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学校和托幼机构部分)(学校和托幼机构部分)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学校和托幼机构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2.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3.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4.严格按照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处理和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控制的扩散和蔓延;5.负责常规性地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职工和学生有关传染病防治知
2、识的宣传教育。6.学校校长和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二、学校和托幼传染病疫情监测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一)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登记在晨检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二)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
3、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隔离并劝其及时就医,发热病人应为其戴上一次性口罩,不得带病上学,同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做治疗。(三)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或其他途径发现辖区学校传染病疫情时,应
4、及时向学校反馈,由学校及时核查并在晨检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采取消毒、隔离等措施,如核查时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出现聚集性)时,要立即报告。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1、初次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一周内出现3例及以上发热病例、出现1例及以上疑似水痘、疑似腮腺炎和疑似麻疹等传染病,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发热、腹泻、呕吐、黄疸等相似症状的患者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给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给所在地相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个别
5、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给所在地相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给所在地相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疫情追踪发生传染病疫情后,校医(卫生保健老师)每天使用学校疫情续发病例追踪调查表(附表4)向区教育局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告发病情况,特别是对有病例的班级,以及与病例同住的兄弟姐妹、舍友等。直至最后一名患者被隔离后的一个医学观察期(流行性感冒为4天,麻疹、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为21天,其他疾病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对有新发病例或者其他
6、异常情况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3、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用电话或传真(同时电话核实是否收到)等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核实后,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四、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处理(一)组织和准备 1.物质准备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消毒器械(超低容量喷雾机1台或以上)、常规消毒药物、必备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和晨检设备(体温计等)。2.人员准备(1)学校和托幼机构防病工作要有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和有专人负责;社区有专人负责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卫生和防疫工作,定期到学校、托幼机构检
7、查传染病防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及时改正。(2)做好人员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学校和托幼机构主管领导和校医(卫生老师)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定期对校内教职员工开展内部相关防病知识的培训;对新任的卫生老师或者临时顶替作为卫生老师的人员,必须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以及经过培训。3.宣传和教育(1)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学生自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让家长自觉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防病工作。(2)各社区服务机构协助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提高学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二)处理时限1.一般疫情:接到报告后,
8、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应于24小时内进行调查处理。2.暴发疫情:接到报告后,区疾控中心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应于24小时内进行调查处理。3.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严重疫情时,应于半个小时内出发,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三)流行病学调查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标本采集、核实诊断、分析疫情,提出疫情控制的措施,最后形成报告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区教育局。2.学校和托幼机构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患者采样。(四)采取控制措施:(四)采取控制措施:1.学校要严格按照各级卫生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具体措施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每天追踪疫情的新发病例情况。3.区疾控中心密切注意学校疫情动态,指导学校和社区落实各项控制措施,评估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的效果。4.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五、检查与督导(一)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检查与督导(二)学校定期自查各项防病工作(三)社区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检查和指导学校防病工作,每年形成工作情况汇总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