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上海欣成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页 次
6/6
上海欣成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1.0
页 次
相关 部门 主管 会签
制订部门:安全管理委员会
制订日期:2015-7-1
生效日期:2015-8-1
发行编号:
修订日期
版本
版次
修订
页次
更改 标识
修 订 内 容 摘 要
修订人
2015-7-1
1.0
全部
无
更改文件格式
彭东
核 准
审 核
制 订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生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和减少各种灾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欣成祥下属公司的生产、消防安全管理。
3. 定义:无
4.工作内容:
4.1 成立集团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小组(简称安全小组)
组 长: 陈雄
常务副组长: 毕诗昆
副组长: 陈志民 张致平
4.2 集团所属各公司设安全检查员:
序号
部门
姓名
1
昌龙
侯洪生
2
冠龙
徐苏华
3
九龙
周国仁
4
物流部
魏万里
5
鑫美达
宋伟伟
6
橡塑
汪克强
7
帕特
雷飞
8
金旅物流
胡锋
9
办公楼及公共区域
余和平
4.3 安全生产职责:
4.3.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2 安全小组组长职责
4.3.2.1 企业的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4.3.2.2 听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并作重要指示;
4.3.2.3 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公司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3 安全小组副组长职责
4.3.3.1 副组长是安全生产、防火直接领导责任人,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稽核;
4.3.3.2 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安全员学习安全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管理体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3.3.3 协助组长组织召开、部署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3.3.4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将相关问题与次月10日前汇总综合管理部,并对问题组织检讨;每个季度对各分公司进行安全稽核。
4.3.3.5 对厂内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和报告,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依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备至管理中心,并进行通告.
4.3.3.6 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重大隐患,对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向上级报告。
4.3.4 安全员职责
4.3.4.1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安全检查,保证生产设备、消防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的管理,教育员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3.4.2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A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的不放过;
B 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
C 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得到教育的不放过;
4.3.4.3 划分禁烟区并张贴禁烟标识,严禁员工在禁烟区吸烟,且有义务提醒他人共同遵守有关禁烟区的规定。
4.3.4.4 负责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4.3.4.5 必须每天坚持对责任区内的生产设备、消防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巡查记录。
4.3.4.6 必须熟识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在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正确迅速。
4.3.4.7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3.4.8 当有火警发生时,要毫不犹豫地投身扑救,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自我保护。
4.3.4.9 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4 安全教育:
4.4.1 开展群众性的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每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支援灾害救助,公司全体员工均有义务参与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厂房显眼处设置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4.4.2 普及消防知识,全体员工要做到“三懂三会”:
4.4.2.1 懂灭火器的主要性能,会正确操作使用;
4.4.2.2 懂各项意外事故自救方法,会正确实施;
4.4.2.3 懂容易引发火灾的祸源,会正确报火警“119”电话。
4.4.3 每年6月结合公司实际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应急事故演练活动。
4.5 各项安全制度
4.5.1 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4.5.1.1 逐级落实消防和生产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抽查制度。
4.5.1.2 各公司安全员每天不定时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向上级汇报。
4.5.1.3 安全小组每月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重大问题立即组织检讨、并向安全负责人汇报。将相关问题与次月10日前汇总综合管理部。
4.5.1.4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未按确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4.5.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5.2.1 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摆放货物、停放车辆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5.2.2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设施。
4.5.2.3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5.2.4 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4.5.2.5 严禁将安全疏散通道指示标志遮挡或覆盖。
4.5.3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4.5.3.1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员负责,保证设施整洁完好。
4.5.3.2 检查消防栓是否完整好用。
4.5.3.3 检查消防应急灯是否正常。
4.5.3.4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报领导。
4.5.4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4.5.4.1 对存在的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4.5.4.2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登记于<问题改善汇总表>,由安全小组发出<日常问题点改善对策书>,将安全隐患情况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4.5.4.3 在安全隐患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对确实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
4.5.4.4 对劳动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相关机构。
4.6 奖惩制度
4.6.1 对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予以书面表扬或物质鼓励。
4.6.2 对造成消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
4.6.2.1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间接损失>50万元),以及在灭火中或生产中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构成重大伤残等级(经法定机关鉴定四级以上),取消公司全体员工当年安全奖(包括因自然灾害台风、地震造成厂房、设备、人员重大损失);取消各级主管年终绩效奖金;事故责任人辞退。
4.6.2.2 中等责任事故:造成轻微经济损失(间接损失>5万元),以及在灭火中或生产中造成中等人身伤害事故,需住院治疗,未构成重大工伤等级,取消公司全体员工季度安全奖;取消各级主管年终绩效奖金(一个季度);事故责任人记大过一次。
4.6.2.3 轻微责任事故: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生产中造成轻微人身损伤,不需住院治疗,但需停工休养(职业病除外),休假时间超过15天,取消公司全体员工当月安全奖;取消各级主管年终绩效奖金(一个月);事故责任人记小过一次。
4.6.2.4 有以下情形的,按照员工手册奖惩细则处罚:
A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记大过一次;
B 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记小过一次;
C 擅自拉设电线、私自使用电炉、用电器煮食等行为的,记小过一次;
D 违反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或造成设备、产品损失的责任人,记大过一次;
E 对事故隐瞒事实不报、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部门责任人,记小过一次;
F 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紧急处理的部门责任人,给予警告一次;
G 对安全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部门责任人,给予记小过一次;
H 强迫他人违规操作,未造成后果的责任人,给予记小过一次;
I 对安全隐患不能按时整改的责任人,给予警告一次。
4.6.2.5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节予以减轻处罚。
4.7 设立安全奖
4.8 公司为鼓励广大员工,发扬主人公的精神,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特设立安全年奖
4.8.1 安全小组负责人: 每人每月200元
4.8.2 安全检查员: 每人每月100元
4.8.3 公司员工: 每人每月50元
4.9 安全奖励年底经过安全小组审核确认进行发放。安全奖一年发一次。
5.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3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5.4 《员工手册》
5.5 《安全标准化》
5.6 安全管理责任区平面图(附件1)
6.相关表单:
6.1 日常问题点改善对策书
附件1 安全管理责任区平面图(由各公司自行提供,备案)
受控文件,不得涂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