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旗总工会政务公开制度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增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机关作风,根据规定,结合旗总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基本规定,增进依法行政,不停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能,努力树立良好形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精确、便捷、及时地依法获取团旗委行政政务信息,充足发挥行政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
二、公开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以便群众、重视实效、利于监督原则。
三、公开内容及时限
(一)面向社会公开内容
1、领导分工:长期公开。
2、重要职能:长期公开。
3、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政务公动工作承接科室及联络电话:长期公开。
4、政务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长期公开。
5、办事程序:长期公开。
6、本单位制定规范性文献:长期公开。
7、政务信息公动工作年度汇报:及时公开。
8、年度工作计划及实行状况,重大活动安排、开展状况:及时公开。
(二)内部公开内容
1、违法、违纪状况惩罚成果:及时公开。
2、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及时公开。
3、单位预算及执行状况:及时公开。
4、单位基本建设状况:及时公开。
5、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及时公开。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及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1、按规定规定公开信息,先由各部室提出,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最终由重要领导签发。
2、属于积极公开范围政务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3、依申请公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当经分管政务信息公动工作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波及第三方权益,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第二款规定期限内。
五、公开形式
(一)内部公开形式:
重要通过会议、文献、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二)外部公开形式:
重要通过“赤峰巴林右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方式公开。特殊状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开。
六、工作规定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重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总工会党办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平常工作。
2、规范平常管理。政务公开办全面管理机关政务信息公动工作。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档案,对每次公开内容进行存档;要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开内容;要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程序审查,保证信息公开及时、精确、安全。
3、严格外部监督。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步,对外设置举报电话,深入严厉纪律,强化监督。(受理举报办公室:旗总工会办公室;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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