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为确保进入核电厂工作的员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我们很有必要对以下一些知识和要求进行培训学习,具体内容如下:1.进场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核电的出入证(若是临时出入证的必须和身份证同时携带使用),特种操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相关有效的证件,动火人员和监火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动火证、监火证。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必须妥善保管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便;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防护眼镜或罩、防护手套等),禁止穿戴规定外的劳保用品;3.禁止在高处、临边处、坑洞旁边、无安全网的脚手架等有落物风险的地方或部位摆放物料和工具,谨防落物打击事故;4.非电工人员严禁私接电源,电工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横跨道路的用电线路必须埋设于地表下面15cm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施工用电线路严禁乱拉乱拽,绝缘层破损的线路必须及时通知电工进行包扎;5.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必须佩戴及正确使用安全带;6.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吸烟必须到现场指定的吸烟场所;7.核电工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禁止超载、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禁止人货混载;运输的货物必须固定,采取防止抛散措施;8.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的强令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9.作业人员应保护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和器材,如铁丝网、消防栓、警示牌、围栏、排洪沟、护坡、厕所等,并对因其违章行为而造成的损坏负责;10.作业人员服从安排和协调,指挥人员(起重工、施工员等)禁止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11.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工作时不得喧哗、吵闹。禁止在工作现场吃零食;12.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有序;13.反铲、吊车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起重物体下方严禁站人,装载机作业范围内严禁站人或停留,工程车辆作业范围内严禁站人;14.在有临边、孔洞的作业现场和登高作业现场,必须采取设置安全围栏或安全标志等防护措施,谨防坠落事故;15.作业前应识别作业的危险,确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措施。发现危险时或对工作风险有疑问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直到询问清楚或采取纠正行动方可开始作业;16.为保证白天上班有充足的精力,提高集中注意力,晚上12点以后作业人员必须休息,若不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项目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处罚;17.项目部管辖的所属员工必须遵守当地民风民俗;18.在核电工区内工作期间,不得私自外出,出门必须请假;19.作业人员每天作业前必须开展“三工”活动并签名;20.禁止在高处、临边处、坑洞旁、无安全网的脚手架等有落物风险的地方或部位摆放物料和工具,谨防落物打击事故。21.切勿阻碍灭火器材,或擅自移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22.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如电焊、切割、打磨、使用高温加热器具,必须到项目部安全部门办理“动火证”,指派动火作业监护人员。陆丰核电厂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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