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山店水库移民防护工程柴油供货合同协议书 甲方(购方):乙方(销方):为确保出山店水库移民防护工程顺利进展,确保工期,本着互惠互利,协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柴油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柴油为国标0#柴油,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单价、计量单位、计价标准: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柴油单价为综合单价,基包含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入罐费用、发票税金等所有费用。计量单位按升价计算。本合同单价按照当地、当日中石化加油站挂牌价,再下调 元/升结算。甲、乙双方须在送货单中标明当日市场单价。做为结算依据。(如遇批零倒挂,保证供应,单价另议)。 三、交货方式、地点: 甲方根据施工的
2、需要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方式,提前通知乙方配送油料的数量,地点,乙方必须保证送达到指定地点,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验证收料。通知人必须是出山店水库移民防护工程标段指定的人员,其他人员通知无效。若乙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油料,甲方可以即时单方终止合同。 四、验证及验收方式: 按配送油车的数量计量验收,油车计量表每三个月部门检验一次,必须保证计量油准确无误。五、运输方式: 由乙方组织油车配送,运输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油料配送途中所发生的交通处罚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结算付款方式: 工程期间甲方按柴油使用量每 万/元向乙方结算一次。见票结算付款,乙
3、方将甲方签收油料单据,由甲方施工作业队核实,根据当次乙方所供油料与甲方实际签收的数量及单价确认无误后进行结算,结算方式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至乙方指定帐户,甲方如要求提供发票,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油料品种、标号、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负责退换,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合同欠付款的3%违约罚金。 八、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施工需要,有提供油罐的,甲方须交3千元作为租金,工程结果后乙方收回油罐。 九、甲乙双方均不承担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本合同不能执行的责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送油之日起生效,出山店水库移民防护工程结束,油款结算完毕之日作废。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