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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范文(精选 9 篇)第 1 篇: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机构改革上岗干部,全部定岗到位,理顺管理层次,明确工作职责。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请销假制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婚假期限为一个月,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镇长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行政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镇长请假。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总支每天分别点名,每周一例会实行全体镇干部集中点名,缺勤一次罚款 50 元。早 8 点上班,下午 6 点下班,中午 12 点至下午 2 点午休,上班迟到、早退 1 小时的每次扣 10 元工资,2 小时以上的扣工资 20 元。考核标准:(1)、上班、例会、集中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0.5 分,旷会一次扣 1 分;(2)、事假累计超过 7 天的,一天扣 0.5 分;(3)、旷工一天扣 2 分。(4)、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 1.5 分;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除日工资,月旷工累计 3 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 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 15 天以上 30 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二、学习制度 6、全体镇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五下午在镇集中学习,平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 50 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 10 元,由财政所负责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 20 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四、机关管理制度 13、坚持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 8 点至晚 6点,夜班时间为晚 6 点至次日早 8 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14、认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纪律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15、每天早 6 点开门,晚 11 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 100 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责任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责任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 2 倍标准进行集体赔偿 五、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7、全体镇、办、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18、全体工作人员中午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19、镇村干部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假、娶,需首先报告党政办公室,不准私自乱发请贴,乱打招呼。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机关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本制度从 20*年 3 月 1 日起实行。第 2 篇: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努力做到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制度,请全体乡干部参照执行。一、严格签到、签退制度 1、乡干部上下班实行考勤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在 8:15 分钟以前签到有效,下午提前 15 分钟以内签退有效。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30 元,每旷工一次罚款 50 元,严禁代签等作弊行为发生,一经查实,代者和被代者分别按缺勤和旷工论处。2、乡干部因公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一天内需经分管领导提供证明,否则按缺勤论处。3、凡各种会议或重大活动点名迟到的罚款 30 元,缺席的罚款 50 元。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场的,班子成员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干部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再由分管领导向点名组织者解释,若分管领导不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其他特殊情况由党委研究决定。4、坚持对全乡干部实行日考勤、周通报、月公布,并将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 10 次,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迟到早退累计 20 次以上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旷工 5 天以上的,定为不称职。5、在日常考勤管理中因违纪受到县以上部门处理的,除按照上级处理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乡干部因生病、婚事、丧事、探亲、休假、生育、妊娠、哺乳等原因请假时应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向乡党政办公室办理正式手续,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进行,其它形式无效。2、乡干部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特殊情况事后补交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如是班子成员请假,必须经书记同意。假条经审批人签字后,统一交党政办留存备查。3、全年请事假时间累计超过 10 天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 20 天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请事假超过 30 天以上的定为不称职,将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未请假和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4、干部请假时请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先电话联系请销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的规定时间,不得擅自超假,无故擅自超假视同旷工。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否则视为旷工。三、严格坐班制度 乡干部上班时,必须坚守岗位,着装整洁,讲求仪表,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得在坐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1、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到其他办公室串门、闲聊;3、擅离工作岗位;4、上网炒股、聊天、网上购物、玩电脑游戏等;5、其他违反上级规定的事项。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月累计超过 3 次的,给予行政诫勉。四、严格值班制度 1、实行领导负责制。每次夜间值班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负领导责任,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负直接责任。2、每班的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正常工作日内值班时间为下午 18:00 时次日 8:00 时(因作息时间调整另行通知为准),双休、节假日全天值班。3、值班组成员按时参加值班,服从安排,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的,必须事前向带班领导说明,调好班,经同意后方可请假。4、各值班组在值班期间必须主动处理好来电、传真、政务网信息的传达,来人的接待和日常工作。对突发事件,必须先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处理。做好值班记录。考勤、值班记录必须真实、准确。5、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组与值班组之间按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完善好交接班手续。6、每天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负责召集,由带班领导负责每班的值班考勤,考勤情况在交接班后报党政办。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30 元,缺岗 1 次罚款 50 元,对造成重大责任后果的,概由当事人自己负责。7、乡主要领导和乡纪委查岗,查到一次罚款 50 元;县以上部门督查,查到一次,带班领导罚 100 元,值班乡干部罚 50 元。五、本制度由乡党委负责解释。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第 3 篇: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乡干部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乡干部管理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的总体要求,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第三条乡干部的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乡全体机关干部,包括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国家干部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落岗人员。第五条本办法由乡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乡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五好”乡镇党委,不断提高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第七条乡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同级党委、干部群众和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第八条乡其他班子成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服从党委集体领导,维护班子整体威信,并根据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乡党政班子成员分工须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第九条一般国家干部和其他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联系村搞好农业农村工作、经济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的建设,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完成好乡党委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第三章身份管理 第十条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乡镇干部,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学习制度。乡党委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指定学习篇目,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并有计划地选派乡干部参加党校培训。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和培训考试。第十二条考勤制度。乡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乡党委要明确专人,搞好考勤记载,加强监督检查,并与年度考核、工资待遇挂钩。第十三条请假制度。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外出必须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乡镇其他班子成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经乡党委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干部请假半天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半天以上必须经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第十四条值班制度。乡机关每天必须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并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负责做好上传下达、信访接待等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乡党委要明确乡镇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乡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并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绩效挂钩。第十六条乡干部年度考核目标一般应包括下列三个部分:(一)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机关学习、考勤、值班等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本职工作、联系村包片工作、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三)民主测评情况。第十七条乡党委每年对照年初确定的责任目标,对乡干部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三个分项考核内容所占分值比例一般为 30%、50%和 20%。年度考核一般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评先表彰、福利待遇、选拔任用等挂钩。第十八条乡干部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以发放本人当年 12 月份基本工资 150%的奖金,并逐级向上推荐表彰;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考核评定为称职等次的,可以发放本人当年 12 月份基本工资100%的奖金。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不发奖金,乡党政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第十九条乡镇干部评定为优秀等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完成工作任务,本职工作、联系村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合格;(二)全年出勤率达到 90%,迟到、早退 10 次以内;第二十条乡干部实行末位待岗制度。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均实行待岗。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待岗人选后,要向本人发出待岗通知,并指定专人进行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待岗人员的有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建立交心谈心制度。乡党政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之间要经常性地进行交心谈心,及时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出要求。第二十二条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乡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乡党委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第二十三条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委会的议事内容、程序和规则,凡属本地区的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第 4 篇: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峡川镇干部日常管理制度通知如下,请各位干部遵照执行。一、签到制度 日常制度:工作日上下班,每天上午 8:30 前和下午(冬季4:30,夏季 5:00)后各钉钉签到一次,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签到的,一次给予批评,二次给予相应处罚。镇综合督考办公室每月将汇总签到情况,呈报主要领导及镇纪委。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晚上 9:00 钉钉签到一次;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早上 8:30 前和次日 8:30 各钉钉签到一次。各组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值班组人员实行 24小时值班,原则上不得换班(特殊情况换班的,需经值班组长同意),值班期间不得请假,一级、二级响应期间值班参照区有关规定执行。会务制度:参会实行签到制,由党政办负责。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 100 元/次,镇纪委进行提醒教育谈话;2次扣 200 元/次(以此类推),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表态发言。二、加班制度 个人加班实行钉钉审批,加班前需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工作日晚上连续加班 4 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夜餐费补助 40 元;休息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连续加班满4 小时不到 8 小时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 1 次伙食补助;连续加班满 8 小时及以上的,可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 2 次伙食补助。集体统一加班由镇综合督考办公室统计。三、请销假制度(1)请假审批程序:请假一天以内须向分管领导书面或钉钉上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向主要领导钉钉请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书面证明(证明统一交镇综合督考办公室登记)。假满后,应回单位上班,并及时向审批领导销假,凡不请假不到者按旷工论处。(2)所有镇干部出衢州市范围(包括节假日),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3)非特殊情况全年请事假不得超过 3 天,请事假 3 天以上的按年休假处理。全年累计请病假 6 个月以上的,从第 7 个月起按相关规定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全年累计请事假 20 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得再休年休假,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或评优评先。事、病假须在钉钉上报请,全年全勤的干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四、督查考核制度(1)党政主要领导、纪委成员、综合督考办负责督查工作。(2)督查范围:镇内重点、中心工作;机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3)督查办法:电话或实地、定期或不定期。(4)督查结果将与年终考核奖发放相挂钩。值班请假扣50 元/次,不请假脱岗扣 150 元/次。无故未值班、脱岗 1 次,由镇纪委提醒教育谈话,无故未值班、脱岗达到 2 次,由镇纪委诫勉谈话,无故未值班、脱岗达到 3 次,给予相应的问责。如当日值班工作被市、区各级督查、暗访受通报的,每发现 1次,未值班、脱岗人员扣 200 元,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因工作或不遵守工作纪律被上级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年终绩效考核按区相关规定执行。五、通报机制 请假、签到情况每月统计汇总经领导审核后予以公示。纪委每月负责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以镇党委或镇纪委文件实名通报,并在考勤钉钉群公布。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项,需经镇班子会研究后统一决定,编外人员参照执行。第 5 篇: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加强镇政府机关干部员工管理,认真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按照制度管理人员、定量审查原则,制定干部管理和业绩审查制度。一、工作制度。1.工作时间:8:00-17:30;中国菜时间:12:00,晚餐时间:17:30;政府服务中心工作 9:00 到 5:00,午休 1 小时。2、上、下班需要签字、签字。签字时间:上午 7:00-8:30签字时间:下午 5:30-6:30。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年末业绩奖金20 元迟到、早退超过 2 小时的是缺勤半天,扣除年末业绩奖金50 元的一整天没有签字,签字的是缺勤一天,扣除年末业绩奖金 100 元。3、会议迟到、早退的,扣除年末业绩奖金 20 元/次,扣除年末业绩奖金 100 元/次(假期除外)4.假期后的第一天工作时间是 9:00。住在县里,星期一在县里工作的人,必须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报告注释。除了会议,不被视为出差。二、值班制度。1、干部无条件服从假日和假日值班安排,上午 9 点前和下午 5 点后签字。2、值班人员不得请人代班。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理的情况下,必须得到书记和镇长的认可,报告值班领导。否则,我认为不参加值班。3、不参加值班的,扣除年末业绩奖金 100 元/天。三、休假制度。1、请假一天以内的,经车站负责人同意,由分管领导批准的一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书记或镇长批准。2、班组成员、二级主任科以上干部请假,经书记批准。3、每人年休假不得超过 10 天。超假的,扣除年末业绩奖金 100 元/天。四、出差、下村车制。1、出差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出差证明书,按标准报告出差费的当天,出差下村报告小组报告的申请书在 3 天内由镇长审查,过期不予认可。2、下村车必须经分管领导许可,填写发票,按标准结算油补助金。当天出差村报告小组报告的申请书在 3 天内由镇长审查,到期不予认可。五、班级制度。1、上班期间,除了出差、下村、执行户外任务外,所有干部都要在自己的办公室工作、学习、接待大众,严禁呆在宿舍里。2、镇纪委不定期审查干部上班情况,立即通报结果。擅自退休扣除年末业绩奖金 20 元/次,缺勤按缺勤论处扣除年末业绩奖金 100 元/天。本制度从 2021 年 3 月开始实行,镇纪委监察工作,1 月 1日通报。第 6 篇: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党委政府对外良好形象,营造机关干部职工和谐共事、一心谋事、团结干事的氛围,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干部出勤制度。一是星期一到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星期六、星期天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双休日或节假日仍需上班的,由党政办统一通知,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上班。二是凡机关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并认真履行签到手续(春、夏季 8:30 之前;秋、冬季 9:00 之前),任何人不准代签和补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责任金 10 元,代签一次扣发双方当事人各 10 元,旷工一天处责任金 50 元,因工作不能签到的要向党政办说明情况,并由党政办代签,每月的最后一天党政办公室将签到情况汇总并张榜公示。全年迟到 20 次以上,旷工 5 次以上,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长期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是严格执行住乡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乡全体干部每周一、二、四必须住乡,住乡一晚补助 5 元,凡未按要求住乡者一次罚款 10 元,住乡情况由党政办负责统计,每月公布一次。四是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由党政办统一制作,请假当事人根据需要填写请假理由报党委书记审批后,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案,假期满后,需到党政办销假。2、机关值班制度。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干部轮流值班制,每班三人,具体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依次例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对离岗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责任金、纪律处分等,因离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及时接听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信息处理等工作。3、学习宣传制度。机关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一是推行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次例会前,主要是分管领导通报分管口工作,根据需要请邀请相关人员专门授课。二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12 次,中心组成员读书笔记本不少于 2 万字,读书笔记采用市委宣传部统一制作的读书笔记本,党委书记每年分四次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调阅,对读书笔记不合格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年终考评。三是坚持自学,乡机关干部要积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撰写调研文章,班子成员要确保每年完成 2 篇以上的调研文章。四是鼓励干部积极向省、市、及市本级报刊投稿,报道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凡在省、市及市本级报刊上发表一篇稿件(含调研文章)分别奖励 200 元、100 元及 30 元。4、印章管理制度。一是党政办要切实加强印章管理,使用印章须经领导同意,群众办理各种证明使用印章,需先有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则上使用党委印章由党委书记签字同意,使用乡人民政府公章由乡长签字同意,各相关办公室的印章由各自分管口管理,使用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二是党委和政府印章使用要有使用登记册,每次使用公章要注明盖章事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记录;相关领导或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须将党委和政府公章带出乡外使用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同意。5、文件管理制度。一是文件签发。党委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乡长签发,重要文件需征得书记同意。党政办公室必须使用专门的发文登记簿,文件的签发必须使用文件定稿单。文件签发后,交由党政办统一登记、编发文号、校对格式后付印,党政办对印刷完毕后的文件格式把关后用印下发。二是党政办公室必须使用专门的收文登记簿,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本乡党、政、企等方面的材料实行统收登记再交有关同志传阅、批示、签字。如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必须进行登记并办借阅手续,以免文件遗失。三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文件内容,不给私人索取、提供或复印档案材料和文件,不准携带材料进行公共场所,做到不失密、不泄密。6、要事报告制度。全体乡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坚持重大情况向乡分管领导报告的制度。凡属于以上情况均需报告:一是市及市直部门人员来乡检查指导工作;二是涉及我乡的会议、文件、简报、通报;三是发现突发性安全事故,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四是其他重要情况。对报告的具体工作分管领导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对紧急情况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个小时,并根据发展情况随时报告。7、财经管理制度。本着“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财经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大型开支报党委书记同意,并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乡机关所有开支费用经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所有的资金发放需经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发放。一是机关日常开支按“先请示、后计划、再开支”的原则进行,机关各办公室开支涉及到的打印、横幅、标牌制作等科目,必须报请党政办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印或制作,否则费用自理。二是机关物资采购(含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列预算,经分管领导核实后报乡长审批后执行,并建立领取制度。三是机关各部门所有支出发票不论金额大小,必须按程序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即:经办人签具事由,分管领导审查是否属实,乡长签批报销意见,凡未经上述审批程序审批的单据入帐一律无效。四是业务干部因公出差(包括到外开会、学习培训),必须事先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工作人员出差只报销往返车费,不得报销生活费、生活补助和误餐补助。8、通联管理制度。一是电话和手机管理。党政办电话私事一律不准启用,除党政领导按有关规定享受手机补贴以外,其他干部每月发放手机补贴 20 元,全体机关干部手机一律不得关机,手机关机的发现一次罚款 40 元。二是用车规定。原则上确保主要领导和重要工作用车,外单位借车和副职用车,未经主要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准擅自出车。防火专用车除专职防火宣传外,仅限于干部职工回城和统一上班使用。9、食堂管理制度。一是食堂不搞承包制,本着勤俭、卫生、丰盛的原则开餐,乡机关干部和职工在食堂用餐一律免费。二是干部职工伙食标准:早餐以稀饭、馒头、面条为主;中晚餐一荤二素一汤。三是食堂开餐时间:早餐 7:30,中餐 12:00,晚餐 6:00,除中心工作和安排特殊活动外,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用餐时间,不得提前和推迟用餐。规定时间的用餐,食堂应保证供应。对打招呼的特殊用餐,食堂必须留好热饭热菜。四是公务用餐要求对口对待,不搞一客多陪,不搞超标准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接待,事先须经分管内务领导批准,到党政办开出用餐单后,交食堂办理,食堂凭用餐单开餐。接待严格控制烟酒,一般不发包烟,不喝瓶装酒,严格控制啤酒。公务用烟由经办人员到党政办领取,并签字登记。四是食堂物资由炊事员和司机共同负责,采购的物资必须做到新鲜、优质、价廉、量足,凡采购的物资,当天必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逐样验收、核对,并由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核,超期发票不得补签,没有签字的发票不得报销。食堂帐目一月一结。五是食堂在开餐时间内必须保证供应开水,对各办公室和召开的大小会议或安排的活动应优先供应。10、环境管理制度。一是全体乡机关干部必须按公务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创建良好的机关生活秩序,努力争创文明卫生单位。二是用电管理。本着节约的原则,除新办公楼和食堂装公表外,所有机关干部住房用电按照统一控制的原则,严禁在宿舍内自接电线、插座,严禁从宿舍外乱接电源,凡违反规定,造成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宿舍用电原则上设总闸控制,待住宿空调统一配置后,由党政办制定专门管理细则。三是上班时间一律不准在机关内从事任何娱乐活动,任何时间不准在机关内聚众赌博。四是爱护环境卫生,不乱倒污水、垃圾,不乱扔烟头、纸屑,推行机关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责任区分工另行制定),责任区负责人为本区卫生第一责任人,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自觉按照值日安排打扫清洁卫生。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为集中卫生扫除日。第 7 篇: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x 县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工作考勤 1、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日考勤制度,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应出勤天数。其中,乡镇领导干部每月出勤天数中,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吃住在乡镇机关或村、组。2、有关单位对科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进行每日考勤纪实,并坚持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抄报上月领导干部考勤表。3、科级领导干部连续旷工 510 天,累计旷工 1020 天的,予以诫勉,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 1115天,累计旷工 2130 天,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旷工连续超过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二、请假审批权限及请销假程序 4、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的下列情形,应请示报告:出县外学习、考察、洽谈项目等(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因工作需要出国;因病因事需要请假。5、因公外出或请假的请示报告由部门或乡镇领导干部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抄报县纪委、监察局。6、部门副职因公外出因病因事请假 3 天以内的,由班子主要领导审批,3 天以上的由班子正职签注意见(有主管部门的还应由主管部门正职签注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县委组织部备案;部门正职外出或请假 3 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 天以上的,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送县委组织部备案。7、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般不得同时离开乡镇(县上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会议除外)。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外出、请假 3 天以上,须征得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8、乡镇党委、政府副职、人大*外出、请假 5 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5 天以上的由乡镇党委书记签注意见,经县委、政府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9、对未经请示擅自外出或经请示未获批准而外出的,按旷工对待。因离岗而给本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10、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外出或请假,假期届满后,应到审批机关销假,按时上班工作。三、日常管理监督 11、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有日常监督责任。12、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有日常监督责任。13、科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有日常监督责任。14、对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内容是:进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党风廉政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进行纠正;对发现的重大、突出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及干部主管部门报告。15、县委组织部每半年应召集一次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信息网络联席会议,参与部门包括县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综治办、计生局、信访局。对通过干部管理监督信息网络反映出的问题,应及时归纳整理并向县委报告。16、对因干部日常监督不力而发生严重问题的,负有日常监督责任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集体,负有日常监督责任的科级领导干部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四、附则 17、本办法所指的科级领导班子指县属科级建制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各类领导班子,本办法所指的科级领导 干部指经县委常委会提名、任用的乡镇、县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事企业单位领导干部。18、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一般干部日常管理办法,以加强干部的管理工作。19、本办法由中共*x 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 8 篇: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进党政联席会以研究,制定如下制度:一、学习与宣传制度(一)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科学结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串讲与讨论相结合,电化教育与个人撰写读书笔记相结合。学习成果,要求一般干部读书笔记全年不少于 2 万字,领导干部不少于 4万字,每位干部全年至少写一篇调研文章,半年检查一次,完成了的奖励 100 元,未完成的罚 100 元。(二)宣传制度:为建设平安高丰、富强高丰、文明高丰、,积极宣传高丰三个文明建设中新成就。任务分解,有奖有惩。在瑞昌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含瑞昌通讯、电台、电视台、瑞昌信息、瑞昌政府),各主项主要工作的每年至少用稿一篇。奖罚措施 20 元一篇、九江市级用稿 40 元一篇,省级奖 80 元一篇。二、工作制度(考勤、住镇、值班)(一)签到住镇制度 1 相关干部上班、值班必须坚持早晚到办公室签到,并注明工作方向和工作内容。2 早上签到时间为 8:00 以前,下午签到时间 6:00,凡未签的为旷工。晚上签到时间为 20:0021:00.3 书记、镇长、司机及因公外出人员签到由办公室负责,其它一律不准代签。4 干部因公外出(培训、开会、出差)应请示领导同意,并告知办公室以便考勤。5 干部上班同时必须坚持晚上住镇,每月住镇、村不少于22 晚,每年住户不少于 24 晚,干部晚上在蹲点村组住宿的,经驻村工作组长于当晚提供情况,办公室督察核实后代为签到,视为住镇,当晚未提供情况的不予认可。6 镇直机关站所要求同机关干部一样住镇。(二)请假制度 1 干部请假一天的由管口领导批准,干部请假两天以上,以及党政领导请假由书记镇长批准,请假后批准,本人应告知办公室,并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以便考勤。2 除特殊情况外,每月请假不得超过 3 天,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经两到签字批准后,交办公室存档,凡口头带信,电话请假一律不予认可,非因公请假期间不及考勤补助,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碰头认定。(三)值班制度 1 正常情况,周一致周四值班为全体干部,周五以及双休日实行轮值,五一、国庆、春节值班另行安排(具体见安排表)。工作紧张时期,取消双休日,乡镇干部全部住镇。2 值班人员必须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及防汛、防火、抗旱及安全保卫工作。3 属安排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请他人顶代,有特殊情况的必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方可自己联系他人对换。节假日的干部考勤由带班领导管理,上班后将情况交办公室汇总。(四)奖罚措施 1 晚上签到住镇,按每晚 6 元计发。2 旷工每天罚款 30 元,缺会一次罚款 10 元 3 签到上班,住镇(含报告在村组的)经督察人不在岗和未住镇的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凡每月住镇少 10 晚,按每少一晚倒扣补助 5 元 4 发现值班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人员不在岗的,每人罚款 30 元。此时如出现政府财务被盗等损失,由当班人赔偿。如遇上级机关督察或三防等重大事情上除了问题,从严追究当班人党纪、政纪责任。5 经同意外出(培训、开会、出差)连续两天以上,期间早晚不便返回签到住镇的由办公室代签,晚上 6 元标准补助。外出两天以上的末尾日早上视为签到,晚上未住的不视为住镇。6 以上情况每月由办公室统计一次,报镇长审批,然后交会计造干部津贴补助表(同时按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三、工作奖罚持钩及失职追究制度 为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决定推行干部工作与奖罚持钩,并推行失职追究制度。(一)奖罚挂钩 1 年度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年终工作满额计发并增计 20,并作为考核评优依据。凡工作在市级以上获奖的,单项奖瑞昌市级 200 元,九江市级 400 元,省级奖 800 元,书记、镇长、办公室人员按平均数。如本镇工作获市综合考评前三名,每位干部奖 300 元。2 年度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均已完成,年终工作满额计发。3 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未完成任务的,年终工作奖按满额下调 20计发。4 工作有失职现象,年度业坐工作、中心工作完成较差而且居全镇倒数的取消年终工作奖。5 平时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实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奖罚分明。(二)失职追究制 凡机关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实一次,做书面检查一次,通报批评,罚款一百元,取消全年评优资格;查实两次的当年考核定在职称以下,并处 200 元的罚款。1 凡领导交办工作,由于主观原因,导致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后果的。2 分管业务工作没做好,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 中心工作不能完成镇分配任务,且居全镇倒数一、二的 4 凡因工作不细致、不到位造成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群体上访事件等重大问题或事发后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不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5 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6 其它失职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四、来客招待制度 1 凡来客、会议招待需要在食堂用餐的,经主管内务的领导同意后,由政府办公室开出用餐通知单,交政府食堂承办。需要在机关食堂以外用餐接待客人的,必须现请示书记或镇长同意,并到办公室开出用餐通知单,否则,政府不予结账,经办人自负。2 招待标准市内来客按市定标准执行市外来客招商引资用餐每桌 100-150 元基层干部会议用餐每桌 50-60 元。3 政府食堂必须按办公室用餐通知单的标准搞好来客接待,热情服务,前些用餐菜单,用餐完毕办公室(如主人不在、由陪客领导)即使核算,并在菜单上签字,菜单合计金额少于通知单的按菜单统计,多于通知标准单的,按通知单统计。4 适当招待餐费每月末想政府结算一次,凡不同时具备通知单、菜单的餐费不得结算、签批、入账。5 市内部门来客招待,原则上由对口的站、所、办单位承办支付。6 接待客人一律不振整包打烟和私自提高接待标准,特殊情况须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否则由经办人自付。7 政府招待用烟统一购买,管口有经济收入的,由各口负责,无经济收入的,管口需政府开支,统一到办公室签字登记领取,每次限额一包。8 每月末由办公室会议、市内、市外、招商引资等分类统计招待费用情况。五、小车和财产管理制度 1、政府内部所有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实行统一管理调剂使用,调出干部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使用政府内部财务的,应经过办公室同间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归还。个人不得私自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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