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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察现场作业指导书.doc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555161 上传时间:2023-12-1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7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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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督察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1、安全督察须熟悉本行业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要求,熟知公司所有岗位职责与安全职责,现场作业操作流程、安全技术措施、标准,根据作业种类、性质、严格履行对作业前、过程中、结束后三阶段及特殊特种作业的重点监督检查,对非生产作业区的其它作业及岗位进行日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2、根据特殊特种作业票证管理制度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2.1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2.1.1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否为动火作业。若是,根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判别动火作业等级,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动火作业票证,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1.2若符合特殊动火作业条件,先

2、检查动火作业施工安全方案是否已经制定,各级部门责任人是否层层签订,主管领导是否审查同意,总经理室是否批准同意作业。2.1.3检查施工作业部门填写的动火申请单,动火申请单中申请用火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填写的动火原因、动火内容(简要方案),动火作业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意见。2.1.4检查施工作业部门申请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注明动火等级为特殊动火,明确动火等级是否升级管理(节假日期间、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升级管理。)2.1.5动火作业许可证须明确申请部门、动火地点、动火方式、动火负责人、动火人、区域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督察负责对本次动火进行作业危害及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并要求作业部门及现

3、场监护人员严格执行,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2.1.6对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开证条件审查确认人签字进行检查,询问确认人是否按照开证条件进行逐一落实,若有遗漏的安全措施未落实须督促确认人严格执行。2.1.7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的动火有效时间,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时间严禁超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严禁超72小时。检查安全管理部安全主管是否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签署动火初审意见(节假日期由值班领导负责签署),安全管理部经理是否在库区领导一栏中签署审查意见;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是否签署审批意见;公司总经理是否签署审批意见。2.1.8检查动火现场安全条件分级确认表中安全措施折落实情况,与动火

4、单位负责人、动火初审共同对动火单位须预先落实到位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与现场检查,与动火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共同对开始动火前须严格落实到位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与现场检查。2.1.9根据此次动火作业的特点与风险性,负责对本次动火作业的动火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消防备战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明确此次动火作业内容、此次动火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防范措施、特殊情况下的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与使用要求、动火作业期间遵守的劳动纪律、突发事件后的应急处置等。2.1.10根据动火作业安全规范要求,与监火人逐一落实动火作业现场条件分级确认表中其它安全要求。督促、指导现场监火人使用两台相同型号的可燃、有毒气

5、体探测器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并如实记录相关数据。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行动火作业。2.1.11安全督察除本次动火作业开始前、结束时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与安全要求外,动火作业过程的督察不得少于2次,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查记录并上交安全管理部归档。2.1.12动火作业结束后,安全督察督促作业部门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灾安全隐患,并在作业结束后半小时后再次确认现场无火灾隐患。2.1.13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1.14施工作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2.2高处作业的监督检查2.

6、2.1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否为高处作业。若是,根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判别高处作业等级,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高处作业票,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2.2安全督察在作业现场检查高处作业票证是否办理,根据高处作业安全规范进行危险辨识,明确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作业票证有效期不得超7天。2.2.3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个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佩戴是否正确。安全带、救生绳、安全标识、消防器材等是否到位。检查现场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处于完好状态。2.2.4对现场作业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教育,检查现场安静监护人员是否到位

7、,并要求监护人员作业期间严禁离岗、脱岗。2.2.5督促责现场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2.2.6督促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

8、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2.2.7雨天和雪天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如有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在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情况下,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督促作业部门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2.2.8严禁作业人员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须确认承重的立

9、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并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2.2.9高处作业涉及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2.2.10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安全督察现场检查确认,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2.2.11高处作业完工后,检查作业现场要求作业人员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2.2.12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2.13

10、施工作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2.3受限空间作业监督检查2.3.1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否为受限空间作业。若是,根据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3.2检查与作业受限空间相连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孔洞等隔离措施是否有效。受限空间内有其它电动设备的须关闭电源,并安排专人看管电源或上锁并加挂警示牌,严禁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合闸。2.3.3检查受限空间内有无其它物料,如有,须在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提出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的安全要求。2.3.4

11、检查确认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作业过程中严禁向受限空间内输送氧气、窒息性等气体。2.3.5作业前30 min,根据受限空间的大小、性质,检查受限空间入口外1米范围、入口内1米范围、中间三个点的有毒气体含量、可燃气体含量、氧气含量的检测。2.3.6检查受限空间内氧含量须在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若受限空间内有有毒气体(物质) ,其被浓度须符合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若有可燃气体浓度,须符合以下条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

12、.2%(体积百分数)。2.3.7督促在作业中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2.3.8检查受限空间照明使用安全,电压须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须小于等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2.3.9检查确认现场已安排安全监护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督促安全监护人再

13、次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须要求作业部门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安全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2.3.10安全督察组织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监护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并要求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2.3.11检查并督促落实其它安全措施:

14、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受限空间出入口应畅通;现若有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检查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受限空间外须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2.3.12在检查作业过程中,若发现有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

15、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2.3.13检查安全监护人员是否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及时作出警觉和判断,是否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提醒并督促安全监护人在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向当班调度和值班经理报告。2.3.14作业后与安全监护人共同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确保无人员和工具遗留在受限空间内。2.3.15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3.16施工作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2.4吊装作业监督检查2.4.1

16、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否为吊装作业。若是,根据公司吊装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2.4.2安全督察在作业现场检查吊装作业证是否办理,根据吊装作业安全规范进行危险辨识,明确相应的作业内容信息及安全措施并写入吊装安全作业证,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4.3检查作业部门负责人出具的吊装机的有效检测报告,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4.4根据吊装重物的质量大小,明确吊装作业级别。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作业部门必须编制有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

17、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作业部门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2.4.5现场检查,若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作业部门须安排专业的现场指挥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以保证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2.4.6若实施吊装作业是使用汽车吊装机械的,进入储罐区时必须安装有防火罩。督促安全监护人员与作业负责人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设置的安全警戒标志等。2.4.7检查现场是否有吊装作业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安全督察

18、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并要求正确使用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指挥人员必须与相关作业人员明确联络信号,统一指挥。2.4.8检查在正式起吊前是否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2.4.9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2.4.10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19、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2.4.1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2.4.12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2.4.13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4.14施工作

20、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2.5断路作业监督检查2.5.1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否为断路作业。若是,根据公司断路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5.2断路作业申请部门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2.5.3断路作业部门须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须能反映作业区

21、的轮廓。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且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2.5.4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2.5.5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2.5.6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5.7施工作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2.6动土作业监督检查2.6.1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否为动土作业。若是,根据公

22、司动土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6.2动土安全作业证由作业部门申请负责办理,经设备部门对有关水、电、汽、工艺、仪表电信等检查确认后,各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2.6.3作业前,督促作业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作业人员是否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体防护用品。组织作业部门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2.6.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2.6.5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

23、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2.6.6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2.6.7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2.6.8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

24、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2.6.9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动土时,现场设置安全监护人员,当发生事件事故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2.6.10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6.11施工作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2.7设备检修作业监督检查2.7.1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否为设备检修作业。若是,根据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7.2设备检修若由外包服务商

25、进行作业,检查检修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公司颁发的临时出入证,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若是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检修,则检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7.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风险大小与安全要求,检修施工部门(单位)须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室审批同意。检修方案中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作业安全负责人。2.7.4参与设备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2.7.5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2.7.6与设备检修负责人共同对检修设

26、备的隔绝、清洗、置换措施的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2.7.7与设备检修负责人共同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2.7.8与设备检修负责人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确认,须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2.7.8作业前与作业负责人共同根据此次检修作业的特点与风险性,负责对本次检修作业的作业人员、安全监护人员其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

27、性的安全教育,明确此次检修作业内容、此次检修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防范措施、特殊情况下的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与使用要求、检修作业期间遵守的劳动纪律、突发事件后的应急处置等。2.7.9检修结束后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2.7.10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7.11施工作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2.8盲板抽堵作业监督检查2.8

28、.1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否为设备检修作业。若是,根据公司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8.2检查作业部门是否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是否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定期巡查。盲板抽堵作业部门是否按图作业。2.8.3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2.8.4作业前与作业负责人共同根据此次盲板作业的特点与风险性,负责对本次盲板抽堵作业的作业人员、安全监护人员其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明

29、确此次盲板抽堵作业内容、此次盲板抽堵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防范措施、特殊情况下的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与使用要求、盲板抽堵作业期间遵守的劳动纪律、突发事件后的应急处置等。2.8.5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须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须采取防烫措施。2.8.6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8.7施工作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2.9临时用电作业监督检查2.9.1安全督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判断是

30、否为临时用电作业。若是,根据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要求作业部门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9.2生产作业区、储罐区等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场所内进行临时用电,须对周围环境安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检测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等;2.9.3在检测箱、开关上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动力和照临线路应分路设置。2.9.4临时用电须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须仔细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有临时用电均须设置接地保护。2.9.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有的电器元件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2.9

31、.6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须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9.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须有良好的绝缘,临时用电经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得有接头,并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2.9.8临时用电架空线须采用绝缘铜芯线,并须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消防通道不低于5m。2.9.9对需地敷设的临时电缆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地埋地浓度不小于0.7m,空越道路时须加设防护套管。2.9.10现场昨时用电配电盘、箱须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须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2.9.11行

32、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受限空间、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2.9.12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用持电动工具须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2.9.13临时用电时间作业票证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部门须及时电工班拆除临时用电线路。2.9.14除以上须重点监管的安全措施以外,安全督察须根据公司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对其它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安全监督检查。2.9.15施工作业结束后报告相关部门作业结束,现场已经恢复。3、根据现场监管督察要点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3.1安全督察严格按照现场监督检察表的要求

33、,对油库各种动、静态事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报告。3.2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督查分作业开始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前、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至少1次。3.3码头(包括华大码头)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督查分作业开始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前的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至少1次。3.4收发船库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督查分作业开始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前的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至少1次。3.5槽车收发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督查分作业开始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前的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至少1次。3.6清空发货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督查分作业开始前、作业过程中

34、、作业结束前的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至少2次。3.7油罐清洗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督查作业分开始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前的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至少2次。3.8通风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督查分开始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前的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至少1次。3.9库区门卫岗位现场安全监管督查每班至少1次。3.10消防制氮岗位现场安全监管督查每班至少1次。3.11污水处理站岗位现场安全监管督查每班至少1次。3.12配电房岗位现场安全监管督查每班至少1次。3.13化验室岗位现场安全监管督查每班至少1次。4、根据重大、特殊作业安全方案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4.1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重大、特殊作业安全方

35、案的编写,对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作业环境的风险进行分析,共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4.2根据重大、特殊作业安全方案的具体要求,针对作业的特点与作业部门负责人共同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4.3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安全监护人员根据方案要求重点监护高风险作业阶段,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4.4检查本次重大、特殊作业中涉及其它作业票证的须按照相关规范严格办理作业票证,并监督检查相应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5对重大、特殊作业实行作业开始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前、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监护人员开展安全监护工作,纠正作业人员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及时处置现场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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