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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九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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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九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1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根据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的通知(遂机管发202013 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局办公用房共 10 间,共计 258。其中:办公室面积167(正科职领导 1 人,用房 1 间,共 18。副科职领导 3人,退居二线干部 2 人,用房 2 间,共 42。一般干部 13 人,用房 3 间,共 107);服务用房 3 间,共 69;设备用房 1 间,共 22。二、自查情况(一)配置管理方面,不存在有为工作人员超标准

2、配备办公用房或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不存在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不存在不接受办公用房统筹调剂;不存在未经批准建设、置换、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二)使用管理方面,不存在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性质和房屋结构;不存在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不存在擅自处置办公用房。(三)维修管理方面,不存在未经批准大中修办公用房;不存在不按规定组织实施办公用房维修;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资料。(四)信息报送方面,及时报送办公用房管理信息;不存在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中瞒报、漏报。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2

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县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自查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在全镇干部会议上强调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上级要求,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相关要求上来,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开展自纠自查工作。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所有单位个人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工作。要求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自纠

4、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明纪律,认真核查。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等现象,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清理办公用房规定。核查情况如下:我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后闲置用房一律封存,不存在超标准和变相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下一步,我镇将建立起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自纠自查工作,以巩固清理成果。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3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XX17 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进取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

5、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三、自查情景 1)学校的基本情景 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30 人,实有教职工 38 人,现有教学班 8 个,现有学生人数 230人,其中有 103 名学生住校就读。2)办公用房的使用情景 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 544

6、.20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408.15 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景是:01 号综合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 1173 平方米,共有三间教室,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10 间办公室,有 10 位教师在上头办公并兼宿舍。02 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 422 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03 号宿舍楼框架结构 1273 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04 满江楼(砖混结构 184 平方米 2f):二层,14 间房,共 28 位教师在上头办公并兼宿舍。05 教学楼(框架结构 2112 平方米 4

7、f),4 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3)我校总建筑面积为 3991 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教室,多功能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师的办公面积为 544。2 平方米。4)存在的问题: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 30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 38 人算,则没有超标。四、清理效果 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

8、绩。仅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提高。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三河乡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二、迅速行动,全面清理。具体对乡政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要求进行了核查登记。本单位现有编制

9、人数 26 人,现有办公楼一栋,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 432 平方米,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 175 平方米,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所有办公用房一律简单装修,在装修程度、使用面积上都低于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不存在腾退整改情况,也不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我乡共有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2 名,均合署办公,也不存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置超标以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5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

10、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

11、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

12、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 236 平方米。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6 县清理办公用房办公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13、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17 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101 号文件)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101 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 XX 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37号),XX 年 4

14、 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 XX 年 7 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7667.2 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 620 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 2395.07 平,实用面积为 1271.26 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700 万元(其中:省财政厅 XX 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 200 万元(甘财建511 号)、XX 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 50 万元(甘财建54 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县环境保护局属行

15、政单位,行政编制 6 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局机关除 4 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 6 人(含 3 名股室负责人,会计 1 人,公益性岗位人员 2 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2 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 5 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 2 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 3 人、援助大学生 1 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 4 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 7 人,尚缺监测站站长 1 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 15 人,现有人员 23 人。其中,正科级 2 人,副

16、科级 4 人,科员 17 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 2395.071 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31.24%。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 1943.364 平方米;负一层储藏室 2 间共 40.32 平方米,2 个停车位共 77.6平方米;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大厅等公共面积为 333.787 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 15 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 108 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 1271.26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 354.78 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916.48

17、平方米(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 198.78 平方米)。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 6 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187.92 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8 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26 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8.34 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 37.8 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 2 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 18.36 平方米。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

18、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97 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 9 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 20 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 8 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 490 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

19、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 10 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 10-12 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 15 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 10 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

20、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三是对照(中办发17 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198.78 平方米的问题。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

21、、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7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景汇报如下:一、整改基本情景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 38 名:在编在岗 17 名,其中科级干部7 名、一般干部 10 名;下派干部 8 名,其中国土局 2 名、司法局 1 名、城建局 1 名、农粮局 3 名、派出所 1 名;其他干

22、部 13名,其中乡聘干部 6 名、大学生村官 6 名、三支一扶 1 名。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 866.3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 261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371.9 平方米、设备用房 14.7 平方米、附属用房 86.9 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 1800.1 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1、办公室用房 261 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乡科级干部 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 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 13.1 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 22.1 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13.1 平方米

23、),5 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 27.0 平方米,人均 5.4 平方米;一般干部 31 名,其中 29名干部在乡办公、1 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 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 186.5 平方米,人均 6.4 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 2 间 21.3 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2、公共服务用房 371.9 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会议室 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 46.1 平方米、大会议室 127.9 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 1 间 92.7 平方米;接访室 1 间 10.1 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 1 间 10.1 平

24、方米;档案室 1 间 14.7 平方米;物资室 1 间 14.7 平方米;文印室 1 间 10.2 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 1 间 11.2 平方米;计生服务所 B 超室 1 间 13.9 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 1 间 9.1 平方米;卫生间 1 间 11.2 平方米。3、设备用房 14.7 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 1 间 14.7 平方米。4、附属用房 86.9 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厨房 1 间面积56.3 平方米;食堂 2 间,面积分别为 18.3、12.3 平方米。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 2 人、聘用干部 1 人、乡干部 1 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 169.1 平方米,

25、建筑面积 507.2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2 间 25.7 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15.5 平方米、财政所 2 名干部办公室 10.2 平方米,人均 6.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2 间 36 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 14.6 平方米、资料室 21.4 平方米;其余 445.5 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二、存在的问题及提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 9 平方米、普通干部 6 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 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 90 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

26、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8 近日,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位于信陵镇北京大道 221 号的办公楼工程于 1996 年被批准开始建设,1997 年完成“三通一平”及挡土墙工程,后因资金缺口大而一直未建。2007 年 4 月,在县规划委的一再督促下,为了解决办公用房,同时化解原有基建债务,我局拟定将办公楼的一、二楼作为

27、商场对外公开拍租或拍卖,开始续建。现占地 1898m2,建筑面积 4294.45m2,建设 8 层。于 2008 年 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旅游局相继参与合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占用一至四楼,县旅游局占用五至六楼。我局占用七至八楼,建筑面积 1073.62m2,其中:我局实际占用七楼,办公房屋 15 间,使用面积 382.83m2,八楼 15 间办公房分别出租给信陵镇工商分局和县残联,使用面积 396.87m2,年租费 7 万元。我局现有在职职工 29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 5 人(正科级 1 人,副科级 3 人,科员 1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 17 人,

28、企业编制人员 6 人,聘用临时人员 1 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 3 人使用房屋4 间,使用面积 116.82m2,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 89m2;其他在职职工 25 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 9 间,使用面积 170.01m2(已剔除会议室、档案室等 3 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 96m2),人均使用面积 6m2 左右,符合国家标准。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 2 间,使用面积 85.74m2,分别用作局小会议室和荣誉陈列室。整改后,我局在职 3 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

29、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三是拟定县水保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细则,提交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全体职工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9 根据中

30、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组织学习,并对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标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院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魏胜书记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

31、全面清理。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医院行政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院在今年年初新班子成立后就将办公区域调至北楼三层,原办公区域已改建成内二科病区,有效改善了住院环境。现办公人员 22 人,办公区域共一层,10 间,房屋面积 143平方米,平均办公区域 6.5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院长办公室一间,12 平方;总支书记和工会*一间,15 平方米;两名副院长一间,15 平方米;1 名副院长和合管办常务副主任一间,15平方米;办公室四人一间,15 平方米;总务后勤三人一间,12 平方米;护理部四人一间,15 平方米;质控科、病案室两人一间,12 平方米;药剂科两人一间,12 平方米;接待室一间,20

32、 平方米。然后,我们对公共卫生服务站办公区域进行了通查,按照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办公室人员进行适当调整。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职工共 19 人,共安排了 6 间办公室,总建筑面积 72 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3.79 平方米。财务科和统计室三人一间,15 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和两位副站长一间,15 平方米。总体分析,全院行政办公人员 47 人共使用 18 件间,面积 225 平方米,平均每人 4.79 平方米。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室普通、简单现状。2、严格依据办公场所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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