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为保证物业结构的完好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业主在房屋装修设计前详细阅读,并给予配合: 一、房屋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剪力墙、梁、柱、楼板等属房屋结构构件,为保证结构的安全,严禁在结构构件上进行切割、钻孔、打沟及其他破坏结构构件的施工行为。 2.为保证自身和相邻物业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不得改变配套设施包括阳台、空调架及各种管道的使用功能。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
2、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房屋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外墙、户间隔墙、小区公用设施、空地、绿地、建筑物装饰线、天台、楼梯间、进户前室等属业主共有,不得占用、破坏或自行拆除、改建。 2.为维护小区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统一,不得在私家庭院、阳台或露台搭建构筑物和雨蓬,不得改变窗户和各种防护罩的规格及款式。 3.为防止管道堵塞或造成其他损害,楼地面请勿采用现场浇制水磨石,不得向管道倾倒油漆、砂土、茶渣等杂物。 4.燃气管道施工属特种作业,室内燃气管道施工必须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私自改动或拆装原预留至室内的燃气管道。 5.房屋装修前卫生间沉降斗应做灌水试验,厨房、阳台、前庭后院等地坪(包括落水管口)必须做防水处理。 6.装修前务请先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若有质量问题及时与管理处联系,属房屋保修范围内的管理处将尽快联系房屋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处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