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626143 上传时间:2024-11-1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6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认真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为贤,反对任人为亲。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3、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党组)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选,应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5、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作出决定。 6、干部任免通知下发之前要复议的,须经党委(党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7、讨论的干部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8、不得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的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9、地(市)、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拟任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省(区、市)、市的党委常委会议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全会闭会期间,可由党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但在常委会议作出决定前必须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10、严守纪律,标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情况。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心得体会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