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8】版
短视频合作合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5 / 5
乙方: {***}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短视频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 短视频:指时长30分钟内易于传播的音视频内容,包括在短视频平台上传并发布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
2. 原创:指乙方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创作的短视频内容,或乙方已获得授权独立完成创作的短视频内容。
一、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甲方在全球范围内独家担任乙方(艺名:{***},微信号:{***}})短视频经营管理人(即独家经纪公司),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以实现共赢局面。
2. 合作范围:甲方负责统筹乙方短视频内容创作和运营、粉丝培育、品牌管理、商业化运作等,全权代理乙方在全球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执行所有与短视频相关的活动及事务(包括商业的或非商业的),乙方应全面服从甲方的短视频事务安排,甲乙双方共享因本协议项下合作而产生的流量、电商合作、自媒体、广告、等商务收益。
3. 合作性质:独家合作,即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短视频相关的活动,包括接受短视频的拍摄制作、在短视频中进行品牌植入、使用短视频的品牌等,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 鉴于甲方作为国内领先的直播经纪机构,本协议有效期内,凡乙方进行互联网直播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全球范围内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直播经纪公司。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乙方除本协议范围以外的演艺事业经纪代理的优先签约权。
二、协议期限:
1.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
2. 本协议期满前,除非甲乙任何一方提前向对方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3】年,依此类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三年内,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应提前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书面告知甲方。
3. 协议期内已确定的合作尚未履行完毕,乙方于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仍应继续履行该部分义务至完成为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收入。若乙方不配合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由乙方承担因此所致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风格设计个性化的短视频路线,甲方有权统筹乙方的短视频内容在各大短视频平台的内容分发,并根据每条短视频内容匹配合理的平台推广资源。
2. 甲方为乙方发布原创短视频作品提供话题性策划、内容制作、后期剪辑、宣传推广、商务运营等资源和服务。
3. 甲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乙方创作的短视频内容提供改善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对其提供的内容进行调整。
4. 甲方有权享有乙方姓名、名称、艺名、声音、形象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权利之使用权和经纪活动相关权利,并有权在自身活动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
5. 为提升乙方知名度和影响力,甲方有权以授权、许可、合作经营等方式,对外转让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即有权与任何本协议外的其他合作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乙方应予配合和服从。
6. 乙方在全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与乙方分配因短视频合作所获得的收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前,未与任何第三方达成与本协议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协议、约定或承诺,且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在先对其有约束力的约定。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合约所规定的目标,全面实施为自己进行的演艺活动,并且依据合约获得资源和收益。
3. 乙方保证以其良好的职业态度和专业水平进行短视频合作,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事务,并完全履行甲方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4.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规划在相关短视频平台注册账号,该等运营账号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甲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的短视频内容和因内容产生的软件或平台账号由甲方统一运营和品牌管理,并进行商业化运作。
5. 乙方承诺,乙方上传和发布的内容应当符合甲方及短视频平台的规范和内容审核要求,并按照甲方短视频运营规则按时按量完成有效的短视频创作任务(有效短视频、视频质量、播放量、热门等信息的认定以甲方标准为准),乙方未完成的,甲方有权根据运营规则扣除短视频合作费用。
6. 乙方应树立和维护其个人、内容及合作方正面、积极、健康、良好的形象和美好声誉,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有悖公序良俗或有违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行为。
7.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或欺瞒,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8.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发布、使用或转授权本协议项下的短视频内容,不得与任意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合作。
9. 当甲方所做各项安排和第三方发生冲突时,乙方应优先服从甲方安排。
五、收益分配
1. 合作期间,甲方将根据乙方履约的实际情况支付乙方短视频合作费用(该费用指短视频补贴或奖励),具体按照甲方的短视频运营规则进行考核和结算。
2. 因合作短视频产生的商务净收益(净收益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短视频相关的各项商务合作在扣除实际支出的成本后的合理费用),甲乙双方按照甲方【 {***} 】%,乙方【 {***} 】%进行分配。
3. 协议期内,若因合作短视频产生的其他收入或有新的盈利模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收益分配方式。
4. 若乙方对结算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每笔费用后5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对结算金额无异议。
乙方的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六、权利归属
1. 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之所有现行及将来法律所保护的短视频内容之著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录音著作权、摄影著作权、视听著作权及其他本协议素材、成品或其他之著作权等(以下简称“本协议著作权”),自著作完成时起,以甲方为著作权人,甲方享有本协议著作之完整的权利。对于本协议著作权,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者于全球范围内永久地以任何合理方式作任何合理使用。甲方于全世界各地区主张权利所需相关文件,乙方应配合签署提供。
2. 乙方承诺其原创短视频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若因乙方提供的短视频内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承诺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甲方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使用本协议著作权,若该内容包含乙方之姓名、艺名、笔名、肖像、图像等,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可以做任何合理使用。
4. 本协议期间,乙方的肖像权归乙方享有,但甲方拥有乙方肖像的全球范围内使用权,甲方有权利用乙方的肖像和形象进行各类盈利及非盈利性活动,但甲方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形象的行为。
5. 关于维权
1) 本协议期间,乙方授权甲方,对于侵犯乙方短视频内容相关的所有的姓名权、肖像权、表演者相关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第三方,甲方有权以甲方名义或乙方代理人名义独立对第三方提起索赔、理赔及诉讼,此授权为排他性的,不可撤销的,可转授权的。
2) 甲方或甲方转授权的第三方在维权过程中,需要乙方出具或签署相关文件的,乙方应予配合。
3) 为维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取证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双方共同承担,维权所得的赔偿数额等净收益由双方享有。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予以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以尽力减少、消除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 如乙方违反第一条第3款独家约定的,构成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已获得的合作收益(包括合作费用和合作分成等,下同),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或乙方所有合作收益12倍金额,或已履行协议期内近12个月乙方获得的月平均收益乘以甲方与乙方剩余协议期限月份个数的总金额,以前述三者金额较高者为准。履行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履行期间的月平均收入计算;若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关于乙方短视频经纪的续约协议,则应以本续约协议前一份合作协议期间最后12个月乙方的月平均收入计算(下同)。
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乙方当月合作收益;情节严重的或未按甲方要求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或乙方所有合作收益10倍金额,或已履行协议期内近12个月乙方获得的月平均收益乘以甲方与乙方剩余协议期限月份个数的总金额,以前述三者金额较高者为准。
4. 甲方应保证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合作收益,如甲方违反,每逾期1日,应按未付金额万分之三支付乙方违约金。
本协议有效期间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应予补足赔偿守约方损失。本协议所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合理支出。
八、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保证对本协议内容及在洽谈、签订、执行本协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另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及信息、运营活动、商务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事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属于对方的保密信息。
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保密信息已公开为止。
3. 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有关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3. 双方同意,若发生仲裁,被裁决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案件仲裁费、律师费、取证费等。前述律师费承担的标准为纠纷争议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3. 双方按照本协议首部约定的联系地址和联系邮箱,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作出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通知、对账等行为,方为合法有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该等联系地址或联系邮箱的,应当事先通过该等联系地址或联系邮箱将新的联系信息通知对方。
4. 合作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内容运营需要及乙方短视频创作情况,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至少提前5日通知乙方。
5. 本合同为电子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签署,系书面形式,双方认可本合同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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