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工
作
资
料
2017年8月
目 录
1.##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送审稿)…1
2.##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送审稿)………17
3.各专项工作组方案(送审稿)……………………………25
4.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联络人员名单(送审稿)…………65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浙江省全域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形成统一、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机构
成立##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以下简称“市协调联络组”),负责全市督察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负责与绍兴市联络组总协调、沟通,接受绍兴市调联络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汇总分析对嵊督察工作相关情况,研究重要问题;负责指挥专项工作组工作。
为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落实,市协调联络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市委书记孙哲君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徐建役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杨建根和副市长丁贵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常务副主任张小文、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周晓国、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金其超、市委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郭叶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秋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倪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浙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沈祖飞、市信访局局长吴学刚、市环保局局长庞伟、市机关事务局局长丁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范黎阳担任;总协调人由丁贵副市长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总联络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秋明担任,负责与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沟通协调;市发改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公司等部门(单位)参与具体保障工作,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市协调联络组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设立七个专项工作组
市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调度组、资料对接组、信访督办组、宣传舆情组、后勤服务组、安保维稳组、履职督察组7个专项工作组,与绍兴市协调联络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分别对接,根据职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综合调度组(对接绍兴市综合调度组)
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
成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市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
2.负责与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对接联系,负责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交办事项和下沉督察的协调、调度、统筹、反馈工作;
3.负责传达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及部署我市工作;
4.负责安排中央督察组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并根据中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
5.按照中央督察组确定的走访、问询、督察安排,负责通知、协调和保障工作;
6.负责汇总、审核各专项小组情况,负责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上报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市领导;
7.协调落实迎检各项工作安排和经费保障;编印《中央环保督察##市协调联络工作手册》;
8.负责完成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对接组(对接绍兴市资料对接组)
由市委办副主任、政研室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市委办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
成员: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农办、市档案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水务集团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对接绍兴市资料组,及时分解落实督察组调阅资料任务,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准备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资料,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材料;
2.负责中央督察组指定的具体环境问题(项目)报批、审批资料调阅落实工作;
3.负责材料起草工作。包括: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书面汇报材料;中央督察组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的材料;市领导个别谈话的背景参阅材料;
4.负责做好调阅、汇报、谈话、会议、信息、专报等各类材料、资料的转接、建档和留存工作;
5.负责向综合调度组报送相关工作动态专报;
6.负责完成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督办组(对接绍兴市信访督办组)
由市信访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和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信访局、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
成员:市委办、市府办、市信访局、市治水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管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信访督办组主要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市信访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问题办理规程和方案;
2.负责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问题的分办、指导、
调查、审核、反馈、督查和“一案双查”等工作,针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落实边督边改工作;
3.抽调有一定经验的人员,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4.配合做好现场督察工作,负责做好信访举报问题和边督边改情况汇总;
5.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处置应对工作;
6.负责向综合协调组报送相关工作动态专报;
7.负责完成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舆情组(对接绍兴市宣传舆情组)
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市环保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广电总台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广电总台、市环保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中央环保督察宣传报道和舆情管控方案;
2.按照中央督察组要求,负责做好市级主要媒体重要时段有关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负责做好中央和省级媒体新闻通稿联络工作;
3.负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铺排,把上级督察与全市“八大战役”紧密结合起来;
4.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市主要媒体设立专栏、专版,及时公开信访举报问题和边督边改情况;
5.负责做好本地环保舆情和督察舆情的收集分析及监控引导,负责做好突发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6.负责向综合协调组报送舆情和信息公开专报,做好各类资料留存工作;
7.负责完成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服务组(对接绍兴市后勤服务组)
由市机关事务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
成员: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公司、市卫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2.负责中央督察组在嵊督察期间食宿、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品等各项保障;
3.负责中央督察组谈话室、工作室、资料室、会议室、车辆安排,以及督察组工作期间的接送等各项保障;
4.负责在中央督察组驻地设立医疗保健点,确定固定的联系医院,做好督察期间医疗保健工作;
5.负责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及车辆等保障;
6.负责完成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保维稳组(对接绍兴市安保维稳组)
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中央督察组驻地上访处置工作预案,妥善处理驻地群众上访问题;
2.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和中央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完成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履职督察组(对接绍兴市信访督办组)
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市纪委常委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
成员:市纪委、市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
2.负责对接、参与相关责任追究调查;
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督促对符合追责情形的,依法依规追责到位;
4.负责督促中央环保督察相关责任追究信息报送,做好各地追责信息的审核、汇总和上报。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督察期间,市协调联络组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副组长)主持,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和成员参加,通报相关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各专项工作组适时召开碰头会,及时向市协调联络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工作报告制度。中央督察组进驻之日起,各专项工作组要协同配合,高效运作,综合调度组要及时调度工作情况,向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当日情况。
(三)值班制度。中央督察组进驻之日起,各专项工作组每天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并确保联络畅通。
(四)沟通联络制度。督察期间,各专项工作组确定1名成员,负责各组之间工作的联络对接。
(五)请销假制度。督察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一律向本专项工作组组长请假,并提交综合调度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人员,服从市协调联络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统一安排。集中办公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不得空岗,不得迟到早退。
(二)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专项工作组成员、联络员必须自觉服从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所有工作人员负责与本单位联系相关工作。
(四)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绍兴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附件:1.##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成员名单
2.专项工作组主要成员名单
附件1
##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孙哲君 市委书记
徐建役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杨建根 市委副书记
丁 贵 副市长
副 组 长:张小文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常务
副主任
周晓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涛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金其超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郭叶飞 市委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
朱秋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倪 明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王浙锋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沈祖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学刚 市信访局局长
庞 伟 市环保局局长
丁纪祥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范黎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正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劳江海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章展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炉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红卫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 斌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任红阳 市农办主任
沈益民 市编办主任
裘益洪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利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少南 市发改局局长
王建祥 市经信局局长
孙益林 市科技局局长
史向俊 市财政局局长
周 瑛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王锦超 市国土局局长
俞 铮 市建设局局长
罗川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 鸣 市水利局局长
吕勇进 市农林局局长
邢昌陆 市商务局局长
宋建平 市卫计局局长
黄皎昀 市审计局局长
郑永江 市安监局局长
周美娜 市统计局局长
商肖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建平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朝阳 市质监局局长
金兴安 市建管局局长
竺柏海 市旅游局局长
叶 平 市国资办主任
谢成荣 市供电局局长
王春江 市市场公司总经理
方伟浩 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邱晓军 市治水办专职副主任
总协调人: 丁 贵 副市长
总联络员: 朱秋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附件2
专项工作组主要成员名单
一、综合调度组(对接绍兴市综合调度组)
组 长:周晓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组长:朱秋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组 长:庞 伟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范奇军 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求铭明 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王富云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黄达华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钱科萍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联 络 员:喻浙燕 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18258586128)
二、资料对接组(对接绍兴市资料对接组)
组 长:张小文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常务
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金其超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副 组 长:张伟锋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成 员:宋 亮 市委办公室综合一科科长
黄达华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章子信 市发改局农经科科长
竺顺余 市经信局资源科科长
喻浙燕 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赵桂祥 市环保局监测站党支部书记
徐倩雯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干部
竺立锋 市建设局环卫处主任
汪 斌 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联 络 员:裘棋萍 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13758549228)
三、信访督办组(对接绍兴市信访督办组)
组 长:吴学刚 市信访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 涛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范奇军 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王国东 市信访局副局长
唐秋水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良岳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马 烽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戚赛锋 市府办督查科干部
尹 波 市治水办副主任
马开泰 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
章子信 市发改局农经科科长
裘恒炯 市经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单惠峰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姚圣良 市国土局监察科科长
盛海江 市建设局信访法制科科长
周维祥 市水利局水政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俞 朝 市农林局畜牧局局长
竺建池 市综合执法局监督协调科科长
丁 锋 市建管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王志隆 市水务集团办公室主任
朱 炜 市供电局法律专职
联 络 员: 竹平山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13754356626)
四、宣传舆情组(对接绍兴市宣传舆情组)
组 长:沈祖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常务副组长:陈 荣 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
宣传科科长
副 组 长:张伟锋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王洪良 市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
张 元 市广电总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
成 员:朱六刚 市委宣传部网管中心主任
陈小槐 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
周 曼 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任 俊 市广电总台总编室副主任
吕吉杭 市环保局污防科副科长
楼根坚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干部
郑银萍 市环保局监测站干部
联 络 员:祝赛璐 市环保局生态科副科长(13588517272)
五、后勤服务组(对接绍兴市后勤服务组)
组 长:丁纪祥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唐秋水 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 组 长:竹贵光 市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小钢 市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健美 国资公司副总经理、机关事务局
接待科负责人
丁丽芳 市公车平台负责人
陈惠山 市卫计局审批科科长
何玲肖 市环保局财务人事科科长
联 络 员:张薇薇 市环保局办公室干部(13858572820)
六、安保维稳组(对接绍兴市安保维稳组)
组 长:范黎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史国松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副 组 长:吴良岳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史耀明 市委政法委维稳科副科长
韦立明 市信访局接访科副科长
单惠峰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邢 波 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陈雪均 市环保局固废机排中心干部
联 络 员:单惠峰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13588518518)
七、履职督察组(对接绍兴市信访督办组)
组 长:倪 明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钱卫进 市纪委常委
副 组 长:朱建国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王哲炯 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徐 江 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
袁孟波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联 络 员:王哲炯 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396751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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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
(送审稿)
为规范市协调联络组各专项工作组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印发制度
需要以市协调联络组名义向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书面汇报情况、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工作部署或情况通报等事项,由各专项工作组起草文件并填写《拟文稿纸》(格式见附件1),经专项工作组组内审核、常务副组长审阅后,呈市协调联络组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审定,综合调度组统一编号后印发(文件版式见附件2)。
二、任务办理制度
(一)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督察组或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市协调联络组交办任务的接受、办理、反馈等工作。任务接受、反馈应由专人负责。
(二)有关事项需要书面呈请其他专项工作组办理的,各专项工作组需填写《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格式见附件3),经本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或授权人审签后印送其他专项工作组。
(三)有关任务需要转交各乡镇(街道)或市级有关单位办理的,各专项工作组须起草《任务交办单》(格式见附件4),经本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或授权人审签后印发。
(四)各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做好交办任务的跟踪督办,并及时将未按时办结或未按要求办理的相关信息报送综合调度组,由综合调度组汇总后以市协调联络组名义进行通报。
三、工作调度制度
(一)综合调度组不定期召开各专项工作组调度会,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绍兴和我市督察情况以及各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有关事项,及时总结,完善措施。
(二)各专项工作组要明确1-2名联络人,具体负责与省、市各专项工作组的日常衔接联络。
(三)各专项工作组原则上每天召开内部会,及时总结各项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补救措施。
四、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专项工作组应在每日15:30前将重要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综合调度组。
(二)综合调度组负责收集、汇总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各专项工作组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梳理、汇总。
(三)综合调度组负责将特别重要信息报送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和市领导。
五、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阅读、传达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和场所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二)除明确需要对外公开、沟通协调的事项外,一律不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浙期间(特别是下沉##督察期间)的具体安排和联络信息等,不得擅自流转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相关资料。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专项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及时整理、留存涉及文件、工作交办、衔接等方面的材料。
(二)各专项工作组应于督察结束后半月内将档案移交至资料对接组,资料对接组统一整理归档。
(三)按照中央督察组资料清单收集整理的资料,必须实行清单管理,收集有登记,提交有记录,待督察组调阅完毕后,及时收回,返还资料提供单位或进行专柜归档留存。
七、请销假制度
(一)各专项工作组人员请假应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的原则。
(二)集中办公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各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批准。
(三)集中办公人员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情况特殊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八、AB岗工作制度
(一)各专项工作组内部应建立重要事项AB岗工作制度,当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B岗责任人顶岗期间,要履行A岗职责,同时做好本岗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A岗回到工作岗位后,B岗应及时向A岗交接工作。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不得延误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1.市协调联络组拟文稿纸格式
2.市协调联络组文件版式
3.市协调联络组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格式
4.市协调联络组专项工作组任务交办单格式附件1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拟文稿纸
编号
嵊环督〔2017〕 号
拟文组
( )组
密级
紧急程度
标题
主送
抄送
拟稿人
会签意见
组内审核
组长意见
签发
校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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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嵊环督〔2017〕 号 签发人:
附件3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
( )组 2017年 月 日
转办事项
请办建议
办 理 组:
办理时限:
办理建议:
审核意见
办理组
意见
附件4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组任务交办(督办)单
嵊环督〔2017〕第 号 2017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 ”事项交办(督办)你单位办理,请你单位 (办理要求),于 (办理时限,X月X日XX时)前将办理相关情况报送##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附件:
综合调度组工作方案
(送审稿)
根据《##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制定综合调度组(对接绍兴市综合调度组)工作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下设综合工作组、联络工作组、简报工作组3个工作小组,由综合调度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各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落实。
(一)综合工作组:范奇军(牵头人)、王富云、竹平山
主要工作:
1.起草《##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提出市协调联络组及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机构设置等建议,按程序送审。
2.制订《##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汇总编印相关方案、制度和联络信息。
3.对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开展下沉式督察或专项督察的具体时间和安排。
4.做好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市协调联络组安排的督察保障事项的联络交办。
5.做好相关部署会、调度会、协调会等方案起草和会务保障工作。
6.协调做好督察驻地轮班值守,做好督察保障工作紧急事项的上传下达、急事急办(各值守人员)。
(二)联络工作组:钱科萍(牵头人)、求铭明、李潇潇
主要工作:
1.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主要是市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日程,负责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工作,包括谈话人员的通知、接待和引导工作,并提供相关个别谈话对象的个人简历;
2.根据督察组确定的走访问询部门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并配合做好走访问询工作,包括时间地点安排、通知、陪同等工作。
3.根据督察组安排,协助做好对乡镇(街道)下沉式督查或专项督察的通知、协调,做好陪同和保障工作。
(三)简报工作组:黄达华(牵头人)、喻浙燕
主要工作:
1.制定环保督察工作信息报送格式规范,明确内容、时效、质量、渠道和责任。
2.负责整理市协调联络组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
3.根据各县(市、区)、市级部门和各专项工作组提供的工作动态和专项工作信息,编制综合简报或专题简报,按程序送审印发;重要信息上报省协调联络组。
二、运转机制
(一)承接交办工作的处理(综合工作组负责)
1.登记受理。按程序接收中央督察组和省、市协调联络组以及综合调度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任务,并进行一事一登记和研究分解。
2.交办转办。提出工作任务交办、转办建议,填报《市协调联络组任务交办单》或《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呈综合调度组组长或副组长审签后印发。
3.调度反馈。逐项对交办转办工作进行调度、跟踪、督办、反馈和通报。
(二)谈话问询工作的处理(联络工作组负责)
1.对接登记。对接绍兴市联络组,按照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走访问询范围和日程计划,一事一登记后报综合调度组组长或副组长,由综合调度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联系谈话领导和走访问询部门后明确任务交办。
2.落实引导。根据综合调度组组长或副组长的交办,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专人负责“一对一”的对接,做好双方引导、对接和服务保障。对个别谈话,要提前确定谈话地点、时间等,提前通知到人;对走访问询,要及时通知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走访组的用车、用餐安排。
3.汇总上报。谈话和走访结束后,陪同人员填写谈话和走访情况表,当日汇总报综合调度组组长、副组长和市协调联络组领导。
(三)简报编发工作的处理(简报工作组负责)
1.收集编辑。工作正式启动之日起,调度收集全市工作动态以及各专项组工作信息,及时整理形成综合简报初稿。综合简报内容主要涉及我市工作动态等资料;中央督察调阅资料基本情况,调阅重点工作、重要案件文档资料等情况;信访举报受理、交办、反馈、边督边改,以及各地信访查办和追责等情况;市领导个别谈话、部门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情况;督察工作宣传报道,舆情收集分析及舆论引导、突发舆情处置应对等情况;维稳后勤保障等工作情况。
专题简报由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内容由各专项工作组自定。
2.审核印发。综合简报送审稿由综合调度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审定后印发;重要综合简报、专题简报经综合调度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报市协调联络组常务副组长审定。
综合简报原则上每天1期;专题简报视情而定。
3.发送范围。综合简报发送到绍兴市协调联络组、有关市领导。专题简报发送范围视情而定。
(四)文件印发工作的处理
(1)起草。各工作组按各自职责起草,填写《拟文稿纸》,组内牵头人审核。
(2)签发。由综合调度组组长或副组长审阅后呈市协调联络组副组长或组长审定签发。
(3)印发。由综合工作组负责文件制作印发,后续情况的跟踪督办按职责由各组负责。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审批程序。所有需提交市委市政府、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资料材料,以及需转交市相关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理的事项,均需经综合调度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批。本组内各事项,由牵头人负责协调。
2.强化工作管理。建立AB岗工作制度,明确人员工作职责、程序;实行日清日结制度,所有当天事项必须于当天办理。每日工作信息必须按时报送;所有工作相关资料要建立清单,工作交办、衔接程序留有痕迹;所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留存。全体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组内建立微信群,提高协调联络效率(重要敏感事项不得通过微信群渠道传递);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原则上每天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内部会,及时总结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补救措施。
3. 严肃工作纪律。综合调度组工作启动后,全组人员视情进行集中办公,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缺位,延误服务保障工作。除明确需要对外公开、沟通协调的事项外,一律不对外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的具体安排,不得擅自流转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相关资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有关廉洁纪律要求。
附件:1. 环境保护督察综合简报(模板)
2. 环境保护督察专题简报(模板)
附件1
环境保护督察简报
综合简报(第**期)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2017年8月*日
【工作动态】
【信访督办情况】
【资料调阅情况】
【协调联络情况】
【宣传舆情情况】
【安保维稳情况】
【后勤服务情况】
分送:××××,××××××××,××××××××,
××××××××,××××××××。
附件2
环境保护督察简报
专题简报(第**期)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2017年8月*日
分送:××××,××××××××,××××××××,
××××××××,××××××××。
资料对接组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的材料和资料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档案资料调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
1.起草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汇报材料,按程序报送领导审定。
2.起草中央督察组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的材料。
3.负责准备书记、市长等市领导个别谈话的背景参阅材料。
4.专报起草。
5.归集整理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环保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汇报材料;市委主要领导关于环保工作的批示;近两年市委工作总结、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报告;以及督察期间涉及市委的补充调阅资料。
6.归集整理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环保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汇报材料;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环保工作的批示;近两年市政府工作总结、党代会、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督察期间涉及市政府的补充调阅资料。
7.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收集、整理中央督察组需要调阅的资料(实行联络员制度,按既有分工执行),指导各乡镇(街道)收集、整理中央督察组需要调阅的资料(实行联络员制度,由专人联系)。
8.做好调阅、汇报、沟通、谈话、专报等各类材料、资料的转接、建档和留存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期间原则取消双休日和节假日,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明确需要对外公开沟通协调的事项外,一律不对外公开督察组具体安排,流转督察相关资料等。
3.材料小组、资料小组视情况集中办公。材料和资料对接组全体同志需保持通信畅通,原则上不得离开##市区(视情况集中办公)。确保服从调度、随叫随到,实行AB岗制度,24小时视情轮班值守(另行通知)。当天18:00-次日8:30期间,接收、分解、转办、收集等工作由夜间值守人员完成。
4.材料和资料对接组视情况召开工作会议,有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材料和资料对接组任务交办单
〔2017〕第 号 2017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要求,现需调阅
等资料,请你单位于 月 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协调联络组材料和资料对接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附件: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代章)
年 月 日
信访督办组工作方案
(送审稿)
根据《##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信访督办组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下设信访综合小组、信访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3个工作小组,由信访督办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各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落实。
(一)信访综合小组
负责人:王国东 市信访局副局长
范奇军 市环保局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市委督查室马烽等
市信访局马开泰等
市环保局竹平山、梁洪祥、邢 波、钱小丽
徐倩雯、张婷、丁佳婧、杨斌斌等
市级各单位联络员
职 责:
1.对接绍兴市信访督办组和向市综合调度组报送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2.负责制定绍兴市信访督办组转交信访问题办理规程和方案;
3.负责对绍兴市信访督办组交办的环境举报问题的分办、指导、审核、反馈等工作;
4.协调交办的其他信访工作。
(二)信访处置小组
1组:范奇军 沈 斌 杜立明 钱铖钢
2组:唐秋水 何 晓 周裕成 陈建军
3组:吴良岳 李潇潇 丁轶群 楼根坚
面上信访组:1组:竹平山 李志勇 陈雪均
市级部门相关人员
2组:梁洪祥 郑华仁 邢 波
市级部门相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前期摸排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督促整改;
2.负责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重点信访件和未通过集中审核 案件的处置工作;
3.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现场陪检工作。
(三)应急处置小组
负责人:范奇军 市环保局副书记、副局长
市级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
成 员:市环保局相关人员
市级部门相关人员
职 责:
1.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处置应对工作;
2.协助安保维稳组做好驻地群众上访秩序维护和按地区疏散分流等工作(中央督察组要求不在驻地接访);
3.信访督办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运转机制
(一)信访处理流程
1.登记受理。信访综合小组按程序接收绍兴市信访督办组交办信访件(督办件),做好登记造册。
2.分析研判。信访综合小组负责对信访件(督办件)进行梳理、分类、甄别和研判,提出交办转办建议,报信访督办组负责人。
3.交办转办。信访综合小组按交办、督办意见将信访件交办单(督办单),交有关属地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办理。
4.督办督查。信访综合小组转交有关属地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办理的信访重点件(标*件)清单同时抄送信访处置小组,由信访处置小组负责督办督查。
5.办理回复。办理单位自接件后24小时内向信访综合小组回复查处结果(同时报传真和电子件)。以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市级部门正式公文回复的,必须由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普通件由乡镇(街道)、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其它市信访督办组要求的回复、统计报表、总结材料等报批流程同上,也需以正式公文报送信访综合小组。
6.审核反馈。信访综合小组负责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程序报绍兴市信访督办组和市宣传舆情组;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查办,并由信访处置小组进行督办,直至审核通过并报绍兴市信访督办组和市宣传舆情组。
(二)信访督办流程
1.督办范围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
(2)涉及跨市级、县级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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