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国质检科200858号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提升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加工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一)充分认识加强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是保障基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基本条件,是实现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的基础。提高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检测能力,对于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解决农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质量安全
2、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保障能力,建立起满足日常监管需要的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已经成为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二)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建设目标。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起满足日常监管需要,具备常规检测能力,人员素质较高,监督管理规范,特色鲜明,保障有力的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经过努力,使县级食品检测机构具备食品检验的基本条件,为政府监管提供执法保障的能力显著提高,能够有效满足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农村、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监管需要,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服务的技术能力明显增强。
3、(三)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建设原则。坚持改造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以现有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通过改造环境、更新设备提高现有机构的食品检验能力,对于没有设立检验机构或现有检验机构不能覆盖的县,应当根据监管需要新建食品检测机构;坚持依靠地方政府建设为主的原则,为政府监管提供执法保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检测服务;坚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各县食品产业特色,根据各地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任务需要建设实验室;坚持常规检测能力建设的原则,配备日常检测所必需的基本检测手段。二、切实提高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四)具备常规检验能力。县级食品检测机构应以初筛、常规检验为主,能够满
4、足日常监管需要,有能力完成1500个常规理化指标、部分食品添加剂和常见微生物指标的检验项目(参数)。根据各县食品产业特色和日常监管任务的需要配置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强求一致,一般应具有微生物实验室、微生物检测设备、前处理设备、理化检测设备(具体配置可参考附件1)。(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全体检验人员都应根据分工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本工作领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应有1名具有实验室质量管理经验、掌握食品检验方法的工程师作为技术负责人,2名以上具有初级相关技术职称或省级以上培训合格证书的微生物检测人员,3名以上具有专科以上理化检验学历的理化检测人员,专职检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实验室总人数的
5、70%。(六)规范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建设应相对集中,面积应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具有控温设施,能防风、防尘、防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一般应包括微生物检测室及准备室、色谱室、常规理化分析室、样品前处理室、样品存储室、无机光谱室、高温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室等,并能满足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建设规范(见附件2)。(七)健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建立并完善实验室的人员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操作规范、检验报告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环境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见附件3),加强检验过程控制,确
6、保检验数据准确。三、加强领导,保障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八)加强对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域加工食品安全监管是整个加工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建立健全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作为全面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案,凡是在日常食品监管任务繁重的县域地区尚没有设立检验机构,且不能被现有食品检验机构覆盖的地区,应优先考虑新建检验机构并争取纳入当地政府事业发展规划,取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加大对现有食品检验机构技术改造的力度,不搞重复建设。各级质量技术监督
7、部门要加强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制度建设,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确保本地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九)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投入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线为重点的装备建设的精神,总局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县级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装备的资金补助,对于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县级食品检验机构,总局将优先予以安排,并提供各种鼓励和支持措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把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投入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并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力争纳入地方经济事业发展计划,为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建立起长期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提供保障条件。(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级质量技术监
8、督部门要招录或选派一批学食品、懂食品,有建设食品实验室经验的专业人才,发挥他们的技术带头作用,引领县级食品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同时加大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鼓励基层选派骨干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实验室工作,增强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验室管理经验,总局将把系统内食品专业类国家质检中心为基层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各省级局应出台相关规定,发挥省级、市级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强日常技术指导,帮助基层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县级食品检验机构检测能力提升,尽快在基层形成一支基础扎实、专业过硬、保障有力的专业技术队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探索有利于推
9、进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积极为建立健全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快建立起一个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的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各地在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总局反映。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6 附件1: 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指南1. 微生物检测设备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应对微生物培养、检测手段进行更新改造,具备食品微生物指标检测能力。微生物检测主要设备如下表:仪器设备检测用途装备费(万元)生化培养箱细菌培养6高压灭菌器高压灭菌2电热恒温培养箱细菌培养2生物显微镜细菌观察3菌落计数器菌落计数2干热灭菌器干
10、热灭菌6恒温水浴锅培养基制备2均质器样品处理3冰箱菌种保存1超净工作台局部净化3注:微生物检测设备装备费30万元2. 食品理化检测设备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应具备食品常规理化项目的检验能力,提高技术检测水平。食品理化检测设备如下表:设备类别仪器设备名称检测用途装备费(万元)样品前处理设备粉碎机样品前处理1分样器样品前处理0.5匀浆机样品前处理0.5旋转蒸发仪样品前处理2振荡器样品前处理1台式高速离心机样品前处理1氮吹仪样品前处理1超声波清洗仪样品前处理1微波消解炉样品前处理2理化检测设备电子天平常规2真空干燥箱水分1电热干燥箱水分1高温电阻炉灰分2EBC比色计色度1罗维朋比色计色泽1阿贝折光仪折光指
11、数1磁性金属物测定仪磁性金属物1检粉仪粗细度1白度计白度1测汞仪汞3烟点测定仪烟点1二氧化碳测定仪二氧化碳气容量1酸度计酸度1液体比重天平液体密度1浊度计浊度1电导率仪电导率1旋光仪旋光度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硝酸盐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重金属15气相色谱仪农残、食品添加剂8液相色谱仪农残、食品添加剂12注:食品理化检测设备装备费70万元3. 微生物实验室环境改造现有微生物实验室,使之达到无菌实验室的环境要求,包括按标准改建独立的微生物检测室、微生物准备室等改造费20万元左右。附件2: 县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室名称推荐要求天平室工作台为水泥边台,离墙间隙50mm,台面选用黑色花岗
12、石,宽度750mm,经装饰后效果同实验台。基本仪器室高温室选用宽度850mm水泥实验边台,经装饰后效果同实验台。常规仪器室选用宽度750mm实验边台,长度及节数可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配风格相同的试剂橱1个。常规理化分析室以中台为主,宽度1500mm,台中配试剂架(宽度450mm,高度880mm,分三层),至少一侧配水池,中台上方配万向节式排风罩;如允许可配置边台,宽度750mm,上方配吊橱(高度600mm、宽度300mm),吊橱下沿距台面700mm,中台、边台长度、节数自定;配风格相同的试剂橱3个。微生物检测室及准备室微生物准备室选用宽度750mm实验边台,配试剂架(宽度250mm,
13、高度880mm,分三层),边台中间配水池,边台长度及节数可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检测室无菌面积应符合标准要求。样品储存室选用与实验室风格相近的样品橱,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对样品保存有特殊要求的应配备相应的保存设备。危险化学品储存室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求和实际需要配备与实验室风格相近的化学品储存橱。大型通用仪器室色谱室选用边台,宽度850mm,离墙间隙400mm,长度及节数自定,配气瓶柜,配风格相同的试剂橱1个,配通风设备。无机光谱室(原子吸收室)选用边台,宽度850mm,离墙间隙400mm,长度及节数自定,台上方配万向节式排风罩;房间配水源,配气瓶柜,配风格相同的试剂橱1个,配通
14、风设备。样品前处理室选用宽度750mm实验边台,长度及节数可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配两个以上通风橱。除特殊环境外,食品实验室内部建设推荐设计要求:1、地面:象牙白防滑玻化地板砖;2、墙面:亚光白色乳胶漆;3、采光:采用内嵌式日光双灯管;4、屋顶:采用白色平吊顶;5、实验台及通风橱:实验台高度统一为850mm,台面黑色,面板蓝色,边条银灰色。实验台样式为写字台式,上层抽屉,下层为侧开式贮藏柜,按不同长度进行等分。通风橱下层分三栏,中间一栏为抽屉,两侧为侧开式贮藏柜。台面要求耐酸碱,耐热。附件3: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管理制度一、样品管理检验样品贯穿于检验工作的始终,使样品管理规范化是保证
15、检验结果可靠、有效以及维护实验室的诚信度的重要环节。必须对样品的接收、传递、储存、处置及样品的识别等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一)样品接收1. 委托样品的接收程序1.1 业务接待人员在接收客户的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验需求,查看样品的包装、规格及型号、外观、等级等,清点样品数量,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符合检验的要求,核对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填写委托单或检验任务单。必要时应与客户商定委托检验内容等有关事宜;1.2业务接待人员做好唯一性标识,交样品保管员登记入库;1.3客户邮寄来的样品由信息中心统一收取,并按1.1、1.2条规定办理。2、样品接收程序验收抽样样品时应对照抽样单检查样品及封条的符合性
16、、完整性、有效性,必要时应会同抽样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然后按1.1、1.2条规定进行验收登记。(二)样品出入库1. 检验人员会同样品管理员到样品室领取样品(必要时将样品制备好,由样品管理员发放)。检验人员领取样品时应查看样品是否与“检验任务单”填写的内容相符,是否符合检验要求,检查无误后在双方样品保管处理登记本上签字、领样;2. 样品检验完毕,检验人员将剩余样品交回样品室,样品管理员清点无误后妥善保存;3. 检验完成后,对无法退还的样品,样品管理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作好登记;4. 客户要求退回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负责办理样品出库手续,并由领取人签字。(三)样品留存 1. 样品存放时间一般
17、为三个月(或按相关规定),按不同食品规定的相应温度、环境进行留存;2. 超过保存期的检后样品处理程序保存期已过的且客户不要求退回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处理登记本上登记备案,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处理;3. 样品的保密和安全实验室应严格按照与客户签定的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检验、贮存与处置,对客户的样品、附件及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保存期内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4. 样品编号见图示 样品号 受检时间 类别符号二、检验过程(一)检验方法确认实验室应采用满足客户需要,并适用于客户所委托样品的检测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实验室应确保所使用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除非该版本
18、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二)检测资源保证1. 检验人员必须通过严格考核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考核内容包括教育程度、接受的培训、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等;2. 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校准,并设置专人管理,保证定期保养;3. 对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化学试剂、消耗性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经证实符合有关检验和(或)校准方法规定的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4. 环境因素:水、气、电等能源,以及照明,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干扰,防辐射,无菌等环境条件应有利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实施,实验室环境条件应不影响检测结果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
19、生不良影响。(三)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的有效性。所得数据的记录方式应便于观测其发展趋势,如可行,应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审查。实验室质量监控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和/或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2. 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3. 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4. 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5. 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注:选用的方法需与所进行工作的类型和工作量相适应。二、检验报告(一)检验报告的填写与编制1. 各相关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中及时填写原始记录,校核人
20、员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交信息中心编制检验报告;2. 检验报告应采用统一格式,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2.1检验报告要求字迹清晰,数据准确,术语和计量单位使用正确,结论用语明确;2.2检验报告数据页应在结束处标注“以下空白”字样;2.3检验报告的编号应与原始记录、任务通知单编号一致,检验报告的内容应与原始记录相对应,用语相一致;2.4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需要修约时按照GB/T8170数据修约规则中的规定执行。除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检验判定均按照GB/T1250极限值判定规则中的规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进行判定;2.5如有分包的检验项目,则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2.6需
21、要时,应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二)检验报告的审核1. 检验报告编制完成后交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错误,通知相关人员更正直至符合要求;2. 授权签字人对审核合格的报告进行签发,发现问题退回原审核人员进行更正,直至达到要求后发送检验报告;3. 项目负责人、审核人、签发人均应在主检、审核、批准完成后,分别在检验报告上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签字。(三) 检验报告的发送和存档1. 检验报告经三级审核批准签字后,由相关负责人在检验报告首页加盖“检验专用章”,在检验报告封面及各页骑缝处加盖“骑缝章”,在检验报告封面的左上角加盖计量认证标志章(通过认证的检验项目)、审查认可(验收)标志章(通过认证的
22、检验项目)、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章(通过认可的检验项目); 2. 将检验报告(委托检验报告一式两份,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根据具体情况一式三至四份)中的一份发送给客户并作发送登记,另一份连同原始记录、收样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存档。监督抽查检验的检验报告送交任务下达单位。(四) 检验报告的评审信息中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有效性、适应性进行评审。 四、仪器设备管理仪器的使用、保管、检定,应严格执行以下各项规定,以保证仪器正常运行,准确可靠,确保测试质量: 1. 凡新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会同技术负责人进行开箱验收,登记入册; 2. 通用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办领接收手续,并登
23、记入册,负责保管; 3. 专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办领接收手续,并登记入册,负责保管; 4. 专用设备经安装调试后,指定专人负责养护、维修、检定的管理工作。视仪器设备使用频率,定期进行保养; 5. 仪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送检或自检),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测试数据准确。经检定的设备必须贴上标志,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使用; 6. 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方能上岗操作。五、实验室环境1. 实验室是进行样品检测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的良好环境; 2.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丢杂物,严禁在实验室内打闹喧哗; 3. 仪器设备的零
24、件应妥善保管,容器等常用工具要排放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登记手册、空白表格和原始记录等应设专柜存放; 4.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置符合相应的防潮、防尘、防震及水平等要求,仪器设备之间不得相互干扰,不得因环境因素对仪器设备造成影响和损坏,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5. 对检验环境有特殊要求(温度、湿度、大气压等)的检验项目,检验人员根据具体检验要求,在检验开始前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查;经检查达到标准规定的条件时方可开始检验,对未达到标准规定的条件应进行调整使之达标后再开始检验,并在原始记录中记录检验条件;6. 检验过程中如环境条件发生改变且经调整仍达不到检验要求时,检验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并提出维修
25、或更新设施申请报技术负责人。 六、安全防护1. 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新进检验人员、实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得违章作业;2. 实验室应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维修等工作,要做好安全防护;3. 实验室电源线路走向合理,电器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接零线,有电器运行时,须安排人员值班或设置警示标志;4. 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实验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如工作需要应报实验室主任批准。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决不“带病”工作,仪器设备出
26、现漏电现象应及时保修,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5. 实验室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应经常检查,按期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6. 未经许可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电焊、气焊。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区域;7. 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作好储藏工作,注意安全。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8. 对
27、各种气体、钢瓶、化学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避免事故发生;9. 实验室中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对实验中产生的毒气、毒液要做好防毒工作,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10. 化学危险品在购入后要验收登记,并要经常检查,严格做好使用记录;11. 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种产生挥发性气体、异味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12. 实验室要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废气、废液、废物,防止污染环境;13. 对有细菌、真菌、毒菌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杀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实验药品和容器,使用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14. 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仪器设备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确保安全。主题词:科技 食品 检测 机构 通知抄送:局领导,办公厅、食品司、科技司,存档(2)。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8年1月30日印发录入:王晓川 校对:梁 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