湾旅游区和黄茅海养殖区、广海湾海水增殖养殖区等。
(四)大汕头湾区。陆域涉及汕头、潮州、揭阳3市,由韩江和榕江出海口形成的冲积平原及南澳岛共同组成,包括柘林湾、海门湾、神泉港等三个相互连接的海(港)湾。科学有序推进汕头海湾新区、潮州新区、揭阳新区和揭阳副中心发展和建设,加快推进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临港经济区、潮州临港工业区、揭阳空港经济区、大南海石化基地等重大发展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柘林湾、金海湾、龙虎滩、南澳岛、西澳岛等滨海旅游,加强南澎列岛海洋生态保护。
(五)大红海湾区。陆域涉及汕尾市,由碣石湾和红海湾两个海(港)湾共同组成,是珠三角和粤东地区的主要通道,也是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重点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中心城区、汕尾临海能源工业基地、马宫海洋科技产业园等,加快发展碣石湾海洋生态旅游区等。
(六)大海陵湾区。陆域涉及阳江、茂名2市,由北津港、海陵湾、沙扒港、博贺港、水东湾、海陵岛及附近其他岛屿共同组成,是珠三角与粤西地区的重要通道。重点建设阳江中心城区和临港工业区、阳江能源基地、阳东滨海工业区、茂名临港工业区、博贺新港区、茂名滨海新城,重点开发海陵岛、沙扒、浪漫海岸、放鸡岛等旅游区。
(七)雷州半岛。陆域涉及湛江市,由雷州半岛及其周边岛群共同组成。依托深水良港,重点建设湛江物流港口基地、东海岛化工及钢铁工业基地、雷州半岛能源基地等,加快开发“五岛一湾”5、雷州半岛西侧安铺港―徐闻等海洋休闲旅游区。
三、着力加强“五岛群”保护利用
基于海岛的自然属性、分布特征,结合相关规划,将全省海岛分为珠江口岛群、大亚湾岛群、川岛岛群、粤东岛群和粤西岛群5大岛群,明确发展导向和发展重点。充分利用海岛及邻近海域渔业、旅游、港口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拓展海洋综合开发空间。
(一)珠江口岛群。由龙穴岛、大虎岛、海鸥岛、沙仔岛、威远岛、横门岛、淇澳岛及东澳、外伶仃、庙湾等海岛组成。重点保护佳蓬列岛等领海基点海岛;以内伶仃岛、淇澳岛、大襟岛等为重点,加大海岛珍稀动植物资源及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以龙穴岛等海岛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深水港口及临海工业建设,不断完善海岛基础设施;以东澳岛、海鸥岛等为重点,推动海岛旅游区建设;以万山列岛、蜘洲列岛等为重点,发展海水增养殖业。
(二)大亚湾岛群。由大洲头、大三门岛、小三门岛、盐洲及中央列岛、辣甲列岛、纯洲、芒洲、马鞭洲等海岛组成。重点保护针头岩等领海基点海岛;以大、小三门为中心,加强海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成生态旅游度假基地;合理利用纯洲、芒洲、马鞭洲等海岛深水岸线资源,发展海岛交通运输及物流仓储业。
(三)川岛岛群。由上川岛、下川岛、大襟岛、盘皇岛及王府洲等海岛组成。重点保护围夹岛、大帆石等领海基点海岛;以上川岛、下川岛等为中心,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海上运动、邮轮旅游等海岛旅游。
(四)粤东岛群。由南澳岛、达濠岛、妈屿岛、海山岛、汛洲岛、西澳岛、东沙群岛等海岛组成。重点保护南澎列岛等领海基点海岛;加强海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成以南澳岛为中心的生态旅游度假基地;保护南澎列岛生物多样性;促进南澳岛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生态经济区发展。
(五)粤西岛群。由海陵岛、大洲岛、东海岛、南三岛、特呈岛、硇洲岛及南鹏列岛、大小放鸡岛、大竹洲岛、鲎沙岛、南沙仔岛等海岛组成。加强阳西大树岛、新寮岛、南鹏列岛等典型海岸地貌景观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以海陵岛为主,发展生态旅游、海上运动、度假疗养、休闲渔业、邮轮旅游等多元化旅游产业;促进新寮岛风力发电、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建设粤西沿海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东海岛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
四、构筑粤港澳、粤闽和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
主动对接港澳、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加快构建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进一步增强全省经济辐射带动能力,优化我国沿海开发布局。
(一)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圈。以珠三角沿海片区为支撑,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等区域为重要节点,高水平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推动自贸区高端发展,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深化金融领域开放,推进关键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化与港澳紧密合作,共建开放型经济体系,打造全球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共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进海洋运输、海洋金融服务、物流仓储、海工装备、邮轮游艇等方面的合作,打造国际型现代化的高端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共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环保联防共治,打造优质生活圈和世界级旅游区。
(二)粤闽海洋经济合作圈。以汕头、汕尾、潮州、揭阳为依托,主动对接珠三角地区、全面参与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建设,重点推进粤闽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领域合作,共建海西经济圈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支点。
(三)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圈。以湛江、茂名、阳江为依托,全面参与北部湾城市群、琼州海峡经济带发展建设,重点推进粤桂琼在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冶金石化产业集群、旅游产业集群、特色农海产品加工集群等领域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湛江港作为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的作用,增强对北部湾地区的服务功能,共同打造粤桂琼滨海旅游“金三角”,建设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五、拓展深远海空间
深远海空间指500米等深线以外的区域,海域辽阔,海洋生态、海洋矿产、海洋油气等资源丰富,开发前景广阔,是蓝色经济的延伸拓展空间。建设深海矿产资源中心,开展深海油气资源勘探、深海矿产资源勘查、深海微生物物种资源采集与保藏和高精度海底探测工作。加强与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型矿产企业合作,争取承担国家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开发。建设南海深海基地,着力打造深海海洋装备试验基地和装配基地,建设海洋技术装备海上公共试验场和深海生物资源中心,重点建设珠海深水设施制造基地等海洋装备制造基地,推动深圳、江门、阳江、茂名、湛江等地建设远洋渔业海外基地。
第二节 功能分区
坚持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形成沿海开发建设空间功能基底。
一、明确主体功能区格局
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各县(市)主体功能定位。
(一)陆域主体功能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生态发展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生态发展区域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的地区,面积15269.9平方公里,占陆域土地总面积的27.10%,占全省优化开发区总面积的62.64%,主要分布在珠三角核心区,包括东莞、中山、深圳6个区、珠海3个区和广州8个区、佛山3个区、惠州2个区、江门3个区,要率先转变空间开发模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加强农业和生态空间保护。重点开发区域是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面积19236.0平方公里,占陆域土地总面积的34.14%,占全省重点开发区总面积的51.38%,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外围片区和粤东、粤西主要城市,包括惠州1个县、汕头6个区、汕尾1个区和1个县级市、潮州2个区、揭阳2个区和1个县、湛江4个区和2个县级市、阳江2个区、茂名2个区,要强化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适度扩大城镇和产业空间,优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农产品主产区是指耕地较多、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必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的地区,面积19914.6平方公里,占陆域土地总面积的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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