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学习招标投标体会心得.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5625493 上传时间:2024-11-1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6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习招标投标体会心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学习招标投标体会心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学习招标投标心得体会 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制度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重要经济事项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农村重要经济事项的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者;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者。 二、招标投标项目必须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讨论通过,形成招标投标初步方案。并报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接到村级的请示报告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依照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村级重要经济事项呈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指导意见。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提出的指导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订。经修订形成的招标投标方案,要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通报并征求意见后立项。 三、招标项目的标底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成立标底制定小组。招标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通过广播、张贴告示或新闻媒体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要提前5天向社会公布。 四、投标可以采取书面投标和口头竞标两种形式。采取口头竞标的形式,应当在党员或者村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书面形式投标的,其投标、开标、定标的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中标者当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中标者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 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双方所签合同须经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并备案。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心得体会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