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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例行审计的报告
(征求意见稿)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陕发电审[2005]8号审计通知书,公司监审部组成联合审计组于2005年7月13日至7月24 日对户县第二发电厂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时段为财务建帐以来至2004年12月底(实际延伸到了2005年6月底)。主要审计了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了电厂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及发电公司基建规章制度情况;主业与户县热电厂多经的重大关联交易等。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电厂基本情况
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2×300MW工程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陕重点工程,也是陕西省、西安市“十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厂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余下镇,地处西安市西南40公里处,具有交通方便、地域开阔等地理优势。
本项目规划总容量2×300MW+2×600MW,一期建设两台3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2003年10月,工程初步设计通过审查。2003年12月13日,工程实质性开工。2004年2月,可研报告得到国务院批准和国家发改委批复,3月,初步设计得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批复。7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下达开工令,7月29日举行了开工典礼。2005年元月被集团公司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
本工程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额投资兴建,大唐集团工(2004)286号文批准工程计划总资金25.8327亿元,执行概算25.381亿元(动态投资)。
工程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工程监理:河南立新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参建单位:山东电建一公司、西北电建一公司、西北电建四公司和山西电建四公司;
物资代理: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公司;
造价审计:北京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5日大唐集团公司以人劳[2003]34号文下发了《关于成立户县第二发电厂筹建处的通知》,户二筹建处作为工程项目的法人单位负责该工程的建设、运营。该筹建处下设人事政工部、工程技术部、计划财务部、生产准备部、办公室,定员为30人。
2004年11月起,按照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复的组织机构(陕发电人(2004)6号),企业更名为“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目前全厂共设置生产、经营机构8个:厂长工作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全监察部、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党群工作部。 全厂核定定员188人,其中:厂领导5人、副总师3人,中层干部24人,管理人员58人,生产人员98人。
至2004年12月末,财务账面反映资产总计129,1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3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95万元,净值523万元,工程物资64,428万元,在建工程61,486万元;负债总计121,6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5,999万元,长期借款5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500万元。
二、执行概算执行情况:
户县第二发电厂(2*300MW)建设工程截止2005年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与执行概算对照,超概项目七项,合计金额7502.01万元。其中超概金额400万以上的项目有:
1.供水系统:超概990.37万元(主要是增加黑河水源工程)
2.地基处理:超概431.99万元(因地下水位过高等原因造成桩基工程造价增加)
3.厂内外临时工程:超概2220.40万元(主要是施工电源工程)
4.施工措施费:超概2374万元(主要是施工及设备赶工费等)
5.设计变更包干费:超概643.16万元(应计入主体工程项目)
6.编制年价差:超概758.15万元(设计标准和规范提高引起)
三、例行审计的情况
(一)、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经对2001年元月至2004年12月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合同总价60万元以上工程22项,累计合同金额13217.0889万元,其中对外签订合同19项,金额11441.8889万元。经过招投标的项目有11项,合同金额8789.0332万元;未招投标项目有8项,金额2652.8557万元,另有未招标的关联交易合同3项,金额1775.2万元。
(二)、设计变更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30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实行审核批准制。
户县第二发电厂已经发生的设计变更项目,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黑河水源工程项目,变更原执行概算项目内容时,未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在没有经过招投标的情况下,将工程项目交给了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关联公司--户县电热公司(户县热电厂多经企业)承包,合同金额1680万元。
(三)、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1、生产行政综合楼工程截止2005年6月底,累计投资完成额1499万元,超执行概算698万元(执行概算801万元)。该办公楼已于今年元月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2、陕西华元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承包户县第二发电厂施工电源安装工程,合同价188.42万元,竣工决算造价241.42万元,变更增加费用53万元。该工程施工合同2003年11月签订,变更增加工程量未经工程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工程竣工结算未经造价审计人员审核。
3、未经核准2003、2004年在待摊基建支出中列支赶工费9,698,448.00元,主要内容是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提前工期的奖励。
根据大唐集团工[2004]741号《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同考核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项目公司需制定考核实施办法,细化管理目标和考核奖惩措施,并以工程款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报上级主管单位核准后方可执行。
另外在赶工费中列支了一部分给项目公司的奖励,根据大唐集团制[2005]21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对完成考核目标的项目公司可以给予奖励,但奖励资金原则上来源于概算投资节余。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所管(属)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具体项目的考核标准和奖励方案由项目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统计,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从设立筹建处开始到目前为止,共与关联方签订合同金额达8275.47万元,已结算金额7131.16万元。
该厂与户县电热公司和户县鼎力服务中心签定了生产准备培训合同,金额2792.70万元。生产准备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已支付3405.81万元,超执行概算1490.33万元(执行概算为1915.48万元)。
超概主要原因:户二与户县电热公司签订合同GL—064,合同名称为300MW机组设备维护、运行承包合同,合同内容为2005年度的设备维护及运行承包费,合同金额1469.08万元。在该合同中,承包费是用2台机组12个月的人工成本计算得到的数据,而实际上,2005年1#机组9月份投产,2#机组12月份投产,该合同价款用2台机组12个月的人工成本计算显然不合适。另外,该合同内容是设备维护及运行承包费,费用应进投产后的“生产成本”,而该单位将这项费用列入基建期的“生产准备培训费”,不符合有关规定。
(五)、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1、工资管理
经对2003、2004年工资提取及发放情况进行检查,2003年大唐集团公司未单独给户二下达工资计划,从老厂分配给户二工资计划68.20万元,而该厂当年实际计发工资222.0565万元,剔除外聘人员工资247,675.00元,奖金123,300元,津贴229,675.00元,超计划计发工资937,915.00元。
2004年陕发电人[2004]15号文下达工资提取数1,636,000.00元(30人)。经查2004年实际计发工资3,182,672.08元,剔除外聘人员工资472,495.00元,奖金237,600.00元,津贴373,795.00元,超计划计提发放工资652,782.08元。
2、工资性附加计提情况:
应付福利费(14%): 2003年应计提9.52万元,实际计提23万元,多计提13.48万元; 2004年应计提202,506.09 元,实际计提 259,421.69元,多计提56,915.60元。
工会经费(2%):2003年应计提 13,640.00元,实际计提44,411.34元,多计提30,771.34元; 2004年应计提数与实际计提相同。
职工教育经费(1.5%):2003年应计提10,230.00元,实际计提32,143.00元,多计提21,923.00元; 2004年应计提21,697.00元,计提和实际列支 101,225.70元, 多计列79,528.70元。
3、生产准备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按规定,该项费用构成投资额但不能计入工程成本,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生产培训费”,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摊销进入成本。而户二将这部分费用计入“待摊基建支出”,构成工程成本。
4、长期应付款:户二将原陕西省电力公司拨付的前期费用675万元挂在该科目,不符合该科目的核算内容要求。根据厂网分离资产移交协议,户二前期费用无偿划转,因此该费用应转为实收资本。
四、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工资计划文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工资,严禁超计划计提发放工资。
2、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批准的执行概算,概算外项目和重大设计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加强招投标及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执行内控制度,规范关联交易,降低工程造价。健全企业招投标、设计变更等基础管理台账。
4、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和造价审核、审计人员的作用,支付工程款应严格按照进度控制,进度款及单项工程结算,应经施工监理确认工程量并由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审计部门审核确认,方可付款。
5、涉及财务账务方面的问题,建议进行账务调整。
公司赴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审计组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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