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及时准确揭示资产的风险状况,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的质量,发现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防范和化解资产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 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人员、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本细则所称的信贷资产是指由本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
(一)本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各类本外币贷款(含贴现);
(二)表外业务中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 第三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真实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及时性原则、
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各分行应加强信贷资产管理,及时掌握债务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对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结合担保方式、影响偿还能力的非财务因素、本行内部管理等,从定量、定性两个方面对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分析评价。各行应把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加强对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客户信息,不断强化贷前、贷中、贷后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行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五条 依据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五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及其主要特征分别为: 一、正常
1、定义: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主要特征:
⑴债务人生产、经营稳定,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
⑵债务人用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且现金流量稳定;
⑶债务人贷款资料齐全。银行对债务人最终偿还债务有充分把握。二、关注
1、定义: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2、主要特征:
⑴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债务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并可能影响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例如:债务人所处的行业呈下降趋势;
⑵企业改制(如分立、租赁、承包、合资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⑶债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⑷债务人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大幅度下降;
⑸债务人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在下降,或净值开始减少,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
⑹固定资产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债权偿还的调整,如工期延长或概算调整幅度较大;
⑺法人代表偿还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银行不能及时取得适当的资料和文件,法人代表频繁更换,管理出现混乱,难以联络等情况;
⑻债权的担保出现问题,如抵(质)押品价值明显降低,或银行对抵(质) 押物控制权出现问题;
⑼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⑽银行对信贷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督;
⑾债务人净现金流量明显减少;
⑿违反审批程序,超越授权发放的信贷资产。三、次级
1、定义: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2、主要特征:
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出现明显问题,营业收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重要指 标出现恶化趋势,债务人已不能正常归还债务本息,债务人已不得不寻求拍卖抵(质) 押品、履行担保等偿还来源;
⑵担保的价值可能不足以保证债务本息的足额偿还;
⑶债务人支付出现困难,并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⑷债务人的偿还记录不佳,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⑸债务人的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及时足额清偿;
⑹债务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银行信用;
⑺债务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⑻银行档案归集不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偿还构成实质性影响;
⑼债务人偿还意愿较差,有明显的逃废债务企图;
⑽债务人借债过多,负债比例较高;
⑾债务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银行信用,可能影响正常偿还;
⑿债务人出现其他影响偿还的非财务性重大事件。四、可疑
1、定义: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2、主要特征:
⑴债务人已资不抵债,担保价值严重不足;
⑵已知债务人失踪、死亡或实际破产;
⑶债务人已停业或即将停业或准备清盘;
⑷已知债务人恶意逃废债务且追索困难;
⑸银行已诉诸法律来收回债权;
⑹债务人的债务经过重组,仍然逾期,或仍然不能正常归还,偿还状态未得到明显改善。
五、损失
1、定义: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2、主要特征:
⑴债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对
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不能收回的资产;
⑵债务人死亡后,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债权;
⑶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债权;
⑷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⑸债务人虽未被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工本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⑹银行诉诸法律,虽胜诉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或经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且无财产收入可供执行,或因其他不可抗力无法执行而损失的债权;法院终审银行全额败诉的债权;
⑺债务人触犯法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且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 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⑻债权主合同已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对任何主张债权的文件不予确认,通过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必要的法律程序均无法收回的资产;
⑼未与债务人签订合同(协议),或合同(协议)原件灭失;
⑽债务人没有任何偿还能力和资产,而且债权的保证已过保证期间,保证人拒不履行保证责任;或保证人已破产、被公告注销、被撤销(关闭);或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财务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完全不能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
⑾债务人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债权的差额,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⑿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债权的全部或大部分损失的情况。
第三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方法
第六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核心是按照风险分类的标准、方法及有关规定, 以债务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主要偿还来源,以担保作为次要来源,判断债务人 及时归还债务的可能性。主要因素包括:
(一)债务人的偿还能力;
(二)债务人的偿还记录;
(三)债务人的偿还意愿;
(四)债务的担保;
(五)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
(六)银行的信贷管理。
债务人的偿还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债务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偿还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第七条 贷款的逾期状况应作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在执行本细则分类定义的前提下,结合以下逾期时间因素进行分类:
(一)如有国债、金融债券、本行存单、100保证金作为质押,当贷款本金和
/或利息逾期未超过 3 个月(含),仍可分为正常类。
(二)无抵(质)押或只有部分抵(质)押或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贷款本金和/或利息逾期一般未超过 3 个月(含),全额抵押的贷款本金和/或利息逾期一般
未超过 6 个月(含),全额质押的贷款本金和/或利息逾期一般未超过 12 个月(含),可以分为关注类。
(三)无抵(质)押或只有部分抵(质)押或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贷款本金和/或利息逾期一般超过 3 个月但未超过 6 个月(含),全额抵押的贷款本金和/
或利息逾期一般超过 6 个月,全额质押的贷款本金和/或利息逾期一般超过 12 个月,应分为次级类。
(四)无抵(质)押或部分抵(质)押或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的贷款本金和
/或利息逾期一般超过 6 个月,应被列入可疑类,除非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债务人业务经营基本正常;
2、与本行关于重组贷款谈判仍在进行中,且谈判期间未超过 12 个月(包括
自贷款逾期日开始的 6 个月);
3、并无欠息或只剩少部分欠息,或本行已与担保人达成或正在进行具体的还款协议,而且担保人具有毫无疑问的偿还能力。
第八条 对重组贷款的分类。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 或无力偿还而对合同偿还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包括直接转期的借新还旧和为盘活资产而追加的贷款。
需要重组的贷款在实施重组前至少应划分为次级类。重组贷款的观察期为∶ 重组后的还款条件定为按月还款的,观察期为 6 个月以上;还款条件定为按季或
按半年还款的,观察期为 1 年以上;还款条件为按年还款的,观察期为 2 年以上。重组贷款在观察期内应为次级。观察期结束后,应按照核心定义、根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类,符合条件的可调升至正常或关注类;但观察期满后一旦出现延迟付息,仍应将该笔贷款降为原级别,并再实施观察期;如果借款人在观察期内未能正常还本付息,则应降为可疑类。
第九条 对债务人利用企业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 如债务人能按时还本付息,至少归为关注类,如债务人仍有逾期未归还的债务, 则应划分为不良资产并依法追偿,按实际偿还能力和意愿进行具体分类。
第十条 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主要包括:
(一)违反国家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法规实施破产,或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规范破产有关文件规定,以破产形式逃废银行债务的;
(二)债务人通过兼并、租赁、转让、承包、分立等形式逃废银行债务,银行尚未依法起诉追索的;
(三)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定关闭或撤消有行政干预逃废银行债务嫌疑的。
第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信贷业务管理规定发放的贷款、办理表外业务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应按实际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进行具体分类并下调一级。
第十二条 违规贷款一般包括:对关系人发放的信用贷款,以优于同类贷款条件向关系人发放的担保贷款,以及以贷收息、违规展期、违规办理借新还旧的贷款、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违反利率规定以及借款人不具备•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贷款;超越本行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没有真实贸易、劳务背景的承兑汇票及贴现。
第十三条 行政干预发放的贷款,其风险分类应比照同等条件下调一级; 第十四条 除非有足够理由,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应比照同等情况一般贷款
下调一级。
第十五条 同一债务人有多笔授信业务的,如担保条件完全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以合并判断;如担保条件不同,则应逐笔分析担保情况分别认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类别。
第十六条 对抵(质)押品的评估。是否考虑动用抵(质)押品是区分好资
产(正常、关注类)与不良贷款的重要分界线。对抵(质)押品的评估要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一)抵(质)押品的有效性。用于担保的抵(质)押品是否符合本行规定的范围;抵(质)押手续是否完备、有效,是否办理了抵(质)押登记并取得相关登记证书。
(二)抵(质)押品价值的估计,在有市场的情况下,初分和认定人员要按市场价格定值;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应参照同类抵(质)押品的市场价格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定值。
(三)抵(质)押品价值评估的有效性,如抵(质)押品价值已经本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已经信贷人员审核确定符合要求,自该评估报告出具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抵(质)押品价值一年内未经外部评估,需由信贷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估计抵(质)押品价值。
第十七条 使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法进行分类时,应在定性判断的基础上, 根据对信贷资产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差异的估计,对每笔信贷资产的损失比率进行分析判断。单笔信贷资产损失比率应考虑债务人、保证人可偿还本息额,可从其它途径(如借款人上级单位、关联企业、第三方意愿且有能力替债务人承担债务,偿还贷款本息等)收回的贷款本息,抵(质)押物及可查封资产可变现价值等因素。
第十八条 对个人贷款进行分类时,在执行核心定义的前提下,结合贷款方式和贷款到、逾期情况,采用个人贷款分类矩阵方法,按户逐笔或合并进行分类。“假个贷”(指违反规定,假借个人名义贷款实为公司使用,使银行丧失诉讼主体,造成重大风险隐患)一经发现直接划分为次级类,逾期后直接划分为可疑类, 部分或全部贷款(含利息)逾期 181 天(含)以上的直接划分为损失类。
期限情况
贷款方式
贷款未到期或部分、全部贷款逾期 30 天以下(含)
的
部分或全部贷款逾期 31—90
(含)天的
部分或全部贷款逾期 91 —
180 天
(含)的
部分或全部贷款逾期 181 天
-365 天
(含)的
部分或全部贷款逾期 366 天以上的
质押
正常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抵押
正常
关注
关注
次级
可疑
保证
关注
关注
次级
次级
可疑
信用
关注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第十九条 债务人报表资料不完整的债权分类。对重要档案资料严重缺乏的债权(如无合同、借据),分类时至少归为次级类以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合同、借据,客户有偿还意愿的。信贷员应当及时补办合同,已经补办合同的按分类原理分类,尚未办理合同的,如果确实有把握补办合同,最高归为次级类。
(二)无合同、借据,但有证明借贷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划款凭证、偿还债权记录等)。这些证明材料除划款凭证、偿还债权记录外应当是无利害关系人出具的,本行内部员工证明材料无效。这类债权由于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我行主张债权时将会有很多不利回收债权的因素。这类债权至少归为可疑类。
(三)无合同、借据,没有证明借贷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债务人没有偿还意愿的债权。这类债权可直接认定为损失类。
第二十条 对有诉讼案件的债权分类。这类债权在对债务人进行财务、非财务因素、偿还意愿等方面综合分析后,可以判断胜诉的可能性以及胜诉后的执行效果。对预计肯定能收回但尚未实际收回的债权,结合到逾期状况,最高可分为关注类;对预计能收回物资抵消债权的,按市场价估算价值,最高可归为次级类;对预计能收回但难以变现的物资,按法院可能判决的价值,折价估算出预期损失比率, 可归为可疑类;预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归为损失类。
第二十一条 对异地债权的分类。债务人经营正常、有偿还能力、担保合法有效按谨慎性原则分为关注类;已经形成较大风险,如有合法、有效抵押的,按照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进行损失预测,按损失程度确定分类结果,但不得高于次级类;已经形成较大风险,保证人代偿能力一般的,分类结果不得高于次级类;已经形成很大风险,没有抵押物或担保人的,按谨慎性原则分类不得高于可疑类。
第二十二条 对多头贷款的分类。多头贷款是指我行的不同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在担保相同的情况下,分类结果应当一致。在担保不同的情况下,视担保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分类结果可以有差异。相关经办行在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时应相互沟通信息,防止分类结果产生较大差异。
第四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方法、程序、要求等进行初分和认定,按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第二十四条 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认定审批应遵循“本级认定、常规管理、超限核准、归口负责”的原则。
(一)本级认定,指本级经营的贷款,由本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流程操作,提出风险分类初步意见,由本级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二)常规管理,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作为信贷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信贷经办人员应及时搜集掌握客户最新的分类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分析、整理、存档,及时输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财务或非财务信息等,客户信息资料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
(三)超限核准,指分类业务余额超过本级认定审批权限的必须报上一级行认定和核准。各级行的认定审批权限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四)归口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分类质量检查、上报等工作由风险管理部门归口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第二十五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审批权限
分行审批工作小组最终分类认定审批权限为公司业务(包括表内外)单户余额 1000 万元(含)以下。个人业务单户余额 100 万元(含)以下。
总行审批工作小组最终分类认定审批权限为公司业务(包括表内外)单户余额 1000 万元以上。个人业务单户余额 100 万元以上。所有损失类贷款。
第二十六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具体流程:
(一)分类准备及初分:
1、整理、收集信贷档案资料。由支行信贷经办人员收集债务人的基础信贷档案资料,包括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财务信息、重要文件、往来函件、债务人偿还记录和银行催收通知、贷后跟踪管理报告等,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做好准备。
2、初分及信息录入。支行信贷人员通过整理信贷档案,结合调查、了解的其他最新信息撰写债务人的背景材料,填写分类工作底稿,提出初分意见,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提送支行审批工作小组认定审批。支行信贷人员对录入的客户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信贷讨论。支行对信贷人员提交的债务人背景资料、分类认定工作底
稿、初分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认定审批意见,对分类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充分交流、沟通,信贷人员应按照信贷讨论的意见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分类资料和信息及时补充完善。
(三)分类认定。支行审批工作小组根据分类资料和信贷讨论意见进行综合判断,提出分类认定意见。
(四)分类认定结果审批。
支行审批工作小组在提出分类认定意见的基础上作分类认定审批结论,填写审批意见。一般采取会议形式进行审批并形成会议纪要(详细记录审批过程、审批的客户名单、审批结论等)。
分行风险管理部根据支行报送的分类资料,信贷讨论意见、分类认定意见, 提出初分意见。分行审批工作小组根据分行风险管理部提出的初分意见及支行报送的分类资料、信贷讨论意见、分类认定审批结论(以下简称分类材料)进行综合判断,在审批权限内,作出最终分类认定审批结论,填写审批意见并批复。超出分行审批认定权限的,将分类材料上报总行审批工作小组审批。
总行审批工作小组根据分行上报的分类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最终分类认定审批结论,填写审批意见并批复。
(五)提出改进意见。总分行审批工作小组在认定、审批过程中要对支行信 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高估或低估风险造成资产质量失真等问题,应及时对支行提出整改措施, 责成支行限时改正。对违反规定,谎报、漏报、瞒报、改报分类数据等弄虚作假行 为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按本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信贷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债务人、担保人的全面情况,全面、正确理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标准、方法、程序、要求和职责分工,具有必要的信贷资产风险分析能力。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和审批人员必须牢牢把握住分类的核心定义和主要特征,运用财务、非财务因素分析以及其他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正确评价信贷资产质量。
第二十八条 不断完善和提高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完整的、连续的、清晰的、具有法律效力、有交接记录的信贷档案对于获得贷款的基本情况具有重要的作用, 贷款档案同时也是检验信贷人员和各级领导管理能力和经营状况的依据。信贷资 产风险分类需从信贷档案中截取素材,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判定风险状况,是
分类工作的基础和客观依据。信贷人员应收集、整理、完善信贷档案资料,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维护工作。各分支行信贷人员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更新客户最新信息,按季录入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认定、审批结果,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状况。各分支行应有专人负责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第三十条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时,不能用债务人的信用评级代替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分类时的参考因素。
第三十一条信贷人员应根据影响偿还各因素的变化,按分类的标准、方法、程序及时调整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类别并按审批程序上报认定审批。
第三十二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应与防范、化解不良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工作相结合。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过程中,应加强信贷资产的动态管理, 对表内外应收利息进行监控,认真分析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原因,提出和落实化解风险的措施,及时发现信贷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贷业务规章、制度和办法,堵塞经营管理漏洞。
第三十三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质量,银监会(局)、审计部门的检查评价结论,应作为信贷业务授权、评价各级行信贷经营管理绩效的主要依据和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负责对分类认定程序、结论进行监督,每年对所辖分行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有贯彻执行分类制度、分类操作程序、分类质量、债权档案等,对分类的准确性和管理水平作出评价。
第三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是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管理部门,对日常监管、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分支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报告总行。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息披露制度,除按规定报送银监会(局)、人民银行外,未经总行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披露。
第三十七条对法人客户进行分类要撰写债务人背景材料。信贷人员要按规范格式撰写。债务人背景材料规范格式见附件一。
第三十八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按季汇总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各分行每季度要撰写一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分析报告并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具体报送时间为:分类汇总表于季后 2 个工作日内;分类认定工作底稿和认定审批表按每季
度分类工作安排通知报送;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分析报告于季后 4 个工作日内。第五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十九条 银行成立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风险管理部的分管行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风险管理部、授信评审部、公司银行经营部、小企业银行经营部、零售银行经营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科技信息部负责人组成。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十条 为提高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审批工作效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风险管理部牵头成立总行认定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分类认定审批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部室工作人员等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类认定会议, 集中对各分行上报的分类认定材料进行审查审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行相应成立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风险管理部(分行)或主管信贷工作(支行)的行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并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二条 总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一)负责对分类认定审批工作小组的指导工作。
(二)负责管理全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组织实施和分类质量。
(三)负责督促落实在认定、审批过程中对信贷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第四十三条 总行认定审批工作小组职责
总行认定审批工作小组对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审批工作小组应严格贯彻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审查分支行对分类制度、分类操作程序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认定审批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四条 各分支行分类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按审批权限对本分支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组织认定审批;
1、组织本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信贷讨论,对风险管理部门提供的分类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存有疑问,应要求其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 必要时可以实地进行检查,从客户方面获取分类所需要的信息。
2、对本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及时进行认定。
3、对所辖范围认定审批权限内的分类结果组织认定审批。在分类认定结果
审批后及时向本级风险管理部门反馈分类认定、审批结果。
4、对在日常监管、检查和认定审批中发现的分类不实、违反规定或其他信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反馈相关经办部门,并督促整改。
5、根据辖内信贷资产风险的实际状况,按季撰写综合分析报告,对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进行预警、评价,提出改进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和提高贷款质量的建议。
6、根据工作需要,经本行领导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或本级有关部门报告(提供)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7、负责本级分类认定工作底稿、分类结果认定、审批记录及其他认为有必要保存在风险管理部门的分类材料的存档和管理。
第四十五条 相关部门职责
(一)风险管理部职责
1、负责起草全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规章制度,组织并指导、检查、监督全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2、组织全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审批工作,及时向各分支行反馈分类认定审批结果;
3、负责监督全行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实施评估;
4、按季综合分析全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并督促整改;
5、负责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授信评审部、公司银行经营部、小企业银行经营部、零售银行经营部、各分支行信贷业务部门职责
授信评审部负责在贷款准入时,严把贷款申报材料、财务资料完整关,敦促支行完善分类基础工作。
公司银行经营部、小企业银行经营部、零售银行经营部负责在贷款准入时,与授信评审部、分支行协作严把贷款申报材料、财务资料完整关,准确评价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从源头控制信贷资产风险。
各分支行信贷业务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对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解、调查,对贷后检查工作认真记录;
2、对债务人的信贷档案资料负责收集、整理和完善;
3、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分类标准、方法对信贷资产进行初分,合规撰写债务人背景资料,认真填写分类认定工作底稿,报分行、总行最终认定审批;
4、提供信贷资产基础资料,参与信贷讨论;
5、负责对上级行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并反馈。
(三) 科技信息部职责
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软件开发、操作培训及优化升级工作,负责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 审计部职责
定期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政策、程序执行情况、分类结果进行检查,特别要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划为可疑、损失类的应重点审计。
(五) 计划财务部职责
1、参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审批工作小组会议,对改进分类方法、提高资产质量、加强债权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按照•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及•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批准的分类结果正确核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3、负责向银监会(局)、人民银行报送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分析报告、相关报表以及银监会(局)、人民银行临时布臵的有关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对外披露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息。第六章 分类认定审批结果争议的处理程序
第四十六条 支行对分行审批认定工作小组审批权限内审批结论有异议的,可通过讨论、充分交流意见达成共识。如支行仍有异议或有重大争议的,可书面提交分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四十七条 分行对总行审批认定工作小组审批权限内审批结论有异议的, 可先通过讨论、充分交流意见达成共识。如分行仍有异议或有重大争议的,可书面提交总行风险管理部审议决定。如分行仍有异议,再书面提交总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领导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第四十八条 总行审批认定工作小组对审计部的分类准确性评价有重大异议时, 可先通过讨论、充分交流意见达成共识。如仍有异议,可书面提交总行信贷资产风
险分类领导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由总行负责解释、补充和修改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一:债务人背景材料规范格式
附件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中使用的各类认定审批表和汇总表附表 1:•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表(工作底稿)‣
附表 2:•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审批表‣ 附表 3:•票据贴现类业务分类认定审批表‣附表 4:•个人贷款分类认定审批表‣
附表 5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汇总表‣ 附表 6-1:•贷款分类汇总表(按行业)‣
附表 6-2:•表外信贷业务分类汇总表(按行业)‣ 附表 7-1:•贷款分类汇总表(按债务人经济类型)‣
附表 7-2:•表外信贷业务分类汇总表(按债务人经济类型)‣附表 8-1:•贷款分类汇总表(按种类)‣
附表 8-2:•表外信贷业务分类汇总表(按种类)‣附表 9-1:•损失贷款汇总表‣
附表 9-2:•表外及其他信贷业务损失类汇总表‣附表 10-1:•损失类资产逐笔登记表‣
附表 10-2:•表外及其他信贷业务损失类逐笔登记表‣附表 11:•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变动情况汇总表‣ 附表 12:•银行表外业务五级分类汇总表‣
附件一:
债务人背景材料规范格式
一、债务人背景材料: 1、债务人名称;
2、职工人数和资产规模;
3、简要介绍发展沿革和业绩;
4、债务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债务人与我行合作情况。二、信贷资产背景材料:
1、客户债务笔数、余额;
2、申请理由及申请时的偿还来源;
3、审批层次、审批结论;
4、发放时间、担保情况;
5、债权的事后管理简要情况;
6、债务人有多笔债务的应逐笔说明。三、防范措施和建议
针对债权现状和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提出防范风险的建议和措施,对上一期分类时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上二期分类结果,上一期分类结果。
附件二附表 1 编号: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底稿
分类日期 年 月 日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经济类型】□国有 □集体 □私营 □个体工商户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港澳台资 □ 外资 □联营 □ 事业单位 □ 其它 【行业类型】【主营业务】 【兼营业务】
--------------------------------【基本开户行】: □徽行 □工行 □建行 □农行 □中行 □招行 □其它银行 【信用评级】□AAA □AA □A □
BBB □BB □B □CCC □CC □C □未评级
【在本行债务余额合计】--------------------万元 【笔数】--------笔【在本行表内应收利息合计】------------万元 【在本行表外应收利息合计】--------------
万元 【 本金预计损失金额合计】---------------万元 【表内应收利息预计损失金额合计】--------------万元 【表外应收利息预计损失金额
合计】----------万元 【客户经理】(可填列多人)-------------------------------
【财务资料分析】 【财务资料类型】:□经审计的报表 □纳税报表 □其他财务报表 □无报表
单位:□万元 □万美元
报告日期
上二年末财务状况年 月 日
上一年末财务状况年 月 日
当期财务状况年 月 日
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净现金流量
经营现金净流量
投资现金净流量
筹资现金净流量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合计
应付帐款
应付工资
应交税金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225
长期投资
总资产
总负债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帐款周转率
存货
存货周转率
净资产利润率
销售利润率
或有负债总额
□财务资料可信 □财务资料存在一定问题:□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或审计师拒绝出具审计意见 □财务资料存在虚假成分,但不致于影响分析判断 □财务资料存在虚假成分,无法进行合理分析判断 □存在对债务人产生负面影响的公开信息 □监管机构因一些负面消息或从常规调查中发现问题,因而对债务人进行非常规检查
【财务状况预测 】预测期:□未来 3 个月内 □到年底 □到合同到期 □其他 ①企业发展趋势:□优 □良好 □较好 □一般 □恶化
② 销售收入变化趋势:□增加 □稳定 □减少 □恶化 ③利润变动趋势:□增加 □稳定 □减少 □恶化 ④现金流量变动趋势:□增加 □ 稳定 □减少 □恶化 ⑤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趋势:□增加 □稳定 □减少 □恶化 ⑥其他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垄断地位或行业领先
□良好 □正常 □经营管理中存在较严重问题,如继续存在可能影响债务偿还 □项目长期延迟或计划出现重大更改,对项目产生负面影响 □ 出现暂时支付困难,但仍具有较强融资能力 □出现支付困难,勉强维持,无法获得其他融资 □不能偿还其他债务 □停产或半停产 □固定资产项目停建或缓建 □资不低债,无力偿还□我行已采取法律手段,但预计会发生较大损失 □无力偿还,经过重组后仍不能按偿还计划偿还本金和利息 □全额抵、质押,已取得法庭判决,但判决难以执行 □债务人无力偿还 □债务人完全停止了经营活动 □固定资产项目停工时间很长,无望复工□企业失踪 □企业已被关或破产 □诉讼已经终止,但最多只能收回很少部分债权 □无法通过诉讼回收债权,因而不起
诉 【预测以后 1 年内经营趋势】:□经营状况佳,且会有很大提高 □经营状况佳,继续维持 □经营状况较好,但有恶化趋势 □仍维持中等水平,不会有较大改变 □经营状况不佳,但趋改善 □经营状况不佳,将基本维持现状 □经营状况不佳,趋恶化 □不了解情况,难以确定。
【影响债务偿还的因素分析】:1. 主要偿还来源分析 : (1 )债务人现金流量分析 : 口经营现金流≥当期应偿还额 , 且净现金流≥当期应偿还额 口净现金流 ≥当期应偿还额 口 0 † 净 现 金 流 † 当 期 应 偿 还 额 口 经 营 、 筹 资 、 投 资 现 金 流 均 † 0 口其他 :
(2) 、 债务人财务状况分析 : 口利润逐年递增 , 各项财务指标良好 , 均高于或等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口盈利 , 基本维持前期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口盈利 , 但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出现下降 口盈利 , 但关键性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幅度下降 口亏损 , 但各项指标有向好趋势 口亏损 , 各项指标呈恶化趋势 口出现财务危机 , 资不抵债 口关闭或破产 口濒临破产
(3) 、其他财务因素分析 : 口债务总额在短期内激增并与业务发展不成比例 , 债务人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口债务人股利分配与盈利状况不匹配 , 可能影响债务人偿还能力 口债务人不能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务 口其他
.2、非财务因素分析†请选择标明‡ : (1)债务期限与债务人资产臵换周期匹配情况 : 口匹配 口不匹配 (2)政府对债务人所属行业出台规定情况 : 口鼓励 口限制 口禁止 口不明 (3)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情况 :口有利变化 口没有变化 口不利变化 (4 )行业风险: 口稳定 口一般 口变动幅度较大 口高度风险 (5 )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口无影响 口有正面影响 口有一定负面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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