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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兴隆小学严禁教师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措施
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及学生的课业负担,端正行风,消除职务犯罪滋生地,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现根据区、市、县、教育局及中心学校有关严禁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成立严禁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武
副组长:马景平
成 员:马国全 田云祥 王小萍 杨红梅
二、严禁向学生统一收取教辅资料费。学校规定:教师不得向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学生资料是自治区教育厅规定下发的同步练习册。
三、学生可根据家庭情况自己自愿购买寒、暑假作业等资料;严禁教师采取布置家庭作业、集体讲解等形式变相引诱或暗示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指定的图书经销商处购买其它类教辅资料。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使用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更不允许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五、学校可用公用经费为教师购买学科资料,以备为学生辅导用。
六、学校将把严禁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列入考核中,并作为评优评先、晋级的主要依据。
七、可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材料,杜绝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并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13895560499 )如发现教师有违规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八、学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深入班级进行督查,确保教师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现象出现。
惠安兴隆小学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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