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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6中门房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考核制度和方法,不断规范教辅人员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行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学校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推进的全面发展(本考核结果将做为学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正确评价教辅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以德能勤绩为考核准则,结合个人的思想品德、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为主,具体如下:
考核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核
备注
工
作
纪
律
40分
1以考勤机出单为准,考查上班日签到、签退情况,每缺一次扣1分;2无故不参加全校性教师大会或活动每缺一次扣5分;3上班期间穿着整齐,不允许喝酒、干私活或聚众赌博,每有一次违规扣10分.
办公室
政教处
南大门开关时间:
早上:
开6:40
关7:40
中午:
开11:55
关12:20
下午:
开13:40
关14:10
放学:
开17:15
关17:40
岗
位
职
责
40分
1查看一天上岗情况:学生一天4次上下学高峰期间是否在大门口有序巡查、疏导学生(6:40---5:50),每缺一次扣5分;查看上岗时是否佩戴袖标,若一次不戴扣1分;
2查看是否按时开锁门:每发现违规一次扣2分
政教处
工
作
成
效
10分
通过学生调查问卷:考核在学生出入校门之际,工作是否积极、严谨、是否有责任心,管理工作是否体现尊重学生、文明待生、文明待客
政教处
团
结
合
作
10分
1每天上下午各巡视一次校园,对无故进入校园的闲散人员,尤其是跳墙进入校园的校外学生主动询问,并及时处置或上报政教处,每有一次加10分
2能及时清扫南大门外围卫生并保持干净、整洁,每天加5分
3能及时发现校门外本校学生不良行为并能及时处理、解决好,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每有一次加10分
4乐于承担学校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每有一次加10分
政教处
包46中政教处
2014年11月6日
西大门门卫工作要求
一、在岗时间:6:40---21:00
二、岗位职责:
1、对于本校教师在正常时段进出校园时,保安必须核对人与车牌后,直接放行。
本校教师、车辆正常进出时段:
早上:07:40前 中午:11:45后
下午:14:10前 放学:17:20后
2、对于本校教师、学生在正常教学时间出入校门的都要核查、登记:
(1):长期请事假(每日早回家的包括辅乳期的教师)的教师出入时,保安核对信息(教务处提供的请假教师花名及车牌号)后直接放行。
(2):迟到、临时请短假晚到或外出办事的教师进大门时必须下车登记(不开车的教师一样),否则不予放行。
(3):临时外出的教师必须出示请假条方可放行。
(4):对于迟到的学生从西门进入时,保安一定要询问、登记。对于中途离校的学生必须查看是否有班主任签名并标注班主任电话号码的统一的请假条,再与班主任电话核实、登记后方可放行。
3、对于外来车辆和人员,先在大门外核实(来访者身份、事由,与被访者电话核对),然后在门卫处登记方可放行(外来车辆必须在保安指引下在校门口规定位置停放)。
4、晚上6:15—6:30初三学生放学期间,保安必须在大门口巡视、疏散学生,18:30后到教学区、公寓楼、办公区巡视一圈,21:00晚自习老师离校后,锁好大门、巡视校园后方可回到保安室休息。
5、保安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佩戴相应安保器械,礼貌对待老师、学生及来客,不允许饮酒,不允许干私活。
包46中
2014年11月11日
包46中政教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考核制度和方法,不断规范教辅人员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行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学校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推进的全面发展(本考核结果将做为学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正确评价教辅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以德能勤绩为考核准则,结合个人的思想品德、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为主,具体如下:
考核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核部门
备注
工
作
纪
律
40分
1以考勤机出单为准,考查上班日签到、签退情况,每缺一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全校性教师大会、政教处常规例会或政教处组织的活动每缺一次扣3分
办公室
政教处
岗
位
职
责
40分
1查看一天上岗情况:要求上下午课前、跑操期间必须详细检查一遍各自责任区域,并给出客观、公正评分,每缺一次扣2分;每节课间要到责任年级所在楼层、教室巡视,检查班级卫生保持情况、学生课间守纪情况,每缺一次扣1分。
2 查看周五大扫除是否及时到位,认真检查,每有一次不到位扣3分。
3 考查是否能按时完成政教处所交给的其他工作,未按时完成每有一次扣2-5分
政教处
工
作
成
效
10分
通过学生调查问卷:考核政教人员的检查、管理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有责任心,管理工作是否体现尊重学生、文明待生,管理是否见到成效。
政教处
团
结
合
作
10分
通过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等综合评分表:考核政教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成效以及与上述人员团结合作的程度
政教处
包46中政教处
2014年11月6日
2、其它工作(3分)
①承担德育导师工作,加1-3分,根据《德育导师实施办法》,由政教处进行考核给分。
②承担值周值日工作,加1.5-2.5,根据值周值日制度,由政教处考核后给分
3、乐于承担临时性工作(5分)
根据学校安排,乐于主动为学校承担工作,不推诿或搪塞,任务完成得好,由校长室给于考核。
2、民意测评(5分)
由学校组织学期民意测评,根据分数分10档次给分,每档差0.3分。
二、定性考核指标(40分)
(四)办事效率(10分)
任务按时完成,办事效率高,工作无差错,师生及上级有关部门评价高。
(五)业务能力(10分)
工作计划性和业务能力强,每学期都有计划和总结,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管理经验,缺计划和总结者,此项不给分。
(六)服务意识(10分)
服力思想端正,热心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力,各项记录齐全,为师生服务,工作积级主动,及时,师生问卷满意率高
(七)勤俭节约(10分)
爱护校产,办公室管理有序、周全,勤俭节支,积级向学校献计献策。
以上内容考核采用自评与考核组评相结合,自评占30%,考核组评占70%。
八、考核结果运用:
1、与教职工学年度评先工作紧密结合,做为一项重要指标,今后推荐为区级及以上的全面先进个人必须是上学年度考核为优职,且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
2、凡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优职、称职的,学校发放目标管理奖,具体数额根据学校财产,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目标管理奖发放70%,同时学校给予3-6个月告诫期,如无明显改进的,可再延长告诫期6个月,仍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不称职者,不发放目标管理奖。
3、按上级有关规定发放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
4、考核结果作为下学年度教职工聘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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