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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策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三篇】政策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1 自去年 7 月 1 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杜甫路街道高度重视,强化举措,广泛开展各类宣传贯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由全体机关通知及各村(社区)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制定街道宣传贯彻方案,明确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工作任务及职责。加强学习成效,为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配备条例,利用每周固定学习日,由班子成员领学条例内容,定期组织考试,以考促学。二是活动载体丰富。结合周六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城市清洁行动、文化惠民等活动,广泛开展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不文明行为劝导等活动,截止 19 年 3 月底,共向市民发放条例2200 余本,通过各类活动场合,向 2 万余名群众讲解了条例知识。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在街道、背街小巷设置条例公益广告版面 80 余块,定期排查更换破损版面;制作条例主题手绘墙 100 余米,以生动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号召机关干部及各村(社区)广泛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转发条例内容,截止目前,参加人数 1000 人次,转发各类微信群 150 余个,覆盖人数达万余人,设置沿街门店 LED 显示屏 30 余块,全天不间断刊播宣传内容。回顾前阶段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客观的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机关及村(社区)干部没能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学习时间不能保障;二是宣传贯彻的形式单一,群众接受效果不理想;三是氛围有待进一步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学习条例的深度和力度,改变部分机关及村(社区)干部思想认识,创新工作形式,举办一些喜闻乐见、容易为群众接受的宣传活动,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做到辖区不留“盲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应有贡献。政策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2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2.社会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 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印发到各地各单位条例共16000 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 8 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 150 多个,志愿者 19860 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 23 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 1200 余人,助 6 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 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 6 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 7 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 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 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3.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 15 万元,我县按照每村 464.5 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 21 个省级文明单位和 33 个市级文明单位。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 2018-2019 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 45 个,村(社区)58 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 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2019 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养成,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围绕工作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推动我县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单位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办好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良好氛围。(三)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建立县委宣传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设立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工作机制,落实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关爱模范,营造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四)强化建设,补齐短板。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落小落细。政策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3 2019 年 3 月 29 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落实条例、宣传贯彻北辰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会精神和区文明办有关要求,佳荣里街广泛发动街域内全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居民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人人践行,现将有关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文明氛围“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场“文明条例我先行,争做佳荣文明人”的宣传活动在佳荣里街龙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艺术家园、佳安里等社区悄然展开,街道办副主任张国兴、武装部长付永成、以及全体执法队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单页 80 余张、折页 100 余张,印发宣传海报 10余张,发放条例单行本 50 余本。二、创新培训形式引导文明行为 5 月 10 日,佳荣里街执法队来到佳荣里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共同学习条例,并观看由执法队员根据条例相关内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执法队员创新培训形式用情景剧再现生活中多处不文明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帮助工作人员、志愿者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也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三、打响“楼道革命”保障条例落实 按照条例第 65 条、69 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全体干部率先垂范,共分为 8 个大组 16 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带队,科级干部任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深入燕宇艺术家园社区 53 栋楼 208 个楼门,对楼道内杂物、废旧家具、墙体小广告、非机动车等展开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铲等工具,从顶楼到一楼,自上而下清理各种“旧疾”,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经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种垃圾堆物 12 车,小广告 1000 余处,废旧自行车 200 余辆。四、存在问题 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条例中规定的很多不文明行为,由于无法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当事人不肯承认,又无旁证予以证明,导致行政处罚无从实施,起不到震慑作用。例如;条例第 63 条规定的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例如;条例第 70 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五、下一步打算 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街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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