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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_T 2789-2023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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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method for the development quality of Hunan provinces new industrialization industry demonstration base 43湖南省地方标准ICSCCS 01.040.03A 00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1发布-092024-02实施-09DB43/T 272023 89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原则 1 5 评价指标体系 2 6

2、对外开放 2 7 产业实力 3 8 质量效益 5 9 创新驱动 7 10 绿色集约安全 8 11 融合发展 10 12 发展环境 11 13 评价方法 13 附录 A(规范性)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表 13 参考文献 18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卓越国际质量科学研究院、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长沙县综合检测

3、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理、肖克、柏文琦、欧朝龙、沈娟斐、吴莹、谭震、李明、李华、王思思、刘慧超、谢艳萍、郑长征、杨石坚、李郁松。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对外开放、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安全、融合发展、发展环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已批复两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的发展质量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新型工业化 new industrialization 知识经济形态下

4、的工业化。3.2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new industrialization industry demonstration base 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水平和规模居全省领先地位,在产业升级、技术改造、自主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效率效益、军民结合、安全生产、品牌发展和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等方面走在湖南省前列的产业集聚区。3.3 示范基地发展质量 development quality of demonstration base 示范基地发展过程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程度。4 评价原则 4.1 价值创造 评价组织实施

5、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有效性的核心准则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示范基地在对外开放、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安全、融合发展、发展环境等方面创造新的价值。4.2 客观公正 以事实为依据开展评价活动,科学合理获取客观证据,基于证据作出公正评价,不受个人偏见、自身利益、其他利益或其他方面的影响。4.3 公开透明 对评价活动进行全流程管理,按需对社会公开非保密信息,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监督机制。4.4 合规自律 评价活动的参与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行业自律、职业操守等要求,保守相关方商业、技术秘密,合规开展评价工作,不在评价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5 评价指标体系 5.

6、1 一级指标 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对外开放、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安全、融合发展、发展环境等七项一级指标组成,每项一级指标包括若干二级指标。5.2 二级指标 5.2.1 对外开放包括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速、进出口总额、进出口总额增速、进出口额占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比重等五项二级指标,均为定量指标。5.2.2 产业实力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年度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上交税金总额、工业税收总额增长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营业收入 4 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企业数量、上市企业数量、土地开发利用率、产业发展示范效果等十一项二级指标。

7、其中,产业发展示范效果为定性指标,其余均为定量指标。5.2.3 质量效益包括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幅度、编制标准数量、通过体系认证企业的比重、荣获政府和行业协会质量奖数量、质量管理专业高级职称人数占比、质量文化与品牌建设情况等十项二级指标。其中,质量文化与品牌建设情况为定性指标,其余均为定量指标。5.2.4 创新驱动包括年度研发人员数量占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亿元营业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数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技术合同交易额等七项二级指标,均

8、为定量指标。5.2.5 绿色集约安全包括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单位水耗工业增加值、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绿色制造体系单位数量、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发生级或级环境事件次数、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次数等七项二级指标,均为定量指标。5.2.6 融合发展包括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两化融合贯标企业数量、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数量、省级制造业“三化”重点项目数量、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上云上平台企业数量比重、信息化建设情况等七项二级指标。其中,信息化建设情况为定性指标,其余均为二级指标。5.2.7 发展环境包括公共服务平台数量、高级职称人数占比、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机制完善和政策保障情况、营商环境

9、优化情况等五项二级指标。其中,机制完善和政策保障情况、营商环境优化情况为定性指标,其余均为定量指标。6 对外开放 6.1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6.1.1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根据示范基地合同利用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外国投资者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规定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外国投资者以自己的境外自有资金实际直接向企业提供的期限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计算。6.1.2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6.2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速 6.2.1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速根据示范基地工业企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率计算。6.2.2 实际使用外资

10、金额增速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6.3 进出口总额 6.3.1 进出口总额根据示范基地企业实际输出和实际输入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计算。6.3.2 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

11、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6.3.3 进出口总额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6.4 进出口总额增速 6.4.1 进出口总额增速根据示范基地企业进出口总额增长率计算。6.4.2 进出口总额增速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6.5 进出口额占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比重 6.5.1 进出口额占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比重根据示范基地进出口额与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的比重计算。6.5.2 进出口额、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

12、。7 产业实力 7.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7.1.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评价年度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计算。7.1.2 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7.1.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2 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 7.2.1 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根据示范基地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与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之比计算。7.2.2 主导产业指省工信厅公布的示范基地的示范内容。包括装备制造业、原材料

13、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及新兴的产业领域。重点包括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等服务型制造领域,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等节能环保安全领域,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围绕“互联网”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等。7.2.3 主导产业营业收入(示范内容营业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3 年度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7.3.1 年度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根据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单位工业用地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计算。7.3.2 年度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示范基地评价年度的固定资产投

14、资总额/示范基地工业用地面积。7.3.3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面积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4 亩均税收 7.4.1 亩均税收根据示范基地工业税收总额与示范基地工业用地面积之比计算。7.4.2 示范基地工业税收总额是指示范基地工业企业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总额。7.4.3 示范基地工业用地面积是指示范基地已开发工业用地的面积之和。7.4.4 工业税收总额、工业用地面积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5 上交税金总额 7.5.1 上交税金总额根据示范基地在评价年度的上交税金总额计算。7.5.2 上

15、交税金总额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6 工业税收总额增长率 7.6.1 工业税收总额增长率根据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工业税收总额增长率,即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工业税收总额和其上年度工业税收总额的差与示范基地上年度工业税收总额的比值计算。7.6.2 评价年度工业税收总额是指示范基地在评价年度的工业税收总额;上年度工业税收总额是指示范基地在上一个评价年度的工业税收总额。7.6.3 工业税收总额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7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 7.7.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

16、量计算。7.7.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8 营业收入 4 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企业数量 7.8.1 营业收入 4 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企业数量根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示范基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4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的数量计算。7.8.2 营业收入 4 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企业数量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9 上市企业数量 7.9.1 上市企业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已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数量计算。7.9.2 上市企业数量应是示范基地截至评价年度末在国内注册成立且在我

17、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数量。7.9.3 上市企业不包括投资公司、共同基金或其他集体投资工具。7.9.4 上市企业数量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10 土地开发利用率 7.10.1 土地开发利用率根据示范基地已开发面积与示范基地实际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的比值计算。7.10.2 示范基地已开发面积、示范基地实际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7.11 产业发展示范效果 7.11.1 产业发展示范效果包括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力、产业链发展水平及示范和带动作用。7.11.2 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力包

18、括主导产业产品品牌知名度,主导产业国内竞争实力,主导产业国内市场拓展能力;产业链发展水平包括主导产业产业链各环节代表企业及企业间协作情况;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建立及运作情况;与周边产业集聚区、城市协作情况;示范和带动作用包括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中起到的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增长的效果;对提高所在行政区域城镇化率的程度。8 质量效益 8.1 全员劳动生产率 8.1.1 全员劳动生产率根据示范基地工业总产值与示范基地期末从业人员数的比值计算。8.1.2 工业总产值以市场价格对最终产品和服务计算,为市场活动导致的价值;从业人员数为评价年度末从业人员数。8.1.3 示范基地工业

19、总产值、期末从业人员数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8.2 亩均生产总值 8.2.1 亩均生产总值根据示范基地生产总值与示范基地实际开发用地面积之比计算。8.2.2 示范基地生产总值、实际开发用地面积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8.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8.3.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示范基地评价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其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差值与示范基地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值计算。8.3.2 评价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指示范基地在评价年度

20、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指示范基地在上一个评价年度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3.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8.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 8.4.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根据示范基地评价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和其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差值与示范基地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值计算。8.4.2 评价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是指示范基地在评价年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是指示范基地在上一个评价年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8.4.3 示

21、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8.5 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幅度 8.5.1 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幅度根据示范基地评价年度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与其评价年度的上年度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的差值计算。8.5.2 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是指主导产业评价年度增加值和其评价年度的上年度增加值的差值与主导产业评价年度的上年度增加值之比。8.5.3 主导产业增加值是指示范基地主导产业产业链上所有企业的年度增加值之和。8.5.4 主导产业是指省工信厅公布的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内容。8.5.5 示范基地主导产业增加值是指示范基地的示范内容增加

22、值。8.5.6 主导产业增加值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8.6 编制标准数量 8.6.1 编制标准数量根据示范基地企业历年累计主(参)编且已发布实施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的数量计算。8.6.2 企业主(参)编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为准。8.7 通过体系认证企业的比重 8.7.1 通过体系认证企业的比重根据示范基地历年累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能源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量与示范基地企业数量的比值计算。8.7.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是指示范基地历年通过 ISO900

23、0 族标准或 ISO14000 族标准或ISO18000 族标准或 OHSAS18000 族标准或 ISO20000 族标准等质量管理体系和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具体以取得体系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为准。8.7.3 通过绿色产品认证体系企业是指示范基地历年通过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认证的企业,具体以取得体系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为准。8.7.4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是指示范基地历年通过ISO 50001标准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具体以取得体系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为准。8.7.5

24、 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是指示范基地历年通过 ISO 27001 标准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具体以取得体系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为准。8.7.6 示范基地企业数量是指示范基地注册企业数量之和,具体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8.8 荣获政府和行业协会质量奖数量 8.8.1 荣获政府和行业协会质量奖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荣获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含提名奖)组织和个人数量之和计算。8.8.2 荣获政府质量奖的数量以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质量奖名单为准。8.9 质量管理专业高级职称人数占

25、比 8.9.1 质量管理专业高级职称人数占比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数量占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期末从业人员数量的比重计算。8.9.2 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数量、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期末从业人员数量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8.10 质量文化与品牌建设情况 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等创新发展与实施情况;品牌设计、市场推广、评价维护等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标准、认证认可等培训与宣传情况。9 创新驱动 9.1 年度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9.1.1 年度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根据示范基地评价

26、年度期末研发人员数量占示范基地期末从业人员数量的比重计算。9.1.2 示范基地评价年度期末研发人员数量、示范基地期末从业人员数量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9.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比 9.2.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比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 经费)内部支出总额占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计算。9.2.2 R&D 经费内部支出总额是指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用于研发支出金额的总和。9.2.3 R&D 经费内部支出总额、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以省级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9.3 规模以上工业企

27、业每亿元营业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 9.3.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亿元营业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总数与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比值计算。9.3.2 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总数是指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历年累计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之和,不包括已失效的发明专利,具体以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编号为准。9.3.3 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是指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总和,具体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9.4 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 9.4.1 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

28、已获批的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数量计算。9.4.2 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4.3 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不包括正在申报筹建和已被取消的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9.4.4 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9.5 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数量 9.5.1 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已获批的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的数量计算。9.5.

29、2 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产学研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和双创示范基地。9.5.3 主导产业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不包括正在申报和已被取消的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9.5.4 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数量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9.6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 9.6.1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根据示范基地评价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其评价年度的上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差值与示范基地评价年度的上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之比计算。9.6.2 高新技术产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

30、制造业。9.6.3 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以省级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9.7 技术合同交易额 9.7.1 技术合同交易额根据针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技术性收入计算。9.7.2 技术合同是指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9.7.3 技术合同交易额根据政府科技部门认定的技术交易额计算。9.7.4 技术合同交易额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10 绿色集约安全 10.1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10.1.1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根据示范基

31、地评价年度的上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评价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差值与示范基地评价年度的上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之比计算。10.1.2 示范基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是指示范基地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与示范基地工业增加值(万元)之比。10.1.3 能耗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及其他能源的消耗。10.1.4 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总量、工业增加值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10.2 单位水耗工业增加值 10.2.1 单位水耗工业增加值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新水量的比值计算。10.2.2 根据生产活动的性质,没有外供水

32、的企业,用新水量等于取新水量合计;有外供水的企业,比如自来水厂、矿泉水生产企业,用新水量等于取新水量合计减去外供水量合计。10.2.3 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新水量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10.3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0.3.1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根据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重计算。10.3.2 具体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示范基地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示范基地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示范基地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10.

33、3.3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产生量、往年贮存量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10.4 绿色制造体系单位数量 10.4.1 绿色制造体系单位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被列入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体系名单的企业数量计算。10.4.2 绿色制造体系单位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绿色制造名单、省工信厅公布的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名单的企业。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包括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名单包括省级绿色工厂、省级绿色园区、省级绿色设计产品。10.4.3 国家级

34、绿色制造名单以国家工信部公布的数据为准,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名单以省工信厅公布的数据为准。10.5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10.5.1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根据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情况计算。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问题产品批次数、无证生产企业数、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案件数、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10.5.2 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工业企业出现无证生产行为的,取消评价年度评优资格。10.5.3 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出现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案件的,取消评价年度评优资格。10.5.4 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工业企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经查实的媒体曝光及查实投诉举报的重大质

35、量问题的,取消评价年度评优资格。10.5.5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批次数以所在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10.6 发生级或级环境事件次数 10.6.1 发生级或级环境事件次数根据示范基地发生级或级环境事件次数计算。10.6.2 级环境事件:发生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 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级环境事件:发生 3 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10.6.3 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发生级及以上环境事

36、件或被国家相关专项督察发现存在生态环境问题或往年被通报还在整改期内的,取消评价年度评优资格。10.6.4 发生级或级环境事件次数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10.7 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次数 10.7.1 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次数根据示范基地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次数计算。10.7.2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0.7.3 示范基地

37、评价年度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国家相关专项督察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或往年被通报还在整改期内的,取消评价年度评优资格。10.7.4 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次数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11 融合发展 11.1 专精特新企业数量 11.1.1 专精特新企业数量根据示范基地评价年度新增被列入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的企业数量计算。11.1.2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发布的名单为准。11.2 两化融合贯标企业数量 11.2.1 两化融合贯标企业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已

38、获批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的数量计算。11.2.2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以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发布的两化融化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名单为准。11.3 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数量 11.3.1 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已获批的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数量计算。11.3.2 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包括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国家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和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制造标杆车间。11.3.3 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以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发布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名单为准。11

39、.4 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 11.4.1 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已获批的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计算。11.4.2 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公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为准。11.5 省级制造业“三化”重点项目数量 11.5.1 省级制造业“三化”重点项目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入选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数量计算。11.5.2 制造业“三化”是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11.5.3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以省工信厅发布的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名单为准。11.6“上云上平台”企业数量比重 11.6.1“上云上平台”企业数量比重根据

40、示范基地历年“上云上平台”企业数量与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数量的比值计算。11.6.2“上云上平台”企业数量以省工信厅公布的“上云上平台”企业名单为准;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数量是指示范基地注册工业企业数量之和,具体以市级及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公布的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数据或其认定的数据为准。11.7 信息化建设情况 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程度;企业智能制造系统和装备采用、信息化应用普及程度;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程度。12 发展环境 12.1 公共服务平台数量 12.1.1 公共服务平台数量根据示范基地历年已获批的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公共服务平台数量计算。12.1.2 公共服务平台是指

41、示范基地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试验、产品设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金融支持、人才就业创业等相关的公共服务系统。12.1.3 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平台、公共环保平台、现代物流平台、公共信息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行政服务平台。12.1.4 公共服务平台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12.2 高级职称人数占比 12.2.1 高级职称人数占比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期末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数量占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期末从业人员数量的比重计算。12

42、.2.2 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期末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数量、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期末从业人员数量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12.3 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 12.3.1 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根据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期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数量占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期末从业人员数量的比重计算。12.3.2 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期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数量、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年度期末从业人员数量以示范基地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12.4 机制完善和政策保障情况 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的完善程度;劳

43、动关系和谐程度;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的执行情况。12.5 营商环境优化情况 所在园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园区事园区办”等改革情况;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推行集中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的执行情况;逐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网上办”“掌上办”,力争“办事不出园”的推进情况。13 评价方法 13.1 评价规则 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表见附录 A。表 A.1 包括对外开放、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安全、

44、融合发展和发展环境七个部分。评价依据表 A.1 的内容进行,评价时,对照评价表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逐一打分。13.2 计算方法 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综合得分=对外开放得分5+产业实力得分25+质量效益得分20+创新驱动得分20+绿色集约安全得分10+融合发展得分10+发展环境得分10(一级指标权重见表 A.1)。对外开放、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安全、融合发展、发展环境等七项一级指标得分为二级指标得分按对应权重加权平均计算(二级指标权重见表 A.1)。以对外开放为例:对外开放得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得分2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速得分20+进出口总额得分20+进出口总额增速得分20+

45、进出口额占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比重得分20。其中,二级指标具体得分用 Sij表示,按公式(1)计算。maxmaxminminminmaxmin100505050jijjijjjijjiiijijbxbxbbxbbbxS (1)式中:xij 第 i 个示范基地第 j 项二级指标的实际值(如 XX 示范基地进出口总额增速);bjmin 评价年度参加评价的所有示范基地第 j 项二级指标的最小值,其取值区间为50,100;bjmax评价年度参加评价的所有示范基地第 j 项二级指标的最大值,其取值区间为50,100。以示范基地进出口总额增速 Sij为例计算得分,在同一评价年度内,参与评价的示范基地进出口总

46、额增速最大值为 18,最小值为 5,某示范基地进出口总额增速为 15,那么该示范基地进出口总额增速得分=46.885050%5%18%5%15分。附 录 A(规范性)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表 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表见 A.1。表 A.1 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表 一级 指标(权重)二级指标 二级 指标(权重)二级指标说明 二级 指标值 二级指标 得分(分)一级指标 得分(分)对 外 开 放(5)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万美元)20 示范基地合同利用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外国投资者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规定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外国投资者以自己的境外自有资金实际直接向企业提供的期限

47、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速()20 示范基地工业企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率。3.进 出 口 总 额(亿元)20 示范基地企业实际输出和实际输入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4.进出口总额增速()20 示范基地企业进出口总额增长率。5.进出口额占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比重()20 示范基地进出口额与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的比重。产 业 实 力(25)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15 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评价年度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2.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15 示范基地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与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之比。3

48、.年度亩均固定资 产 投 资 强 度(万元/亩)10 示范基地在评价年度单位工业用地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亩均税收(万元/亩)15 示范基地工业税收总额与示范基地工业用地面积之比。5.上交税金总额(亿元)10 示范基地在评价年度的上交税金总额。6.工业税收总额增长率()10 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工业税收总额增长率,即示范基地评价年度工业税收总额和其上年度工业税收总额的差与示范基地上年度的工业税收总额的比值。表 A.1 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表(续)一级 指标(权重)二级指标 二级 指标(权重)二级指标说明 二级 指标值 二级指标 得分(分)一级指标 得分(分)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家)5

49、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8.营业收入 4 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企业数量(家)5 根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示范基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4 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的数量。9.上市企业数量(家)5 示范基地历年已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数量。10.土地开发利用率()5 示范基地已开发面积与示范基地实际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的比值。11.产业发展示范效果 5 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力;产业链发展水平;示范和带动作用。评分方法:主观评价,按优(5 分)、良(4 分)、中(3 分)、低(2 分)、差(0 或1 分)五个档次分档计分。质 量 效 益(20)1.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10 示范基地工业总

50、产值与示范基地期末从业人员数的比值。2.亩均生产总值(万元/亩)10 示范基地生产总值与示范基地实际开发用地面积之比。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5 示范基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示范基地评价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其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差值与示范基地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值。4.规模以上工业企 业 利 润 增 速()15 示范基地评价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和其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差值与示范基地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值。5.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幅度()10 示范基地评价年度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与其评价年度的上年度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速的差值。6.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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