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食品卫生岗位职责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卫生制度
1、食品必须定点采购,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度评价、签订合同。
2、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
3、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霉变生虫、过期、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完整,标签、标识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
6、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供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购货发票。采购小批量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
7、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货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相一致。索取供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核实其记载的内容真实有效。
8、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如为复印件的应由供货者在复印件上签章。
9、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不得在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供货者处采购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在无法提供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货发票、凭证的供货者处采购食品及其原料。
10、采购的食品必须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台帐应含有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内容。
11、采购的食品进库前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食品的色、香、味、形进行验收,合格食品入库储存,不合格食品退回。
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
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证、凭证进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台帐、票证、凭证等证明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食品粗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不加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食品。
2、动物性食品禽、肉、鱼和植物食品蔬菜、水果等分开挑选、去杂、清洗和加工。
3、动物性食品之间分开处理,处理水产和处理肉、禽应分开进行,防止相互影响。
4、专池专用,各洗涤池标识明显。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标识明显。
5、冷冻食品的解冻应提前在常温下进行自然解冻或在流动的自来水下解冻,不用热水融解禽、肉、鱼类食品。
6、处理后的食品用干净的容器存贮,应分类置于货架上摆放。不得直接置于地上。易腐食品加工后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用的刀、砧板、案板、绞肉机、洗涤池、盛具、容器等用工具用后洗涮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
8、工作结束时要搞好卫生,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及时处理垃圾及废异物。盛装垃圾及废异物的桶应加盖,随时处在密闭的控制下。
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1、烹调加工所用原料应新鲜, 烹调加工前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处理,不干净的返回粗加工间重新处理。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烹调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且在≥60℃或≤10℃的条件下贮存。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调料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应认真检查,发现异、杂物等及时筛选,禁止使用假冒伪劣调料。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工作结束时将调料全部收入调料盒中并加盖存放。
4、非食品用原料严格控制禁止入内,防止误食引发食物中毒。
5、烹调人员上岗要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烹调人员的手要经过彻底清洗,工作时不许抽烟,戴饰品,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异物,有外伤炎症者要包扎好伤口或暂时停止工作,或不直接触食品,不能穿工作服上厕所,外出归来或做其它接触不洁物,杂物的工作要及时清洗双手,不能用勺具直接品尝烹调的食品。
6、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
7、烹调用具应保持清洁,每次用完都要清洗,保持洁净。灶房内工具应专用,不能和粗加工间等部门合用。
8、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洗涮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作品 的工作。
2、聘用新的从业人员和临时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卫生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后方可聘用上岗工作。
3、发现从业人员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作品 的工作。
4、发现从业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发热、呕吐等症状,暂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5、健康检查必须到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6、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每年组织从业人员两次以上食品卫生知识、岗位卫生制度、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卫生制度。
8、单位法人(负责人、业主)、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上岗前和每二年一次复训的培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参加培训的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9、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和培训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健康检查花名册、培训时间、地点收购价容、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10、健康证实行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具用工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放到保洁柜保洁。
2、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餐具用具采用物理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保洁程序进行;餐具用具采用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保洁程序进行。
3、使用物理消毒(煮沸、蒸汽、红外线):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L(又称250ppm)以上,餐具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后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6、消毒后的餐具用具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免已消毒的餐具用具受到再次污染。
7、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保洁柜内。餐饮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餐饮具保洁柜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保管。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0、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的色、香、味、形必须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3、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必须带QS标
志,并向供货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
中文标识;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
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5、 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专人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杂品、有毒有害、个人物品等物品混放;
4、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5、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不选用、切配、烹调、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应回锅彻底加热;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不使用未消毒的餐具、容器存放熟食品;
6、刀、砧板、盆、抹布、锅等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
及容器不落地存放;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卫生。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坚持洗消工序,即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水消毒4道工序。消毒温度达到90℃30分钟以上,感官检查为光、洁、涩、干;药物消毒要做到规定的消毒浓度和时间,感官检查为光、亮、涩、干。
2、消毒后备用餐具、茶具、酒具应有专柜储存,摆放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垢;
3、废弃物专用容器盛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后天中午)。
4、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要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
2、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不带戒指、耳环、项链。男性不留长发和大鬓角,女性头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3、操作时不吸烟,不做有碍服务和卫生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打哈欠等;
4、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员工及临时工上岗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5、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卫生安全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对食堂安全卫生的要求,及时有效布置做好本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2、自觉增强安全卫生意识,规范操作:①持健康证上岗;②上班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③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④不乱丢烟蒂,要抽烟到室外或卫生间;⑤不戴手饰,不戴项链。
3、存放食品要规范:①生熟必须分开冷藏或冷冻;②冷柜必须保持清洁;③一般蔬菜不能隔夜,确要存放必须加盖;④各功能室按要求放,不能相互串放;⑤做好防蝇、灭蝇工作;⑥值班室、更衣室要整洁;⑦除值班室、更衣室供休息外,其他一律不能供人休息。
4、建立卫生制度,保持环境卫生。
5、学校对食堂卫生安全情况将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学期由上级领导组织的食堂管理考核小组对食堂作出不少于二次的考评,学校领导将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安全工作作深入检查,并综合平时的检查记录和抽查情况实施奖惩。
除害灭虫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于3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金属防鼠板;
2、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3、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4、杀虫剂等危险化学品等与食品分库储存,由专人保管;禁止在厨房内使用剧毒类杀虫剂等危险化学品;
5、使用杀虫剂等危险化学品必须在营业终结,并藏盖好食品、食具,待学生和教工都已离开现场的情况下进行;
6、设专人投放、使用、管理,应限定使用时间、地点、数量,并随时检查使用情况,最后做好毒死虫体、残余药物的收集和清理,防止污染。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
2、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习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学校、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4、每学期检查确认供应商资质,索取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按月索取饮用水质检测报告,每月2次定期对饮水机消毒、清洗双方签字留档,并索取清洗人员健康证明。每学期将清洗后的水样送相关部门检测。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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