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的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肃纪律,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银行形象,特制定此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劳动纪律是指员工考勤(对员工在办公时间出勤的考核,包括因私请假及因公外出)和办公纪律。第二章 考勤规定第三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前到行,下班后离行须亲自打卡签到和签退,打卡机自动记录到行、离行时间。第四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于规定上班时间后到行或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行者,事前须经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并于到行、离行时打卡,事后在卡上注明原因,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名核实。第五条 员工因故漏打卡和因公未打卡,须由本人在卡上注明,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名核实。第六条 员工请假须填具请假单
2、,详述理由。因病请假一天或以上者,须有医院证明,请病假一天或以上无医生证明者作事假处理。第七条 员工请假必须将本人经办的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离行,因急病或突发事情未来得及请假者,应于当日规定到行时间前电话报告所属部门领导,并于返行恢复工作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第八条 部门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因公或因私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都须办理有关手续,详述理由,由部门主管行长和行长批准,因公因私外出半天,须知会办公室文秘处。副总经理因公或因私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须经部门主管行长批准,因公因私外出半天,须知会办公室文秘处。第九条 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两天(含)以上者,须指定工作代理人。第十条 员
3、工清事假两天(含)以下,须经部门领导批准,超过两天者,须报人事部批准。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对员工请假的理由应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应要求员工提供确实证据鹏,方可批准。第十二条 要严格控制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须按照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员工加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须经过批准。第十三条 各类请假的界定和计算按照国家及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员工劳动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各类请假的待遇和缺勤扣款依照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员工劳动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第十五条 各部室考勤员每月根据本部门员工打卡记录统计考勤,填写“考勤统计表”,并由部室领导签字后,于本月28日(如遇节假日提前一个工作
4、日),将“考勤统计表”和“员工出勤表”交至人事部。人事部将随时抽查员工的考勤及打卡情况,并予以公布。第三章 办公纪律规定第十六条 在工作中不准擅离职守,不准串岗、聊天、嬉笑、喧哗、吃零食、吹口哨。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第十七条 办公时间必须着职业服装,不得着休闲服(如T血、牛仔服、夹克、运动鞋、旅游鞋等),男员工须打领带。上班时间必须带胸卡。第十八条 增强防火观念和道德修养,在办公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炊具。第十九条 办公时间坐姿要端正,不能无精打采,东倒西歪。第二十条 在办公区内要保持卫生,保证办公室和办公桌的整洁,文件和报告等必须集中整齐码放。第二十一条 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增强保密观念
5、,工作文件在人离开时必须锁入柜屉。第二十二条 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具,下班前必须关闭电脑等电器设备。第二十三条 参加行内会议,除办公室秘书外,与会人员应将手机和传呼机置于震动档,无紧急特别情况,不允许使用。第二十四条 在办公区内(专门的娱乐室除外)不准打牌、下棋和进行其他的娱乐活动。第四章 检查和处罚第二十五条 考勤情况由人事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办公纪律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的情况适时公布。第二十六条 员工未按规定办理打卡签到、签退、请假、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伪造请假理由者,作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或一年内迟到、早退十次者,给予书面警告,经警告无改进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二十八条 凡违反办公纪律者,第一次被发现,扣款五十元,第二次被发现,扣款一百元,第三次被发现,扣款二百元,第四次或四次以上被发现,扣款五百元。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