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补充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深圳市xx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甲方”或“xx”)
法定代表人:x
联系人:x
邮箱:x
电话:x
地址:x
乙方 : (以下称为“乙方”或“主播”)
昵称:
公民身份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
邮箱:
电话:
地址:
丙方 :成都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联系人:x
邮箱:x
电话:x
地址:x
鉴于:甲乙双方已就乙方入驻甲方xx电竞直播平台签署了《xx电竞直播平台主播入驻协议》 (以下简称为“原协议一”);甲丙双方已就丙方推荐主播入驻甲方xx电竞直播平台、甲方根据丙方推荐主播服务质量向丙方支付报酬等事项,签署了《xx电竞经纪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为“原协议二”。原协议一、原协议二可统称为“原协议”);乙方与丙方开展合作并已成为丙方平台签约艺人,丙方有权管理乙方相关服务并向乙方支付报酬。现三方对于乙方在甲方直播平台独家提供主播服务,以及甲方基于乙方直播效果向丙方支付原协议二约定之报酬的事项补充约定如下:
一、补充条款
1、乙方将排他性地在直播平台开展网络主播活动。乙方网络主播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出版、演出、解说、直播、访谈、广告、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和/或与公众形象有关的任何线上活动,乙方开展上述主播活动均需要征求甲方同意。“独家”、“排他性”是指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不与任何其他同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x等语音、视频平台)开展网络主播活动或开展相关相似的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本协议生效前由于乙方已与其他同类平台开展相关合作且该合作还在有效期中,导致乙方不满足“独家”、“排他性”要求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前明确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单方面审核确定是否同意乙方作为主播入驻甲方直播间平台。
2、乙方承诺直播房间仅可用作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主播服务目的,不得将其用于其他任何性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提供广告、推介等服务,或从事任何违法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引导或变相引导直播间平台现有用户进入其他同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x等语音、视频平台)。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通过任何线上或线下活动形式代言、宣传非xx游戏、其他直播或视频平台,或参与非xx游戏、其他直播或视频平台的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比赛(包括以解说、嘉宾等形式出现在比赛项目中)等。
4、本协议中,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奖励,甲方需要基于原协议二向丙方支付相关报酬;乙方与丙方之间的结算事项,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丙方自行协商确定。
(1)甲方根据丙方旗下主播乙方在甲方直播平台的完成的任务情况,基于原协议二,向乙方所属经纪公司丙方提供服务报酬。乙方完成任务情况可为其所在经纪公司丙方获取报酬的具体标准、乙方任务内容,由甲方独立确定或调整,乙方、丙方对此无异议。
(2)如果丙方旗下主播乙方在试直播期间,同时满足有效直播 90 小时/自然月及有效直播天数 20 天/自然月,甲方将在乙方试直播期间,按照如下标准向丙方提供原协议二约定之报酬。如任一项不满足(例如该自然月内乙方未达到有效直播天数的标准),则甲方有权不向丙方支付任何费用。
(3)试直播期间为: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 日。
(4)如乙方在试直播期间同时满足附件3的流水和新增粉丝要求(后续如有变动,甲方将另行通知乙方,附件3仅适用于试直播期间),可为丙方获得对应档次的报酬;若乙方未能同时满足流水和新增粉丝要求,则无法获得对应档次的报酬。乙方试直播期间为丙方获得的报酬以同时达到附件3上流水与新增粉丝的两个标准的较低值为准,比如乙方某月流水为10000元,新增粉丝为20000人/月,则丙方当月可以获得的报酬为人民币4000元。
(5)上述报酬的提供方式与原协议二一致,根据本补充协议每个自然月产生的报酬,甲方按照原协议二次月向丙方支付。
(6)试直播期届满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系统评测结果判断乙方服务质量是否满足甲方要求,若甲方认为乙方不满足要求的,本补充协议自试直播期间终止日终止,甲方无需再向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甲方认为乙方满足要求的,在试直播期间届满后,甲方按照如下标准向丙方支付报酬:
*根据甲方系统测算评估的试直播期届满后相关报酬档次,向丙方支付报酬,前提条件:乙方需完成 90 小时/自然月,有效直播天数 20 天/自然月,如任一项不满足(例如该自然月内乙方未达到有效直播天数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向丙方支付该自然月的相关报酬。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服务情况、平台自身运营策略调整上述报酬金额(例如根据乙方相关服务质量如粉丝关注数、礼物流水情况等情况变化调整上述报酬金额),以甲方实际提供的报酬为准。
(7)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服务情况、平台自身运营策略调整上述报酬金额(例如根据乙方相关服务质量如粉丝关注数、礼物流水情况等情况变化调整上述报酬金额),以甲方实际提供的报酬为准。
5、若乙方、丙方违反本补充协议规定的,除应按照原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原协议,主张乙方、丙方同时承担下述一项或多项责任:
(1)对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扶植资源,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按照其对应的同等价格全部以现金形式退还给甲方;
(2)乙方放弃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一切合作利益,不可再参加其他任何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举办的任何活动、获取相关利益;
(3)乙方不会在任何其他任何同类平台使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开发、运营、代理等的游戏,提供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解说、直播、访谈、录播等服务);
(4)乙方不会再使用在甲方直播平台上使用的游戏账号、ID、昵称(包括艺名等)、头像等在任何其他同类平台中提供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解说、直播、访谈、录播等服务);
(5)乙方因违约后获得的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后在其他同类平台所获得的服务费用、虚拟道具分成收入、广告代言等全部收益等),乙方应将该全部收益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6)乙方需赔偿甲方 500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或等值于乙方在xx电竞历史最高月收入10倍,加上主播在新平台历史最高月收入10倍的违约金;
(7)甲方将尚未支付给乙方、丙方的任何基于原协议产生的费用作为其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不再支付给乙方、丙方;
(8)放弃使用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开发、运营、代理的任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QQ、各游戏等),若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前述约定行为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在使用的前述任何产品采取冻结、限制、中止、终止使用等任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使用的QQ、游戏等账号以及乙方创建或宣传的QQ群、QQ空间等采取冻结、限制、中止、终止使用等任何措施)。
(9)丙方对乙方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其他甲方按照相关法规、约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行为。
6、乙方丙方发生任何纠纷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二、其他
1、本补充协议合作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有效期自 x 年 10 月 1 日至 x年 10 月 1 日。(其中 x 年 10 月 1 日至 x 年 1 月 1 日为试播期)
2、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补充协议,其与原协议的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各方权利义务等)三方仍按原协议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
3、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运营策略调整,单方提前终止本补充协议,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丙方。
4、本补充协议构成各方之间有关本协议项下合作的全部约定,并取代任何各方之前就与本协议项下合作有关事项达成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补充协议等)。如果有任何此前的约定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5、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盖章(自然人签字)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如三方就本补充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三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补充协议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大陆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正文完)
甲方(盖章):深圳市xx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手印):
日期:
丙方(盖章):成都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相关定义及补充说明
丙方根据旗下主播乙方完成任务情况获取报酬的条件:
1. 乙方与xx签订《xx电竞直播平台主播入驻协议》。
2. xx单方通过系统测算评估,确定乙方可为丙方获取报酬的发放标准,并根据测算评估结果保留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的权利,乙方、丙方对此无异议。
3. 乙方满足每月直播时长、有效直播天数等奖励条件。
4. 乙方必须保障自身的直播开播条件(包括不限于硬件、网络)、基础互动能力。
5. 乙方、丙方签约并存在合法稳定的合作关系,若乙方、丙方合作终止的,本补充协议失效。
数据定义:
1. 直播时长:主播在xx电竞平台真实、产生互动的直播时间(挂机、播放视频等行为视为作弊)。
2. 有效直播天数:单日单次开播时长超过30分钟视为1个有效直播日,如出现跨天直播仅计算一天,不重复计算。
3. 礼物流水:主播在平台开播期间,所获得粉丝赠送的平台钻石礼物在平台对应的价值。比如,乙方在某月收到1000个666礼物价值,价值1000钻石,即100元人民币,则乙方当月的礼物流水为100元。
4. 粉丝增长:主播在xx电竞平台的被粉丝关注数量。以恶意刷量等不正当手段,或同一IP地址下的关注量级大于10的,视为作弊,10以上的相关粉丝增长量将视为无效。
淘汰机制:如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发放丙方报酬:
1.乙方、丙方违反与xx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相关条款。
2.乙方通过挂机、播放视频等行为进行直播时长、人气作弊的。
3.连续3月未达到基础签约时长、天数指标。
*所有直播相关数据以xx官方后台为准
附件3:
试直播期间相关标准
试直播期间乙方为丙方获得的报酬(税前)
礼物流水要求(元/月)
新增粉丝要求(人/月)
50000
100000
400000
30000
75000
250000
20000
50000
150000
10000
25000
70000
7000
17500
40000
4000
10000
20000
2000
5000
10000
1000
2500
3000
500
1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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