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优化民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5431629 上传时间:2024-10-3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优化民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优化民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优化民生 服务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政办〔2016〕17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8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省水、气、热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基本原则 认真梳理水、气、热行业中与民生服务相关的办理事项,本着“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民生事项办理程序,精简审批事项,缩减办理期限,积极推进业务网上申报,凡是该减的一律减掉,能压缩的时限尽量压缩,借助互联网能办的一律网上办理,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困难。 二、工作目标 及时调整涉企审批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对照水、气、热行业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事项,逐项梳理,本着优化民生服务的原则,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精简的精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修订《**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将负责审批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及与气源相适配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目录的公布职权下放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优化民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整合完成各行政审批无纸化办公系统,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水、供气、供热主管部门要指导有关企业建立网上报装和维修服务系统,成立集用户申请、设计、施工、验收、费用收缴于一体的客服中心,实现用户“一站式”服务。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摸清各地水、气、热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行政审批、群众办事过程中的申报流程、需提供的材料、办理时限等事项,特别是摸清是否存在“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对于能够缩减的流程尽量缩减,能够压缩的时限尽量压缩,群众一趟能办成的事情,绝不让群众跑两趟,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合理事项,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全面彻底清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水、气、热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7月 (二)加快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重点围绕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流程、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等几个方面,加快建立水、气、热网上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升级整合。督促指导各地行业主管部门供水、供气、供热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企业的对接共享,提升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水、气、热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 (三)优化服务水平 结合《城镇供水服务》和《燃气服务导则》,制定《供热服务导则》及《城市供水服务导则》,缩减服务流程,公开服务事项,完善服务标准。压缩供水报装时间,供水企业自正式受理用水报装申请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其中不包括施工、通水验收、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水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减去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需提供的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燃气质量检测报告,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等4项内容,由原来的11项缩减为7项。 建立水、气、热行业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服务及办事程序等,设立抢险、抢修和服务电话,确保24小时不间断服务,对于预约维修的要在当日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的免费入户检查,对于用户反映的各类问题,要24小时内给予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给出书面说明并尽快解决。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实现网上报装、网上缴费等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水、气、热行业主管部门,各供水、供气、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水、气、热行业分管领导是优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水、气、热行业优化民生服务工作,做好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水、气、热企业优化民生服务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县水、气、热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一份部署,九分落实”的原则,加强对有关企业行业优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跟踪推进,通过明察暗访、定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意见和建议,并将优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对于服务流程不规范、服务优化不到位、群众投诉较多的企业,要督促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电视、报纸、微信等网络媒体,积极宣传水、气、热行业优化民生服务相关的政策和典型案例,使优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深入人心,做到人人知晓民生服务改革工作;人人重视民生服务改革;人人参与民生服务改革工作,给社会营造一个优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的良好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