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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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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第二章 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教学目的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同学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同学们对经济活动主体出现的形式有所了们对经济活动主体出现的形式有所了解,正确把握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解,正确把握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区分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义务,区分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经济活动主体的分类;经经济活动主体的分类;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司制度与济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司制度与财务管理;破产制度。财务管理;破产制度。学习要求学习要求:结合实际理解不同经济活结合实际理解不同经济活动主体的制度设计和管理要求。动主体的制度设计和管理要求。第二章第二

2、章 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概述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概述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制度概述 一、经济活动主体及其分类一、经济活动主体及其分类二、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二、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一、经济活动主体及其分类一、经济活动主体及其分类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活动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在经济活动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具有主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具有主体资格的个人或者组织。体资格的个人或者组织。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经济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经济

3、活动主体进行不同的分类。活动主体进行不同的分类。1 1、以责任承担是否独立为标准划分、以责任承担是否独立为标准划分(1 1)独立责任主体)独立责任主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活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活动主体,其对外承担的责任是独立的动主体,其对外承担的责任是独立的。(2 2)非独立责任主体)非独立责任主体-尽管其不作为一个独尽管其不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但是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立的法人组织,但是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己的名义相对独立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当对自己的名义相对独立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当对外债务不能全部偿还时,由其独立的法人组织外债务不能全部偿还时,由其独立的法人组织承担。承担。债权人债权人

4、独立责任主体独立责任主体独立责任主体独立责任主体非独立非独立责任主体责任主体2 2、以主体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划分、以主体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划分(1 1)自然人)自然人(个人)(个人)(2 2)个体经营户)个体经营户(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由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经营单位)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经营单位)(3 3)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关、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4 4)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有一定

5、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资格的组织)3 3、以主体的户籍或登记地为标准划分、以主体的户籍或登记地为标准划分(1)境内经济活)境内经济活动主体动主体境内户境内户籍或境内登记成立。籍或境内登记成立。(2)境外经济活)境外经济活动主体动主体境外户境外户籍或境外登记成立。籍或境外登记成立。二、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二、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营商活动主体的营商活动主体的权利权利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权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 自由选择权自由选择权 盈利分配权盈利分配权 抗辩申诉权抗辩申诉权 救济赔偿权救济赔偿权 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权利而斗

6、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为法律而斗争耶林耶林遵守法律;缴纳税收;尊重他人权益;遵守法律;缴纳税收;尊重他人权益;尊重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德。营商活动主体的营商活动主体的宪法性义务宪法性义务行政法义务行政法义务民商法义务民商法义务 社会法义务社会法义务享有权利之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一、公司及公司设立一、公司及公司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三、一人公司三、一人公司四、股份有限公司四、股份有限公司五、公司债券及公司财务制度五、公司债券及公司财务制度六、公司变更及解散与清算六、公司变更及解散与清算一、公司及公司设立一、公司及公司设立公司公司全部资本由股东

7、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额或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法设立之企业法人。的依法设立之企业法人。公司是营利性组织,是社会组成的重要细胞。公司是营利性组织,是社会组成的重要细胞。在在现代社会,由企业(公司)与政府、消费者三大基现代社会,由企业(公司)与政府、消费者三大基本主体构成。本主体构成。社会社会(1)企业(公司);()企业(公司);(2)政府;()政府;(3)消费者)消费者由由20052005年年1010月月2727日第十届全国人日第

8、十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的新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的新公司法公司法,于,于20062006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日起实施,成为公司运行的新准则。实施,成为公司运行的新准则。全文十三章共全文十三章共219219条,规定了:条,规定了:公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司法的基本原则;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公司债券券,公司

9、财务、会计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公司解散和清算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法律责任等内容。任等内容。(一)公司的基本分类1 1、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 )2 2、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公司的公司的信用基础)信用基础)3 3、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公司资本筹集、出资(公司资本筹集、出资转让方)转让方)4 4、母公司

10、、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公司之间的控制及依附关系)(公司之间的控制及依附关系)5 5、总公司、分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公司管辖的关系)(公司管辖的关系)6 6、国内公司、跨国公司、国内公司、跨国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二)公司设立的条件1 1、实质性条件实质性条件(1 1)资本资本。公司设立,必须有相应的注公司设立,必须有相应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册资本。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责任公司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民币三万元三万元。(2 2)公司名称公司

11、名称。公司名称,是公司公司名称,是公司区别其他公司而对外使用的名称。公区别其他公司而对外使用的名称。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商号、行业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商号、行业所属、法律责任形式四个部分构成。所属、法律责任形式四个部分构成。(3 3)组织机构组织机构。股东会股东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会。(4 4)经营场所经营场所。(5 5)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设立的条件2 2、程序性条件程序性条件(1 1)签订出资协议签订出资协议;(2 2)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3 3)名称预登记名称预登记;(4 4)验资验资;(5

12、5)行政审批行政审批(特定行业);(特定行业);(6 6)工商注册登记工商注册登记。二、有限责任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依法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有限度的债务承担责任对外:对外:以公司全部资产为限以公司全部资产为限内部:内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股东以出资额为限(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设立条件、设立条件 (1

13、)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并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名称并有相应的组织机构;(5)有经营场所。有经营场所。2、设立程序、设立程序 发起人发起;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认缴出发起人发起;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认缴出资并验资;申请注册登记;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资并验资;申请注册登记;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证明。(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力机构。权

14、利权利: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

15、司合并、分立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依出资比例推举组成,是由股东依出资比例推举组成,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公司的执行机构。职责职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6、;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3监事会监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是公,是

17、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司内部的监督机构。职责职责: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及高级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高级管理人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

18、案;出提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代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表公司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股东股东股东股东股东股东股东股东股东股东会股东会推举董事推举董事董事会聘聘任任总经理选选举举产产生生监事会监事会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选举产生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长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

19、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等):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满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满5 5年内);年内);担任被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担任被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任的(3 3年内);年内);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担任因违法被

20、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3 3年内);年内);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A A:25%B:25%C:25%D:25%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不同意对外转让的,必须购买其股权。E股权出让股权出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一人公司三、一人公司(一)一人公司的概念及设立要求(一)一人公司的概念及设立要求 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

21、法人为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为股东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投资设立设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一人公司XX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最低最低限额为人民币限额为人民币1010万元万元,并应当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出资额。公司登记公司登记注明注明为一人独资,并在营业为一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执照中载明载明。不设股东会,股东的有关不设股东会,股东的有关决定决定应采取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

22、东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置备于公司。公司的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审计。(二)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二)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分离的,为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分离的,为有限责任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股东财产股东财产公司财产公司财产互相独立互相独立债权人债权人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债权人债权人因混同而承担连带责任因混同而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财产股东财产四、股份有限公司四、股

23、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等额之股份构成,注册资金由等额之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特征:资合性资合性 (最低(最低500500万);无限性万);无限性 (2-2002-200人);公开性人);公开性 (向社会募集资(向社会募集资金);严密性金);严密性 (组织机构完善)。(组织机构完善)。(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

24、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认购和募集资本、认购和募集资本 3、股份发行以及筹办事项、股份发行以及筹办事项 4、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 5、公司名称及机构、公司名称及机构 6、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必设之权力机构,必设之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组成,组成,每年须召开一次,每一股有一表决权每年须召开一次,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董事会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由5 5至至1919人组成,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设董事长一人,人组成,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每年至少召开

25、两次会议可设副董事长,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经理经理经理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可由董),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可由董事会成员兼任。事会成员兼任。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不得少于成员不得少于3 3人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于1/31/3,设主席一人,可设副主席,例行会议每六个,设主席一人,可设副主席,例行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月至少召开一次。(四)股份发行和转让(四)股份发行和转让股份发行股份发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

26、原则的原则 股份转让股份转让:股东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所进行。发起人发起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受到人员的股份转让受到相应的限制相应的限制。五、公司债券及公司财务制度五、公司债券及公司财务制度 (一)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公司依一定程序发行、约定一定是公司依一定程序发行、约定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实质上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实质上就是公司向外借债的凭证。就是公司向外借债的凭证。公司发行债券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公司发

27、行债券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发行的债券所筹集到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之发行的债券所筹集到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之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公司债券可以依法转让或者转换。公司债券可以依法转让或者转换。(二)公司财务制度(二)公司财务制度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为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时编制;为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可信度,须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准确性及可信度,须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股东有权查阅。审计;股东有权查阅。公积金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利润分配利润分配

28、: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仍有盈余时,可依照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仍有盈余时,可依照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决定分配或公司决定分配。六、公司变更及解散与清算六、公司变更及解散与清算 (一)公司变更(一)公司变更 1 1、合并与分立、合并与分立吸收合并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新设合并 派生分立派生分立 新设分立新设分立新设分立新设分立ABABCABA B2 2、增资与减资、增资与减资增、减资前必须经增、减资前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增、减资后,;增、减资后,必须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必须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手续。减资的后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减资的后其注册

29、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200200万元万元100100万元万元100100万元万元增资增资增资增资减资减资减资减资(二)公司解散与清算(二)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的原因:公司解散的原因:公司章程规定解公司章程规定解散的情形出现;散的情形出现;股东会(大会)作股东会(大会)作出解散决议;出解散决议;公司合并或分立;被公司合并或分立;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销;公司陷入僵局法院应股东申请公司陷入僵局法院应股东申请而判决解散。而判决解散。公司解散与公司设立一样正常。有生有死,体现了公司解散与公司设立一样正常。有生有死,体现了物竞天选

30、、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物竞天选、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后的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后的必经程序。必经程序。经过清算,清理公司债权债经过清算,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后,公司归于消灭务后,公司归于消灭 。成立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公告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并通知债权人清理公司清理公司财产并登记债权财产并登记债权支付支付清算费用、工人工资、清算费用、工人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税款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税款偿偿还公司债务还公司债务仍有剩余时按照股东投资比例仍有剩余时按照股东投资比例分配分配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未经公司清算,其债务主体仍未消失。未经公司清算,其债务

31、主体仍未消失。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三、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四、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四、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五、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五、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及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及特征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财产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

32、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特征特征:投资主体为一个自然人;投资主体为一个自然人;企业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财产归投资者企业财产归投资者个人所有;个人所有;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限责任;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简单,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经营管理方式灵活。(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管理(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管理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或或“公司公司”等字样。等字样。设立依设立依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和企业登记管理和企业登记管理

33、规定要求。规定要求。登记机关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登记机关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1515天内,对符天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可自行管理或者委托、聘用其他人管理可自行管理或者委托、聘用其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投资人提出清偿债权要求的,人在五年内未向投资人提出清偿债权要求的,该债权消灭。该债权消灭。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合伙企业及特征(一)合伙企业及特征合伙企业合

34、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由合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在中国境内设立,共同投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在中国境内设立,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组织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组织。特征特征:合伙主体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合伙主体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伙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权利义务权利义务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合伙人对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务承担无限连

35、带责任;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人共同管理。人共同管理。(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管理(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管理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或或“公司公司”等字样。等字样。设立依设立依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和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要求。登记机关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登记机关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3030天内,对符天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可共同管理或者委托、聘用其他人管理可共同管理或者委托、聘用其他人管理 。涉及合伙企业之重大涉及合伙企业之重大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须经全

36、体合伙人同意。(三)入伙与退伙(三)入伙与退伙入伙入伙:合伙人应告知新入伙人合伙企业的经营及财合伙人应告知新入伙人合伙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新合伙人的加入应当得到全体合伙人的一务状况;新合伙人的加入应当得到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致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责任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责任。退伙退伙:自愿退伙;自愿退伙;当然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除名退伙伙。退伙,应对合伙企业的状况进行结算,当合伙企业退伙,应对合伙企业的状况进行结算,当合伙企业的财产大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时,退还退伙人的财产的财产大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时

37、,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如合伙企业的财产少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则份额;如合伙企业的财产少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则退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退伙退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退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形成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形成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担连带责任。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及相关立法(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及相关立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指由国家直是指由国家直接投资设立,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的接投资设立,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的工业行业企业。工业行业企业。全民所有制

38、工业企业法,调整国家投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调整国家投资建立的企业法人之设立、变更、运营、建立的企业法人之设立、变更、运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义务(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义务在在“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后,企业有独立的自后,企业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主经营权(1414项)。项)。除承担一般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外,还除承担一般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外,还应承担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完成指令应承担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完成指令性计划、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性计划、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39、的义务。义务。(三)(三)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厂长(经理)为首,厂长(经理)处于企业以厂长(经理)为首,厂长(经理)处于企业的中心地位,对企业全面负责经营管理。的中心地位,对企业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授权公司董事会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监事会,是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根据需要而监事会,是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根据需要而向国有企业派出的对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实向国有企业派出的对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的组织。施监督的

40、组织。该监事会与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不同。该监事会与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不同。(四)(四)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指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是指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确定对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权责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国家与企业的权责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租赁经营责任制租赁经营责任制,是在不改变全民所有制性质是在不改变全民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国家授权单位作为出

41、租方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国家授权单位作为出租方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成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成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照合同实行自主经营的方式。照合同实行自主经营的方式。除了企业向国家承包的形式外,还有个除了企业向国家承包的形式外,还有个人向企业承包的形式。人向企业承包的形式。个人向企业承包的,根据承包协议,在承包期个人向企业承包的,根据承包协议,在承包期间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承包人负责。间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期间承包人以企业之名义对外活动,虽有承包期间承包人以企业之名义对外活动,虽有承包协议的债权债务约定,根据承包协议的债权债务约定,根据“内部约定不内部约

42、定不得对抗外部第三人得对抗外部第三人”的基本规则,除非第三人的基本规则,除非第三人明知承包形式之存在,否则承包期间对外形成明知承包形式之存在,否则承包期间对外形成的债务,发包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债务,发包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发包企业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依据承包协议约发包企业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依据承包协议约定向承包人追偿。定向承包人追偿。(五)(五)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国有企业财产国有企业财产,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各种形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收益形成的,或依法认定取得的式的投资收益形成的,或依法认定取得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国家所有者权益。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

43、,是指经法律、法规是指经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授权的部门、机构、单位依法或行政规章授权的部门、机构、单位依法对国有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和企业对国有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和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四、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四、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立法(一)立法(一)立法(一)立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二)(二)(二)(二)三种类型企业之比较三种类型企业之比较三种类型企业之比较三种类型企业之比较企业性质企业性质:合资企业为股权式企业;合作企合资企业为股权式企业;合作企业为

44、契约式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投业为契约式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投资企业。资企业。投资状况投资状况: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合资企业投合资企业投资者出资计算比例,外商投资比例一般不资者出资计算比例,外商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低于25%25%;合作企业合作条件灵活多样合作企业合作条件灵活多样,具有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一般不低于资格的外商投资一般不低于25%25%;外商投资企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全额出资。业为外商单独全额出资。管理组织管理组织:合资企业设董事会为权利机合资企业设董事会为权利机构兼经营机构;合作企业灵活多样;外构兼经营机构;合作企业灵活多样;外商投资企业自

45、己经营。商投资企业自己经营。利润分成利润分成:合资企业按投资比例税后分合资企业按投资比例税后分成;合作企业灵活多样;外商投资企业成;合作企业灵活多样;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享有。为外商单独享有。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合资企业可约定为无期限;合资企业可约定为无期限;合作企业应约定合作期限,一般不超过合作企业应约定合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外商投资企业没有期限限定。年;外商投资企业没有期限限定。清算分配清算分配:合资企业清算后按投资比例合资企业清算后按投资比例分配;合作企业依合同分配;外商投资分配;合作企业依合同分配;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享有。企业为外商单独享有。五、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五、企业破产法

46、律制度(一)破产的概念及立法(一)破产的概念及立法破产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破产法的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之状态。规定清理债务之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自2007年年6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二)破产申请及受理(二)破产申请及受理1 1、破产申请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或债务人申债权人申请或债务人申请请(条件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且资产不足

47、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能力的)。2 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申请人向破产企业所申请人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提出在地法院提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三)债务人财产及债务管理(三)债务人财产及债务管理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受受理理破破产产申申请请后后,债债务务人人对对个个别别债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受受理理破破产产申申请请后后,有有关关债债务务人人财财产产的的保保全全措措施施应应当当解解除除,执执行行程程序序应应当当中中止止;已已经经开开始始而而尚尚未未终终结结的的有有

48、关关债债务务人人的的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或或者者仲仲裁裁应应当当中中止止,在在管管理理人人接接管管债债务务人人的的财财产产后后,该该诉诉讼讼或或者者仲仲裁裁继继续续进进行行;有有关关债债务务人人的的民民事事诉诉讼讼,只只能能向向受受理理破破产产申申请请的的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提提起。起。破破产产管管理理人人应应对对债债务务人人之之财财产产进进行行管管理理;债债权人会议可对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表决。权人会议可对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表决。(四)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依依法法申申报报债债权权的的债债权权人人为为债债权权人人会会议议的的成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49、。债债权权人人会会议议的的职职权权:核核查查债债权权;申申请请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更更换换管管理理人人,审审查查管管理理人人的的费费用用和和报报酬酬;监监督督管管理理人人;选选任任和和更更换换债债权权人人委委员员会会成成员员;决决定定继继续续或或者者停停止止债债务务人人的的营营业业;通通过过重重整整计计划划;通通过过和和解解协协议议;通通过过债债务务人人财财产产的的管管理理方方案案;通通过过破破产产财财产产的的变变价价方方案案;通通过过破破产产财财产产的的分分配配方方案案;人人民民法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五)破产重整(五)破产重整债债务务人

50、人或或出出资资额额占占债债务务人人注注册册资资本本1/10以以上上的的出出资资人人,可可向向人人民民法法院院申申请重整。请重整。在在重重整整期期间间,经经债债务务人人申申请请,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批批准准,债债务务人人可可以以在在管管理理人人的的监监督督下下自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债务务人人不不能能执执行行或或者者不不执执行行重重整整计计划划的的,人人民民法法院院经经管管理理人人或或者者利利害害关关系系人人请请求求,应应当当裁裁定定终终止止重重整整计计划划的的执执行行,并并宣宣告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破产。(六)和解(六)和解宣宣告告债债务务人人破破产产前前,债债权权人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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