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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实验中学校园出入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现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出入校园的基本原则。佩戴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管办)(包括教育局)核发的证件直接出入;无证件的需核实出入理由,对确需进入的人员经预约人电话同意后凭有效证件登记详细信息后进入。
二、对于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涉及较多社会人员、车辆入校或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人员进入校园的,由负责安排的部门提前通知安管办或由校办直接通知门卫方可进入。
三、学生家长、来宾来访者,有提前预约的门卫直接放行,没有预约的遵照第一条执行。未经预约人同意的以及其他人员(含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四、携带物资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由有关责任人提前通知安管办,经门卫检查核实并如实登记后方可进出。
五、各种无关机动车辆,上课期间一律禁止进出。对允许进入的车辆应减速慢行且校园内禁止鸣笛。出租车不能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必须有安管办(或校办)准许。
六、学校教职工、学生、家属区人员出入校区时须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等相关证件(工作证、学生证应佩戴在胸前),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验证。
七、学生出入校园管理的具体细则。为了确保学生正常的就餐、休息、路途安全以及学习,学校将学生佩戴的学生证分成三类,以底色为不同颜色(其中字体为白色)进行识别。具体如下:
红证:指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此类学生在上学期间不允许出校区。
蓝证:指根据学校 “四至”规定的15分钟可以到校,中午允许回家而晚上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此类学生在上学期间只允许中午可以出入校园。
绿证:指不在学校住宿的全走读学生。此类学生在上(放)学期间可以自由出入校园。
八、、所有学生上课期间需要离校的,门卫须同时检查佩戴的学生证和安管办统一印制且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核实并如实登记后才能放行。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务办公会。
郧县实验中学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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