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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3250-202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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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120.01 CCS X 0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3250202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food workshop park 2023-12-15 发布 2024-01-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3250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

2、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开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晓莉、王斌、赵玉杰、徐晓强、蒋柠、张悦、路佳宏、李钩玄、李佳、于常铭、蔚盛、乌兰、梁停停、祁冰洁、刘洋、黄文鹏、赵伟、孙英、李骁捷、齐蕊、云昊雨、苏晓明、张存飞。DB15/T 32502023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指标、评价主体和人员能力、评价方法、评价程序等内容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的评价工作,用来指导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工作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经营主体开展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36738 工业旅游景区服务指南 GB 3

4、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HJ 127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DB15/T 324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15/T 3249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评价指标 基本要求 包括7项二级指标: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独立或联合开展园区经营、管理、服务工作;遵守国家、自治区和盟市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无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发生;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产权或使用权明确,具备常年开放条件;园区规划;DB15/T 32502023 2 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园

5、区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园区评价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评价资料规范归档,档案专人管理。基础设施 包括9项二级指标:建筑设施;道路交通;能源设施;供排水设施;防洪排涝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智慧化监管设施;配套设施。安全与应急 包括1项二级指标:安全应急管理。保障与管理 包括3项二级指标:经费保障;园区管理;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包括7项二级指标:服务基本原则;服务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服务自评机制;服务评价;服务改进。5 评价主体和人员能力 评价主体 5.1.1 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工作机构,遵循园区评价有关原则和要求,统筹协调评价工作。5.

6、1.2 评价工作机构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能力:a)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权威性、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DB15/T 32502023 3 b)具备与评价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化、质量管理、财务审计、项目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背景的专职人员;c)具有食品领域管理、建设、研究及评价相关经历和背景;d)对食品生产加工及园区基础理论和评价有关国际、国内标准或程序有较为深入的理解和实践。人员能力 5.2.1 参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工作的人员可分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评价专家、行业/领域专家等。5.2.2 评价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a)管理人员具有开展评价工作的总体指导、策划、管理协调能力,能够全面把握评

7、价工作的目标确定及实现路径,协调评价实施全过程;b)工作人员应具有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评价各个环节有序衔接的能力;c)评价专家应具有园区建设、管理、评价相关标准、项目等方面知识和能力,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背景;d)行业/领域专家应具有评价对象和内容内相应行业/领域的从业背景,熟知相关行业现状、趋势的人员。6 评价方法 采取材料核查与现场核查等方式,逐项对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求和。总分为 550 分(包含基础分500 分和加分项 50 分),评分细则符合附录 A。满足相应要求的情况下,各专家评价总分为各评价项目得分的累计值。各专家的平均分为园区最终分值。根据评价得分,分为优秀(450)、良

8、好(400 且450)、合格(350 且400)与不合格(350)四个等级。7 评价程序 组织申报 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申报工作。组建评价小组 评价工作机构组建由食品安全、标准化、质量管理、财务审计、项目管理等方面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价小组,明确评价小组组长,评价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人数宜为奇数。园区申报 园区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规范和评价通知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a)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申报表(应符合附录 B 中表 B.1);b)自查报告;c)相关证实性材料。书面审核 DB15/T 32502023 4 7.4.1 评价小组针对申报园区提

9、交的申报材料、相关数据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后处理方式有:a)对存在不符合 7.3 要求的,退回申报材料;b)对申报材料缺失的,应要求申报全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c)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书面审查。7.4.2 书面审查时,依据评价评分细则进行初步评审打分,得出初步评定结果。现场评价 7.5.1 评价小组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被评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发出现场评价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现场评价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7.5.2 评价小组采用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被评价园区提供的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7.5.3 评价小组到达被评价园区后,评价小组组长主持

10、召开首次会议,参会人员包括被评价园区主要负责人、园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园区服务人员、小作坊从业人员、基层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等。会议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a)组长介绍评价小组成员及评价分工、评价程序和要求;b)被评价园区介绍自我评价情况。7.5.4 评价小组采用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被评价园区提供的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照附录 A 评价细则进行现场核查。7.5.5 现场核查结束后,评价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参会人员包括被评价园区主要负责人、园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园区服务人员、小作坊从业人员、基层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等。会议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a)反馈现场核查

11、情况;b)形成并签署现场评价确认书(应符合附录 C 中表 C.1)。确定候选名单 7.6.1 评价小组汇总评价材料,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重点过程说明、考评结果以及合理化建议。7.6.2 评价工作机构进行评价材料审议,确定候选名单。名单公示 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入选园区候选名单的意见。确定最终名单 候选名单公示14个工作日期满无异后,由评价工作机构确定最终名单。公示有异议的企业,由评价小组重新进行材料和相关数据审核,审核结果与原结果无差异者,提交评价工作机构重新确定;审核结果与原结果有差异者,取消评定资格。发文公布 相关主管部门对园区评价结果发文予以公

12、布。DB15/T 32502023 5 A A 附录A (规范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评分细则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评分细则见表A.1。表A.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评分细则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1 基本要求(80)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独立或联合开展园区经营、管理、服务工作(8)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得2分;能独立或联合开展园区经营工作,得2分;能独立或联合开展园区管理工作,得2分;能独立或联合开展园区服务工作,得2分。2 遵守国家、自治区和盟市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15)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

13、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得5分;遵守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得5分;遵守盟市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得5分。若一项不满足,该项不得分。3 近三年无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发生(15)近三年无环境行政处罚,得5分;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得5分;近三年无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得5分。若一项不满足,该项不得分。4 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20)近三年无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得5分;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得5分;近三年无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得5分;近三年无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得5分。若一项不满足,该项不

14、得分。5 产权或使用权明确,具备常年开放条件(2)产权或使用权明确,得1分;具备常年开放条件,得1分。6 园区规划(20)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协调园区与区域发展关系,符合所在地城市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总体规划,满足当地产业政策,得5分;坚持生态共生、科技共享、产业共兴的设计理念,遵循产业优化、整体协调、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安全环保、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等要求,得5分;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基础产业,综合考虑当地产业资源,统筹配置土地,产业链上下联动方便,得5分;根据食品产业发展需要,布局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得5分。DB15/T 32502023 6 表A.1 食品生产

15、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评分细则表(续)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7 基础设施(95)建筑设施(4)建筑外立面整洁、无破损,得2分;外立面装饰简洁、大方,色调与园区文化相符,得2分。8 道路交通(5)道路布局合理,满足各类车辆通行,得1分;设立停车场,得1分;配有共享单车还车点及充电桩,得1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合理,建筑导向标识完整清晰,得1分;道路绿化,得1分。9 能源设施(6)配置与园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力、供暖、燃气、蒸汽等能源设备,得2分;能源回收利用,得2分;配备能源计量设备,并定期校准、维护,得2分。10 供排水设施(4)供水设施完善,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16、得1分;排水设施设计合理,管道畅通,排水口有防鼠、防虫设施,得1分;雨污分流设施:如有接通雨水、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得2分。11 防洪排涝设施(6)设置堤防、排洪沟、截洪沟、防洪(潮)闸等防洪设施,得2分;设置防洪行泄通道及防涝蓄水装置等防涝设施,得2分;制定遭遇超设计标准暴雨、超设计标准洪水和突发性水灾时的对策性措施,得2分。12 环保设施(5)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得1分;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若园区内有产生废气的小作坊,应有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得2分;有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得1分;有集中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中心,得1分。13 智慧化监管设施(18)有园区运营主体基础信息

17、,得2分;有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得2分;有行政许可信息,得2分;有食品安全标准化信息,得2分;有人员资格与教育培训信息,得2分;有人员在岗在位信息,得2分;有应急管理信息,得2分;有事故管理信息,得2分;有园区地理信息,得2分。14 配套设施(29)内部装修(2)内部装修简洁、大方,得1分;办公设备齐全,得1分。15 标识标牌(4)园区、小作坊、功能区、制度等标牌门牌齐全、完整,并无明显污渍,得1分;标牌门牌颜色、尺寸、所用板材适宜,得1分;有宣传栏、展示墙,得1分;宣传栏、展示墙颜色、所选板材适宜,得1分。16 公共卫生间(4)男女分设,并设有残障卫生间,厕位数量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得1分;设施

18、设备完好有效,标识清晰并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得1分;卫生间内采光明亮、照明适宜、通风良好、有水冲洗、保持干净、无异味,得0.5分;地面应铺满防滑地砖,厕位间应有隔离门板,得0.5分;有洗手台和镜子,台面和镜面完好,配备有卫生纸、洗手液等,得1分。17 通风设施(2)厂房内有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设施(加工场所内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有机械排风),得1分;排气口有易清洗、耐腐蚀、可防治虫害侵入的网罩,得1分。DB15/T 32502023 7 表A.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评分细则表(续)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18 基础设施(95)配套设施(29)仓储

19、设施(2)根据产品种类,配备仓储设施,得2分。19 废弃物存放设施(5)有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得1分;存放符合GB 18597和GB 18599的规定,得2分;标识符合GB 15562.2和HJ 1276的规定,得2分。20 运输设施(1)配备运输设施,得1分。21 虫害控制设施(5)有详细虫害控制措施并能执行的,得1分;能明确虫害控制设施放置位置的,得1分;园区有灭鼠点,能定时检查更换灭鼠设施的,得1分;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并归档的,得1分;杀虫工作前能做好预防中毒措施,杀虫后,能做好清洁消毒工作的,得1分。22 监控设备(4)有监控设备,得1分;监控设施设备完善,可对园区内水、电、暖、气

20、、环境、生产过程以及内部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得2分;定期维护、校准,得1分。23 检测设备(18)园区内有独立检验检测实验室,得3分;实验室检测设备完善,能提供满足出厂要求的检测,得3分;实验室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得3分;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得3分;应对实验室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得3分;应建立业主的检测数据档案,得3分。24 安全与应急(30)安全应急管理(30)成立安全管理应急小组,得6分;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极端天气和重大事故的安全预案,得6分;定期对园区工作人员、小作坊业主进行安全培训,得6分;设置治安报警系统,协同公安部门对园区的治安实施管理,得6分

21、;设置治安室(岗),有专职治安人员昼夜值班,得6分。25 保障与管理(115)经费保障(10)园区设置运营专项经费,保障园区正常运行,得7分。26 园区管理(80)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设置完善,得10分;行政、招商、采购、销售、财务、信息化、物业、档案等管理机制健全,得10分;建立园区管理制度,得10分;根据园区规模,配置相应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得10分;定期对园区工作场所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得10分;提供园区内公共场所的综合环境管理与保洁基本服务,得10分;做好园区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定期巡视检查工作,得10分;做好园区内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得10分。DB15/T 3250202

22、3 8 表A.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评分细则表(续)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27 保障与管理(115)人员管理(25)建立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并建立工作制度,得5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服务标识牌,得5分;对全过程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适时改进,得10分;对园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建立档案,并由专人负责,得5分。28 服务质量要求(180)总体要求(15)遵纪守法,保护小作坊业主的合法权益,得2分;工作人员提供规范的服务,保持良好仪容仪表,体现良好精神风貌,服务时,面带微笑,

23、使用礼貌用语,得2分。建立健全服务人员服务操作规程,服务人员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得4分;积极主动服务,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得1分;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得1分;对客人提出的要求暂时无法解决时应耐心解释,并事后解决,不推诿和应付,得1分;公共场所卫生应符合GB 37487的规定,得2分;旅游服务应符合GB/T 36738的规定,得2分。29 服务内容(100)公共信息服务(10)提供多样化的访问形式和综合性的服务门户,得10分。30 综合物业服务(10)对园区资源的维护、更新进行管理,得10分。31 统一采购(10)园区为小作坊业主提供统一采购服务,并有详细记录的,得10分。

24、32 统一销售(10)园区为小作坊业主提供统一销售服务,得10分。33 技能培训(10)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培训内容通俗易懂,得5分;多途径、多角度提供公益培训,得4分;组织小规模技能比赛等活动,得1分。34 帮扶服务(10)园区通过小作坊“一帮一”服务助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和增收脱贫 35 便民服务(15)无障碍设施设置合理,得5分;配备急救包等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得5分;为园区内所有人员提供停车、电动车充电、无线上网等便利服务,得5分。36 投诉处理服务(10)按照 GB/T 17242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小作坊业主及消费者投诉,得5分;设立投诉处理服务人员并及

25、时、妥善处理投诉,接到投诉后应在承诺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投诉处理经过及结果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得5分。DB15/T 32502023 9 表A.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评分细则表(续)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37 服务质量要求(180)服务内容(100)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15)服务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得5分;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并留档,得5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得5分。38 服务自评机制(35)园区制定发展规划与考核目标,建立落实自评机制,得5分;园区建立有效的自查自纠制度,服务项目定期接受客户监督,对外公布服务质量监督

26、电话,并采用走访、问卷、设立意见簿等多种方式收集分析客户对服务质量的意见,及时整改,得10分;园区接受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得5分;定期开展自评的,得5分。园区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制定考核评定管理办法,得5分;园区运营接受内外部考核,对全过程服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明确直接责任部门,及时对服务质量实施改进,得5分。39 服务评价与改进(30)服务评价(20)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公开意见收集渠道,及时处理反馈意见,得5分;建立服务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得5分;设立运营管理机构及时、妥善处理投诉,接到投诉后应在承诺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得5分

27、;投诉处理经过及结果应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得5分。40 服务改进(10)对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服务满意度评价、监督评价等发现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得10分。41 加分项(50)支部管理(10)园区设立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党员学习活动,丰富党员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2 入园率(10)入园率90%,得10分;80%入园率90%,得5分;70%入园率80%,得3分,其余不得分。43 产品合格率(10)园区建成以来,产品合格率为100%的,得10分;97%产品合格率100%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44 小作坊业主满意度(20)根据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结果,专

28、家委员会酌情打分。注:评分细则所列分值均为最高分值,部分实现或满足可酌情给分。DB15/T 32502023 10 B B 附录B (规范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申报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申报表详见表B.1。表B.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申报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 名称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园区地址 市 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监管责任单位 运营性质 国有 私有 园区面积(m2)主要产品 成立时间 可容纳小作坊数(户)入园小作坊数(户)入园率(%)园区管理人员数量(人)园区物业服务人员数量(人)是否配备检验检测室 是否创建品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年 月 日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年 月 日 DB15/T 32502023 11 C C 附录C (规范性)现场评价确认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现场评价确认书详见表C.1。表C.1 现场评价确认书 被评价园区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场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小组 序号 姓名 组长/组员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单位 1 2 3 4 5 评价情况 条款 内容 分值 评价结果 整改期限 年 月 日(现场核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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