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省文明委关于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直文明委关于省直文明单位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委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推动我委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望遵照执行。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求真、求新、求效,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群众性
2、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我委中心工作,理顺职责关系,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二、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人口计生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 长:孟宪臣(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赵长法(党组成员、巡视员) 鲍常勇(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绍杰(党组成员、副主任) 薛勤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丁福浩(党组成员、副主任) 谢李广(党组成员、副主任) 孙晓红(副主任) 成 员:丁树德 王立英 周 宏 孙恒英 王杰英许辉华 贺建设 王勇军 张学旺 杨新力张建坡 刘延军 薛
3、宝铭 薛万和 孙天虎张陆军 李 光 冯瑞珍 孙芳林 郭合奇刘凯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学旺成 员: 赵 良 苏树勇 吴俊红 刘瑞民、袁兴泽王遂华 王海波 宋新杰三、职责任务(一)机关党委:1、负责牵头、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2、每年至少向委党组汇报2次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3、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文明档案创建,简报的编写、报送;4、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学礼仪、讲文明、树新风”活动;5、制定文明创建工作奖罚制度;6、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创先争优”、“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开展文明处(科)室、文明
4、标兵评比活动; 7、开展结对帮抚,扶贫、帮困、送温暖、献爱心等道德实践活动等;8、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二)办公室:1、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要保密等项工作;2、负责制定安全防范有关制度,做好节能减排工作;3、负责委机关辖区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教育专栏设置的安排,负责机关及委直单位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到整齐、干净、绿化、美观;4、负责文明楼院、文明家庭评比活动。(三)宣传处: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关宣传报道,组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四)人事处:负责精神文明创建知识测试的培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五)机关纪委和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
5、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六)宣教中心: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橱窗、板报、标语、标牌的制作。(七)产业开发中心:利用河南生殖健康网络和河南人口内部刊物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八)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委办公大楼公共地区及委家属院的健康教育、卫生整治、卫生制度建立;负责群众性文体活动场所的建立等。(九)信息中心:利用信息网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办好精神文明建设专题栏目。(十)其他处室及相关委直单位:按照委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制定的卫生整治标准,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整治工作,落实学习教育、文明宣传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设好宣传阵地,利用标语、板报、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四、有关要求(一)各处室、委直各单位
6、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标准,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坚持“创”、“管”相结合,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人员齐整、经费到位、保障有力,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二)各处室、委直各单位每年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中和年终工作总结,列出工作进度明细表,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精神文明各项工作得到落实。要明确一名专(兼)职干部,负责日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度明细表和年中、年度工作总结,要分别在年初年中(6月30日前)和年底报委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各单位要立足本职,锐意改革,务实进取,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创建一流的工作业绩,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四)委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文明创建工作每年将组织开展两次检查评比。 二一年六月八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