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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精选 14 篇)【篇一】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它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协助乡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重任,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地履行职能,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日益尖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通过调查发现,乡镇纪委在工作中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当前乡镇纪委客观存在的现状(一)工作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工作难以打开局面。现行体制明文规定,乡镇纪委是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这种体制针对性不强,缺乏基层现有的特点。而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往往是在同级党委的绝对领导和控制下做事。如:纪委书记是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在分工上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安排;在干部使用上,乡镇纪委副书记的配备虽然要征求上级纪委的意见,但这仅仅是个形式,上级纪委很难改变乡镇党委决定的人选;在工作方面,乡镇纪委开展工作都要看党委的“脸色”,特别是书记,只要书记支持的就好办,书记不支持,绝对无法办。如上级纪委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监察等工作,书记讲这个月抓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烤烟生产等工作,其它工作放一放,有时一放就是几个月。又如查办违纪案件,书记不表态,纪委就不敢下手。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乡镇纪委能否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书记,这是基层纪委工作的最大特点,也是难点。在机制上,纪检工作处于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县级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导致乡镇纪委监督困难。(二)书记兼任,工作无精力。在调查中发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党委副书记兼任,还要分管党建、党政办公室、后勤、信访、新农村建设等具体工作,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一年到头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乡镇各项中心工作中,精力难于集中,很难抽出时间从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据调查发现,一些乡镇党委副书记一年只有 20%的精力和时间用于纪检工作,而这 20%的精力和时间是主要应付来自上级纪委布置的重点工作,如完成上级纪委安排的案件工作任务,对机关部门的执法监察等,自己主动想做好分内的事就很难,导致乡镇纪委工作几乎没有创新,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开拓性,习惯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干什么,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叫怎么干就怎么干,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根本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三)班子成员形同虚设,工作无整体合力。按照上级要求规定,乡镇纪委应有 3 至 5 人组成,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除了乡镇纪委书记是兼任外,就连配备的专职纪委副书记也要兼任许多具体工作。比如除了承担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外,还要承担修志、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包村包组等各项工作。而乡镇的纪委委员也全部都是兼职,他们所任的职务都是乡镇机关的重要部门,如财政所所长、党政办主任、组织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事务保障所所长、计生办主任等等。象这样的机构形式,一旦执行上级纪委交付的重大工作任务时,纪委委员们常常以工作繁忙,没时间为借口,不愿参与纪检的各项中心工作。特别是遇到乡镇自办案件抽人,这些纪委委员最怕的是得罪人,不敢面对违纪违法人员,都会以各种的正当理由想法回避,导致基层纪委工作全部都落在党委副书记和纪委副书记的头上,而一切工作的具体实施最终落在了纪委副书记的头上,纪委副书记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业务不精,激励无力。纪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政治性、原则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所以纪检干部的素质高不高、业务精不精,是干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所在。从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现状结构分析,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比例虽然较高,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为非全日制毕业,大多数都是从事农业等方面的专业干部,而学财会、审计、经济、法律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专业干部较少。二是培训不足、业务不精。目前,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时间少,习惯于开大会、听报告、传精神,即使是业务集中培训,每年一般就是 3-5天,而专办业务的纪委副书记所参加培训只限于在县级纪委,外出参加培训根本没有机会,而每次参加外出培训的都是不办具体业务的党委副书记,导致纪委副书记的见识少,办案经验不足,办案质量不高,难以应对新形势下复杂的案件查办工作。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办公条件差。纪检干部的政治待遇差,与镇综治办副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相比,相差甚远,经济待遇如其办案津贴至今仍沿用十多年前人事部下发的文件依据,工作经费落实较为困难,就连办案的基本设备都没有,如电脑、打印机、电话、录音机、照相机等,而绝大多数乡镇纪委的工作方式是“一张嘴、一支笔、一块牌子、一枚公章”,工作效果则是一年到头办四件事,即“年初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会、定几份报纸、交一份工作总结、完成县纪委安排的案件任务”。(五)是履行职能困难多。乡镇纪委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战斗在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认真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担负着兴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纪检工作打不开局面、迈不开步子、效果不明显,有“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一是工作力量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在现行体制下,乡镇纪委力量明显不足,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难以开展。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一般都是象征性地完成一两个案件,没有真正做到有案必查。由于案件查办不力,就起不到对违纪违法者的震慑效果。二是工作时间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由于乡镇纪委班子成员都是兼职,都有其它工作任务,加之个别党政主要领导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乡镇纪检工作是务虚的,存在重视不够,把大量纪检干部的工作时间安排在了包村工作、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当中。一年到头,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除了到县纪委开会、办一两件案件外,其余大多时间挪作它用了。三是经费保障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乡镇财力普遍不足,连保工资、保运转都困难。在这种体制下,乡镇纪检部门要履行执纪职能,缺乏经费那是很自然的事情。据了解,大多数乡镇纪委没有配置辅助办案设施,专门的经费也没在财政的预算之内。不少乡镇纪委书记感叹:“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确实很难做得好”,这是对当前乡镇纪检工作现状的真实写照。四是工作热情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乡镇纪委干部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造成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存在思想顾虑,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积极性不够,工作起来放不开手脚,担心得罪人,特别是在查处镇属机关和村支两委的主要负责人时,担心民主测评不好,影响今后自身的发展前途,致使案件查办工作到头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对策建议 鉴于以上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严重制约了乡镇纪检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比如:即使有时参加一系列所谓的监督,大多数是流于形式。在这种机制和体制下,乡镇纪委面临严重的挑战,为了提高乡镇纪检工作作用的正常发挥,必须针对现实,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创新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乡镇纪委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威信,实实在在地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建立符合乡镇实际的工作体制。乡镇纪委肩负着维护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职责,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存在的行贿受贿问题都以新的不同形式出现,手段变得更加高明、隐蔽,而乡镇纪委的权利由于受现行体制的制约,对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难以实施监督。比如在矿产资源转让、土地出让、工程承包、政府采购等过程中,科级干部是老板私下联系的主要对象和协商者,乡镇纪委除了无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外,有时反而给他们提供了行贿受贿的平台和披上合法的“外衣”。通过对近年来发生在乡镇科级干部的经济案例分析,造成领导干部腐败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体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因此,现行的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有创新乡镇纪委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使乡镇纪委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鉴于乡镇纪委处于受制于人的尴尬现象,思想上难免存在一些顾虑和工作压力,造成工作很难打开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鉴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做法,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工资和考核一并收归县级纪委统一管理,以利于纪检监察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避免乡镇纪委办案的顾虑,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监督权和办案效果。(二)规范乡镇纪委机关的机构设置。乡镇纪委办事机构建设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而规范乡镇纪委机关的机构设置,当务之急是要完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第一,明确乡镇纪委应设置办事机构纪委机关,实行县级纪委机关直接领导,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业务工作划归县级纪委统一调配和管理。第二,科学设定乡镇纪委机关的职能。其主要承担上级纪委交办的日常工作,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本乡镇纪检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受理同级党委委托办理的教育、监督、案件查处等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向乡镇党委、县级纪委反馈所受委托工作的开展情况。(三)合理核定乡镇纪委机关人员编制。目前,乡镇纪委人员都是兼职的,无法把精力投入到纪委机关工作中,特别是在查办案件时,到处抓“壮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因此,必须核定乡镇纪委机关的人员编制,除乡镇纪委正、副书记外,须另外配备 3-5 人综合素质较高、精通某些专业技术知识或技能(如法律、财会等)的人员担任专职纪检干部,这样既保证了编制人数落实到位,又强化了乡镇纪委的办案力量和质量,增加震慑力,达到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四)全面加强乡镇纪委机关建设。一要着力改善工作条件。首先要解决办公场所问题。其次要配齐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再次要设置纪检档案室或专用档案柜,集中、统一保管纪检工作档案资料。二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制定和完善分工制度、议事规则、学习制度、信访制度、收发文件登记制度、联系点制度、印鉴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切实规范和改进纪委机关内部运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三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乡镇纪检工作任务繁重,同群众直接接触多,直接面对各类复杂情况和问题,对乡镇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是极高的,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完善“能上能下”的约束激励机制,彻底改变占位不谋事和不敢得罪人的现象。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领域,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干部知识结构单一、视野狭窄、工作前瞻性不强等问题,打造一批年富力强、素质过硬、锐意进取的纪检干部队伍,真正让乡镇纪委有为、有位、有威,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同时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综上所述,通过创新机制和工作体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实力量,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从而达到全面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之目的,使乡镇纪委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开展,从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篇二】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纪委是具体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组织。近年来,乡镇纪委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认真履行职责,为纯洁干部队伍,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针对这些困难与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纪检工作,推动乡镇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作了一定思考。一、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工作力量单薄。目前,乡镇一级纪检部门人员设臵一般为 2 人,分别是纪委书记、纪检员。一般地,纪委书记都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而且还要分管党政的其它中心工作。因精力所限,抓好了中心工作就顾不了本职工作,往往成了挂名的纪委书记。这样,乡镇纪检部门的业务工作就落在纪检员的肩上。然而,乡镇纪检员同时又都是兼职。所以,乡镇纪检部门的工作力量显得十分单簿。(二)业务架构断层。村级党组织虽设有纪检委员,但大多因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而形同虚设,未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加之,受人情世故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或碍于情面,对身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敢怒不敢言。如此情况,致使基层纪检组织的业务架构出现断层情况。(三)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够。因制度不健全,在处理干部的时候难免存在有人求情,甚至还有领导干扰情况。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放开手脚”。另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沿用的制度有一部分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需建立一套具有科学、系统、可行的监察制度,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四)教育管理形式单一。当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仍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管理形式单一,方式陈旧。每年中,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都流于形式,很难有良好的效果。如此等等,长此以往,一些干部很难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一些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急待扭正。(五)对“一把手”监督缺位。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定是被滥用的权力。而权力一旦被滥用,必定导致腐败。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却不容乐观。党政“一把手”的权利过于集中,许多事情可以一人操控,下级纪委很难靠近,上级纪委又有地理上的距离,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六)岗位不稳定,能力水平不高。乡镇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稳定性差,大多数纪检干部包括乡镇纪委书记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如某乡的纪委书记任职不到 8 个月就被变动了新的工作岗位。新的人员调来又需要一段时间熟悉业务,周而复始,整体纪检工作水平就提不上去。同时,也因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纪检干部在岗时工作学习不主动,办事怕得罪人。二、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结合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种种困难与问题,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对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二是作风上要硬。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定期调查研究机制。乡镇党委要定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立足实际,增强针对性。二是要建立定期教育机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每一个时段要确定一个主题,大张旗鼓地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三是要建立廉政谈话和随机教育机制。对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关键环节和时期,坚持话要超前讲,要求超前提,教育超前搞,有侧重地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评价体系;制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及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三)强化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和行政的宣传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纪检监察、宣传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发挥媒体的作用,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网页、专栏等,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注重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教育与“争先创优”、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氛围。(四)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有效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形式、走过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党委主要工作日程,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监督。一是要明确目标责任。每年年初都要结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并考核;二是要定期监督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评比;三是要建立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明确分工、落实专人归档,动态管理。(五)加强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篇三】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纪委的处理和管理对象基本上都是村级两委成员,即使现在的政务处分法出台之后,一些村委会成员能够纳入监管范围,但是其实处理的方式和角度也不是很均衡。纪委书记的任期相对三两年的时间,所以你在这个岗位上基本是过渡,往下还有副书记,人大*等岗位在等着你。所以,对于村两委成员的处理你要记住既要严格围绕政策落实,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干部。因为纪委书记的任上你呆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年的,所以“维护“并切实解决一些他们的困难和问题才是你们的重点啊。当然了,在整个的工作过程中,你也一定要注意处分的刀什么时候砍下去,悬着的刀是最令人恐怖的,尤其是对于刚刚下到乡镇的干部来说,更是应该注意技巧,有的村干部会对你们多少有点不知敬畏,甚至会轻视你们,那么你们最好的方式就是一定要不管什么错误都向严重的角度说,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对你有敬畏之心,只有这样你们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威才能树立起来。02 能动嘴绝不用刀 因为村里的事情相对复杂 世界上有的事情是有真相的,有的却是在模糊之中才能找到一些真相,但是这个真相并不意味 着一定会被抓到。乡村本就是单纯,但是绝对不会是那么可爱的,尤其是那些单纯地质朴的脸下面暗藏着很多的你不知道的”无知”,因为价值观和思想观的不一样,他们对事情的理解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只是对自己的简单的事情理解,绝对不会沿着你的思维给出正确的理解。所以,当面对村干部直接的举报问题的时候,当面对作风、贿选等问题的时候,这个时候有时候用纪法,还不如让包村干部去做工作来的容易,因为他们直接的举报更多的是因为“一口气”,“面子”,甚至是“一顿薄酒”,所以大家在面对这个事情的时候先不要着急去查明真相,先不要着急去把处分给拿出来,这个时候,让村干部或者是中间人,去摆摆利弊,去说说人情,这个时候起的效果是应该更好的。这是乡村政治的潜规则,也是乡镇干部的一些小手段。03 该用刀砍绝不留情 因为你的身份所然 纪委本身就是党委政府的“一把抢”,面对工作不力,面对工作不配合,甚至对工作敷衍了事的 人,纪委必须冲在前面,就像是某领导人说的“只要党和人们有需要,纪委将出现在一切应该出现的地方”。说实话,现在因为工资待遇的提升,绝大多数的村干部是绝对服从和配合党委政府的工作。但是,有一个事情就需要大家注意了,就是领导班子成员很多,但是绝不是每一个班子成员的工作,我们的村干部都能尽心的完成,都能愿意好好的配合。尤其是对于标准高,时间节点重要的这部分工作,就是需要我们的村干部好好的给于配合,他们会出现抵触甚至是排斥的问题。那么,为了维护班子团结的形象,树立党委班子一班人的权威,那么纪委就要充分发挥吹毛求疵,敢言直谏的能力,对于坐班不力,对于作风不当,对于便民不为的问题,就要冲在一线了。用敲边鼓的形式,震慑一部分村干部,让他们真正的成为我们政府的得利干将。上面就是我在乡镇工作期间的浅薄思考,多少有点暗黑学,但是我还是希望这能够成为每个人在乡镇工作,做好工作的有力武器。【篇四】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 5 年内进行了 3 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 2 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 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篇五】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县区新一届乡镇纪委班子已全部到位,如何让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更好地履行主责主业是我们当前必须思考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结合最近的调研座谈和工作实际,笔者谈点个人的看法以供参考。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员力量普遍不足。虽然乡镇纪委也是由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但实际上,各个乡镇专职的纪检干部一般仅有 2 名,其余的 35 名纪委委员均为兼职,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所以,乡镇纪委书记普遍感觉人员力量单薄,工作起来力不从心。工作阻力普遍不小。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调查取证难。乡镇纪委办案时,有关单位和部门往往不配合,很难拿到有价值的物证书证,而且调查取证时,知情村民往往不敢出来指证,有的甚至连谈话材料都不敢做,怕遭打击报复。二是办案条件差。乡镇办案基本上就是一张纸、一支笔,也没有独立的办案点和谈话场所,办案设施和条件非常简单。三是蛮横干扰多。一些村干部自恃家族势力较大,或者自我感觉财大气粗,有时候连乡镇党委、政府都不放在眼里。当某些村干部违纪行为必须受到乡镇纪委的处分时,往往就煽动家族势力或者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阻挠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案件查办普遍不顺。一是人情关系的束缚。乡镇纪检干部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常与老百姓、村干部打交道,时间久了就会有感情,因此,一旦要对其中某些人进行立案调查时,就感觉很难拉下脸、狠下心。另外,很多乡镇纪检干部基本上来自于乡镇,虽然大多进行了异地交流,但彼此都很熟,总感觉下不了手。二是职权范围有限。乡镇纪委人财物均未单列,都是受制于当地党委政府,履行主业主责有时候就会感到无奈和无力。三是要依赖领导支持。乡镇纪委书记查办案件时,都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而党委、政府又往往从本乡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考虑,不希望“家丑外扬”,故对一些问题和线索基本上都是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处理,尽可能在内部“消化”解决。对外威信普遍不高。基层老百姓对乡镇纪委的期望值偏低,感觉乡镇纪委发挥的职能作用不大,对他们的信任度不够高,没有认识到乡镇纪委存在的重要性。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全面优化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一是强化担当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要有更强的担当精神,要敢于作为、勇于作为、善于作为,对于村组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不遮掩、不袒护、不包庇。纪委书记更要按照“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决不手软;对不忠诚不老实、组织给机会不珍惜的决不手软;对自认为有关系、对抗组织调查的决不手软;对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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