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5426538 上传时间:2024-10-3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师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护的应变能力,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行政规章,结合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教育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保障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

2、制定培训方案,完善培训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水平;(三)建立学生安全教育预防体系和课程体系,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本领,使学生“学会生存、健康成长、终身受益”(四)加强安全教育的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应急避险的实际能力;第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依法履行学校安全教育的管理与监督职责。第二章 安全教育的职责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制度;(二)建立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和因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事故责任追究制;(

3、三)制定本地区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总体计划及预防火灾、地震、溺水、传染病、食物中毒、楼道踩踏、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安全法律法规等的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四)制定学生的公共安全教育目标,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方案及考试办法,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第六条 学校对安全教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员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及自救、逃生、及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二)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

4、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三)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的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四)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第七条 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并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文化、卫生、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学校安全教育制责;第三章 安全教育的内容第八条 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掌握基本的保护个体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

5、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努力达到终身受益。第九条 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要把不同学段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有机的整合起来,程序安排。对不同学段各个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设置,按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内容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应遵照下列原则:(一)体验性原则。积极引导学生的体验、实践和经历,经过学生自主的学习和体验,获得有益的生命经验,形成关于生命与生活的积极态度和情感,习得生存的良好习惯和技能,促进生命的健康发展;(二)主体性原则

6、。面向全体学生,充分调动并培育学生参与学习活动能动性、独立性和主动性。重视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学生间的相互教育、合作学习。充分发挥老师的主导作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三)综合性原则。充分利用生命教育、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环境教育等专项教育,构建学生生命活动的综合性实践能力,重视学生生活、生存等生命历程质量的全面提升;第十条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老师的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以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基础,增加安全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第四章 安全教育的实施第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所属的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

7、、民办教育科(股)室、教研中心等协助实施。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由本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同其他处室在校长的引导下具体负责实施。第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第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配备专职教研员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第十四条 要按照职责对安全管理人员,学校教职员工进行每年不低于十六课时的安全培训。(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培训,以及上级安排的培训任务或根据需要进行的特殊岗位的人员培训;(二)旗县区

8、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培训;并根据需要承担市级应该负责的部分培训任务;(三)负责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培训资质。受培训的人员必须取得培训证书;第十五条 学校是教师安全教育的主体,除常规要求下的安全教育之外要充分利用教师的业务学习时间,每周对教师安排一次不低于45分钟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体教师必须掌握本条例规定的教育内容,具体工作由校长责成,本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落实。个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教育的工作人员承担本学校培训教师的工作。第十六条 各个岗位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及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部分,不合格者应确认为年度考评不合格,记入档案,并与

9、受聘任教、晋职晋级的和奖惩相挂勾。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入全体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培训费用按继续教育的规定执行,除有特别规定之外,原则上不得向个人收取。第十八条 学校在课堂教学中每个年级每学期必须开设不低于16课时的安全教育课,列入正式课程表。学校必须做到“有大纲,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材料,有教案,有作业,有考试;”的八项要求。(一)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内容的安排、知识的呈现、图像的运用、活动的设计、案例的选择方面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贴近学生实际,关注学生的自身体验、反思、改进和适应,进而将本课程的探究技能与方法落实在“认识与思考、咨询与调查、

10、调整与适应、预防与制止、观点与态度、”方面,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二)安全教育课教案独立。内容依据纲要及教材对每个年级段要求的内容设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课的教案列入常规教学检查之中。每课时的教案要有作业反馈记录。学校必须安排专或兼职安全教育课教师,课时计入教师的工作量考核中;(三)学校必须规定使用省级以上审定批准的学生用安全教材;(四)全面开展课堂一分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每节课开始或结束时,用一分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常规安全知识、季节性安全预警等安全预防教育。学校要在每周初列出安全预警提纲或内容印发给所有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预警教育;(五)每周一的课间操时间或恶劣天气时,学校

11、必须根据本周的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预警;第十九条 中小学,职业院校要根据课本内容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增设安全知识考试(初三和高三的第二学期除外),并逐步将安全知识考试纳入到中学会考之中,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安全知识考试的试卷以旗县区为单位统一出题,统一评卷,费用参照其他考试科目安排。具体工作由各地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专职安全教育教研员负责。考试成绩计入学校、相关教师和学生档案。试卷样本及成绩报送市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二十条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开展4次对洪水、地震、火灾、防踩踏事故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

12、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千人以下的学校逃生的时间不得高于1分50秒;千人以上的学校逃生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分钟30秒左右。第二十一条 安全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对安全教育的指导、检查和考核。(一)各地各校要制定安全教育指导、检查、考核办法;(二)要深入课堂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教案、指导交流等多种方式,指导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的教研员和学校安全教育负责人每学期听课数不得少于30节,有听课笔记,有反馈和指导意见;(一)各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每月印发一次安全预警通告;(二)教育行政每年要把学校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一)对因安全教育工作为尽职责而导致安

13、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第二十二条 学校图书馆(室)应该按购置图书册数千分之五的比例进行配备。鼓励学生教材的循环使用。第二十三条 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创新工作,各学校、各安全岗位的管理人员要每年提交至少一篇安全管理或安全教育工作方面的论文。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要定期召开学术和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研究成果,并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第二十四条 教育行班部门要重视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评价和督导,要制定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入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1年6月30日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