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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业务从业能力认证考试考前培训(外汇合规管理政策)2015.1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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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外汇合规管理政策培训分行国际业务部分行国际业务部20152015年年1111月月2015年外汇业务从业能力认证考试考前培训之2015年外汇业务从业能力认证考试组卷策略(客服类)3第一节 经常项目第二节 资本项目第三节 个人外汇管理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第六节 外汇管理系统介绍第七节 国际业务反洗钱主要内容外汇管理政策框架经常项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服务、收益、转移资本项目FDI、ODI直接投资外债管理金融市场及其他第一节 经常项目 经常项目指本国与外国进行经济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对外贸易收支、非贸易往来和无偿转让(服务)三个项目。我国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项下

2、国际收支不予限制。(判断题)(一)货物贸易管理原则 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在名录的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判断题/单选题)企业如何办理“名录”登记?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名录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判断题)(一)货物贸易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原则(判断题/多选题)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

3、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结售汇原则(判断题)境内机构(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一)货物贸易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可否存放境外?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可否存放境外?(判断题)出口收入

4、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外汇局对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应当向外汇局定期报告境外账户收支等情况。(二)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除外)、政府服务等交易行为。收益,包括职工报酬、投资收益等。经常转移,包括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多选题)从事服务贸易是否需准入?(判断题)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从事服务贸易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需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登记、备案等的,在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前,应先办妥有关手续。(二)服务

5、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审核办理原则(判断题)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不得以虚构交易骗取资金收付,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外汇监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二)服务贸易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审核办理原则(判断题)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要求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

6、。(二)服务贸易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审核办理原则(判断题/单选题)(二)服务贸易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审核办理原则(判断题/单选题)(二)服务贸易捐赠项下(转移)业务办理(判断题/单选题)境内机构应当通过捐赠外汇账户办理捐赠外汇收支。外汇指定银行应当为境内机构开立捐赠外汇账户,并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服务贸易收入可否存放境外?(判断题)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可按规定的条件、期限等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17第一节 经常项目第二节 资本项目第三节 个人外汇管理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第六节 外汇管理系统介绍第七节 国际业务反洗钱主要内容第二节 资本项目资本项目是指

7、资本的输出与输入,反映的是本国和外国之间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在国际间的变动,资本项目包括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或金融资产的转移。外商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FDI)对外直接投资(ODI)外债管理金融市场及其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自2015年6月1日起,支行不得为未按规定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支行应提醒本行开户的外商投资企业于每年9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和(或)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以下合称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判断题/单选题)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 取消境内

8、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按照本通知及所附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直接审核办理,外汇局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已经取得外汇局金融机构标识码且在所在地外汇局开通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银行可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相关市场主体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FDI和ODI登记(超额度前期费用登记和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业务除外)业务下放至银行办理,但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等业务仍在外汇局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可自行选择注册地银行办理直接投

9、资外汇登记,完成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后,方可办理后续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业务(含利润、红利汇出或汇回)(判断题/多选题)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简化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和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将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确认登记调整为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含跨境现汇和人民币)出资的,由开户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本金款项后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办理入账登记后的资本金方可使用。(判断题)办理资本金业务的基本要求(一)先登记后兑付,办理直接投资项下业务均

10、应以相应外汇登记信息为前提,登记后方可办理相关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业务(含利润、红利汇出或汇回)。该登记所需资料由支行进行初审,集中由分行在系统办理登记。(二)认真执行“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加强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附件2)操作指引中规定收取或审核的相关材料,仅限于外汇局要求的部分,申请人办理业务时仍须按我行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三)严格资本项目业务系统的数据报送,做好相关业务数据和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反馈。(四)完整保存相关登记资料及业务资料备查,资料留存5年。(判断题/单选题)资本金使用范围

11、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使用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经营范围许可的除外)、偿还企业间借贷(含第三方垫款)以及偿还已转贷于第三方的银行人民币贷款;(四)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不得用于支付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相关费用。(判断题/多选题)资本金使用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人民币资金可用于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具体规定如下:(判断题)(一)除原币划转投资款外,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

12、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人民币资金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二)上述企业以外的一般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现行境内再投资规定办理。以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由被投资企业先到注册地外汇局(银行)办理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相应结汇待支付账户,再由开展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被投资企业继续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上述原则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

13、意愿结汇(简称“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外汇局办理货币出资权益确认(或经银行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我行办理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在实行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仍可选择按照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资本金。(判断题/单选题)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所得人民币资金存放及支付须纳入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以下简称“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按支付结汇原则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进行支付。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应在业务办理网点开立一一对应的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外商

14、投资企业在同一业务办理网点开立的同名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和境内再投资账户可共用一个结汇待支付账户。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划回资本金账户。由结汇待支付账户划出用于担保或支付其他保证金的人民币资金,除发生担保履约或违约扣款的,均需原路划回结汇待支付账户。(判断题/单选题)1、结汇待支付账户资金跨境支付的,业务办理支行须按规定报送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和跨境人民币RCPMIS信息。2、结汇待支付账户资金向境内其他人民币账户支付时,支行应按规定办理境内划转的基础信息及管理信息的报送。具体要求如下:结汇待支付账户向境内其他人民币账户支付,客户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支

15、行通过5411、5413交易报送基础及管理信息,除货物贸易核查项下的支付按实际交易编码填写外,其他划转的交易编码均填写为“929070”。境内汇款申报单中“发票号”栏按资本金意愿结汇境内划转资金用途代码表填写资金用途代码。收款方无需申报。(判断题/单选题)结汇待支付账户资金支付信息报送资本金账户资金结汇进入结汇待支付账户,需要及时补录5657外汇账户内结汇数据,其中管理信息中的交易编码应当按照结汇的外汇资金来源选择:如资本金应当选择“622011”,结汇用途“022转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结汇用途详情也写为“转入结汇待支付账户”。(判断题/单选题)资本金账户资金结汇进入结汇待支付账户信息报送备用

16、金结汇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备用金名义使用资本金的,单一外商投资企业每月备用金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万美元。一次性全部结汇或支付对于申请一次性将全部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全部人民币资金进行支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不能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我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判断题/单选题)外汇资本金结汇(二)境外直接投资(二)境外直接投资(判断题/单选题)1、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2、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

17、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3、境外放款是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境外放款也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及经批准设立并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三)外债管理1、外债是指在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

18、构、企业或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债务。(判断题/单选题)2、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外债的登记、账户、使用、偿还以及结售汇等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外债进行统计和监测。(三)外债管理3、外债登记是指债务人按规定借用外债后,应按照规定方式向所在地外汇局登记或报送外债的签约、提款、偿还和结售汇等信息。(判断题)根据债务人类型实行不同的外债登记方式。外债借款合同发生变更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债务人不再发生提款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债务人为境内银行,应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逐笔报送其借用外债

19、信息。债务人为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以下简称非银行债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逐笔登记或备案手续。(三)外债管理4、根据非银行债务人申请,银行在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可直接为其开立、关闭外债账户以及办理外债提款、结售汇和偿还等手续。6、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除另有规定外,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使用。(判断题/单选题)7、债务人购汇偿还外债,应遵循实需原则。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证明文件后,为债务人办理购付汇手续。(判断题/单选题)8、符合规定的债务人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时,可以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担保。境内债权人应按

20、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相关数据。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债务人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四)金融市场及其他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B股投资、外商境内发行B股外资股东减持境内上市公司股份详见培训教材外汇合规管理第8页内容35第一节 经常项目第二节 资本项目第三节 个人外汇管理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第六节 外汇管理系统介绍第七节 国际业务反洗钱主要内容个人外汇管理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实行一定的管制、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21、个人外汇管理个人外汇账户存取现钞携带外币出入境跨境汇款境内划转结售汇详见培训教材外汇合规管理第9-10页和第31-38页内容个人外汇管理-个人外汇账户个人外汇账户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用于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的外汇收付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用于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的外汇收付资本项目账户,用于涉及个人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收付 存入外币现钞存入外币现钞 提取外币现钞提取外币现钞外汇储蓄账户当日累计 5000,身份证件可直接办理当日累计5000,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当日累计 1万,账户(或购汇)提钞,汇入外汇或外币票据提钞-可

22、直接办理当日累计1万,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向外汇局事前报备,外汇局核发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 注:仅限于境内、境外个人储蓄账户现钞存取,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不得提取现钞。个人外汇管理-存取外币现钞(判断题/单选题)F个人携带外币现钞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入境实行实行限额申报制限额申报制管理管理 携入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无须申报 携入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F个人携带外币现钞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出境实行实行指导性限额指导性限额管理管理(判断题/单选题)携出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直接携出 携出等值500010000美元(含)的,向银行申领携带证 超过等值10

23、000美元的,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出境,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况,可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个人外汇管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个人外汇管理-境内划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经常项经常项目结汇目结汇资本项资本项目结汇目结汇经营性结汇经营性结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 (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按机构管理)非经营性结汇(年度总额控制,详见下页)非经营性结汇(年度总额控制,详见下页)按规定经外汇局核准个体工商户 (凭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报关单结汇)【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均实行年度总额等值5万美元管理。】判断题/单选题个人外汇管理-个人结汇管理年度总额内年度总额内:身份证件;现钞结汇现钞结汇5000,现钞来源证明

24、现钞来源证明单方面转移项下:捐赠、赡家款、遗产继承超过年度总额:身份证件 证明材料如现钞,现钞来源证明境内个人服务贸易项下:保险、专利、咨询 收益项下:职工报酬 境外投资收益境外个人*房租类支出:身份证件、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生活消费类支出:身份证件、合同或发票就医、学习等:身份证件、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其他: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境外个人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结汇取得人民币须直接划转到交易对方账户非经营性结汇个人外汇管理-个人结汇管理(判断题/单选题)单方转移项下超年度总额结汇单方转移项下超年度总额结汇个人接受境外捐增: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

25、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个人外汇管理-个人结汇管理 -境内个人超年度总额结汇证明材料服务贸易项下超年度总额结汇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收益项下超年度总额结汇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个人外汇管理-个人结汇管理 -境内个人超年度总额结汇证明材料非经营性购汇年度累计 5万,身份证件境内个人5万,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境外个人*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无限额身份证件

26、、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直接汇出持汇票等携出提钞(1万之下,直接办理)原兑换未用完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银行、外币兑换机构500 离境前境内关外1000:身份证件超过:身份证件、原兑换水单 (24个月内)存入本人储蓄账户直接汇出持汇票等携出提钞(1万之下,直接办理)*资金属性:目前只能选择“境外个人经常项目收入购汇”和“境外个人原币兑回”非经营性购汇资金来源限于人民币现钞、本人或直系亲属账户和卡内资金。个人外汇管理-个人购汇管理(判断题/单选题)个人外汇管理-个人购汇管理 -境内个人超年度总额购汇证明材料个人外汇管理-个人分拆结售汇分拆结售汇特征及控制要求(多选题)5个以上不同个人参与购汇或结汇,

27、资金来源或去向为同一个人或机构同一个人的5个以上直系亲属年度额度内购汇或结汇,资金来源于该个人或集中划转至该个人5个以上个人同一日内,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详见培训教材外汇合规管理第38页内容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有权批准银行分支行和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筹备、开办外汇业务;有权批准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办事处代理其总公司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报经总局同意有权要求辖内金融机构终止经营外汇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是外汇指定银行结汇、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其中结汇、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由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审批。

28、外汇局有权否决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申请,暂停或取消违规外汇指定银行的结汇、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判断题/单选题)详见培训教材外汇合规管理第10-13页内容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判断题/多选题)(1)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2)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3)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4)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5)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第四节 金

29、融机构监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判断题/多选题)(1)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2)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3)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4)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5)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6)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

30、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断题/单选题)53第一节 经常项目第二节 资本项目第三节 个人外汇管理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第六节 外汇管理系统介绍第七节 国际业务反洗钱主要内容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1、国际收支申报统计是系统记载经济主体与世界其他地方在一定时期内交易的申报、统计制度。2、非银行机构和个人(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判断题)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T+5)内办理该款项

31、的申报。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3、机构申报主体在办理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4、对等值金额在5000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判断题/单选题)5、境内银行应确保基础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督促和指导申报主体办理申报,并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判断题/多选题)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6、

32、对于企业贸易项下的境内外收付款,境内银行应于收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完整地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向外汇局报送贸易收支信息。(判断题/单选题)7、国际收支材料留存两年,单位情况表永久留存,其余结售汇单据材料、收付汇材料、留存材料五年。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结汇、售汇单证保留制度,并按照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售汇业务和自身结汇、售汇业务将有关单据分别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 年。(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57第一节 经常项目第二节 资本项目第三节 个人外汇管理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第六节 外汇管理系统介绍第七节 国际业务反洗钱主要内容第六节 外汇管理系

33、统介绍1、金宏系统2、国际收支申报系统3、货物贸易监测系统4、资本项目信息系统5、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59第一节 经常项目第二节 资本项目第三节 个人外汇管理第四节 金融机构监管第五节 国际收支申报及资料留存管理第六节 外汇管理系统介绍第七节 国际业务反洗钱主要内容 涉敏业务管理的基础概念涉敏业务管理的基础概念(判断题(判断题/单选题)单选题)涉敏业务涉敏业务业务办理过程中,交易的直接或间接关联方涉及全球特别控制名单或敏感国业务办理过程中,交易的直接或间接关联方涉及全球特别控制名单或敏感国家和地区的业务。家和地区的业务。全球特别控制名单全球特别控制名单联合国、中国政府、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

34、办公室(联合国、中国政府、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OFAC)及各境外机构)及各境外机构驻在国(地区)政府发布的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名单及我行自行认定的、驻在国(地区)政府发布的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名单及我行自行认定的、具有较高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的自定义特别控制名单。具有较高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的自定义特别控制名单。涉敏业务管理的基础概念涉敏业务管理的基础概念(判断题(判断题/单选题)单选题)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国家和地区我行参考联合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我行参考联合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inancial Action T

35、ask Force,FATFFATF)等有关国际组织及国家发布的有关决议和建议等所确定的国家和地区。)等有关国际组织及国家发布的有关决议和建议等所确定的国家和地区。涉敏业务尽职调查涉敏业务尽职调查我行根据业务需要或者应代理行的请求,依法了解我方客户及其交易对手、交我行根据业务需要或者应代理行的请求,依法了解我方客户及其交易对手、交易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并对业务进行风险分类。易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并对业务进行风险分类。涉敏业务管理的基础概念涉敏业务管理的基础概念(判断题(判断题/单选题单选题/多选题)多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的名称、国别、地址信息,交易合同、商业发

36、票、报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的名称、国别、地址信息,交易合同、商业发票、报关单、货物(服务)描述、对方银行及中间行信息,保险公司、运输公司、关单、货物(服务)描述、对方银行及中间行信息,保险公司、运输公司、运输工具及港口等信息。运输工具及港口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付款人的姓名、国籍、证件类型和号码、出生地、居住地、出包括但不限于收付款人的姓名、国籍、证件类型和号码、出生地、居住地、出生日期、款项用途、对方银行及中间行、其他能证明资金真实用途的材料等信生日期、款项用途、对方银行及中间行、其他能证明资金真实用途的材料等信息。息。对公业务尽职调查内容对公业务尽职调查内容个人业务尽职调查内容个人业务尽职

37、调查内容 涉敏业务管理的基础概念涉敏业务管理的基础概念(判断题(判断题/单选题单选题/多选题)多选题)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本笔交易的实际目的、货物制造商(服务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本笔交易的实际目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提供商)、货物用途、货物原产地、历史交易情况、交易双方的委托代理人、提供商)、货物用途、货物原产地、历史交易情况、交易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和最终用户等信息。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和最终用户等信息。涉敏业务增强型尽职调查涉敏业务增强型尽职调查涉敏业务风险分类及制裁名单涉敏业务风险分类及制裁名单(多选题)涉敏业务按照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三类:1.涉

38、及联合国或中国政府制裁名单的业务;2.涉及OFAC制裁名单的业务;3.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业务.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业务按照风险程度由高到低为:一类敏感国家和地区的业务二类敏感国家和地区的业务三类敏感国家和地区的业务*敏感国家和地区分类*(判断题/多选题)涉敏业务办理原则(多选题)依法合规原依法合规原则则风险为本风险为本及时报告及时报告从严掌握从严掌握全行参与全行参与保守秘密保守秘密涉敏业务限制措施(判断题/多选题)交易限制原则交易限制原则严禁与本办法确定的制裁名单内及一类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实体和个人新建客严禁与本办法确定的制裁名单内及一类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实体和个人新建客户和业务关系。当存量客户

39、被列入本办法所确定的制裁名单,或者客户所在户和业务关系。当存量客户被列入本办法所确定的制裁名单,或者客户所在国被纳入本办法确定的敏感国家和地区时,业务主管部门须及时采取风险提国被纳入本办法确定的敏感国家和地区时,业务主管部门须及时采取风险提示、业务指导等有关应对措施。示、业务指导等有关应对措施。交易限制措施交易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金融账户的开立、变更和使用,撤销金融账户,暂停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金融账户的开立、变更和使用,撤销金融账户,暂停金融交易,拒绝转移、转换金融资产。交易,拒绝转移、转换金融资产。涉敏业务分类处理要求(判断题)涉及涉及OFACOFAC制裁名单业务处理制裁名单业务处理如

40、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涉及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涉及OFACOFAC制裁名单,分行应按以下要求处理:制裁名单,分行应按以下要求处理:1 1、立即停止办理或不予受理,并退回相关业务资料立即停止办理或不予受理,并退回相关业务资料;2 2、已收单或收汇的,应经所属二级分行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并报省、已收单或收汇的,应经所属二级分行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并报省行审批同意后,按原路退回单据或办理退汇;行审批同意后,按原路退回单据或办理退汇;3 3、应在符合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及我行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客户解释、应在符合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及我行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客户解释工作;工作;4 4、

41、总行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总行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禁止办理禁止办理占用敏感国家和地区风险敞口的融资业务,确需办理的应报省占用敏感国家和地区风险敞口的融资业务,确需办理的应报省行,经省行报总行审查审(报)批后办理。行,经省行报总行审查审(报)批后办理。涉敏业务分类处理要求(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涉及一类敏感国家和地区涉及一类敏感国家和地区,分行应按以下要求,分行应按以下要求处理:处理:1 1、立即停止办理或不予受理,并退回相

42、关业务资料;、立即停止办理或不予受理,并退回相关业务资料;2 2、已收单或收汇的,应经所属二级分行行长或主管行长,报省行审批同意后,、已收单或收汇的,应经所属二级分行行长或主管行长,报省行审批同意后,按原路退回单据或办理退汇;按原路退回单据或办理退汇;3 3、应在符合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及我行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客户解释工、应在符合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及我行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客户解释工作;作;4 4、正常业务流程未发现涉敏,但事后发现并确认业务涉及一类敏感国家和地、正常业务流程未发现涉敏,但事后发现并确认业务涉及一类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应积极协调客户进行退汇等操作,并留存调查材料以备查验,同时

43、需区的,应积极协调客户进行退汇等操作,并留存调查材料以备查验,同时需对涉敏相关方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涉敏相关方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涉敏业务分类处理要求(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涉及二类敏感国家和地区涉及二类敏感国家和地区,发起机构在进行涉,发起机构在进行涉敏业务增强型尽职调查并确认业务不涉及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下,按敏业务增强型尽职调查并确认业务不涉及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下,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照以下要求办理:1 1、不得使用美元;、不得使用美元;2

44、2、确保资金清算和单据寄送不经过美资银行及美国境内银行;、确保资金清算和单据寄送不经过美资银行及美国境内银行;3 3、由客户出具承诺函;、由客户出具承诺函;4 4、报省行审批同意;、报省行审批同意;5 5、制定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制定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涉敏业务分类处理要求(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涉及二类敏感国家和地区涉及二类敏感国家和地区:1 1、对于美元汇入汇款,分行在涉敏业务增强型尽职调查并确认业务不涉及、对于美元汇入汇款,分行在涉敏业务增强型尽职调查并确认

45、业务不涉及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下,报省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入账。对于非美元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下,报省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入账。对于非美元汇入汇款,分行在涉敏业务尽职调查并确认业务不涉及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汇入汇款,分行在涉敏业务尽职调查并确认业务不涉及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下,方可入账;的情况下,方可入账;2 2、对于我行收到的进口信用证到单、进口代收、保函(含备用信用证)索、对于我行收到的进口信用证到单、进口代收、保函(含备用信用证)索偿等后续需付汇的业务,比照发起业务规定办理;偿等后续需付汇的业务,比照发起业务规定办理;3 3、对于我行收到的出口信用证及保函(含备用信用证),如仅涉及

46、二类敏、对于我行收到的出口信用证及保函(含备用信用证),如仅涉及二类敏感国家和地区,可以办理通知。对于后续交单或对外索偿无法受理的情况,感国家和地区,可以办理通知。对于后续交单或对外索偿无法受理的情况,应在通知时提示交易风险。应在通知时提示交易风险。涉敏业务分类处理要求(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业务处理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如确认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业务涉及三类敏感国家和地区涉及三类敏感国家和地区:1 1、作为业务发起方,各机构应进行涉敏业务尽职调查并确认业务不涉及制、作为业务发起方,各机构应进行涉敏业务尽职调查并确认业务不涉及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下,由二级分行国际业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下,由二级分行国际业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2 2、作为业务接收方,各机构在确认业务不涉及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作为业务接收方,各机构在确认业务不涉及制裁名单或禁运物资的情况下,可自行办理。下,可自行办理。多谢聆听!多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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