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通用 17 篇)第一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结合区委组织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包括帮助工作人员)。二、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岗位,将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划分为 A、B、C、D 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领导班子成员为 A 类,科级领导干部为 B 类,普通党员为 C 类,退休党员为 D 类。三、积分分类(一)共项积分(100 分)主要反映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基本义务等方面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党的决定
2、,遵守党的章程,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10 分)。有违反情况的,扣 10 分;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制度与自律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自身行为(10 分)。有不严格落实,违反相关规定的,扣 10 分;3.按时参加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活动(20 分)。无故缺席一次扣 2 分;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 分)。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出现一次扣 5 分;5.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情趣健康、生活乐观,远离黄赌徒(10 分)。如有不良反映,经核查核实后,扣 10 分;6.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10 分)。如有服务态度
3、恶劣经查实的,出现一次扣 2 分;7.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严格遵守云南省组工干部“十必须、十不准”(20 分)。违反一条扣 2 分;(二)分类积分(100 分)主要反映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A 类党员积分 1.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20 分)。不执行的一次扣 5 分;2.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安排落实,不推诿、扯皮(20 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 20 分;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分管工作(20 分);分管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受到区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5分
4、;4.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参加讲党课等党内学习教育活动(20 分)。不落实的扣 20 分;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会议、培训、学习、志愿服务、文体宣传活动及扶贫等)(10 分)。无故缺席一次扣 1 分;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 分)。隐瞒不报的,扣 10 分。B 类党员积分 1.严格按照科室岗位职责和分工,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20 分)。未及时完成一次扣 5 分;2.工作认真负责,统筹协调科室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20 分)。工作统筹协调不及时、推动不力,影响进度的,
5、一次扣 5 分;3.积极配合各科室完成部内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不相互推脱(10 分)。出现推诿扯皮、不配合工作的一次扣 2分;4.每个月至少撰写 1 篇信息及 1 篇网评文章(20 分)。未完成的一次扣 2 分;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会议、培训、学习、志愿服务、文体宣传活动及扶贫等(10 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 分;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 分)。隐瞒不报的,扣 10 分。7.严格遵守部内各项规章制度(10 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1 分,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等,一次扣 1 分;C 类党员积分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业务工
6、作(20 分)。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 5 分;2.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领导统一安排调度(20 分)。不服从安排,推诿扯皮、相互推脱的,一次扣 5 分;3.按时保质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20 分)。推动不力,出现拖延、失误的,一次扣 5 分;4.每个月至少撰写 1 篇信息及 2 篇网评文章(20 分)。未完成的一次扣 2 分;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会议、培训、学习、志愿服务、文体宣传活动及扶贫等(10 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 分;6.严格遵守部内各项规章制度(10 分)。无故迟到早退或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一次扣 1 分。D 类党员积分 1.在情况允许时,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20 分
7、)。无故不参加一次扣 5 分;2.在情况允许时,每年至少通过口头、电话等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生活学习思想动态(20 分)。不汇报的扣 20分;3.支持单位各项工作,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单位,不无理上访、越级上访(20 分)。出现无理上访、越级上访的扣 20 分;4.在情况允许时,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共驻共建、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等社会性活动(20 分)。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 5 分;5.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热心帮扶困难群体,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20 分)。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 5 分。(三)加分项 1.党员或党员家庭受到区属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 2 分;受到区委、区
8、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 3 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 5 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及相当于省级表彰的每次计 10 分。参加各级团体活动的,获得一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 5 分,获得二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 3 分,获得三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 2 分。同一奖项按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计分。2.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被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和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党建研究采用刊发的,1 篇(条)加 10 分;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云南日报、云岭先锋杂志、云南组工信息、云南组工通讯、云南党建手机报等刊发的,1 篇(条)加 5 分;被昆明组工信息、昆明组工微信、昆明党建采用的,1篇(
9、条)加 3 分;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评论文章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求是理论网、央广网、央视网、凤凰网等全国重点网站采用的,1 篇(条)加 2 分。3.课题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得到中组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 10 分,得到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 5 分,得到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不含),每篇加 3 分。4.积极向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合理性建议被采用的一次加 2分;5.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参加助困、助残、助学等慈善活动的每次加 2 分;6.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 5 分。(四)一票否决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
10、处罚的;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严重处分的;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5.参加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6.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第二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2018年元月,裕丰园社区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研讨,制定并实施了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制设基础分项和履职分项。基础分包括党员的政治本色、理想信念、“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日”、遵纪守法、按时足额交党费等方面;履
11、职分包括岗位履职、送学上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受表彰等方面。党员年度积分高低,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党员予以奖励,年度积分在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合格党员;80 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60 分以下为后进党员,须分析原因,支部落实帮教措施;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 80分的,延长预备期;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 60 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 年内不得发展。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则一票否决,积分清零。党员积分制实施后,量化了党员考评标准,提高了党员的政治觉悟,即是对党员的激励也是约束。裕丰园社区始终把引领和调动党员积极性,强
12、化党员党性意识,促使党员作用的发挥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探索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新方法,打造社区支部特色,全力将社区党建推上新台阶。第三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二、考核对象 岳阳市发改委机关在职全体党员。三、积分设置标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模范作用、特色加分、一票否决四部分组成。共计 110 分。(一)基础积分(30 分)1、“三会一课”(14 分)。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
13、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2、党性原则(16 分)。主要突出政治品格。遵循党章 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考核党员政治合格标准。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模范作用(70 分)1、履行职责(40 分)。主要突出主责性。落实市委一三五基本工作思路和“一线工作法”,支部和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表现和成效,全面完成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情况,考核发挥作用工作业绩履职合格标准。2、廉洁自律(20 分)。主要突出组织纪律。领导干部执行“一岗双责”情况,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14、情况,考核党员干部执行纪律合格标准。3、道德品行(10 分)。主要突出道德规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情况,考核党员干部品行品德合格标准。(三)特色加分(10 分)主要突出激励性。引导党员创先争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贡献突出,受到表彰的;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员竞赛活动、巴陵先锋先行、社区帮扶和扶贫等其他突出表现。由党员定期申报、支部会议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加分。激励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10 分。(四)一票否决。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主要包括:因违法违
15、纪行为受到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机关处理的;信仰宗教或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其他一票否决事项。四、考核评议 党员积分管理以委机关党委书记为党员管理考核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为考核单位组织实施并制定细则,党支部书记为各支部党员管理考核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为一个记分时段,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1、每月党员干部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自身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2、每季支部会议考评:根据个人自评情况,结合本人日常考勤及工作表现,经党员大会评
16、议认定积分,经支委会逐一研究,客观公正地得出合理的季度积分结果。3、年度党员干部民主评议:通过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互评的基础上支委会对每一个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评议,在年度平均积分基础上,评为优秀的加 15 分,合格的加 10 分,基本合格的加 5 分,不合格的不计分。年度评选设置“金牌、银牌、黄牌、黑牌”。平均分在100 分及以上,评为“金牌”。平均分在 80-99 分,评为“银牌”,平均分在 6079 分,评为“黄牌”,平均在 60 分以下,或者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者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评为“黑牌”,按不合格党员处置。4、结果公示。党支部将党员年度评议后的总积分结果书
17、面报告委机关党委,委机关党委召开党委委员全体会议对每个支部、每一个党员进行全面评价和审查,将审核结果在委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五、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总积分作为单位工作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党员先进表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贡献突出,积分评为“金牌”的优秀党员,要优先提拔使用;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各项工作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给予激励关怀;对于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不符合党员要求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
18、慎重稳妥作出处置。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作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关键抓手,作为搭建载体平台的重要举措,作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刚性约束;支部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善于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精心组织,强化过程,公正公开,确保取得实效。2、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3、强化督导检查。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责任,牵
19、头组织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日常工作量化教育管理。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员积分制管理台账,做到按时记录,加强规范管理。4、本办法和实施细则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年 8 月 31 日实行,具体办法和细则由委机关党委负责解释。第四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手,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村党总支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龙潭村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量化考核对象 村全体党员和长期生活、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流动党员(年龄在 70 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
20、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二、基本积分设置 1、党员划分。结合我村实际,依据党员的职务、岗位、年龄、特长等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干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2、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40 分)、承诺履诺积分(40 分)和民主评议积分(20 分)。三、量化积分考核标准(一)日常行为积分(40 分)1、党员学习教育方面(10 分)(1)按照村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求,能按时参加支部党课和各类培训、且在学习培训中交流心得体会发言积极的,每次得1 分;(2)参加乡级以上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包括理论中心组学
21、习)的每次得 2 分;(3)参加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 0.5 分;(4)村干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 1 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 4 篇,调研报告不少于 1 篇。2、参加组织生活(10 分)(1)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满分 4 分,不按规定执行不得分;(2)每参加 1 次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主题活动或党员会议的,得 1.5 分,满分 6 分,无故缺席或不参加者,每出现 1 次扣1.5 分;3、缴纳党费及垃圾清运费(6 分)(1)对党组织关系在村的党员,向所属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得 4 分,催缴者扣 2 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2)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运费的
22、,得 2 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4、履行党员基本义务(14 分)(1)能够按时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满分 3 分;(2)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满分 3 分,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具体情况扣相应分值;不做所分配的工作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3)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治安联防、能主动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分 4 分。(4)积极参加村各类志愿服务、共驻共建、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联系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村矫正帮扶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
23、老体弱的独居老人。满分 4 分。(二)承诺履诺积分(40 分)1、共性承诺(10 分)围绕党章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要求做出承诺,不承诺不得分,违反承诺规定扣 5 分。2、岗位承诺(10 分)村干部党员主要从个人工作、学习、作风、服务居民等方面做出承诺;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以村认领的岗位做出承诺,酌情得分。3、实事承诺(20 分)结合自身特点,以“共驻共建、村服务、维护稳定、参加公益活动”为内容,每名党员至少承诺 2 件实事,每件实事 10分,年底少完成一件扣相应分值。(三)民主评议积分(20 分)民主评议积分原则上设 20 分,每季度结合评诺活动的开展,采取民主测评
24、、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党员季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 4 次,按照“优秀”100 分、“良好”80 分、“一般”60 分、“较差”40 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 分(计 算 公 式 为:(“优 秀 票 数”100+“良 好 票数”80+“一般票数”60+“较差票数”4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 20%记入党员积分。四、附加积分(季度民主评议时使用)(一)加分项 1、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救灾等,加 5 分;2、为村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村党总支研究决定);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
25、受乡级表彰奖励的加 2 分;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 3 分;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 5 分。4、村集体工作当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乡级加 1 分,县级加 3 分,州级加 5 分,省级(含省级)以上加 8分。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加分。(二)扣分项 1、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 5 分。2、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 3 分。3、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 3分。4、党员与邻里不团结,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居民反映强烈,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
26、抚养义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 3分。5、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一次扣 2 分。6、其他事件,经所属党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五、量化考核办法 1、党支部在每季度党员大会上公布全体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2、以党员积分为主要依据,分别设置“红星”、“黄星”、“蓝星”三种星级标识。季度得分在 80 分以上的党员评“红星”,即示范星;季度得分在 60-79 分评“黄星”,即激励星,季度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党员评“蓝星”,即警示星。3、对黄星党员,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蓝星党员,要作为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六、运用积分评星结果 对全年得 4 颗“
27、红星”的党员评为优秀格次党员,优先推荐各级党组织表彰奖励,优先享受创业优惠政策,优先参与各类培训;对全年得 2-3 颗“红星”的党员评为良好格次党员,在村各党支部内通报表扬;对全年得 3 颗“蓝星”的党员进行谈话诫勉,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得到整改的评为合格等次党员,未整改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对全年得 4 颗“蓝星”的党员评为不合格党员,根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它得星情况的党员均为合格等次党员。七、本管理细则由龙潭村党总支负责解释,并与 20-年 10月 30 日试行实施。第五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28、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20158 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
29、体共产党员。三、主要内容(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 100 分计算,分基础分 20分、任务分 70 分和奖励分 10 分。2015 年党员基础分为 20 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 20%。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 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 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
30、56 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 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 1)。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 分的党员可
31、评为合格党员;6079 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 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32、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 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 10 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 12 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 20 分。主要操作
33、流程分为 11 个步骤。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 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 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 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
34、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 45)。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 46
35、),在每月 10 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 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 57)。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含 90 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 分(含 80 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 分(含 60 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 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11、积分核查。支部
36、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
37、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
38、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第六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条:村级纪检委员的管理考核由镇纪委根据日常量化工作和全年履职评议的结果进行评定。第二条: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90 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称职”,6079 分为“基本称职”,60 分以下为“不称职”。第三条: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按其应履行监督、协助、宣传、信息收集和年度述职的职责进行。具体考核量分细则:(一)监督职责(40 分):1.制定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3 分)。2.督促本村开展好移风易俗、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
39、理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15 分)。3.监督村事务,协助村落实好专项资金补助、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等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10 分)。4.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做到“三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10 分)。5.监督村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 分)。(二)协助职责(10 分):1.协助村党支部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2 分)。2.协助村党支部加强本村党员管理,维护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3 分)。3.及时高质量地完成村党支部或镇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5
40、分)。(三)宣传职责(20 分):1.及时在党员大会、支委会上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0 分)。2.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廉政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宣传,组织廉政文化进村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10 分)。(四)收集职责(20 分):1.积极走访入户,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发现本村“两委”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或镇纪委反馈(10分)。2.做好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字记录、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做到工作有效,记载全面,资料完整(10 分)。(五)述职职责(10 分):1.认真做好年度村党风廉
41、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并在述职会上做好述职测评工作(10 分)。第七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42、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一)基础分。每年度为 8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
43、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二)履职分。每年度为 2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三)加分。在
44、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即各专委和工作委员会,下同)、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 6 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 4 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所属党员加 2 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机关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 1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
45、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二)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每年召开 1 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名党员填写 1 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三)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机关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 1 月 20 日前,
46、各党支部应当计算所属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 1 份,支部留存 1 份。五、积分运用(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 90 分80 分(含 80 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 80 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47、(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六、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
48、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
49、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五)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
50、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第八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一是党组织书记早抓。首先要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把党建作为今年首项责任,承担好、布置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中心工作一起谋划,组织调动广大党员,把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四个有利于”认识好,自觉参与积分制管理。二是党员个人早做。认真参加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显示党员的政治生活心态。公示栏里填了名的党员即为考核对象,你做了吗?做多少?怎么做?积分记录着痕迹,当干部的抓紧为民多办“西瓜”大的事,无职党员有更多群众的“芝麻”事可做,群众利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