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六篇】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篇 1 一、征管基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在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大厅受理时是否随时办理,既然纳税人属于临时经营或未取得营业执照,是否需要纳税人出具房租合同或产权证明。2、登记信息采集、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上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开业登记信息采集不完整、不准确。一是纳税人联系电话不完整,应把联系电话由非必录项改为必录项,同样问题的有总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的录入和投资方信息的录入;二是国标行业的录入不准确,例如纳税人主行业为营业税征管范围的,在录入国标行业时,“国标行业(主行业)”为本身所属行业还是国税所管行业;3、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软件)的备案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纳税人使用的财务软件不便于备案,由于纳税人使用的软件大体都是同样几类如用友、光碟等,建议财务软件不用备案,纳税人报备财务软件名称即可。4、停复业登记办理、非正常户认定、重新税务登记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 一是纳税人月末最后一天办理停业时,由于省局提前提取了应申报数据,会发生重复扣款现象;二是纳税人复业解封存发票时,应点击解封存按钮,如果前台操作人员误点击“发放”按钮,需要省局修改。非正常户解除时,对已作流失的发票领购簿,未先行缴销处理,误点击“发放”按钮,同样需要省局修改处理,建议下放此权限;三是未达点户,由于平常不产生应申报信息只有汇总申报产生应申报信息,如果发现纳税人失踪后作非正常户认定,一旦纳税人重新恢复经营,由于无未申报信息相关违规处理信息,容易导致执法系统出现过错;DL 四是小微企业为了享受国家补贴,长期零申报或不申报,也无法找到该企业法人,只有转为非正常户,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GP 五是重新税务登记办理后,系统自动恢复了纳税人的机内信息,包括主管税务官员信息,管理局并不知道是否办理重新登记,建议完善软件,需要补录的信息跟新办户一样空着。5、企业及其他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在注销程序、缴销发票、清算税款等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工作流程未明确规定企业注销清算的范围、具体要求、方法等,对于经营期较长的企业,比如三年以上,是否需要从开始经营之日到终止日把账全部查一遍,建议明确清算期间;二是注销报告是否要求必须列明所有发票使用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三是大部份企业在注销时均需要向税务机关就财产处置等事项进行清算申报,到目前为止仍无清算申报表,造成管理环节不能及时进行注销处理;四是由于需要纳税人重新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申报,影响纳税服务质量,部份纳税人不来申报造成其信息长期挂在机内无法处理,影响管理质量。DL 五是对清算注销是否必须由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请予明 2 确。SH 六是纳税人注销时存货较大,存在风险。部份纳税人生产经营期间进项留抵大,不纳税或纳税少,待进项留抵抵完后,立即注销,再成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之前注销时留下的存货,规避纳税;七是目前注销流程不经过区县局领导审批存在风险,为规避风险,建议大型企业或重点税源在注销前必须经过纳税评估。6、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存在什么问题,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和比对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源管理单位)一是我局个体工商登记信息从综合治税办获取,其中信息据包含地税信息数据等,由于数据量较大,加之岗位人员同时兼有其他工作,无力对大量的数据信息进行清分和比对,导致此项工作操作粗放,效果不明显;二是工商登记数据信息不准确,无法查找到纳税人,如部份企业委托办证代理办理营业执照,其预留的地址、电话等与实际不符;DL 三是部份纳税人变动频繁尤其城郊结合部,增长较快,以现有管理力量很难消除漏征漏管;DL 四是个体环评不过关的,无法办到工商营业执照,导致工商登记信息交换和比对存在问题。GP 7、在税务登记违法处罚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营改增初期,对营改增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录入开业时间时,大部分纳税人都超期办理,但又不符合逾期办理税务登记受处罚的纳税人,于是不得不登记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产生大量的无效工作。8、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开具与管理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一是报验缴销证件均不按时,绝大多数的外出施工企业是到了需要发票 3 报账时才匆忙申请开具外管证,或才持早已申请到手的外管证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一旦发票开具到手,对外管证的缴销就不再放在心上,往往是管理员多次催促或企业需要再次开具发票时,才又匆忙地到经营地办理注销回开手续,然后持逾期的外管证回机构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二是超期限仍续开与法不符。工期比较长的,一个重大项目往往需花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才能建成。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外出经营累计超过 180 天的,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一个项目工期超过 180 天,外出经营纳税人应在经营地全额纳税。9、其他税务登记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登记信息中地址、电话、财务人员等信息不准确,极大地加大了管理难度,使非正常户快速增长。DL 10、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二)申报征收存在的问题 1、一般纳税人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2、小规模纳税人(建帐)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征收期最后一天申报成功,但催报清册中仍然存在;二是办理了延期申报,仍然存在于催报清册中;3、个体双定户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4 一是帐户有足额存款,但扣款不成功,导致逾期未申报;GP 二是征收期最后一天申报成功,但催报清册中仍然存在;三是个体双定户汇总申报中对代开专票部分是否需要进行补税。4、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财务报表等申报资料的填制、类型选择、报送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建议完善征管软件系统,纳税申报时主表和财务报表必须同时申报,系统才认可申报成功;XG 二是申报时软件自动提示纳税人哪些报表资料还未报送;三是既有按月申报增值税又有按季申报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申报财务报表时,纳税人报了月报还用报季报吗,如纳税人已报所得税月报而未报季报,财务报表完整率考核提取数据时仍会提出此户。5、纳税评估是否均通过补充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按属期进行补充申报。6、滞纳金加收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7、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汇缴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8、“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一是纳税人存文化事业建设费未申报,是否纳入考核;二是建议完善系统,广告服务的纳税人只有同时申报主表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时,才提示申报 5 成功;9、税票开具、税款上解、入库销号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收核科)“一税一票”设置不合理。代开一张发票最少需要开具 4张税票(包括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还不包括地税征收的税收),这样即增加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又增加了纳税人等候的时间、也增加了征税成本,建议实行“一票多税”。10、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调基金、废旧电子基金、文化事业费征收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1、催报催缴方面、逾期申报、逾期纳税处罚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仍存在催报清册中;二是征收期最后一天申报成功,但催报清册中仍然存在;12、延期申报办理、预缴税款核定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3、延期缴纳税款办理、审批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4、欠税管理、公告存在什么问题?(税源管理单位)15、其他申报征收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6、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三)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1、税务机关内部发票计划、调拨、领用、保管、监督盘点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2、发票资格认定、具体票种核定以及领、用、存有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发票票种评定时,经办人员可以选择其他人员,而不是登录的实际操作人员,一是评定错误,无法追究到具体操作人员。3、发票验旧供新、发票交旧领新、发票缴销存在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发票领购是采取验旧供新还是发票交旧领新方式?具体说明理由。(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部分纳税人用票量不大,半年验旧发票,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也造成空白发票的浪费,增加了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建议百元版、千元版发票由现在的半年验旧延长到一年一次;GP、XG 二是建议实行发票交旧领新,大厅应当场收缴并保管验旧过的发票 XG;4、发票开具金额录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1)定额发票不能按月录入,无法比对开票金额和申报收入。5、发票开具金额与纳税人申报收入比对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发票交旧验旧管理”模块中开票金额和申报收入比对功能中开票金额的数据来源?部份与发票验旧日报表中每月发票开票额不一致。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篇 2 根据安排,笔者最近对某市 2017 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就地审计。审计发现,基层在执行易地搬迁政策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有些问题还具有普遍性,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一、审计发现问题(一)前期规划设计滞后、未批先建。例如,审计发现该市易地搬迁项目从 2016 年开始就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开工建设,2017 年底建成完工。目前多数项目已开展了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但从整个项目的资料看,没有地勘资料,没有施工红线图,没有规划部的审批,项目选址基本上是村委会确定,导致出现居住点分散,居住条件不一致,不便于统一管理等问题。(二)非“易地”搬迁。许多搬迁户并非“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应予搬迁的情况,而是在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就地安置。审计延伸调查时共涉及到 3 个乡镇 8 个安置户。(三)非贫困户违规在集中安置点已征土地上自建房屋。例如,此次审计涉及 3 户,共占用已征地面积 964 平方米。(四)村干部优亲厚友侵占贫困户利益。个别村书记将贫困户被占地补偿款强行再分配,用于给自己的亲戚谋取私利。(五)套取占地补偿款用于村其它开支。有的是侵占农户补偿款再分配,有的是以村干部个人名义虚报土地或房产套取资金,用于村其它开支。(六)部分安置点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如安置房交了,贫困户已入住,但还存在缺水断电的情况,水窖建成了但无法使用,至今仍挑水吃。(七)搬迁户未按规定在入住安置房后对原旧房进行拆除。二、意见与对策 易地搬迁是国家对贫困地区居住条件差的人口政策上的倾斜和关怀,政策性非常强,笔者建议:(一)基层应加强对易地搬迁政策的学习。目前,国家对农村改善居住条件的包括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帮扶力度也一样,按照易地搬迁政策,搬迁对象应该为“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的情况下实施“易地”搬迁,这种情况多数在山区地方,丘陵平原地区多数适用于危房改造政策,应区别对待。但审计发现,某地一个村组,同样是贫困户,贫困程度也一样,但有的实行的是易地搬迁,有的实行危房改造,人为造成不公平,群众易对此产生意见。(二)县级政府应加强对易地搬迁工作的规划。有些地方上级政策一出台,只要有钱就立刻上项目,对上级政策的精神没吃透,没有规划好就开工,导致如工程完工但缺乏基础资料,人已入住房子还没验收等情况,存在统筹不力、基层随意性大、各自为政的情况。(三)上级应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管。包括对工程的监管、对执行结果的监管、对干部的监管。基层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目前存在人少事多的情况,工作上疲于应付,对政策缺乏学习和研究,无法圆满落实上级政策。同时,村级人员关系复杂,村干部容易出现优亲厚友问题。上级机关应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帮助地方政府在执行中严格把握政策界线,把党的扶贫政策宣传好、贯彻好,把好事办得更好。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篇 3 随着近 1000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逐步搬入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我国易地搬迁工作逐渐进入下半场。由于搬迁群体来源复杂、地方产业基础薄弱、贫困户就业技能低下,易地搬迁地区后续在安置社区融合、配套产业发展、群众稳定就业等方面存在巨大风险,需要引起重视。政策方面,建议构建社区融合政策体系,帮助易地群众尽快融入新生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助力易地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强化就业促进政策体系建设,持之以恒做好易地搬迁群众技能提升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我国易地搬迁工作已进入冲刺期。目前,绝大多数搬迁群众已经入住或即将入住新家。当下,必须高度警惕大规模易地搬迁后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做好促融合、谋发展、稳就业工作,切实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一 新时期易地搬迁工作即将进入下半场 2016 年以来,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大规模展开。作为“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举措,易地搬迁是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长期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克服贫困地区交通不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差、自然灾害频发等先天不足,进而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陷阱的关键。新时期我国易地搬迁工作有两大特点。一是搬迁人数多。“十三五”时期,我国计划累计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 1000万人,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47 万人。后续工作中,由于部分省市重新对搬迁人数进行了评估调整,实际搬迁人数略超过最初计划方案数。二是分布不平衡。尽管近 1000 万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分布在全国 22 个省(市)的 1400 个县(市、区),但 98%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其中西部地区 12 个省(区、市)搬迁 664 万人,占比超过三分之二(67.7%),中部 6 省搬迁 296 万人,占比达 30.2%。此外,大量易地搬迁人口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仅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需要搬迁的农村人口就占到 72%。表 1 各省(市、自治区)“十三五”易地搬迁贫困人口数量分布(万人)数据来源:根据各省份“十三五”易地搬迁规划文件和相关报道整理 易地搬迁工作牵扯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大部分搬迁群众入住或即将入住安置社区,易地搬迁工作逐渐进入下半场,开始转入后续“稳得住,能发展”阶段。然而,原本分散居住的 1000 万贫困人口短时间内聚居搬迁到新社区,也会带来社会稳定风险的急剧增加。对此,必须坚持稳字优先原则,高度警惕、提前谋划设计针对性方案举措,切实防范化解易地搬迁后续风险。二 易地搬迁后续会面临“融合+产业+就业”三大风险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易地搬迁地区后续在安置社区融合、配套产业发展、群众稳定就业等方面面临三大难题,容易引发三大风险,需要引起高度警惕。01 背景来源复杂,后续社区融合难 社区融合程度高低是影响一个社区长期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让背景来源不同的搬迁群众聚居到同一个社区,势必带来后续社区融合难题。一是跨群体间融合不易。相比城镇社区更趋原子化的个体,易地安置社区的群众因来源地差异,往往会各自抱团形成小群体。不同群体可能在语言表达、风俗文化上存在差别,制约了社区内更大范围的交往交流。二是生活习惯需要更多时间养成。易地搬迁对象多数是边远山区的贫困群众,从散居在山间到聚居在社区,他们对于现代社区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邻里界限等都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三是社区公共事务参与能力和参与意愿相对较低。多数易地搬迁民众的文化水平不高,从“熟人村落”到“陌生人社区”,对城镇社区的运转方式不够熟悉,也不愿过多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导致居民自治工作难以有效开展。02 基础条件受限,后续产业发展难 发展产业是持续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也是易地搬迁地区持续发展的最终出路。然而,由于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设施都存在短板,易地搬迁地区产业发展困难重重。从内部看,尽管易地搬迁地区在自然资源、人文自然景观、劳动力资源等方面具备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也存在基础单薄、信息阻隔、生态脆弱、物流不畅等问题,资本、技术、人才等都严重缺乏,产业基础相当薄弱,自生能力极为有限,靠自身内部挖潜难以实现稳定发展,对易地搬迁后大批进城上楼的转移劳动力缺乏本土消化能力。从外部看,易地搬迁地区在引进外部劳动密集型企业方面面临“三难”处境。一是“难引进”。由于易地搬迁地区在基础设施、物流成本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外部企业大多不愿进入。二是“难发展”。调研显示,由于本地市场规模较小、劳动力素质偏低,少数引进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单一、产能不大,后续发展严重受限。三是“难满意”。调研显示,与发达地区相比,易地搬迁地区在增值税税率、税收返还、教育附加等方面,并没有特殊优惠政策,引进企业时签约合同上的“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时常沦为一纸空文。03 职业技能缺乏,后续稳定就业难 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是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的基本前提,也是防止返贫的重要砝码。然而,相当部分的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技能缺失,缺乏必要的谋生手段和工具,导致搬迁后个人无法实现稳定转移就业。而当前广泛开展的大规模技能培训也面临三点问题,影响了培训的效果。一是内生动力缺乏影响技能学习意愿。调研显示,一些地区约 5%-10%的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等靠要”思想严重,放任自己成为懒汉“坐等脱贫”,对各级政府部门、扶贫干部提供的宝贵技能培训机会消极抵触或者干脆充耳不闻,表现为“不想学”。二是基础教育缺乏影响技能学习效果。由于受教育程度和学习能力不高,加之年龄因素,一些易地搬迁群众参与技能培训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表现为“学不会”。三是培训内容实用性缺乏影响技能学习效益。部分培训课程流于形式,内容设计不够合理,没有真正基于贫困人口的切身需要设计培训课程,缺乏针对性和精准性,培训内容无法体现出实际效益,表现为“用不上”。三 对策建议 易地搬迁后续工作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解决不好甚至会出现“好心办坏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稳字优先原则,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殊政策并举,尽早谋划设计针对性政策举措,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01 构建社区融合政策体系,帮助易地群众尽快融入新生活 一是探索设立易地安置社区“微项目”,打造社区黏合剂。安置社区居委会在听取本社区居民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微项目”申报书,由街道办或属地政府进行汇总后进行筛选评估,并配套专门资金,对安置社区申报的小型活动、工程进行资助,丰富社区精神文明生活,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二是强化安置社区事务中的群众参与度,提升社区自治水平。通过在易地搬迁安置社区设立楼栋长、户长,组建自治协会等方式,充分调动搬迁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三是开展社区移风易俗行动,引导搬迁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习惯。由居委会牵头制定社区居民文明守则,并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成立文明习惯帮扶监督小队,帮助和督促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开展社区文明个人、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形成学先进、改陋习的浓厚氛围。02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助力易地搬迁群众稳定增收 一是进一步加大易地搬迁任务重的地区企业税收金融优惠力度,提升地区产业投资吸引力。对于符合条件、到这些地区投资设厂且实际开展生产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企业,可降低增值税税率 1-2 个百分点。对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开工达到 5年以上且雇佣本地劳动力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 1-2 个百分点。对符合条件参与本地扶贫产业项目、吸纳本地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二是强化财政保障力度,加快补齐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国家和省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继续执行新增脱贫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等政策。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和中央基建投资要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三是继续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适当加大对易地扶贫任务重地区的帮扶力度,提高帮扶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动态调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对象和目标,接续推动帮扶减贫。03 强化就业促进政策体系建设,持之以恒做好易地搬迁群众技能提升工作 一是多举措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推进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扶贫车间”建设,确保增值税减免、就业奖励等优惠政策按时足额兑现,稳步提升扶贫车间产能规模,促进安置群众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就业有困难的搬迁群众。建立公益性就业岗位退出-补充机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变化动态调整公益性就业岗位人选和名额。二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最新招聘信息和就业政策,提升搬迁群众就业信息获取能力。积极搭建平台桥梁,通过招聘会、宣讲会等形式,促进企业与搬迁群众双向了解和对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辟搬迁群众就业招聘“绿色通道”,送岗到户到人。强化贫困人口组织化劳务输出工作,深化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劳务协作,加强岗位信息交流,积极落实各项劳务输出补贴政策,树立劳务输出脱贫致富模范典型,引导贫困人口积极转移就业。三是完善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工作,更注重培训效果提升。继续开展贫困人口技能培训工作,实现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每人至少接受 1 次技能培训并掌握 1 项职业技能。创新职业培训方式,更注重实践技能习得和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增加实地操作机会。培训课程和内容设置要立足实际,充分把握市场需求、企业要求和个人发展需要,提升技能培训的精准度。(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王哲谭永生)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篇 4 向家坝水电站建设,屏山库区大量农村移民需要后靠安置,其中大部分需要进行生产安置。生产安置的核心在于解决农村后靠安置移民后续发展能力问题。培植好农村移民接安产业,是保证农村后靠安置移民后续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由于农村移民后靠安置产业培植时间紧、任务重,见效周期长,及早谋划农村后靠安置移民接安产业培植,统筹解决好农村后靠安置移民后续发展问题迫在眉睫。为此,通过对安置现状调查,笔者提出以下初略的见解。一、农村后靠安置移民现状 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全县需安置农村移民 19538 人,按规划需县内后靠安置人口 4538 人。通过前期对部分淹没区农村移民安置意愿调查,多数移民不愿意外迁,其比例达到了 95%,县内后靠安置农村人口可能将会进一步增加。有限的安置容量若无有力的接安产业作为支撑,“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发展”的目标就很难实现。二、产业培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培植基础问题。从总体上看,移民拟安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居住的条件相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特别是后靠安置地水利设施相对较少,现有水利工程存在布局不合理,多数老化失修,综合利用率低;乡村公路普遍等级低、质量差、养护不到位,通行能力弱。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对移民接安产业培植造成制约。(二)培植标准问题。受政策和县级财力等因素制约,现有产业建设标准较低,距移民安置产业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差距大。如:茶园建设最高标准在 400 元/亩左右,果园在500 元/亩左右,新建乡村机耕道和硬化乡村公路补助在 10 万元/公里左右,新建堰渠补助只有 56 万元/公里左右,且项目资金十分有限。如果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群众需集资2/3 以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积极性。(三)土地调整问题。按照规划要求,农村移民安置地要在海拔 800 米以下、离公路 2 公里范围内,这部分地区人地矛盾突出,且屏山自 80 年代土地承包以来,一直未进行调整,人均土地资源占有极不平衡,产业集中发展调整土地难度很大。(四)培植资金问题。屏山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缺乏发展资金,移民接安产业培植受到极大限制。目前,屏山用于农村和农业发展的资金大都是以工贷赈资金,有非常明确的投资方向和地点,往往与移民产业培育难以结合。而向家坝水电站建设,涉及移民产业补偿是按照“三原原则”直接兑现到户,对沿江第二优质水果产业带、库区百里绿色生态长廊等后续产业培植无明确的投入资金规划。(五)产业对接问题。由于安置区域和淹没区生产发展条件大多不同,造成部分移民今后安置产业和现有产业不能有效对接,有针对性进行移民劳动技能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六)移民素质问题。农村移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小学文化水平达 1.5 万多人,占 50%以上。农村移民中具有一种以上谋生手段的不到 30%,加之观念等因素影响,其接受能力十分有限,较大程度制约着新科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三、培植农村移民后靠安置产业的对策建议(一)完善农村移民后靠安置规划。根据县内安置容量,结合安置地土地、水资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生产要素基本情况,尽早编制好农村移民后靠安置的详细规划。在此基础上,结合接安地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好产业发展规划,实行“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稳步发展”。(二)完善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前突出抓好以道路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植树种草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安置地农业综合开发能力。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坚持把改田改土、兴水修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谋求安置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三)以点带面搞好示范和龙头带动。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重点在宣传示范上下功夫,着力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这篇文章。结合库区农村移民的生产生活习惯,针对性开展茶叶、水果、白魔芋、烤烟等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培训和示范,建设标准化的移民安置产业示范园,以示范效益促进移民安置产业的发展。同时,扶持壮大和引进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移民相关产业的深入发展,逐步形成农村移民产业集群式发展的良好局面。(四)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力度。用抓工业的思维抓农村移民安置产业建设,把广泛争取政策支持作为加快发展农村移民接安产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用好移民和扶贫相关政策,努力加大对上争取和对外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将世行贷款、工赈、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项目和资金向移民安置村相对倾斜的机制和制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每年定向安排移民安置产业建设专项资金,实行逐年投放,集中发展一批优势产业和农业特色产业。(五)认真研究土地流转有关机制问题。土地是最主要的自然资源,产业集中发展需要农民的支持和成片的土地等。本着“依法、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安置地按规划发展农村移民安置产业,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六)指导好移民产业对接有关工作。移民产业的对接直接关系到移民安置后的生产、生活问题,超前做好接安地的环境、气候、土壤等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储备,对产业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及早有针对性地进行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对农村移民给予智力、政策、信息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掌握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技能,引导群众树立市场经济的意识和理念,为农村移民产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篇 5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入掌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各种廉政风险,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规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对象确定不精准。一些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还没有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有的甚至用危房改造替代了易地搬迁,可能造成部分群众“二次搬迁”;一些可以按危房改造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被纳入易地搬迁范围,造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扩大。二是搬迁规划变动多。一些镇办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录入过程中,移民、扶贫干部内部沟通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变更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干部随意变更信息数据,造成扶贫、移民系统的信息不对称,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变动多次,给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房精准对接造成困扰。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已全面启动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招投标工作、“一书两证”及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些镇办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未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分类建立规划评估、行政审批、公开招标、工程管理、决算审计等“五卷”资料;个别安置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四是资金管理有漏洞。一些镇办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物理隔离、专账管理要求,搬迁专项资金支出控制不规范,甚至存在以借代支现象,财务支出公开公示执行不到位;一些镇办未按照基本项目建设要求分项目规范建账,记账不及时、科目设立不规范;个别镇办在专项资金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办公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加班补助,甚至有个别镇办挪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项目建设,未做到专款专用。五是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镇办对分散搬迁审核、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五不准”和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 25 平方米的要求。个别群众存在原址建房、后村搬迁前村、超面积建房问题,个别镇办还存在提前收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未及时结决算,未按照“一房一价”来核算群众自筹资金,而是简单、错误地将“人均不得超过 2500 元、户均不得超过10000 元”的红线标准做为群众自筹资金的收取标准。六是旧宅腾退推进慢。“一户一宅”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没有落实“即搬即拆”要求,相当一部分已经搬迁入住 3 年以上的搬迁群众还存在“住新房占旧房”现象,全区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工作进展缓慢。七是后续服务不精细。搬迁群众户籍迁转、居住证办理、教育、低保评定、养老保险、新型合疗等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安置小区的水电管理、公共保洁、道路保养、维修服务等工作不能全面推进,移民新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还在存在一定困难。八是产业配套有瓶颈。全区集中安置点配套产业缺乏项目、资金支撑,产业培育时间长,企业引进难度大,配套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创业路子窄。九是工作力量不匹配。区移民办现有工作人员 16 人,其中:借调 1 人,在编 15 人。目前,在区扶贫局政策兑现中心服务窗口 AB 岗 2 人,驻村帮扶 2 人,在单位推进日常业务工作仅有12 人,承担了 60 多个移民搬迁项目和全区 30000 多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置工作的方案编制、计划落实、信息管理、项目监管、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现有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调研组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客观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政策把握执行不精准。一些镇办主要领导及业务干部学习政策不深入、把握政策不全面、政策解读不精准、政策宣传有死角。制定易地搬迁脱贫计划时,未统筹考虑移民搬迁项目建设进度和产业收入、医疗、教育保障情况;搬迁群众对易地搬迁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主观意愿多变,造成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搬迁规模多变。二是执行“三精”要求有差距。为规范移民搬迁项目精细化管理,省市区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搬迁、精确施策、精细管理”工作的意见,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一些镇办对移民搬迁精准搬迁、精确施策、精细管理“三精”管理重视程度不高、重视项目建设轻视项目管理,在安置房和配套建设上投入精力多,对项目手续办理和备案管理投入精力有限,跟进主管部门不积极,造成项目手续办理不及时、备案不完备。三是资金管理人员不专业。各镇办移民搬迁记账人员多为财政所相关人员兼任,对基本项目建设财务要求不掌握、专业业务素质不高,加之一些财务人员同时监管本镇办多个财务资金专户,对移民搬迁账务管理投入精力不足,建账不规范、记账不及时。四是搬迁工作合力有欠缺。由于体制原因,区直相关部门都有自己的行业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等方面效率不高,一些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决算审计滞后,客观影响了项目手续规范化管理;在搬迁后续服务管理中的户籍迁转、居住证办理、教育、低保评定、养老保险、新型合疗等相关配套政策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协调推进。五是配套产业培育时限长。一些镇办存在重搬迁轻帮扶的问题,有些地方“为搬而搬,一搬了之”,忽视了产业配套、就业扶持和保障性扶贫,没有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存在搬迁群众脱贫难的风险,难以达到“能致富”目标。六是旧宅腾退推进困难多。大部分群众普遍存在恋乡情结,故土难离,特别是受生产生活习惯和文化风俗等影响,一些搬迁群众融入新的生活环境有畏难情绪;搬迁入住后生产生活成本增高;有的群众因为老房子较好舍不得拆,有的群众考虑到原居住地还有土地耕种、山林养护,留着旧房便于放置必要的生产工具,不愿意拆除老房子。三、对策及建议(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一是强化干部群众宣传教育。要持续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通过群众易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典型引导等方式,增强群众对政策的了解,激发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明确移民(脱贫)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时制定完善部门支持政策,最大限度整合散落在各部门各行业的支农资金和惠农政策,建立脱贫攻坚“八办两组”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互通信息,研究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审定、动态调整、产业帮扶、社会政策衔接等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合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化的自查整改常态机制,明确搬迁对象、住房建设、项目推进、补助标准、脱贫认定等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自查自纠标准,限期对标自查整改。定期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持续传导压力,严查资金管理使用环节中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以严格问责倒逼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二)严格政策执行,坚持“三精”要义。一要把精准搬迁作为重中之重。坚决纠正“先建后搬”的错误倾向,严守“两条红线”,精准“人房对接”,做到“以户定建”,严格落实集中安置“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和分散安置“五不准”要求,精准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二要把完善配套设施作为基础前提。以“与城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相近”为目标,继续坚持基础设施与集中安置点同步规划、一体建设,推动人口聚集与公共财政投入同步同向。把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等有机结合,将一些重大配套项目列入“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确保加快推进。三要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核心支撑。全力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产业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已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配建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引导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通过设立产业扶持基金、农民创业基金、强化致富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快催生一批致富带头人,兴办一批特色产业项目。(三)加强督查指导,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建立项目建设月交账汇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各项目责任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是完善项目建设督导包抓制度。移民搬迁在建集中安置项目,每个项目落实一名区级包抓领导、一个联包工作部门、一名项目管理处长、一名业务指导人员,明确包抓责任、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建立一一对应的任务链、责任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强力推行长效督查制度、跟踪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