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卫生院解除与*同志工作劳动合同关系的请示报告*区卫生局:我单位曾于2010年09月与*同志签订了工作劳动合同关系。但在工作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发现他不能正常上岗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差。并且由于他的不良行为,给本单位的医护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本单位决定终止与他的劳动合同关系。请区卫生局批示。*区*乡卫生院2013年09月20日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