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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_T 2838-2023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建设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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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43/T 22023 83843湖南省地方标准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1发布-092024-02实施-09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建设指引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ownship transportation service station and urban rural passenger transport terminalICSCCS 93.080P 51DB43/T 28382023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2 5 乡镇运输服务站 2 5.1 功能构成

2、 2 5.2 站址选择 2 5.3 建设规模 2 5.4 总平面 3 5.5 建筑 4 5.6 设备系统 5 5.7 标识系统 6 6 城乡客运首末站 6 6.1 功能构成 6 6.2 站址选择 7 6.3 建设规模 7 6.4 总平面 7 6.5 建筑 7 6.6 设备系统 8 6.7 标识系统 8 附录 A(规范性)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 9 A.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 9 附录 B(规范性)乡镇运输服务站设备配置 11 B.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备配置 11 附录 C(资料性)乡镇运输服务站标识要求 12 C.1 乡镇运输服务站标识配置 12 C.2 乡镇运输服务站站站牌标志要求 12

3、 附录 D(规范性)城乡客运首末站设施配置 13 D.1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施配置 13 附录 E(规范性)城乡客运首末站设备配置 14 E.1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备配置 14 附录 F(资料性)城乡客运首末站标识要求 15 F.1 城乡客运首末站标识配置 15 F.2 城乡客运首末站站牌标志要求 1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宏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龚国清、林建辉、谢伯平、徐钦、石东浩、黄新宇、杨颖、刘洋、姜菲菲、丁敏、张国顺、胡君成、邱凌、万毅、牛帆、王珏、付惠成、崔海婷、林颖毅、吴岩、潘磊、谌宇俊。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建设指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的功能构成、站址选择、建设规模、总平面、建筑、设备系统、标识系统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乡客运一体化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项目的规划、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

5、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5845.3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 3 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 GB/T 15566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及要求 GB/T 24358 物流中心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 GB/T 28577 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 GB/T 28581 通用仓库及库区规划设计参数 GB 50072 冷库设计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1157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T 51223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 GB/T 51313

6、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 5501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CJJ 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JGJ/T 60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 67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 331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T/T 200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 402 公路货运站站级标准及建设要求 NB/T 33009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乡镇运输服务站 township transportation service st

7、ation 在乡镇建设的服务于居民日常出行及生产生活、具有城乡客运和城乡物流两种主要运输服务功能的交通运输站场设施。3.2 城乡客运首末站 urban rural passenger transport terminal 位于城乡客运一体化线路的起讫点,可兼顾城乡物流等服务功能的交通运输站场设施。4 总体要求 4.1 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及产业发展要求。4.2 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应为驻站机构提供必要的场地。4.3 站场人员活动区域应满足无障碍环境的要求。4.4 站场建设应符合现行安全应急、绿色低碳的规定,应符合 GB 5503

8、7 的规定。5 乡镇运输服务站 5.1 功能构成 5.1.1 乡镇运输服务站宜设置客运服务、物流服务和必要的辅助功能,宜根据实际情况拓展相关功能。5.1.2 乡镇运输服务站的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附录 A、附录 B 的规定。5.2 站址选择 5.2.1 站址应选择在道路交通条件良好、车辆进出便捷的位置,并应与所在地其他运输方式有效衔接。5.2.2 站址应选择具有停车、货物堆存等便于客运、货运经营条件的场所。5.2.3 站址宜与居民集中区、旅游集散地、农资交易聚集区及所在地政务服务部门、社区服务站、商业设施等邻近。5.2.4 站址宜优先选择现有农村客货运站场、养护工班、交管站,按照客货运、邮政快递

9、、电商、政务等“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要求,对原有站场和设施进行改造。5.2.5 站址可选择现有乡镇邮政所、供销社、农资站、电商服务网点等进行改造。5.2.6 站址应具备给水、排水、供电和通信等市政条件,并方便车辆补给能源。5.2.7 站址与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及污染源、危险源等的防护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2.8 站址应避免低洼易淹处和有山洪、断层、滑坡、流砂、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产生地段。5.2.9 站址应避免长下坡、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地段。5.3 建设规模 5.3.1 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规模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客货运需求及线路里程等确定。5.3.2 乡镇运输服务站的建设规模

10、宜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规模推荐标准 设施类型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乡镇运输服务站 2500 800 5.4 总平面 5.4.1 一般规定 5.4.1.1 站场应合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并宜留有发展余地。5.4.1.2 站场应符合功能布局合理、客货服务便捷的要求。5.4.1.3 站场应合理组织各种交通流线,使人车分流、客货分离。5.4.2 客运服务区 5.4.2.1 站前广场或站房前坪宜与乡镇主要道路相连,进深不应小于 6 m;宜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或与相邻非机动车停车场衔接。5.4.2.2 站房与停车场之间宜设置发车区。5.4.2.3 人行活动区域与道路、停车场相接

11、处应有隔离。5.4.2.4 人行活动区域无障碍通道和相关标识应符合 GB 50763、GB 55019 的规定。5.4.2.5 人行活动区域地面防滑应符合 JGJ/T 331 的规定。5.4.3 物流服务区 5.4.3.1 物流服务区宜布置在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5.4.3.2 库房应设置装卸作业场,可根据需要设置货物堆场。5.4.3.3 装卸作业区及货物堆场宽度应满足车辆调头、装卸作业的要求。5.4.3.4 各类库房应与道路衔接且保持良好作业联系。5.4.4 车辆进站口、出站口 5.4.4.1 车辆进站口、出站口应保证良好视野,在距离出入口边线以内 2 m 处作视点的 120范围内不应有遮挡

12、视线障碍物。弯道内侧的边坡、绿化及建、构筑物不应影响行车的有效视距,见图 1。图 1 车辆进出口视线要求 5.4.4.2 车辆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5.5 m,净高不应小于 5.0 m,并应设置防撞设施。5.4.4.3 物流服务区车辆运输宜设置相对独立的出入口,进站口、出站口宽度均不应小于 4 m。5.4.4.4 进站口、出站口与旅客主要出入口应有隔离措施。5.4.4.5 进站口、出站口距其他出入口间距应符合 GB 50352 的规定。5.4.5 场区道路 5.4.5.1 场区道路与城乡道路连接应符合 GB 50352 的规定,并满足消防车进出要求。5.4.5.2 场区双车道宽度不应小

13、于 7 m;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 m。5.4.5.3 场地内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9 m,长度大于 40 m 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5.4.6 停车场 5.4.6.1 客、货运车辆停放应分区设置,满足安全要求。5.4.6.2 客运车辆停车场应按照运营要求确定停车位尺寸,停车位数量应满足乡镇运输服务站服务覆盖范围内的客运车辆在场区内到、发车及运转的需求。5.4.6.3 货运车辆停车场宜临近装卸(作业)场布置,满足装卸作业、在场区内到、发车及周转作业的需求。5.4.6.4 停车场内的车辆宜分组停放。5.4.6.5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应符合 GB/

14、T 51313、NB/T 33009 等的规定。5.4.7 景观绿化 5.4.7.1 绿地率应符合所在地规划技术指标规定。5.4.7.2 站场绿化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行车视线和停车净空规定。5.4.7.3 停车场周边宜种植常绿乔木。5.4.8 安全防护 5.4.8.1 站场生产作业场所限界应设置安全耐用、不易损坏、防止攀爬的隔离设施与界外环境相隔离。5.4.8.2 车辆维修场地、变配电设备、边坡挡墙等危险区域和险要地段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防撞设施和相应标识。5.5 建筑 5.5.1 一般规定 5.5.1.1 建筑设施由客运站务用房、物流站务用房、公共站务用房、辅助设施组成,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关拓展

15、功能设施。设施配置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5.5.1.2 建筑空间布局、结构选型、建筑设备配置宜具有灵活性和通用性。5.5.1.3 建筑风格应体现交通建筑特性。5.5.2 客运站务用房 5.5.2.1 客运站务用房应满足调度、检查、售票、候车等的需要。5.5.2.2 候车厅(室)符合下列规定:a)候车厅(室)应按规定设置旅客安全检查通道;b)候车厅(室)应与售票厅(处)、饮水处、公共卫生间、小件(行包)服务处联系便捷;c)候车厅(室)使用面积指标按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每人 1.0 计算;d)候车厅(室)室内空间环境条件应符合 GB 55016 的规定。5.5.2.3 售票功能可在候车厅(室

16、)内设置。5.5.2.4 小件(行包)服务处应具备登记、安全检查、消毒和监控条件,可在候车厅(室)内设置。5.5.2.5 客运站台和发车位符合下列规定:a)客运车辆发车位可结合客运停车场设置。发车位为露天时,站台应设置雨棚,雨棚净高不宜低于 5 m;b)发车位地面设计应利于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0.5。5.5.3 物流站务用房 5.5.3.1 物流站务用房应满足生产业务、信息服务、调度管理的需要,交通组织不应干扰客运流线。5.5.3.2 库(棚)用房可根据物流工艺流程需要配置仓储库、中转库、冷库和货棚等。5.5.3.3 库(棚)用房应根据货物类别、设备类别、进出库方式、作业方式、安全要求等因素确

17、定结构形式、室内净高、地面承重、平台类型、库门规格等设计参数。5.5.3.4 仓储库、中转库符合下列规定:a)仓储库、中转库建设应符合 GB/T 24358、GB/T 28581、GB 51157 的规定;b)存放外形尺寸较小、单件质量较小货物的仓储库可建成高架库,高架库房宜采用载重不大于0.5 t 的货格;c)中转、换装作业量大的中转库可设置监控、传送、分拣设备;d)库内货位宽度可取 2.5 m3.0 m,货位间隔和操作通道宽度应根据货物装卸方式、物流设备规格等确定。5.5.3.5 冷库符合下列规定:a)冷库建设应符合 GB/T 28577、GB 50072 的规定,满足冷藏工艺要求;b)冷

18、库可因地制宜采用土建库或装配式库房设施;c)库房围护体系应满足保温隔热、防潮隔汽的构造要求;d)制冷设备间宜靠近冷却负荷最大的区域,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5.5.4 公共卫生间 5.5.4.1 公共卫生间应符合 CJJ 14 的规定。5.5.4.2 公共卫生间应有良好采光和通风,防止异味串入其他空间。5.5.4.3 公共卫生间应按性别设置成人和儿童便器、盥洗台等卫生洁具,大、小便间应分区设置。5.5.4.4 厕位区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和无性别厕所,无性别厕所可与无障碍厕所合用。5.5.4.5 盥洗区应配置盥洗台、洗手位(洗手盆或洗手池)、面镜,宜设置洗手液容器和干手设备。5.5.4.6 盥洗台

19、面应合理设计坡度坡向或其他构造措施,防止溅水。5.5.4.7 公共卫生间宜设工具间,工具间内应配置必要的清洁工具及污水池、拖布挂钩、滴水槽等,宜干湿分区。5.5.5 其他功能用房及辅助设施 5.5.5.1 客运管理用房及辅助设施设计应符合 JGJ/T 60、JGJ/T 67、JT/T 200 的规定。5.5.5.2 物流信息交易与服务场所、管理用房及辅助设施设计应符合 JGJ/T 67、JT/T 402、GB 51157的规定。5.6 设备系统 5.6.1 一般规定 5.6.1.1 乡镇运输服务站应根据规模、业务功能需求及管理需求等合理配置相应设备。5.6.1.2 服务设备、安全设备、信息系统

20、等应符合 JT/T 200、JT/T 402 的规定,设备配置应符合附录B 的规定。5.6.1.3 给水排水、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建筑设备应符合 JGJ/T 60 的规定。5.6.2 服务设备 5.6.2.1 候车服务设备应设置座椅、班次牌,可设置手机充电设备。5.6.2.2 票务设备宜设置人工售票设备、自助售票取票设备及检票设备。5.6.2.3 宣传告示设备应设置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货运价目表、营运路线图、旅客须知、禁运限运品宣传图等。5.6.2.4 广播通讯设备宜设置语音播报设备、便携式扩音器等。5.6.2.5 物流设备宜设置电脑(宽带接入)、条码扫描器、货架、容器设备、计量设备、装

21、卸设备等。5.6.3 安全设备 5.6.3.1 安全检查设备应满足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宜设置手持安检仪、安检门、行包安检仪、车辆安检台(仪)等设备。5.6.3.2 安全应急设备应满足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需要,宜设置灭火器、安全防护隔离等设备。5.6.3.3 安全监控设备应覆盖站前广场、售票厅(处)、候车厅(室)、物流信息服务场所、停发车场、货物堆场等主要公共区域。5.6.4 信息系统 5.6.4.1 客运信息系统应设置票务信息系统、车辆调度与管理系统,符合下列规定:a)票务信息系统应满足网络查询、预订、售票、取票等需求;b)客运车辆调度与管理系统应满足车辆到站、报班、发班、销班、安检等信息化

22、管理要求。5.6.4.2 物流信息系统应设置物流对外信息服务系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符合下列规定:a)物流对外信息服务系统对接货主、货运代理、驾驶员等,应满足车货信息处理、发布、交易等功能的需求;b)物流信息管理系统适应内部管理和生产作业要求,应满足车辆管理、仓储管理功能的需求。5.7 标识系统 5.7.1 乡镇运输服务站应根据总体布局、交通流线和功能关系设置形象标识。5.7.2 场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符合 GB 5768、GB/T 5845.3 的规定。5.7.3 公共标志标识的设置应符合 GB/T 51223、GB/T 15566 的规定。5.7.4 乡镇运输服务站无障碍标识系统应符

23、合 GB 50763 的规定。5.7.5 标识设备的选材应遵循视觉表现性、环境适用性、安全性、结构合理性、耐久性的原则,标识设置要求见附录 C。6 城乡客运首末站 6.1 功能构成 6.1.1 城乡客运首末站宜设置客运集散服务、物流配送网点服务和相关附属功能。6.1.2 城乡客运首末站的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附录 D、附录 E 的规定。6.2 站址选择 6.2.1 城乡客运首末站可与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合建。6.2.2 城乡客运首末站的选址符合下列规定:a)选择在道路交通条件良好、车辆进出便捷的位置,并宜与所在地其他运输方式有效衔接;b)与居民集中区、旅游集散地、农资交易聚集区及所在地政务服务部门、

24、社区服务站、商业设施等邻近;c)具备给水、排水、供电和通信等条件,并方便车辆加注能源;d)与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及污染源、危险源等的防护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e)避免低洼易淹处和有山洪、断层、滑坡、流砂、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f)避免长下坡、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地段。6.3 建设规模 6.3.1 城乡客运首末站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及产业发展要求。6.3.2 城乡客运首末站的建设规模宜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城乡客运首末站建设规模推荐标准 设施类型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城乡客运首末站 500 150 6.4 总平面 6.4.1 一般规定 6.4

25、.1.1 应合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并宜留有发展余地。6.4.1.2 应符合功能布局合理、客货服务便捷的要求。6.4.1.3 合理组织站区各种交通流线,使人车分流、客货分离。6.4.2 车辆出入口 6.4.2.1 城乡客运首末站宜将出口和入口分开设置,并布置在不同路段上;用地受限时,可设置单出入口或将出入口设置在同一路段上,合设出入口净宽不宜小于 8 m。6.4.2.2 为方便行人进出,在车辆出入口的一侧应设置行人出入口,并通过人行道与候车亭相连。6.4.3 场地设施 6.4.3.1 停车场和候车亭布置应便于旅客上下车和客车运转。6.4.3.2 物流配送网点前坪应满足货物堆放要求及车辆调头、装

26、卸作业要求。6.4.4 其他要求 可参照本标准 5.4 节执行。6.5 建筑 6.5.1 一般规定 6.5.1.1 建筑设施由站房和辅助用房组成,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6.5.1.2 建筑风格应具有交通建筑特性。6.5.2 站务用房 6.5.2.1 客运用房应符合 JGJ/T 60、JT/T 200 的规定。6.5.2.2 物流配送网点宜配置货物堆存场所及必要的服务管理用房。6.5.3 其他要求 可参照本标准 5.5 节执行。6.6 设备系统 6.6.1 一般规定 6.6.1.1 城乡客运首末站应根据规模、业务功能需求及管理需求等合理配置相应设备系统,并应符合附录 E 的规定。6.6.1.2

27、 服务设备、安全设备等应符合 JT/T 200、JT/T 402 的规定。6.6.1.3 给水排水、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设备应符合 JGJ/T 60 的规定。6.6.2 服务设备 6.6.2.1 宣传告示设备应设置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等。6.6.2.2 物流设备宜设置电脑(宽带接入)、条码扫描器、货架、容器设备、称重设备、装卸设备等。6.6.3 安全设备 6.6.3.1 安全检查设备应满足车辆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宜配置安检仪。6.6.3.2 安全应急设备应满足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需要,应设置灭火器、安全防护隔离等。6.6.3.3 安全监控设备宜覆盖站房和物流配送网点、停车场等主要公共区域。6.

28、7 标识系统 6.7.1 城乡客运首末站应根据总体布局、交通流线和功能关系等设置相关标识。6.7.2 标识设置要求见附录 F。附 录 A(规范性)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 A.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见表 A.1。表 A.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表 类型 设施内容 配置情况 场地设施 客运场地设施 站前广场 客运车辆停车场 客运站台和发车位 电动汽车充电位 物流场地设施 货运车辆停车场 装卸作业场 货物堆场 电动汽车充电位 建筑设施 客运站务用房 客运服务 候车厅(室)售票厅(处)或售取票区 小件(行包)服务处 客运管理 进、出站检查室 站务员室 客运调度室 客运智能

29、化系统用房 客运办公用房 物流站务用房 物流服务 库(棚)物流信息交易与服务场所 物流管理 物流智能化系统用房 物流办公用房 表 A.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表(续)类型 设施内容 配置情况 建筑设施 公共站务用房 治安室 驾乘休息室 公共卫生间 饮水处 辅助设施 生产辅助设施 车辆安全例检台 废弃物和可回收物收集点 车辆维修 车辆清洗 生活辅助设施 商业服务设施 拓展功能设施 邮政快递用房 邮政快递仓储、分拣用房 业务用房 旅游服务用房 旅游信息咨询与售票等 便民服务用房 缴费、信息公布查询场所 产业服务设施 注1:“”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表示不作要求。注2:功能用房和场所

30、可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建设条件以及经营使用需求合并设置。附 录 B(规范性)乡镇运输服务站设备配置 B.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备配置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备配置见表 B.1。表 B.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备配置表 类型 设备内容 配置情况 服务设备 候车服务设备 售取票和检票设备 宣传告示设备 广播通信设备 物流设备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安全设备 安全检查设备 安全应急设备 安全监控设备 信息系统 客运信息系统 票务信息系统 车辆调度与管理系统 物流信息系统 物流对外信息服务系统 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注:“”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表示不作要求。附 录 C(资料性)乡镇运输服务站标

31、识要求 C.1 乡镇运输服务站标识配置 C.1.1 乡镇运输服务站标识配置见表 C.1。表 C.1 乡镇运输服务站标识要求参考表 类别 部位 要求 站牌 字体、颜色、字间距、悬挂位置统一规范,站牌颜色为蓝白相间。标识标牌 候车厅(室)、售票厅(处)名称、字体、颜色、悬挂规范统一,服务窗口、柜台、信息发布台的样式尽量统一。物流业务办公室 物流信息服务厅 公共卫生间 治安室 宣传告示牌 见5.6.2.3条。C.2 乡镇运输服务站站站牌标志要求 C.2.1 乡镇运输服务站站牌标志见图 C.2。图 C.2 乡镇运输服务站站牌标志图 附 录 D(规范性)城乡客运首末站设施配置 D.1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施

32、配置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施配置表见表 D.1。表 D.1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施配置表 类型 设施内容 配置情况 场地设施 车辆服务设施 车辆停放 车辆清洗 车辆检修 电动汽车充电位 集散设施 上下车区 候车亭 建筑设施 站务用房 服务用房 驾乘休息室 物流配送网点 公共卫生间 管理用房 场站管理办公室 监控室 票务用房 辅助设施 车辆安全例检台 维修工具间 注1:“”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表示不作要求。注2:功能用房和场所可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规模条件以及经营使用要求合并设置。附 录 E(规范性)城乡客运首末站设备配置 E.1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备配置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备配

33、置见表 E.1。表 E.1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备配置表 类型 设备内容 配置情况 服务设备 候车服务设备 票务设备 宣传告示设备 物流设备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安全设备 安全检查设备 安全应急设备 安全监控设备 注:“”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表示不作要求。附 录 F(资料性)城乡客运首末站标识要求 F.1 城乡客运首末站标识配置 F.1.1 城乡客运首末站标识要求见表 F.1。表 F.1 城乡客运首末站标识要求参考表 类别 部位 要求 站 牌/字体、颜色、字间距、悬挂位置统一规范,站牌颜色为蓝白相间。标识标牌 站务用房 名称、字体、颜色、悬挂规范统一,服务窗口、柜台、信息发布台的样式尽量统一。公共卫生间 宣传告示牌/见6.6.2.1条。F.2 城乡客运首末站站牌标志要求 F.2.1 城乡客运首末站站牌标志要求见图 F.2。图 F.2 城乡客运首末站站牌标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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