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首医学位办〔2016〕01号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16年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评定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握学位授予标准,落实学校各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措施,现将2016年有关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评定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执行。由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为申请人聘请有关学科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过程当中应严格遵循“评阅人姓名和评阅意见对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的原则。为保证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也应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2016年学校继续抽取部分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抽查人员名单将于3月中旬公布。请各学院(研究所)通知本单位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4月1日前准备好学位论文送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论文双盲评阅工作,在组织完成有关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要求导师指导学生认真对待评阅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及时作出修改或对专家意见进行合理解释说明。
二、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与审核
为确保《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首医大校字【2014】199号)有效落实,要求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于2016年4月1日-5月15日、下半年于2016年10月10日-11月11日)于网上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登记表》(需附文章复印件),并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从网上下载本单位《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汇总表》,逐一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时应重点关注发表论文署名是否符合要求,发表论文内容是否为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登记表》填写办法: 登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时间与要求
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 4月7日(8:30-16:30)。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及博士专业学位人员:4月8日(8:30-16:30)。
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10月10日(8:30-16:30)。
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上半年:2016年4月20日-5月15日。
下半年:2016年10月20日-11月15日。
(二)组织答辩要求
各学院(系)应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继续采取基础学科由校本部各学系,临床学科由各临床专科学院(系、中心)集中组织的方式,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各答辩组织单位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周于网上上报答辩日程安排。对于由学院(系、中心)集中组织答辩人员,均由学院(系、中心)上报答辩日程安排(请依托单位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协助),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公开举行程序规范执行。研究生院将汇总、审核、公示答辩日程,并派人旁听答辩会。无故不上报答辩日程,答辩结果视为无效。
另外,根据近年答辩巡视情况和学位论文细节评审情况,请各答辩组织单位必须根据《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要求,请在学位论文答辩时宣读论文评阅意见书和介绍论文盲审情况,供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时参考。
五、学位论文的修改与完善
在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后,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与完善,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学校进行学位评审和归档。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附《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声明书》(见附件三),
六、各学院上报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时间与要求
上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四。
七、未尽事宜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4】200号)执行。
八、联系人:宣登峰;联系电话:83911049。
附件一: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二: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的学科专业与负责单位名单
附件三: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声明书
附件四: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上交学位评定材料的要求
2016年1月7日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7 日印发
附件一
首都医科大学
201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我校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必须通过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及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2016年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 4月7日(8:30-16:30),申请人到学校资格审核前必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及博士专业学位人员:4月8日(8:30-16:30)。
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10月10日(8:30-16:30)。
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到学校资格审核前必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课程成绩如有问题请拨打83911047),并于12月1日-10日期间登陆“信息平台”填报论文信息。
二、答辩资格审查对象
拟于201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答辩资格审查地点
首都医科大学行政楼10层1018房间;
四、费用
(一)学位评审费(建议使用银行卡,支票限北京地区):
1.首医系统外人员:4500元/人
2.附属医院人员:3500元/人
3.校本部人员:2500元/人
(二)申请博士及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照相费:20元/人(必须交纳现金)
五、答辩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硕士科学学位
硕士专业学位
博士专业学位
备 注
1
首都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评定材料
√
√
√
网上下载空白表,网址:
2
首都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表
√
√
√
3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文章登记表》及论文复印件
√
X
√
网上填写并打印,网址:
4
两名临床医学专家的推荐书
X
√
√
其中一名为学位申请人的导师
5
学位论文评阅书
√
√
√
申请硕士学位3份,申请博士专业学位5份。
6
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单
X
√
√
免试者除外
7
最后学位证书原件
√
√
√
8
培养办签发的考试成绩单或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
√
√
√
9
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原件
√
X
√
10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含主治医师)的职称证书
X
√
√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为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博士专业学位者为第二阶段培训合格证书。
11
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一本
√
√
√
书写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
12
照片1版(至少有2张2寸,带背胶,背面写清楚姓名和学号)
√
X
X
必须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同一底版
六、说明
(一)各单位应严格审核非全日制研究生资料,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二)上交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请在“学位申请专页”下载。网址:
附件二
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组织单位一览表
序号
学科专业
负责单位
组织部门
1
神经生物学
基础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
遗传学
3
细胞生物学
4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5
生理学
6
免疫学
7
病原生物学
8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9
疼痛医学(科学学位)
10
药理学
1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2
临床病理学
临床病理中心
13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公共卫生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4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5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16
卫生毒理学
17
药物分析学
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
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8
药物化学
19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
护理学
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1
全科医学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2
神经病学
神经病学系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3
皮肤病与性病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系
24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学系
25
老年医学
老年医学系
26
外科学(胸心外-血管外)
血管外科学系
27
内科学(消化系病)
消化病学系
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8
外科学(普外)
普通外科学系
29
内科学(肾病)
肾病学系
30
外科学(泌尿外)
泌尿外科学系
31
内科学(呼吸系病)
呼吸病学系
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2
麻醉学(含疼痛医学专业学位)
麻醉学系
33
急诊医学
急诊医学系
34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
核医学系
35
内科学(血液病)
血液病学系
36
内科学(风湿病)
风湿病学系
37
外科学(骨外)
骨外科学系
38
耳鼻咽喉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院
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9
眼科学
眼科学院
40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系
41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系
第五临床医学院
42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科学)
超声医学系
43
内科学(心血管病)
心脏病学系
第六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44
外科学(胸心外-心外)
心脏外科学系
45
危重症医学
危重症医学系
第八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46
内科学(传染病)
传染病学系
第九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47
外科学(胸心外-胸外)
胸外科学系
第十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48
外科学(神外)
神经外科学院三系
第十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49
儿内科学
儿科学系
儿科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0
儿外科学
51
口腔内科学
口腔科学系
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2
口腔颌面外科学
53
口腔正畸学
54
口腔修复学
5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精神病学系
精神卫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6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系
妇产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7
肿瘤学
肿瘤学系
肿瘤医学院办公室
58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康复医学系
康复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三
首都医科大学
学位论文修改声明书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学位论文已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导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将作者和导师签字后的《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声明书》夹放在作者纸质学位论文封面与扉页之间提交学校(不用装订)。
附件四
首都医科大学
2016年上交学位评定材料的要求
一、 学位申请人
(一)全日制研究生下载《上交材料清单-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下载《上交材料清单-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清单逐一填写材料(网址:
(二)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校图书馆,提交办法见本文“四、网上提交硕(博)士研究生论文说明”。
(三)网上填写《研究生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登记表》,网址:同上。打印一式1份(附文章或证书复印件),于5月13日(上半年)前或11月11日(下半年)前提交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网上填写《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评价问卷》,网址:同上。
(五)网上填写学位信息登记表,网址:同上。
(六)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以下博士学位论文细节评审材料:为顺利开展博士学位的细节评审,按照《首都医科大学 关于加强学位评定质量的通知》(首医学位办〔2014〕07号)要求,请申请学位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1.《首都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基本信息》:文件命名规则为“1姓名+基本信息”,例如“1.张某某基本信息”(样式附后);
2.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名命名规则为“2.姓名+学位论文”,例如“2.张某某学位论文”;
3.符合要求的发表论文:文件名为“3.姓名+发表论文”,如“3.张某某发表论文”,需提供发表论文电子版,如用国外SCI期刊接收函申请学位,需提供接收函电子版截图,文件名为“3.姓名+发表论文接收函”,如“3.张某某发表论文接收函”。
上述材料电子版样式附后,均应保存为PDF文档电子版,一名申请人材料存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专业+学院+学号+姓名”,如“内科学(消化系病)友谊112011000127张某某”)。
二、各学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
(一)申请人全部材料上交后,按照“上交材料清单”逐一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装订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完毕后审核人签字。
(二)汇总、审核本单位研究生提交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登记表》(一式一份),将审核结果及发表文章复印件捆扎成一套(材料1)。
(三)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档案材料(材料2)。
(四)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材料3,请用excel文件)。
(五)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表》,捆扎成一套(材料4)。
(六)电子版材料: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档案材料、硕士博士表决票和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及博士学位细节评审材料发送学位办公室邮箱或通过QQ等方式传送(材料5)。请各学院将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细节评审材料电子版文件夹按专业排序后存成一个总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博士学位申请人材料”)。
(七)所有研究生的学位信息登记表取出,捆扎成一套(材料6)。
(八)将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一本取出,按照每人一本,捆扎成一套(材料7);将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二本取出,按照每人一本,捆扎成二套(材料8-9)。
(九)文件袋中的剩余材料捆扎成一套(材料10)。
三、 各学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材料至校学位办时间:
单 位
上半年提交材料内容及时间
下半年提交材料时间
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学院
5月24日交材料1-材料5
6月28日上午交材料5-材料10
11月25日交材料1-材料5
12月30日交材料5-材料10
11月25日交材料1-材料5
12月30日交材料5-材料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
护理学院
第九临床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5月24日交材料1-材料5
6月28日下午交材料5-材料10
第六临床医学院
中医药学院
中医药临床医学院
儿科医学院
第五临床医学院
5月24日交材料1-材料5
6月29日上午交材料5-材料10
神经外科研究所
第八临床医学院
第四临床医学院
5月24日交材料1-材料5
6月29日下午交材料5-材料10
妇产医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口腔医学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
5月24日交材料1-材料5
6月30日上午交材料5-材料10
康复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
5月24日交材料1-材料5
6月30日下午交材料5-材料10
第十临床医学院
第十一临床医学院
第十二临床医学院
肿瘤医学院
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
四、网上提交硕(博)士研究生论文说明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我校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七年制学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将已按论文评阅意见和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
为了确保学位论文全面、完整、正确地向图书馆进行提交,对于未完成提交的同学,图书馆将暂缓办理离校手续,望同学们谅解并给予积极配合。
具体提交过程和方法如下:
(一)请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且将上网助手或者其他工具的防止弹出窗口的功能暂时取消。点击图书馆首页()上的“学位论文提交”,使用学号、密码登录,按照学位论文提交系统的提示逐步填写相关信息及电子版学位论文。
注意:
1. 若为首次使用,请先注册新用户。请记住自己的密码,用于以后查看论文状态和修改记录。
2.设置培养单位和专业时,如果选好的培养单位下面对应的专业下拉列表里没有您的专业,请与图书馆联系,联系电话:83911307。
3.中英文摘要、目录和参考文献请将文档中的文字部分粘贴上去。
4.多个中英文关键词请用英文半角逗号隔开。
5.题名、文摘中不允许出现乱码。
6.分类号即论文封面所填的分类号。
7. 详细提交过程请参考:http://202.204.190.42:82//faqlist.action。
为了保护论文作者的合法权益,未经作者授权,图书馆不会将电子论文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电子论文只能在校园网内才能被检索或浏览,并且在浏览全文时不能复制、打印。如果您确定保密,请在提交电子论文时设定相应的密级,涉密论文只有在设定密级的年限以后才能被检索和浏览。
(二)电子版学位论文请将论文各部分合并成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并转换成PDF格式再上传。如果附件很大(超过10M)或网络状况不佳导致上传不成功可以直接拿到图书馆提交。附院所用网络和学校不同,提交失败率比较高,请尽量来学校进行提交。
(三)文件名格式:培养单位+姓名+学位级别(须为汉字),如“宣武张三博士.pdf”,“同仁李四硕士.pdf”或“基础王五博士.pdf”等。
注意:文件名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命名,否则处理时会出现因文件重名而导致文件丢失的情况!!
(四)关于论文排版的要求
1.电子版论文内容及页码编号应与纸本论文一致(扉页(不包含横向排版的装订用宽幅封面)、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综述、参考文献及必要的附录等)。
2.目录的页码一定要与正文的章节以及附后的内容相符合。
3.正文中的图表一定要完整,如有漏缺则视为不合格,需要补全后重新提交。
4.如何解决将各章节(或页眉不同)的不同文件汇总在一个文件中?
将论文的第一章用Word打开,在章节尾部插入分节符中的下一页。再通过“插入”菜单中的“文件”选项插入第二章;依此类推插入后续各章,最后再确认一下各个章节的页眉是否正确。
5.提交的电子文档不允许设置密码、水印等安全措施,亦不得上传压缩格式文件。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在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全文。
2.全天24小时均可提交。
3.论文提交成功的3个工作日后,可登陆系统查询您的论文是否通过审核。在论文提交的登录页面,输入学号和密码登录后,页面左上角即显示论文的“处理状态”。如果审核未通过,请根据下方的老师批注进行编辑修改,直到审核通过。
4.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图书馆将按照学校有关保密条例和著作权法的规定管理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限在校园网内浏览。纸本论文仍然沿用以前的规定提交。
5.已经通过审核的学生可以登录后在点击首页菜单栏回执单按钮,截图回执单并打印,并凭回执单到图书馆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6.电子版论文提交过程中如需咨询请联系图书馆:
联系电话:83911309;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30--5:00;
办公地点:学校图书馆三层东侧工具书阅览室。
首都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
基本信息
姓 名
学 号
所在学院
学科专业
培养类型
□科学学位 □专业学位
导师姓名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仅限于全日制研究生填写)
培养过程
课程完成情况(所选课程及成绩)
科研工作(开题、中期及结题情况及成绩)
临床轮转情况(轮转科室及工作情况、临床考核成绩)
学位论文
情况
学位论文题目(中文)
学位论文题目(英文)
论文评阅结果
评阅结果为优秀?人,良好?人,一般 ?人,差?人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与表决结果
成绩: ?分;
表决结果:通过人数/表决人数
公开发表
与学位论文
相关的
SCI论文
发表论文题目(英文)
发表论文题目(中文)
发表期刊名称及影响因子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
主要结果与发现
是否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
综合表现
在学期间获奖学金情况及其它表现
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审情况
讨论的主要问题与意见,表决结果
其他
需要单独说明和特别强调的问题
注: 1. 本表将提供学位委员会委员进行学位论文细节评审时参考使用,可根据需要增加行数和页数。
2.发表论文仅需提供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用于申请学位的SCI论文,无关论文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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