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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六篇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 1 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 年 2月 25 日上午 10 时,我镇党委书记张志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岳保华,分管领导副镇长杨爱国在野庄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演练。本次演练活动共组建 5 支队伍,共计 70 余人,分别是章腔矿业有限公司应急分队、紫荆山林场应急分队、辛庄村应急分队、贾庄村应急分队、野庄村应急分队,演练活动以模拟发生森林火灾为背景,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发出集结命令,迅速冲往“起火点”,利用风力灭火器、二号工具、三号工具、铁锹等工具进行扑火,快速、安全、有序地进行了模拟扑救,并做好安全撤离、余火清理、现场留守等后续工作。通过此次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我镇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全镇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强化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作战的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弥补短板弱项,为全面做好苏龙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 2 对标*总书记对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聚焦*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出的“四问”,根据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导组要求和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现将个人心得体会报告如下。一、政治上要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去年以来,凉山州连续发生 2 次森林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尤其是*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出的“有没有预案?专业灭火力量够不够?有没有大飞机?有没有防火道、隔离带?”的“四问”,可谓是一针见血、掷地有声、振聋发聩,指出了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国务院督导组对一个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督导,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体现了对防控重大风险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重视。5 月 22 日,督导组一行深入我州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更是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阿坝工作和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关怀。开展此次专项督导是对我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我们全方位整改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是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促进,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树牢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形势上要精准把握,保持“忧患意识”从全省来看,今年以来全省火灾事故频发,尤其是凉山州“3.30”木里森林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教训深刻、代价惨痛。从全州来看,今年以来,我州红原、马尔康、金川相继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充分暴露了我们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认识不足、排查不细、防控不力、宣传不深等短板弱项。我州森林草原面积大,防控战线长、防灭火专业设备,技术人才缺乏、基础设施滞后、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深不宽、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应急准备不充分等问题突出,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风险多、压力大、任务重。加之我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决定了自然灾害多发、易发、频发,森林草原防火、山洪泥石流防范、地灾防治等多项工作交叉叠加,任务艰巨繁重。从个人来看,由于没有分管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地灾防治、防汛度汛和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深、主动研究不多,一定程度上存在消极思想和畏难情绪,未完全将管业务与管安全有效融合起来,在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上有差距。三、措施上要落地落实,突出“见效见果”中央省委有号召,我们就要有行动;州委有部署,我们就要有落实。对标州委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分管工作,紧扣个人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决清除各种盲目乐观思想、坚决消除视而不见的麻痹作风、坚决去除消极畏难情。二是责任担当再压实。坚决服从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主动配合督导工作,积极履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三是整改任务再明确。严格按照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力协助陶剑锋副州长抓好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整治,会同发改、财政、应急、林草、消防等部门,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增加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配齐改善装备性能等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应对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能力不足的问题。四、态度上要坚定坚决,做到“知行合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具体安排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 3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 39 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 12 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 20 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 1 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 200 元以上的罚款。三、责任追究制度(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 100 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 5 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 1000 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 4 各村、各单位: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千方百计保护我乡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省、市、县“扑救森林火灾灾预案”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 从我乡的气候条件等情况的规律来看,全乡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但主要集中在 11 月至次年 6 月。因此,我乡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戒严期为每年的 1 月至 6 月。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 月至次年 2 月,主要是上山采药,过路行人吸烟、烤火等引起;元旦、春节期间燃放鞭炮引起,3 至6 月主要是农村烧荒积肥及烧麦杆,学生春游、清明上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野外违章用火引起,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二、全乡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即乡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主任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2国家、集体、个人所属森林的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火灾要迅速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4村委主任任期目标制的职责: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地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5、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两次组织对各村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力度,并将督查结果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二)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责任 为提高扑救火灾的应急能力,成立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副组长,乡林业站长、综合办主任、派出所、乡人武部干事、乡安监站职工、乡民政办主任、乡广播站长、乡中心校长、乡卫生院长、乡财政所长、乡林业站职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管站站长燕双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林管站。1.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乡及各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乡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乡政府领导协调村、组及各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2、乡综合办: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扑火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保管及供给,并储备足够的防火物资;负责防火扑救及日常宣传车辆的安排:负责扑火队伍人员及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3、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消防车辆和扑火物资运送车辆及扑火人员预期到达现场;负责火灾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人员疏导;负责灾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4.乡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扑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时,迅速组织民兵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扑救。5.民政办:负责做好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属和灾民的安置工作。6.卫生院:负责做好因发生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7.广播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8.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全乡中小学校学生,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毎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9.安监站: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在林区违法、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灾事故,打击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犯罪分子。负责参与林区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理。10.财政所:负责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和扑火资金及时到位。11.林管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负责组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大队,作为一般火灾扑救先遣队,负责处理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工作。三、扑救森林火灾的方针及原则 1、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2、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火灾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四、防火值班:1、政府防火值班按照政府机关安排的日常值班为乡防火值班,值班电话:0326-4900002。2、村级防火值班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必须由两委主干带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五、扑火力量准备 1.以乡护林员为主体组建 30 人的半专业扑火应急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先遣队,由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直接调度。以乡级单位和乡级机关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 50 人组成的应急扑火队。2.各村要以农村青年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扑火队,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火灾能够立即出动。六、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各家各户,全民皆知的宣传,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组织干部经常性进山巡查,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期要增强巡山次数,认真做好儿童和病、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各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七、领导小组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做到有令即行,闻讯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火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火灾,指挥主要依靠电话、手机、对讲机等。4.基本力量:一是半专业打火队,二是义务扑火队,三是林区群众等。5.基本战术:(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八、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轻重缓急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1.林区单位和村民、游客、巡山护林人员等人员,要见火即打,发现火情立即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0356-4900002、4900028,乡防火指挥部接警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方案并同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0356-4223681。2、接到火情报告后,乡、村两级必须分别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火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村级扑火人员必须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灭火,乡级扑火队要在 30 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并和村级扑火组组成临时现场扑火领导小组,随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3、现场扑火领导小组每隔 10 分钟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直至县乡两级专业扑火队到达现场共同组织扑救。4、后勤保障组要在乡扑火队出发后 2 小时内,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乡防火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九、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十、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2、火案查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火灾事故没有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原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置。3、扑灭经费:应扑救火情所发生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无法认定肇事者或肇事者无法承担的用所在村承担。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社区)予以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分。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 5 森林草原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大敌,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增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快速、有序、科学、安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早布置、早准备、早宣传、早发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 近年来,由于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使我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逐步上升,但同时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难度。鉴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刻不容缓。(一)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镇级、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组建,并成立领导组,落实值班制度。(二)2021 年 1 月底前落实好坟山坟主等监控措施,严格审批各种野外用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三)2021 年 1 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刷新和新增标语,发放护林防火户主责任状及进行各种数据统计。(四)2021 年 1 月底,落实“五种人”“住山经营户”及中小学校防灭火责任书的签订,并组织义务扑火队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五)整个防火戒严期,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认真落实各重点地段、路口和重要时段的入山登记,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二、进入防火期的火情监测、报告(一)从 12 月 1 日至翌年 6 月 15 日,镇林草站及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二)地面火情监测任务主要由镇林业站和护林员承担,镇林草站和护林员必须按规定、按时上岗就位,严密监视火情。(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报告,镇人民政府、镇林草站、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调动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逐级上报。(四)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1积极主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详细了解火情发展动态。2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火情情况。3时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调度火场情况,认真做好火情动态记录,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的准备工作。4根据火场形势,需要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的,应按顺序做好救灾准备工作,需调动森警部队的应立即通过县向州指挥部进行请示。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与指挥(一)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注重战略战术,因地制宜,宜攻则攻,宜守则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状况、火灾类型、风速、风向、火势等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在条件有利时,一鼓作气分别控制火势,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做到有火不成灾,杜绝大火灾。扑救火灾的过程中,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和安排专人负责后勤补给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带领镇级专业队进行明火的扑灭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签订责任状上的职责内容各司其职;村委会负责带领扑火人员运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场看守工作。(二)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森林草原火灾属抢险救灾,必须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人,明确扑火责任区,扑救人员听从指挥员统一指挥行动,小的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所长进行指挥,所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副所长进行指挥,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长进行指挥,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由上一级指挥员进行指挥。指挥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火场,凡不听指挥的,事后由现场指挥所报同级政府追究责任。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认真清除余火,守护现场,防止死灰复燃。留守人员要对火场进行死看死守,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后才能撤离。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由镇林草站、各村委会协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负责,当地部门、群众要积极提供线索,提高破案率,对隐瞒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查处后,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 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1.4.3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护林员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灾害分级标准如下: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 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 1 人以上 3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1 人以上 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 公顷以上 100 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 公顷以上 1000 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0 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 30 人以上的,或者重伤 100 人以上的。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10 公顷以上 1000 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1000 公顷以上 5000 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 3 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5000 公顷以上 8000 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 10 人以上 2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8000 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 2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辖区 15 个村委会等。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宣传口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镇村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组织驻沁部队增援扑救行动。十八里堡林场: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布在林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重大危险火源识别、排查、管控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内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工人协助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理调配扑救力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指导我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镇交警中队:负责牵头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镇派出所: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安排本级经费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镇公路管理所:负责做镇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全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用水问题,监督指导修复受灾地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秸秆还田任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加强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治队。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职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刻投入扑救作战。镇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处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做好全镇饲草种植、经营户防灭火教育管理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报道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负责加强妇女儿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负责加强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镇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线压树、树包线”的火险隐患,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2.2 扑火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2.3 工作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二)火灾扑救组。由镇属各单位和所辖 15 个村,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三)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四)应急保障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镇财政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交管所、镇供电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五)信息发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六)社会稳定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七)案件调查组。由镇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野外用火行为、纵火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3.1.2 预警发布 按照省确定的预警等级,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出工作要求。3.2 预警响应 3.2.1 森林草原火险蓝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级,连续干旱,低度危险。响应措施:(1)镇、村两级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3)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4)镇、村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3.2.2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响应措施:(1)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树立防火旗帜,营造防火氛围;(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3)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见烟就罚,见火就抓;(4)强化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监管,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5)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责任制、表格式”巡查瞭望;(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查、检查;(8)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检查督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3.2.3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响应措施:(1)通过防火宣传车、标语横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融媒体要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入户签订承诺书、告知书;(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3)强化对外出归乡人员、中小学生、入山流动人员、上地耕作人员、聋哑痴呆傻人员、有过激倾向人员、牛羊工、采集山货人员、野外施工人员、迁坟打葬人员、山庄等高危人群的监管,必须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4)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警力下沉、力量下倾,发现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严惩;(5)市监部门对各种售卖香烛纸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切断上坟烧香、烧纸的源头;(6)镇森防指挥长分别带队,对南中北三个片区各乡镇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镇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单位派出专人驻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驻村到位进行督查。发现 1 个村3 个野外作业人员带火,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书面作检查。(7)镇专业防灭火队、镇灭火队开展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3.2.4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响应措施:(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集镇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用火,加大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力度,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3)加强管控,只保留进出镇域的六个出口,其他路口一律暂时封闭;各村一般情况下只保留一个出口,村口检查站严格检查,不允许携带花圈、纸扎、香火、冥币等祭祀品,不允许携带其他火源火种;(4)全镇不允许清明上坟,迁坟的要提前一天向本村本镇逐级报备。村干部提前一天对上坟祭祖活动开展入户调查和告知,倡导文明祭祀,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携带各种香烛纸扎去坟地。特别是要准确登记外地返乡祭祖人员进出县域情况;(5)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结合坟头档案和四头四定(山头、地头、坟头、人头都要网格化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实行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每一片坟头有一名党员专门负责监管;(6)镇村二级进入森林防火一级战备,镇灭火小组 24 小时待命,高密度开展带水车巡查检查,保证物资储备,保持联络畅通,随时进入作战状态;3.3 火情监测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对于市、县监测反馈的热点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派出专人调查核实。值班人员要加大地面巡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实现森林草原火情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运转正常,反应迅速。3.4 气象服务 结合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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