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何纳税近期,某上市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方案实施后,其财务人员特别提出咨询,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涉及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的解释,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也明确规定,股
2、份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规定,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着限定性条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资本(或股本)溢价属于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因而在税收的层面上而言,涉及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的处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
3、、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基于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因此,对投资双方而言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扣缴问题。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资本公积金”的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
4、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的解释,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转增股本,对投资者而言包括企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均不用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也无须履行相应的扣缴义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上市公司而言,对于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上市公司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用未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及投资个人均应按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