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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2138.1-2023 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第1部分:茶艺师(湖北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559614 上传时间:2023-12-18 格式:PDF 页数:15 大小:1.0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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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080.20 CCS A 1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138.12023 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第 1 部分:茶艺师 Specification for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Part 1:Tea sommelier 2023-11-29 发布 2024-01-29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2138.12023 I 目次 前言.III 引言.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1 5 培训主体.1 6 培训对象.3 7 培训内容.3 8 培训管理.3 9 培训数字化

2、.5 10 培训监督.5 参考文献.7 DB42/T 2138.1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2/T 2138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的第1部分。DB42/T 213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茶艺师;第 2 部分:焊工。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本文件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恩施学院硒茶学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3、局、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湖北民族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恩施硒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晓玲、刘星恒、何洁、姚佳、向芬芬、邓希妍、梁光玉、王亚东、田娟、朱珺语、陈蔚、彭青、李昌菊、胡昊天、刘雯彬。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27-51828267,邮箱:;或者牵头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718-8414678,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18-8414678,邮箱;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87811019,邮箱:。

4、DB42/T 2138.12023 V 引言 2021年12月,人社部等四部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指出“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吸引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2022年5月,人社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指出“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制定本文件。DB42/T 2138拟由两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茶艺师。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茶艺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第 2 部分:焊工。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

5、焊工培训工作。DB42/T 2138.12023 1 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第 1 部分:茶艺师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茶艺师培训的总体要求、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管理、培训数字化以及培训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点培训机构的茶艺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其他培训主体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6、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茶艺师 tea sommelier 在茶室、茶楼等场所,具备茶艺师职业资格,展示茶水冲泡流程与技巧,传播茶知识、弘扬茶文化的职业技能人员。茶艺师培训 tea sommelier training 面向有志于成为茶艺师的人员或者需要提升茶艺技能的茶艺师,依据茶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茶艺师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教育教学活动。茶艺师培训主体 tea sommelier training subject 承担茶艺师培训任务,组织实施茶艺师培训,提高茶艺师职业技能的职业培训机构或院校等。4 总体要求 培养复合型茶艺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弘扬中华

7、优秀茶文化。促进茶艺师培训规范化,保证培训质量。倡导培训主体结合自身优势和区域特点,开发茶艺师培训特色课程,促进茶艺师劳务品牌建设。5 培训主体 DB42/T 2138.12023 2 培训场所 5.1.1 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场所,有明确的教学场所地址,场所使用权限不低于 3 年。5.1.2 培训场所应符合空气质量和环境噪音等有关规定:室内空气质量符合 GB/T 18883 的要求;环境噪声要求符合 GB 3096 的要求。5.1.3 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 号公布)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教监管厅函20229 号)。5.

8、1.4 设有办公区、理论教室、茶艺实训教室、审评室、档案室等功能区,并具有明显服务标识和公共信息标志标识。5.1.5 办公区应具备相对独立的空间,面积不小于 40 m2。5.1.6 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学员人均使用面积1 m2,每间面积40 m2。5.1.7 技能操作培训场地学员人均使用面积2 m2,每间面积20 m2。设施设备 5.2.1 理论教室具备多媒体教学设备、黑板或白板、配套桌椅。5.2.2 茶艺实训教室工位充足,功能区完善,满足不同技能等级茶艺师培训需求。5.2.3 配备监控设备和安全、消防器材。5.2.4 教学器具应符合质量要求。管理人员 5.3.1 配备校长、教学管理人员、办公室人

9、员、财务管理人员。5.3.2 校长有 5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5.3.3 教学管理人员有 1 年以上职业技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经历。5.3.4 财务管理人员有财务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师资力量 5.4.1 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5.4.2 师资配备具体条件如下:理论知识培训按师生比不低于 1:50 配置师资;技能操作培训按师生比不低于 1:15 配置师资。5.4.3 从事初、中、高级茶艺师培训的专职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5.4

10、.4 从事茶艺师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专职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5.4.5 培训规模 15 人以上时,应配备助教。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可担任初、中、高级茶艺师培训助教,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可担任茶艺师技师培训助教,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可担任茶艺师技师培训、高级技师培训助教。经费保障 DB42/T 2138.12023 3 有保障培训活动正常进行的必备资金和稳定经费来源。管理制度 有依法制定的章程和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用工、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等制度。6

11、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茶产业链从业人员;符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茶艺爱好者。7 培训内容 理论知识包括但不限于:茶文化基本知识、茶叶知识、茶具知识、品茗用水知识、茶艺基本知识;茶与健康及科学饮茶、食品与茶叶营养卫生;职业道德、礼仪规范;劳动安全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理论知识体系。技能操作培训应参照茶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 年版)规定的五级至一级茶艺师工作要求执行。8 培训管理 培训教学计划 8.1.1 在培训开班前 5 日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培训教学计划。8.1.2 培训教学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12、容: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培训级别与内容,包括培训大纲、教材选配;培训场地要求及设施、设备和用品的配备需求;学员数量及报名要求;相应级别需求的培训师资;课程安排和学时设置;培训考核方案;经费预算;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培训教学准备 8.2.1 课程设置 8.2.1.1 课程目标明确,课程内容符合茶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 年版)的要求。DB42/T 2138.12023 4 8.2.1.2 课程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课程内容应实用、前后连贯。8.2.1.3 理论知识要体现知识的讲授及职业道德的培养。8.2.1.4 技能操作课程应突出过程的演示,技巧的传授以及细节的指导。8.2.2 学时设置

13、 根据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分配学时,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4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其中技能操作课程学时占比不低于60%。8.2.3 教材选用 8.2.3.1 符合茶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培训教学计划和目标,优先使用国家指定教材或推荐教材。8.2.3.2 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实用性,适应行业发展趋势。8.2.3.3 根据培训等级进行内容区分,选择与培训等级适配的教材。8.2.3.4 培训主体可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编制部分教学资料。自编的教学资料由 3 名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评审通过,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使用。8.2.4 场

14、地准备 8.2.4.1 做好教学场地准备工作,配备教学规模匹配的设施设备。8.2.4.2 做好设施设备调试工作,备齐教学器具及耗材。培训教学组织 8.3.1 学员报到 应做好学员报到事宜,主要包括:建立学员信息登记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注册手续;帮助学员熟悉培训环境;宣传培训政策、培训考勤制度及注意事项。8.3.2 培训实施 8.3.2.1 按培训计划组织教学,通过理论知识讲授和操作技能演示,让学员掌握基本的茶文化知识及职业道德要求,熟悉茶艺操作规范,达到茶艺师相应技能标准。8.3.2.2 做好培训保障工作,落实培训对象考勤制度,维护教学秩序。

15、8.3.2.3 培训实施过程中,可运用教学观摩、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分组实操、参观考察等多种教学方式。8.3.3 培训考核 8.3.3.1 培训主体应比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学员进行考核。理论知识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采用现场操作考核。笔试和现场操作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 60 分。8.3.3.2 考核合格者由培训主体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8.3.3.3 引导学员参加茶艺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茶艺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8.3.4 档案管理 DB42/T 2138.12023 5 按照“一人一档、一期一档、一事一

16、档”的要求,建立培训学员档案,包括培训过程、考勤、结业考核、跟踪服务、优秀学员事迹等资料,确保培训全程可追溯。培训档案应由专人管理,存档期应不少于5年,涉及学员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予以保护。培训效果评价 8.4.1 满意度调查 组织学员在培训结束前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培训内容的实用性;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教学方法的针对性;任课教师的专业性;培训管理的高效性;后勤服务的有序性;其他意见和建议。8.4.2 投诉处理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培训学员的投诉。培训跟踪服务 8.5.1 跟踪服务内容 8.5.1.1 跟踪学员就业创业情况,指导学员就业创业。8.5.1.2 组织学员参加

17、茶艺师职业技能大赛或其他赛事,提供推介活动、人才交流等信息服务。8.5.1.3 了解学员技能提升的需求,并给予相应指导。8.5.2 跟踪服务的主要方法 可通过电话访问、上门走访及微信、视频会议等新媒体方式提供跟踪服务。8.5.3 跟踪服务的结果反馈 8.5.3.1 及时反馈学员所反映的问题、意见或建议。8.5.3.2 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改进,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创新服务工作机制,拓展服务工作领域,提高服务工作质量。9 培训数字化 探索茶艺师培训过程数字化,丰富教学形式和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并通过线上课程向公众普及茶知识,传播茶文化。10 培训监督 培训主体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

18、社会保障部门应完善监管机制,规范茶艺师培训主体办学行为,建立等级评定机制,完善退出机制,对培训主体实行优胜劣汰,提高办学质量。DB42/T 2138.12023 6 规范茶艺师培训主体年检制度,年检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办学方针、师资队伍、场地设备、财务管理、就业服务、招生宣传、招生对象及安全生产等。加强对申领政府补贴的茶艺师培训监管,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对培训对象逐一核实,对培训的真实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促进茶艺师培训质量的提高。茶艺师培训主体应自觉接受社会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DB42/T 2138.12023 7 参考文献 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2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教监管厅函20229号)3 茶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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