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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汇报政府债务的情况(通用 4 篇)【篇一】给领导汇报政府债务的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财社2011144 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1233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各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并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债务进行初步审核、登记、归类。现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情况 1、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按文件要求清理本单位长期债务。本次共清理全县 11 个乡镇卫生院,存在未偿还债务的卫生院有 3 个,均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医疗卫生机构。按未偿还债务来源拆分本次清理共 5 笔,债务总余额为 627360 元。其中平乐瑶族乡卫生院 2 笔共 338560 元;乔音乡卫生院 2 笔共226800 元;中亭乡卫生院 1 笔 62000 元。2、债务分类及用途。本次债务清理分为显性负债和隐形负债两类,其中显性负债 565360 元;隐形负债 62000 元。用途均为医疗设备购置。3、各年度债务分布情况。2015 年及以前年度递延尚未偿还的 1 长期债务总额为 312000 元,其中显性长期负债 250000 元;隐形长期负债 62000 元;2015 年度无负债;2011 年当年形成的长期债务总额为 315360 元,均为显性负债。二、存在的问题 1、2011 年形成债务在总债务余额中所占份额较大,不属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范畴。2、中亭卫生院产生的债务用其他专项经费垫支,造成其他专项经费缺口。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区、市文件要求,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方案,积极开展债务化解工作,并及时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执行情况。凤山县医改办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 乡镇债务清理工作汇报篇 2 各位领导: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永昌县城关镇党委、政府对不辞辛苦莅临我镇开展镇村两级债务调研工作的领导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城关镇镇村两级债务清理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但愿能为各位领导的调研工作带来一些可供参考的信息和情况。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我镇对 19902015 年期间所发生的镇村两级债务进行了清理汇总,并对 20152015 年的新债务进行了清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城关镇概况 城关镇是永昌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商流、物流、信息流的集散地,是全市“一线三点”经济带的节点之一。全镇辖 10 个村 4 个社区,总人口 72583 人,其中城市人口 58763 人,农村人口 13820 人。耕地面积 37037 亩,人均 2.7 亩。2015 年,全镇农业增加值达到 5181 万元;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 13953 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 4191 万元;大口径财政税收达到745.8 万元;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 10422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5015 元。二、镇村级债务现状 1 1、2015 年底前债务情况:全镇镇村两级所负债务主要是源于生产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支出、管理费用及其它。具体是镇村办公场所建设、城乡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农业产业化设施建设、村容环境维护、垫交垫付的乡统筹及人员工资等。镇村两级总负债为 4879 万元,按欠款途径分类:银行、信用社贷款 58.2万元,村基金会贷款 91.2 万元,个人借款 257.9 万元,工程欠款 4471.7 万元。其中:镇政府负债 3684 万元,按用途分类:个人借款 190 万元,工程款 3494 万元,银行贷款 47 万元(乡镇企业财政周转金)。村级负债 1148 万元。按欠款途径分类:银行、信用社贷款 102.4 万元,(村基金会贷款 91.2 万元),个人借款 67.9 万元,工程欠款 977.7 万元。2、2015 年债务情况:镇村两级总负债为 23 万元,按欠款途径分类:银行贷款村 6 万元(基金会贷款),工程队欠款 17万元,均为村级债务。3、2015 年债务情况:镇村两级总负债为 70 万元,按用途分类:生产性支出 8 万元,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支出 62 万元(其中:道路建设 16 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6 万元、农户住宅建设配套 9 万元、乡村改善办公条件建设 15 万元、人饮工程建设 16 万元)。按欠款途径分类:银行贷款 8 万元(村基金会贷款),工程队欠款 62 万元。镇政府负债 10 万元(工程队欠款),村级债务总 60 万元,按用途分类:生产性支出 8 万元,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支出 52 万元(其中:道路建设 6 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6 万元、农户住宅建设配套 9 万元、乡村改善办公条件建设 15 万元、2【篇二】给领导汇报政府债务的情况 一、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底,全区因筹融城市建设项目资金而形成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 15.74 亿元。1、地方政府债券债务 2.78 亿元;2、区国资公司举借融资债务 12.96 亿元(其中:4.1 亿元用于景华棚户区改造项目、景德大道延伸工程、资产购置及建设筹融资金;政府购买服务举借债务 7.81 亿元用于景德大道延伸工程、高铁商务区项目建设;1.05 亿元 PPP 合作债务为“三宝国际瓷谷”合作项目的建设方,通过信托公司融资(区政府实际控股合作项目 32%)。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债2017125 号)文件要求,我区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有涉及不合规的担保文件、合同、协议等均与相关银行达成协商,纸质文件单独由银行从档案中抽出另行存押。但银行系统后台影像资料无法整改,合同内有涉及违规文字内容无法更改或更换。一是违规的担保协议等文件资料,已经录入银行系统后台形成影像资料,无法进行撤离和更改。涉及的债务有:政府购买服务举债项目共计 7.81 亿元后台无法更改;区国资公司融资举债项目共计 4.1 亿元后台无法更改。二是财政部门单方面向银行提出撤函,涉及的地方银行支行及分行要求汇报上级部门,待省行统一拿出措施再配合整改,为此导致的涉及违规文件还需留存银行并不能彻底撤除。三、整改措施 1、领导重视及时部署。一是区政府于 6 月 3 日紧急召开整改会议,部署区财政局、国资公司对全区债务的融资担保行为进行摸底排查。二是积极加强与各银行沟通,依法完善合同条款,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排查,对区国资公司已归还部分债务,还仍存在部分违规现象,进一步与各银行协商,加紧整改。2、按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区财政局在 2017 年 5 月 18 日向违规举债部门下达关于规范我区举债融资行为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20 号)后,于 6 月 3 日、6 月30 日、7 月 26 日分多次下达关于进一步开展我区举债融资行为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26 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整改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37 号)、关于推进我区政府性债务整改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49 号)文件,以加强督查力度,明令整改方向,严格要求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合作,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严禁承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或保本保息。3、建立债务监测制度。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为平台,建立了我区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机制和月报制度。按要求及时更新债务系统内数据库数据,将新增政府性债务、已还本金情况等及时录入系统,动态监控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每月在系统里上报数据并形成月报。并按要求将区国资公司债务、中长期政府支出事项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每季度按期及时上报。区财政局定期向区政府和人大报送政府债务报告,以提高政府债务的透明度和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监督。四、工作建议 1、尽快建立涵盖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资金分配使用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体系。这将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管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科学、规范、完善的权力内控机制,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一是设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权限。认真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 号)文件精神,尽快出台珠山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设立珠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全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我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将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二是梳理各项法规、制度和程序。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68 号)文件,尽快出台珠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珠山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化解工作方案,从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风险控制、监管等方面,制定具体规定,有效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珠山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确保实现项目资金拨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篇三】给领导汇报政府债务的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专门班子,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别重点研究,制定完善和落实 1 个总方案、1 个实施方案,2 个融资平台具体化解方案的债务风险防控措施,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全面规范政府和融资平台举债融资,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圆满完成既定目标。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债务监测系统统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我区全口径政府性债务总额为 506573.58 万元;政府性债务总额 416573.58 万元,其中政府债券 163769.91 万元;政府隐性债务 252803.67 万元(其中中长期支出责任形成的政府隐性债务 11757.29 万元);其他需要关注的债务 90000 万元。二、2018 年 912 月隐性债务化解情况 截至 2018 年 8 月底,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 420273.58 万元,其中隐性债务 256503.67 万元。按照我区隐性债务十年化解方案,2018 年 9 月至 12 月底,全区应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为 3700万元,经过全面攻坚,实际化解 3700 万元,相关数据已于2019 年 1 月 15 日上报省财政厅。三、平台整合情况 通过大力推动平台转型升级,所有平台公司顺利整合成 3家,完成平台整合任务的 88%,2019 年计划将现有的 3 家平台公司整合成立 2 家国有企业,完成上级要求任务。四、其他有关情况 通过严格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停、缓、调、撤”项目 24个,涉及总投资 123400 万元。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统一管理,2018 年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摸底核实,计划在 2019 年对国有资产采取划转、租赁、转让等方式处置,有效实现保值升值。加快国有资源、特许经营权等政府性资源加快出让,力争在2019 年落实采砂权、矿产开采权、广告经营权、混凝土经营权等特许经营权转让(拍卖)成功。五、20192020 底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及资金来源情况分析(一)云溪区截止 2020 年底还本付息总额为 125560.59 万元 1.政府债券还本付息 27110 万元,其中还本 14810 万元(2019 年 3110 万元、2020 年 11700 万元),付息 12300 万元(2019 年 5800 万元、2020 年 6500 万元);2.隐性债务还本付息 98450.59 万元,其中还本 78478.88万元(2019 年 45258.44 万元、2020 年 33220.44 万元),付息19971.71 万元(2019 年 11098.71 万元、2020 年 8873 万元)。(二)还本付息资金来源情况 1.财政预算可偿债财力。经预算测算,20192020 年预算可偿债财力为 20000 万元(一般预算可偿债财力 12536.56 万元、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 7463.44 万元)。2.土地出让收入。对可招拍挂实现出让收入的地块进行出让,对不具备招拍挂的土地迅速完善手续后进行出让。2019 年土地出让达到 295.72 亩,2020 年达到 316 亩,预计两年出让收益为 20000 万元以上。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长江砂石码头项目,我区与市水务局、市交建投成立合资公司,占比 25%股份,预计每年收益1000 万元。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预计收益 1000 万元。长江云溪段砂石开采项目,每年收益 4000 万元。2019 年区垃圾填埋场股权转让收入 2000 万元。(三)具体偿还计划 2019 年政府债券到期还本 1470 万元,以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归还,另未纳入地债系统的 1640 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债券付息 5800 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专项债券利息 717.86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一般债券利息 5082.14 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0 年政府债券到期还本 11702.22 万元,以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归还;债券付息 6500 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专项债券利息 685.58 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一般债券利息 5814.42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 年隐性债务还本 45258.44 万元,付息 11098.71 万元。其中应由财政资金偿还本金 4278 万元;其他应还本 40980.44万元、付息 11098.71 万元用区城投公司、工业园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有收益的项目经营收益以及土地出让、特许经营收益和债务本金借新还本、展期等方式进行化解。2020 年隐性债务还本 33220.44 万元,付息 8873 万元。其中应由财政资金偿还本金 8943 万元;其他应还本 24277.44 万元、付息 8873 万元用区城投公司、工业园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有收益的项目经营收益以及土地出让收益和债务本金借新还本、展期等方式进行化解。【篇四】给领导汇报政府债务的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计划的通知(桂财社)2011144 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公室)2011233 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各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债务清理核实,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债务进行初步审查、登记、分类。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工作报告如下:一、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 1 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文件要求清理本单位长期债务。全县共清理 11 个乡镇卫生院,有 3 个未偿债务的卫生院,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按未偿债务来源拆分共 5笔,债务总余额为 627360 元。平乐瑶族乡卫生院 2 笔 338560元;乔音乡卫生院 2 笔 226800 元;中亭乡卫生院 1 笔 62000 元。2.债务分类及用途。债务清算分为显性负债和隐性负债两类,其中显性负债 560 元;隐性负债 6.2 万元。用于购买医疗设备。3.年度债务分配。2015 年及以前年度递延尚未偿还的 1 长期债务总额为 3.12 万元,其中显性长期债务 2.5 万元;隐性长期债务 6.2 万元;2015 年无负债;2011 年长期债务总额为 315360 元,均为显性债务。二、存在的问题 1、2011 年形成债务在总债务余额中所占份额较大,不属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范畴。2、中亭卫生院产生的债务用其他专项经费垫支,造成其他专项经费缺口。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区、市文件要求,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方案,积极开展债务化解工作,并及时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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