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庸懒散滑贪”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 庸懒散滑贪”主要表现形式(村组干部) “庸”的主要表现形式。工作标准不高、业务素质不强、能力不强、思路不清,部分干部思想保守、缺乏锐气,满足现状,固步自封,缺乏创新的主动性;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不学无术,安于现状,不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的理论学习,自甘平庸、自我懈怠,凡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善于学习,“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底数不清,心中无数,上报数据不准确,办事效率较低,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于群众越来越高的期盼和要求,或置若罔闻、或简单粗暴,态度生冷硬横,对一些突发性事件没有应对之策,显得手忙脚乱、处处被动,容易激发群
2、众不满情绪;其他“庸”的问题。 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的具体表现:-1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工作落实力、执行力不强;-2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坐等安排,主动作为不足;-3善做表面文章,工作落不到实处,做事“雷声大雨点小”;-4不顾大局,遇事先替自己或“小团体”打算;-5对待同志麻木不仁、漠不关心的;-6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凡事“照本宣科”,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 “懒”的主要表现形式。不敢担当、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办事超出规定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消极应付,措施不力,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或按标准完成,影响工作推进;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应说明的情况不及时说明,应处理的事项
3、不及时处理,应告知的办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群众办事找不到人,领导检查大门紧闭的情况时有发生,找人替会现象突出,安排工作遥控指挥,不按要求到村上坐班。工作积极性差,以“不会做、没做过”为由,不参与工作,或完成质量低,在一些常规工作中,要靠上级反复催办,才开始重视。一定程度上,存在“包村领导依赖症”,包村领导不安排,工作就不推进,包村领导不到村参与,就不开展工作;其他“懒”的问题。 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的具体表现。-1不执行村组干部值班制度的;-2工作不深入、不调查、不研究,拍脑袋、想当然;-3工作中只做“指挥员”,不做“战斗员”;
4、-4群众反映的正当诉求不及时解决,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5扶贫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的;-6不主动走村入户熟悉村情户情的;-7借口业务工作忙,不按照规定开展党组织活动的。 “散”的主要表现形式。该办不办、急事慢办、能缓则缓、能拖则拖、上级部署磨磨蹭蹭、重大事项议而不决、遇到问题绕道走;作风飘浮、执行意识差,应付了事,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置之不理,敷衍应付,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制度形如虚设;纪律涣散,无视制度,自由散漫,上班迟到早退,擅自脱岗,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时间吃早点、赶集,上班时间看电视剧、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等;沉
5、溺于打麻将、玩扑克等各种娱乐活动,参与赌博,不注意自身形象,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吃喝喝,拉关系、跑路子,心思和精力没有放在工作上;其他“散”的问题。 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的具体表现。-1离开村组不向包村领导报告的;-2不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脱贫攻坚工作安排的;-3对街道正常人事调整牢骚满腹,拒不执行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4违反议事原则或工程建设程序,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或工程项目的;-5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或纪律审查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6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法律追究的;-7对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的。 “滑”的主要表现形式。不敢担当,遇到尖锐矛盾就往后退缩,遇到
6、繁琐的工作就不参加。存在“各扫门前雪”的官僚作风,遇事就以“不是我办的、我没有参与这项工作”等借口推脱,遇到矛盾问题,就以“上级部门办的、上级部门要求我们这样办的”为借口将矛盾上交;执行上级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老百姓虚报浮夸,不说实情,不讲真话,报喜不报忧,唱功好,做工差;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该办不办、急事慢办,能缓则缓、能拖则拖等问题严重;部分干部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消极怠工,拈轻怕重,挑肥拣瘦,推卸责任,互相推诿;其他“滑”的问题。 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的具体表现。-1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淡薄的;-2大局意识淡薄
7、,需协同开展工作出工不出力的;-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解决、不答复,回避矛盾困难的;-4对脱贫攻坚工作原则性不强,选择性执行的;-5找借口不具体参与脱贫攻坚等重要工作的;-6对同志出现的错误问题视而不见,不主动提醒的。 “贪”的主要表现形式。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讲排场、比阔气,不按实际需要量用水、用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脱贫攻坚中存在优亲厚友情况;存在“雁过拔毛”行为,要求接受有偿服务或报销个人费用等;爱占群众便宜,尤其是脱贫攻坚中项目多,补贴多,村组干部冒领补贴的情况偶有发生;在各项基层
8、惠农的到户资金上动“歪脑筋”;在本村内实施的工程,自己弄到手的不认真实施,偷工减料、挪用资金、虚报工程量,自己没有弄到手的就不协调、不配合、甚至恶意干扰;兼职过多,把一些工资待遇相对不高,工作任务相对较少的岗位,过多的由村干部兼任,补贴一个人领,工作却一个人干不过来,但又不愿意放手,导致各项工作都受到影响;其他“贪”的问题。 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的具体表现。-1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向组织报备或借机敛财的;-2违反有关规定承接工程的;-3违反规定超面积、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4以考察项目为由,公款旅游的;-5安排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请吃的;-6参与有偿性陪侍服务娱乐活动的;-7利用职务便利,长期私人占用公物的;-8使用村集体资金大吃大喝;-9利用职务便利,在低保评议、贫困户识别等过程中为自己亲朋好友谋利的。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