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 热网循环水泵类技术规范书
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
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
热网循环水泵
技术规范书
编制: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中国·呼和浩特
2014年12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工程概况 1
3 设计、运行条件与环境条件 2
4 技术要求 3
5 质量保证 8
6 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 10
7 供货范围 11
8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2
9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3
10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7
11 分包与外购 19
12 大部件情况 20
13 技术差异表 20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的热网循环水泵及各泵配套电机,它包括泵组本体及辅助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明确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中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所有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方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1.5 本技术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7 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6~8台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转动机械所配套的电动机要求投标方按两家及以上生产厂家投标及报价,并经招标方确认。
1.8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招标方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9 本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工程概况
2.1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本期建设2×350MW亚临界直接空冷发电供热机组。厂址位于的庙梁煤炭物流园区的东北角,东北约16km为兴和县城,南部紧邻兴旺角科技工业园,北侧为规划建设的万吨货运站场,西侧为规划的庙梁北站。厂址北距京藏高速约1.5km、110国道约4km;西距重载高速约9km;南距兴丰一级公路约3.5km、集张铁路约4km。
2.2 本期工程安装两台350MW直接空冷供热机组。
2.3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电厂海拔高度(黄海高程):1380.6m(主厂房±0.00m)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图A1),厂址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场地土类型为中硬土,建筑场地类别为II类,为建筑抗震有利地段
电厂供水主水源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备用水源为水库水。
兴和气象站累年逐月平均气象要素表
月份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年
月平均气压(hPa)
878.4
877.3
875.2
873.0
871.6
869.6
869.0
872.2
876.6
879.3
879.6
879.4
875.1
月平均气温(℃)
-13.3
-9.5
-2.1
6.5
13.8
18.4
20.5
18.6
13.0
5.7
-3.5
-10.8
4.8
平均相对湿度(%)
57
53
46
41
41
53
67
70
61
56
55
56
55
平均降水量(mm)
1.9
3.3
7.3
15.9
29.0
64.5
102.8
94.7
44.3
19.6
5.0
1.9
390.2
平均蒸发量(mm)
35.3
53.7
122.1
242.5
344.7
309.7
257.2
209.3
179.0
136.0
71.3
35.9
1996.7
兴和气象站累年极值气象要素表
项 目
数 值
发 生 日 期
项 目
数值
发 生 日 期
极端最高气温(℃)
37.3
2005年6月22日
最大冻土深度(cm)
192
2005年3月11日
极端最低气温(℃)
-33.8
1962年1月15日
最大1日降水量(mm)
128.2
1974年7月31日
最大积雪深度(cm)
18
1979年2月23日、24日
电厂所在地区10m高度50年一遇设计风速采用28.1m/s。
3 设计、运行条件与环境条件
3.1设备使用环境
安装地点:主厂房室内。
3.2设备规范
3.2.1热网循环水泵的主要技术参数:
形式: 双吸卧式泵
数量: 4台
流量: 1500t/h(本工程四台热网循环水泵并联运行出水总量不低于6000t/h)
扬程: 1.60MPa(暂定)
必需汽蚀余量: ≯3mH2O
转数: r/min(投标方填写)
泵效率: (投标方填写,要求≥80%)
轴承冷却: 自冷却、无需外部水源
电压: 6kV
配套电机功率: kW (投标方填写)
电机冷却方式: 风冷
输送介质: 热网循环水
介质温度: ≤80℃
泵入口压力: 约0.25MPa
3.4.2配套电机:
所有泵配套电机的功率由泵制造厂根据出力选配,并在投标书中写明其型号、功率,电压等级应符合招标书要求。电动机投标方按上海、湘潭、佳木斯三家配置投标,分别报价,按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电机厂家由招标方确定。
本期工程共设4台热网循环水泵,配两套一拖二变频装置,变频装置由招标方单独招标。
4 技术要求
投标方所提供的泵必须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既能够满足主机运行方式的需要,亦能适应机组变负荷的要求。
4.1水泵的性能要求
4.1.1水泵应能满足各种运行工况下介质的输送,水泵叶轮采用抗汽蚀材料。
4.1.2水泵在经常运行工况下,应使其运行效率处于最高效率点。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水泵的流量、扬程和效率等性能,都应予以保证,且不应有负偏差。 流量在额定值时,扬程偏差应在+3%范围内变化。水泵空转时的扬程偏差允许±3%。
4.1.3水泵的性能曲线(流量──扬程曲线)变化应当平缓,从额定流量到零流量扬程升高不超过额定流量时扬程的25%。如果超过25%,投标方应征得招标方的书面同意。
4.1.4水泵的第一临界转速不得低于额定转速的120%,在泵组调速的全范围工况下,泵、电机及泵组整体不得发生共振。
4.1.5当多台泵并联运行时,从正常运行范围降到最小流量之间,各泵分担负荷应限制其差别在5%以内。
4.1.6 投标方应保证工频泵和变频泵并联运行时,各台泵均可安全稳定运行。
4.1.7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应遵照以下标准:
GB5659《多级离心泵技术条件》;
对于引进技术制造的热网循环水泵,还应遵照引进技术的公司或国家标准。
4.2水泵的制造要求
4.2.1泵结构型式要求:卧式。
4.2.2水泵能够承受瞬时热冲击的影响,具有高抗汽蚀能力。
4.2.3泵吸入和吐出管以及其它管接头型式:
各接口采用法兰连接,法兰及密封面形状和尺寸符合国家标准。
4.2.4水泵的结构便于检修拆装。
4.2.5所有零部件包括备用组装件都应当是完全互换性的。如果有备用转子,则应当在所供给每一台泵的筒体内进行性能试验。
4.2.6水泵采用可靠的机械密封形式。机械密封要求投标方推荐三家生产厂家,招标方最终确定生产厂家。密封水源由泵出口提供,轴封排水由水泵本体回收,无需外部提供水源。轴承及机械密封不检修运转寿命都不低于24000小时。
4.2.7轴承润滑方式:油脂润滑。轴承要求投标方按SKF轴承配置。
4.2.8焊接要求
需要焊接的部套,投标方应提供焊接程序及检查方法,并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焊接。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零部件的焊接型式及尺寸应符合GB324《焊缝代号》和GB986《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4.2.9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泵组所需的冷却水量(如有),并说明冷却部位、水质要求和参数要求。
4.2.10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泵组的外形图(包括技术参数、外形尺寸、接管规格、荷载分布等)及其性能曲线。
4.3水泵材质的要求
应合理地选择泵及其附件的材料,使其能适应于各种运行工况。对热网循环水泵,在选用材料时,投标方要特别考虑循环水和加药生水中含有氯离子对其的影响。材质选择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所有标准按最新有效版本执行)
a、GB9439 《灰铁铸件》
b、GB699 《碳素钢技术条件》
c、JB815 《不锈、耐酸钢铸件技术条件》
d、GB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
e、GB3077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f、GB3077 《耐热钢技术条件》
g、GB1220 《不锈耐酸钢技术条件》
h、GB1176 《铸造铜合金》
i、JB2121 《铸造铝合金》
j、JB2121 《铜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k、JB2120 《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主要零部件采用材料(空白处由投标商填写)
热网循环水泵
零件名称
名 称
牌 号
泵 筒
铸钢
叶轮、诱导轮
不锈钢
导流壳、泵座
轴
不锈钢
2Cr13
轴 套
不锈钢
密 封 环
机械密封
衬 套
4.4 电气设备要求
4.4.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4.4.1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所有泵配套电机的功率由泵制造厂根据出力选配,并在投标书中写明其型号、功率,电压等级应符合招标书要求。电动机投标方按上海、湘潭、佳木斯三家配置投标,分别报价,按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电机厂家由招标方确定。
4.4.2 主驱动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6kV(功率大于200kW时)或380V (功率小于200kW时),额定频率50Hz,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3%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4.4.3 电动机应保证在母线电压为80%额定电压时能正常启动,且能在母线电压为65%额定电压时自启动。电动机满载运行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损坏。
4.4.4 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不大于6.0倍额定电流。
4.4.5 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其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
4.4.6 电动机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
4.4.7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应从轴伸端视之,电动机的主接线盒位于机座右侧。
4.4.8 电动机应为空冷式电机。
4.4.9 电动机需装电压为220V或380V的空间加热器。
4.4.10 电动机有二个接地端子,在相反的两侧接地,一个接地装置设在电缆接线盒下面。
4.5 仪表控制要求
水泵应随机配备必要的指示、监测和保护仪表。具体项目如下:
a、泵出口压力表;(抗震型、表盘直径150mm,精度1.6级、配导管、仪表阀门)
b、泵轴承温度监视;(标准的双支热阻:Pt100,配端子接线盒)
c、电动机轴承、绕组温度监视。(标准的双支热阻:Pt100,配端子接线盒)
投标方提供的压力表、热电阻按上自仪三厂、安徽天康、重庆川仪产品备选,并应保证与全厂同类型仪表选型一致,仪表品牌与型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4.6其他特殊要求
4.6.1清洁与油漆
泵组零部件的内外表面在出厂前应保证清洁,没有切屑、锉屑、焊条头、抹布、污油或其他无用物存在。
所有铸件、碳钢件及低合金钢件的外表面应按GB3215中4.5.2条的规定涂漆。
4.6.2泵的标记
泵组设备应在明显的位置上钉上产品铭牌,标牌应符合GB3215《炼厂、化工及石油化工流程用离心泵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4.6.3装箱和运输
为了保证设备安全无损地运到施工现场,在装运时,设备的内外应保持干燥清洁,并防腐。厂家试验后的泵,必须排出积水。附件装箱应有标记以说明其用途。设备必须有招标方正式通知后才能由投标方运往现场。
4.6.4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泵详细的外形图、性能曲线等资料。
4.7需要执行的规程规范
所有规程规范均实行最新有效版本
《离心泵技术条件(11类))
《单级单吸清水离心泵技术条件》
《单级双吸清水离心泵技术条件》
《多级离心水泵技术条件》
《灰铸铁件》
《可锻铸铁件》
《优质炭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不锈钢棒》
《铸造铜合金》
《不锈、耐酸钢铸件技术条件》
《铜合钻合金》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
《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汽蚀余量》
4.8 技术参数表(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项目
单位
热网循环水泵
水泵型号
水泵流量
t/h
水泵扬程
mH2O
水泵扬程
MPa
水泵必须汽蚀余量
mH2O
水泵效率(设计点)
%
设计转速
r/min
水泵重量
kg
轴功率(最大)
kW
轴功率(最小)
kW
电动机型式/型号
电动机铭牌功率(kW)
电动机额定电压/相数/频率
V/ /Hz
电动机额定转速
r/min
电动机起动电压/电流
kV/A
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
电动机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V/W
电动机重量
kg
泵组总重量(全部)
kg
泵壳材质
泵座材质
叶轮材质
诱导轮材质
泵体材质
轴材质
2Gr13
轴套材质
托架或轴承座材质
密封环材质
衬套材质
4.9水泵的寿命要求
a、泵组不检修运转不低于24000小时;
b、滑动轴承及机械密封不检修运转寿命都不低于24000小时;
c、轴承正常使用的温升为35℃,且不大于75℃;
d、泵体使用寿命30年以上。
5 质量保证
5.1 设计制造标准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均应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最新有效版本要求(但不限于此),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名称
不锈钢棒
不锈耐酸钢铸件技术条件
滚动轴承一般技术条件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
硫化橡胶物理试验方法的一般要求
硫化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球墨铸铁件
灰铸铁件
泵用铸钢件
泵涂漆技术条件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标牌
水利协会标准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电机外壳保护等级
5.2 质量保证
5.2.1投标方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所提的技术要求
5.2.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并附有质量证明书,不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将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水泵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5.2.3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对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2.4一切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加工、试验及检验均应接受招标方的监督。
5.2.5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到投标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投标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投标方应提供给招标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查阅。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5.2.6在设备开始生产前,投标方应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和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招标方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投标方。
5.2.7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投标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5.2.8招标方在保证期内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应及时向投标方提出索赔要求,投标方在保证期内发生此类事件,应认为所提要求是有效的,收到后二个月未作答复,则认为投标方已接受所提要求。
5.2.9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招标方赴厂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5.3性能保证
投标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保证泵组的下列性能:
5.3.1在设计扬程和转速的流量;
5.3.2在设计点的总扬程;
5.3.3在规定的入口压力和温度下,设计点必需的最大NPSH;
5.3.4设计点的效率;
5.3.5在规定工况下,与另一台泵并列运行性能;
5.3.6具有单泵运行到(包括)系统压力曲线和泵扬程----流量曲线相交点的能力。
扬程:-3%~+3%
流量:-3%~+3%
功率:不超过+4 %
NPSHr:无正偏差
6 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
6.1油漆
泵组的涂漆应符合《泵产品涂漆技术条件》的规定。
6.2包装
6.2.1 泵的包装应符合《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6.2.2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方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6.2.3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存储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严。
6.2.4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保护。
6.2.5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6.2.6 包装箱内应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要另用小箱盒装好放入箱内。
6.2.7 每个包装件必须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应与装箱单一致。
6.2.8 泵及其附件应采取防潮、防锈蚀等措施,保证12个月内不发生锈蚀和损坏。如果超过12个月时,一般应进行检查,并重新作防锈处理。
6.3运输
6.3.1 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6.3.2 包装件上应有以下标志:
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件等);
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宽×高),设备名称,毛重(公斤),发货单位,收货单位;
设备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级。
7 供货范围
7.1一般要求
7.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4小节的要求。
7.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不发生任何费用。
7.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的随机备件、必备备件清单。
7.2供货范围
热网循环水泵:4台(本期工程)
7.2.1主、辅机设备
主机设备包括:泵和电动机。
辅机设备包括:公用底座、地脚螺栓、螺母及垫片;泵组本身所需的冷却水、密封水等管道及阀门(如有);水泵与电机间的联轴器、附件及护罩,所有法兰接口的反法兰及连接件,泵和电动机配套的压力、温度仪表及其附件。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列出详细的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制造厂名
备注
1
2
3
7.2.2成套范围内各系统的管材及附件
凡属泵组本体范围内的辅助设备、管道及附件(例如油系统、冷却水系统和密封水系统等)安装设计和材料供应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7.2.3仪器及仪表测量元件和控制操作装置
泵组测量、监视、保护联锁用的各种温度、压力仪表等附件。
7.2.4连接件
泵所有接口处的反法兰及附件等。
7.2.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投标方应分别提供免费供应的备品备件清单及推荐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共4台泵的备件应包括:
每台热网循环泵的轴承1套;
投标方应随泵组提供拆装泵体及零部件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并说明专用工具的名称、用途和数量。
7.2.6货到达目的地后,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与招标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和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投标方责任后,由投标方处理解决。招标方在开箱检查前10天通知投标方开箱检验,投标方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投标方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赶赴现场,招标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有效,并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索赔依据。
8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8.1一般要求
8.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翻译成中文(免费)。
8.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8.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半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8.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8.1.5投标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应能满足招标方对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的要求,如果招标方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免费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
8.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8.1.7 投标方随设备提供招标方的资料份数为图纸文件16份,电子版份数为2份。(图纸资料电子版文件要求:图纸采用AUTO CAD14.0及以上版本,文字采用OFFICE 2000版本,同时图纸不能采用只读型式。)
8.2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内容及进度
8.2.1技术资料
泵技术数据及性能曲线,其中包括流量、扬程、转速、效率、轴功率、汽蚀余量及电动机性能参数;
泵的总装图及泵组外形图,包括外形尺寸、检修起吊重量、基础尺寸及动静荷载分布、接口定位尺寸及详图与管道接口允许荷;
水泵零件表及材料表;
密封水、冷却水系统图及供水流量、压力、温度、水质要求;
泵的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
8.2.2投标方图纸必须经过设计院确认后才可安排生产制造。
8.2.3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记。
8.2.4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以书面材料为据。
8.2.5 技术协议签订一周内投标方提供设计院所有相关设计资料,并在收到设计院反馈信息后两周内提供正式图纸文件资料,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投标方提供设计院文件的份数为4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电子版(可操作)一份。所有资料上均应有“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施工图专用”与“正式资料”章。
9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9.1一般要求
9.1.1本条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9.1.2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协议书的规定。
9.1.3 招标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投标方有配合监造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9.1.4 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招标方和招标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9.1.5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限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投标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9.1.6 无论招标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或招标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1.7 由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投标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招标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9.1.8 货达目的地后,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招标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投标方责任后由投标方处理解决。招标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0天通知投标方开箱检验,投标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投标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招标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索赔依据。
9.2工厂检验
9.2.1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9.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9.2.3 投标方检查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9.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9.2.5 产品在出厂前的验收须有招标方参加,费用记入合同总价。
9.2.6 试验
9.2.6.1 出厂试验要求
投标方在泵出厂前应进行工厂检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至少应包括水压试验、运转试验、汽蚀试验、性能试验、振动测量、轴承温度测量及轴封泄漏测量等试验项目。
投标方应提供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以证明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对于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项目,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投标方应在试验前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方。
(1)水压试验
外壳体应提供在设计压力的150%的水压试验。
内壳体(包括备件)应按投标方标准进行水压试验。
(2) 性能试验
投标方应按照《回转动力泵水力性能验收试验 1级和2级》和HIS进行出厂试验。当标准不同时,每台泵应在设计流量及额定转速下试验,尽量使温度接近额定温度或不小于试验台能达到的最大水温。
(3)试验报告
经证明的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报告应包括试验安排、仪表及标定数据,试验过程、试验数据及数据结果计算。
性能试验结果应绘成曲线,包括总压头、效率、功率及入口NPSH,保证性能点、最大运行点及试验水温应标在曲线上。
每个性能报告也应包括下列项:
a. 设计转速的性能试验结果(一台泵)的计算曲线。这些曲线应包括总压头、抽头压力、进口压力,所需最小流量、最大流量。
b. 试验过程的论述,仪表及设备的校准及完整的试验数据的计算。
9.6.2.2 现场试验要求
现场考核试验由投标方会同招标方进行,试验包括下列项目:
泵在不同工况下的振动和噪音的测定。
具体的试验项目的安排,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9.6.2.3 制造厂应确保制造质量,当现场安装调试中发现制造质量问题时,由投标方负责,且同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9.3设备监造
9.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9.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9.3.3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9.3.3.1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9.3.3.2 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产方便。
9.3.3.3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9.3.3.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9.3.3.5 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9.4性能验收试验
9.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9.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9.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试验一般在机组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9.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招标方委托招投标双方认可的测试单位完成。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本附件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9.4.5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10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0.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运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
人数
备注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天数;
投标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因其他投标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工
作
简
历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单
位
评
价
(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每人一表)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在设备安装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招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投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招标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投标方仍要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注: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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