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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洞乡宗教执法自查报告.doc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553689 上传时间:2023-12-0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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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洞乡宗教执法与安全大检查自查报告县农宗局:根据乡政府的安排,于2012年4月10日起组织对全乡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宗教工作执法与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取得的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组三级宗教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一是强化了乡级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建设,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乡党委政府成立了宗教工作及抵御渗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宗教工作及抵御渗透工作的领导。由分管政法和统战工作的领导分管宗教工作,村级成立了宗教事务联络办,由村支部书记任宗教事务联络员。二是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更好的实现宗教界的自我管理,并协助他们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我乡的宗教

2、工作管理主体得到强化,工作力量得到加强,管理网络基本形成。(二)强化宣传培训,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一是大力培训。多次组织了全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市、乡举办的宗教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两个条例”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广泛宣传。我们共印发宣传宗教的相关资料,发放到村组、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同时,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在显眼位置张贴了“两个条例”原文,方便信教群众学习。三是宗教法律学习作为全乡干部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普法学习和考试,提高了各级干部对“两个条例”的知晓率。通过以上措施,增强了各级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

3、群众的宗教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坚持依法行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依法强化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首先,我们对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登记、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等宗教事务,严格依法进行了审批和监督。其次,督促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要求定期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有效杜绝了以教敛财、教财乱用的现象。再次,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纳入规范管理轨道。二是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组建了整治“两乱”(乱建庙宇、乱设基督教聚会点)工作领导小组,对“两乱”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使“两乱”现象得到有效遏止。三是

4、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举行。每年乡主要宗教活动场所举办较大规模宗教活动时,宗教、公安等有关部门都会亲临现场,帮助维持秩序,保证了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因举办宗教活动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四是积极抵御宗教渗透和严厉打击非法宗教。对于抵御宗教渗透和打击非法宗教,我们实行部门联动机制,民族宗教、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严密防范境外基督教的渗透,严厉打击法轮功、三元教等邪教和非法宗教,确保了全乡宗教大局稳定。(四)实行区别对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有序进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布广泛,在群众中影响较大,我们根据其特点,与一般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区别管理。一是从源头上进行管理。规定民间信仰活动

5、场所原则上不新建,已毁的一般不再重建,个别历史悠久、影响很大、确有必要重建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须报乡党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再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从事宗教活动。从而有效杜绝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序建设的现象。二是严格登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凡是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和登记。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管理。每个经登记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都成立了由信教群众推选产生并经乡民族宗教事务局同意的民主管理组织,对本场所的民间信仰活动、财务收支及内部事务进行民主管理,确保了安全有序运行。(五)挖掘宗教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日常工作中,我们注重正

6、确引导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作贡献。一是加强与宗教界人士联系。采用多种形式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座谈会,积极引导宗教人士融入经济社会建设。二是保障宗教界人士政治权益。三是引导宗教界人士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我们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人士支助孤儿和困难家庭,赞助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我乡宗教界支助了多名孤儿上学,并热心参与修路架桥等公益事业,得到了群众的肯定,为我乡社会建设贡献了力量。二、存在的问题(一)群众法制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目前,我乡信教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的现象还较普遍的存在,部分信教群众封建愚昧和迷信思想尚未彻底根除,法制宣传尚需进一步深入普及。(二)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尚需继续加强。全乡基层宗教工作力量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仍存在个别村工作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现象,导致一些宗教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处理。(三)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乡教职人员缺乏,存在严重的青黄不接现象,现有教职人员大多数也年龄偏大、文化素养和宗教学识不高。2012年5月15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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