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专业学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遵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关注过程、重在成果”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利用项目搭建实践和创新平台,引导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二、 申报内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三类。(一)创新训练项目的定义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二)创业训练项目的定义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三)创业实践项目的定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三、 申报条件(一)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
3、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二)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含主持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有导师指导。(三) 项目主持人申报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四)原则上,每名教师指导本学年度项目不超过两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两人,同时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四、优先条件(一)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训练项目;(二)优先支持有教师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的项目;(三)优先支持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训练项目;(四)优先支持符合
4、专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项目;(五)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五、组织实施(一)各专业学院严格按照上述的项目定义及申报条件组织本单位学生申报并进行评审排名,将评审排名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选,最后选出校级立项项目。(二)组织实施及中期检查。各专业学院负责项目实施,按期组织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学院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结题验收。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并在听取项目汇报基础上进行实证性检查,确保申报的项目达成建设目标。(四)学校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
5、,严格控制评审项目的实施质量,择优推荐国家级立项项目(最多5项)、省级立项项目(最多35项)。 六、申报材料(一)项目主持人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二份);(二)专业学院填写立项评审排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三)专业学院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四)上述材料请于2015年5月13日之前,提交至教务处。七、经费资助配套(一)校级立项项目1、学校每项限额奖补经费1000元;2、专业学院按限额奖补额度1:1配套专项建设经费;3、结题验收时,需提交经费决算,实际使用经费未达到应
6、配套经费额度的,学校按实际使用经费额度发放奖补金。(二)省级以上立项项目除按校级标准资助外,还将从2015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资金中,对省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八、几点要求(一)学校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但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打造精品化项目和培养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思路严格挑选和审查项目,力争出精品、出成果。(二)大创项目建设须围绕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色专业以及特色学院建设目标开展,通过持续努力,形成独特的创新创业培养体系。(三)项目组织、申报、实施与资源配置权在各项目单位,但教务处将全程监督,并将资金投入、过程组织和建设成果与教学评价挂钩,与创新强校工作成效挂钩。(四)本次校级项目评选和省级推荐,将通过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专业性评审,然后将结果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的方式进行,因此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值得关注。 联系人:张楠 电话:3622728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专业学院立项评审排名表 3.专业学院项目信息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