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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招标文件(参考).doc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552918 上传时间:2023-12-07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371.68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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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项目 施工临时用电、正式电配电室、10KV电力设施和伴随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文件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 1.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合格 1.4我方资格要求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一定资金垫付能力,且供电局认可。工程质量合格并保证通过甲方和供电局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项目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为准)。保证交付甲方后,甲方可以自主安全使用。工程到达和具备隐蔽条件,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报供电局及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本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协调供电局和规划局及国家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以及其他相关手续、流程。 1.5费用承担 我方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我方必须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我方踏勘项目现场。 1.9.2我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我方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我方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我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我方提出的问题。 1.10.2我方在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我方所提出的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的我方,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我方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进行分包的,符合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我方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我方须知; (2) 评标办法; (3) 合同条款及格式; (4)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5) 图纸及样本; (6) 技术标准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我方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在招标人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截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我方,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我方在收到澄清后,在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我方。 2.3.2我方收到修改内容后,在我方须知前伏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标内容:(相见投标文件格式) B:商务标内容:(相见投标文件格式) C:招标文件回(只需将招标文件原件加盖骑缝章并递交回招标方以表确认即可) (1) 原则上,我方必须按本次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2) 对合同范本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回。 3.1.2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我方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有效期 3.2.1在我方须知前伏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我方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我方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同意延长的,相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我方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我方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3.3.1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汇款三种方式之一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方账户汇入我方账号。我方不接受投标单位以现金,支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证中“附件信息与用途”一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计划号等信息投标单位在填写电汇凭证时所填写公司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且为全称。 3.3.2招标方账号信息: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3退款流程 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专员须按以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投标单位保证金退还账号说明附后。经招标中心审批人审批后交给财务退还,所退款项不包含在投标期间产生的利息,详见后附表。 3.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 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 我方拒绝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所进行的错误修正或澄清; (c) 我方未能完整交回本投标须知要求交回的图纸、标准施工工艺光盘。 (d) 我方在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e) 由于我方未能遵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儿致使招标人的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我方的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 3.4备选投标方案 除我方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我方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我方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投标文件当时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3.5.3投标文件用不退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加盖单位章或由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我方须知前附表。 3.5.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我方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蜜蜂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我放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我方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些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我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我方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我方须知前附表。 4.2.3除我方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我方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招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我方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我方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跳、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和评标 5.1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由招标专员或招标工程师主持 5.2.2我方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专员检查参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由我方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2.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专员按后到先拆的原则当众拆封,唱标时将宣读我方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5.2.4招标人委派专人对开标会所有情况(包括当场拒绝的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在开标会结束前由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代表和我方代表分别签字确认,开标会记录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依据之一。 5.2.5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督查办对招标小组人员、招标专员及开标过程进行监督。 5.3开标会当场废标条件 5.3.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标,并原封退还我方: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密封的; 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晚于本须知前附表递交截止时间。 4) 递交投标文件时没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的; 5) 我方授权代表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的。 6) 我方授权代表未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5.3.2除本须知5.3.1条规定当场拒绝的情况,招标人可以在开标会上当场决定外,开标记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小组在评标时做出评判。 5.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5.4.1评标小组成员由(或当地专家库人员)经济、技术专业人员共5人(或7人)组成,并设组长一人,其中经济组和技术组人数不少于三人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 5.4.2评标小组受“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招标人将按现行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专家参加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5.4.3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参见第二章。 6.评标过程保密和知识产权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我方向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都是有关各方的智力劳动成果,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我方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为本招标所需的其它目的。 7.评标原则 7.1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 7.2科学合理; 7.3反不正当竞争; 7.4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目综合评价标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除外; 7.5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我方; 7.6定性的结论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8.投标文件的澄清、补正 为了有助于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根据更好地了解我方的投标意图,其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我方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价格)的某些细节(包括可能存在的任何不平衡报价)以及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非实质性不响招标文件要求的细微偏差(包括商务方面和技术方面)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以书面形式或以答辩会议并制作答辩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但这些要求、答复、答辩不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投标文件答辩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我方后,我方及时参加答辩会议。 不管招标人是否要求我方进行投标文件答辩,在本招标工程评标期间,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可能会要求我方拟派负责本工程主要人员就其本人专业理论、实践经验、投币文件中的有关事项、本人对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难点的认识以及具体对策等进行陈述和答辩;提醒我方注意,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对此人询问表现的评价将会对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和决标产生重要的影响。招标人将至少会提前24小时通知各我方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和有关具体要求,我方在收到这样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这样的会议通知。 如果我方未能按时出席或拒绝出席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投标文件答辩会,我方将会失去中标的机会和可能。 9.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我方。 10.合同授予 10.1合同授予标准: 10.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我方。 10.1.2招标人依据本投标须知之附件:评标办法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正,将交由我方确认并纳入双方签订的相的合同文件中。 10.1.3我方仔细阅读本投标须知之附件:评标办法。 10.2中标通知书: 10.2.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我方及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给出我方按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中的中标标价以及工期、质量和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10.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2.3我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我方。 10.3中标公示: 10.3.1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在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公示。 10.4合同的签署: 10.4.1招标人与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并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订立书面合同。 10.4.2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中规定的期限和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将视同该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规定的办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4.3合同协议书经招标人、我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 投标文件被进行评价与比较的条件 1. 在我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递交投标文件; 2. 在投标截止期前未递交撤回的通知; 3. 通过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评审; 以下所述的情况视为投标文件在完整性、符合性评审中不合格; (1) 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和密封的; (2) 我方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又无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 (3) 投标文件无我方公章和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的; (4) 投标文件标明的我方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这种不一致明显不利于招标人或为投标人所不允许的; (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潦草而无法辨认的; (6) 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出两个价格或多个价格,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7)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担保而未提交或者提交的投标担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但未附有成员单位法人授权书的; (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未达到或响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品质要求; (11) 未响合同的主要条款; 1) 招标人对工期和质量的标准要求; 2)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 (12) 在投标过程中,参与或实施了我方须知所述的“腐败、欺诈、串通或威胁”活动。 4. 我方已书面接受了招标人对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纠正。 二、 评标办法 1、 评标依据 (1) 相关法律法规; (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 (3) 投标文件及澄清问题的书面回答资料。 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 评标过程 (1) 、总则 1.1评标工作由招标小组负责。 1.2招标小组分为技术组与商务组,分别负责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综合评审后,再由招标小组依据评标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做出确定。 1.3评标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 2) 、科学合理; 3) 、反不正当竞争; 4) 、贯彻招标人对本工程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2) 评标内容 评标包括对投标文件初评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三部分,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以判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评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打印或填写、装订,字迹清晰;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的签署及我方的公司印鉴齐全。如签署者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则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妥了各项清单项目的单价及总价;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有关投标资料;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没有任何合同条件方面的重大偏离;若我方交回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则有关投标文件将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部分评审(通过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的我方才能参加技术部分评审)包括技术标评审与项目经理答辩。技术部分评审中得分满分100分(技术标权重占80%、项目经理答辩权重占20%)。均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①招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及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按设定的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②经技术组评定,技术部分评审分为合格及不合格。技术部分评审的平均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 、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合格的我方才能参加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定方法如下: 对我方的投标报价、产品质量、优惠条件、供货周期、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原则上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中标,综合考虑产品性能与质量、供货能力、供货时效性、设备价款支付有无优惠条件、备件来源及价格、售后服务方面等因素确定一家中标人。招标人不承诺按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 工程量清单内任何项目若未填写价款,有关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投标价款项目的单价内: 所有工程项目须按工程量清单之分项分别填上单价及价款。我方若将整个项目以一总额标价,可能在回标后被要求将每项单价分别表示: 若审核回标时发现我方标函内有加减乘除的算术错误,该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我方起约束作用。如果我方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协议书在回标时不必填写或签署,协议书要待签订合同时才要填写或签署; 交回的投标文件必须将所有招标期间由招标人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等及该等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包括在内。任何交回之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包括所有此等资料。若我方对此等资料的发出有疑问,须在回标前主动与招标人明确。任何因此而产生的错漏,招标人不会承担,回标总价亦不会更改。 通过商务标评审的主要条件如下: 标价合理,及投标总价及单价总体合理,没有非合理性偏高或偏低的投价;未提出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别声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质疑 1) 、若对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招标小组会以书面或答辩形式向该我方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但书面澄清不能实质性修改其已交回的投标文件。 2) 、质疑或答辩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招标小组有权予以拒绝。 3) 、质询或答辩做书面记录,招标小组成员及我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响或出席招标小组质询或答辩的我方有失去中标机会的可能。 (4) 、招标小组将按下述程序执行评标: 1) 、每位评委分别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能通过初评做出明确判定。 2) 、若有关投标文件经初评后被确定为不合格,则无论其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投标情况如何,该等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 、对于通过初评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委对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若有关投标文件经技术标评审后被确定为不合格,则无论其商务标的投标情况如何,该等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 、对于通过技术标审定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评委将会对其投标总价是否已明显低于大多数其它我方的投标总价及实质上已低于成本价作出分析;若经分析后认为确已实质上低于成本价,则有关投标亦按无效投标处理。 6) 全部通过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三项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附件所列评分办法进行评分并推荐拟中标人。 7)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部分投标文件被否决后,剩余招标文件数量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5) 技术部分评分100分,技术部分评分各评委平均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技术标合格的投标才能进行商务标评审。 三、 评分表格 1、 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意见记录表 2、 技术标评分表 3、 竞价记录表 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意见记录表 工程名称: 日期: 序号 评审项目 判别项 我方名称 1 投标文件格式,包括填写、装订、密封和签字盖章等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基本符合,有细微偏差 不符合 2 我方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明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保函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付款条件 响招标文件要求 不响招标文件要求 全体评委签字: 技术评标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最高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各我方评定分值 单位1 单位2 单位3 1 现场配合 10分 服从总包及业主管理,现场配合措施充分 8-10 服从总包及业主管理,现场配合措施一般 4-7 不服从总包及业主管理,现场配合措施不到位 0-3 2 施工方案 15分 先进、合理 11-15 一般、可行 6-10 不尽合理 0-5 3 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技术措施 15分 措施有力、可行 11-15 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6-10 无措施或不能满足要求 0-5 4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5分 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 11-15 保证体系较完整,措施一般 6-10 保证体系及措施欠完整 0-5 5 安全、文明、环保措施 15分 完善可靠 11-15 一般、可行 6-10 欠完善 0-5 6 机械设备配置及劳动力计划 15分 充分合理 11-15 基本满足要求 6-10 欠合理 0-5 7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5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 11-15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措施保证不够 6-10 施工进度计划欠周,措施欠合理 0-5 评定分值合计 技术标评委: (签名) 评标日期: 竞标记录表 招标工程名称: 开标时间: 投标人名称 项目 技术标调整系数 第一轮报价 第一轮评标价 第一轮开标结果 记录人: 全体评委签字: 第三章 合同文本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工程的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地点: 3、 工程建筑面积: 4、 工程范围及内容: 二、工程期限:本项目施工的工期为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安排时间进行约定。 三、合同价款 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 注:①总价包含通过验收费用 ②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暂估总价。所涉及价款均为含税价款。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 价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内容: 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 合同中无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2012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主材费以施工当期的当地市场材料价格为准,辅材按2012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执行,不再调整;土建工程以变更洽商施工当期的当地市场材料价格为准;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冀建价[2010]47号;人工费用单价执行冀建质[2010]195号文件。 所有变更、洽商记取实体项目直接费,只计取税金,不计取措施费用、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投标清单费率执行,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发生上述情况时变更价款按规定调整,待工程竣工结算时计入工程结算总价。 本合同约定价款为除发包人直接分包外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 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六、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出施工图纸一套,经双方会审签字确认。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 组织乙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施工现场的技术交底。 4、 协调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工作。 5、 审核乙方所报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6、 负责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7、 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由其派遣或雇佣的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 8、 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 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自行雇用职工并负责支付其工资,并对其职工的行为及劳动安全负完全责任。 2、 乙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等,经甲方工程师确认后组织实施。 3、 安装和维修施工所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其安全保卫;自理水电费、垂直运输费、保管费、房屋租赁费、食宿费等。 4、 乙方负责对施工范围内其他分项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因防护不当而引发的责任。 5、 按照甲方工程管理制度提交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并编制上报施工方案及其他技术资料。接受甲方、总包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 6、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7、 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 竣工(或合同终止)时按甲方要求运出其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 9、 乙方服从现场总包单位及甲方管理,进场后须和总包方签订安全协议。 八、 安全条款 1、 乙方按有关规定,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事故、施工人员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等)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协助抢救,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2、 乙方自备机具、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所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假发工程师确认,工期相顺延; 1、甲方工程师未能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运行,且乙方以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者。 2、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3、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24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4、施工中,图纸间断供,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5、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 6、不可抗力。 注:1-5原因有书面的文件材料。 十、材料管理 1、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双方约定材料、设备的价格、规格、种类、标准、鼠粮和质量进行采购。 2、乙方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合格并亲自认可后方可使用。其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不再由甲方另行支付。 3、工程所需设备、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再由甲方另行支付。 4、根据施工地要求需要复检的材料设备须按相关要求无条件地进行复检,期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不再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达到和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程师,由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工程师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之后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十二、竣工验收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工期相顺延。 2、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手续。 3、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①.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③.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化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4、本工程如需国家相关部门验收的,乙方负责组织国家相关部门对所施工工程进行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质量保修 乙方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对教附加法适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免费保修责任。 具体有以下内容: 1、本工程保修24个月。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量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影响甲方或业主使用的,引发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保修,超限不到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抢修。 十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价款0.5%(每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仍未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于工程逾期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以上违约金累加计算) 2、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有关部门】【国家相关部门】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未能通过的,乙方继续改进直至通过【甲方有关部门】【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3、合同终止前,如乙方为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因乙方管理不善给工程进度、质量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但乙方有未采取有效的改善措施和方法,或甲方认为乙方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已不能挽回被动局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合同解除乙方拖延不退场的,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工地代表第3日起按本合同总工程款0.5%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乙方实际退出施工现场止。 5、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义购买、租赁、赊欠任何工程所用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等,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偿还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予赔偿。 7、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仍不能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予赔偿。 8、乙方进场后,未履行完全合同中途退场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予赔偿。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予赔偿。 10、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且经乙方书面要求后认为在宽限期内付款的,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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