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政学习心得体会 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廉政准则(试行)实施13年以来,中国的反腐败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突出表现为腐败大案要案有增无减,腐败行为发生的范围有所扩大,某些领域的腐败程度有所加深,腐败手法更加复杂,形式更加隐蔽,等等。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一方面是因为廉政准则(试行)处于试行阶段,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约束力不大、震慑力不足、惩处力不强的问题,其他一些党纪政纪法规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近年来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使得社会经济发展无形中扩充了公权力行使的范围,强化了公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渗透力度,增加了公权
2、力的“分量”和“含金量”,从而扩大了腐败分子的“活动空间”。 廉洁从政准则要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必须牢牢把握其实质内容。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共18条,其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这些实质性的内容,必须在学习贯彻中得到完全的体现,同时,为确保领导干部能够牢牢把握其实质内容,还应该辅以专家讲座、巡回演讲、征文竞赛、知识测试、主题活动等形式加以助推,相信如此,才能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做到牢牢把握准则实质内容。 廉洁从政准则要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必须时刻谨记在行动实践。准
3、则在理论上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作了最善意的“从政提醒”,从实践中总结与提炼了领导干部最容易出问题、最容易犯事、最容易迷失的“思想领域”,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谨记在行动实践准则,时刻严格律己,要让“八方面禁止”、“52种不准”体现在行动实践中,以廉洁从政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重树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赢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心。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致力于完善配套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这一论述突出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一个关键环节必须通过深化
4、体制改革,完善各方面的配套制度,切实解决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的问题,才能为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条件,才能大幅度增强廉政准则的约束力、震慑力和惩处力,使之在反腐倡廉和法治建设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廉政准则首先是党内法规,其实施内在地需要党内民主作为保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必须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廉政准则的得力监督者和维护者。其二,需要大力推进包括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人大制度改革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形
5、成科学的权力分解、权力制衡机制,在规范和限制党政“一把手”的权力、维护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权威、扩大官员选任的开放性和竞争性等核心环节上大胆突破。其三,强化人大、政协、政府专门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公权力的“权力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公权力的“权利监督”,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加大公权力行使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想。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亟须以改革的勇气大力完善上述三方面配套制度,最终使廉政准则中的“禁止”、“不准”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违反、不敢违反和不愿违反”的禁忌,使“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愿腐败”成为越来越多公务人员的自觉选择。 廉洁从政准则正式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必能进一步营造浓厚良好的勤政廉政氛围,必能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公开运行,必能进一步促进政府工作的良性开展,必能进一步让政府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