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单位合同后开工前提交的材料
(2012 05 01)
一、报安全监督应提供的材料: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及工程建设总体进度安排计划;(具体为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布置设计、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法和措施)
2、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本项目安全责任人;
4、项目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
6、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8、其他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二、报质量监督应提供的材料:
1、自检合同及自检计划;
2、项目划分及各种验收计划(给基层站).
3、质量监督计划(监督站给建设单位)
三、开工前后施工单位应提交的各种文件(属施工图纸类):
1、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及说明;
2、施工总布置设计图及说明;
3、临时设施设计图及说明;
4、施工方法和措施及细化图。
四、针对本标段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措施计划文件:
1、环保和水保措施计划
(1)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1)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2)基坑废水处理措施;
3)施工区噪声控制措施;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5)本工程存料场、弃渣场的挡护工程、坡面保护工程和排水工程;
6)施工区边坡工程的水土保护措施;
7)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
(2)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布置图.
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1)内容包括施工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以及防洪、防火、防毒、防噪声、防爆破烟尘、救护、警报、治安等。
(2)其他
1)劳动保护
定期向施工人员发放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和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
2)伤病防治和卫生保健
设置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施工人员的伤病防治和卫生保健工作。
3)照明安全
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
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油料的运输和管理、接地及防雷装置、防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消防及用电安全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规定。
4)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
做好水情和气象预报工作。获取工程所在区域短、中、长期水文、气象预报资料。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编制防洪度汛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减灾措施。
5)安全标志:按GB2894—2008的要求,在施工区内设置安全标志。
6)施工安全监测按约定执行.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事故后,应按应急救援要求,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及时将应急救援的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
(3)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施工生产人员或第三者人员的伤亡事故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5款的约定,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监理人.
2)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大事故时,承包人必须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发包人和当地政府的安全管理部门,并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事故。
3)事故处理结案后,承包人应向公众张榜告示处理事故结果。
(4)预防灾害措施
1)施工期间一旦发生洪水、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预兆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确保工程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按其安全职责分工,组织人员、设备和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及时消除隐患,划定警戒范围,并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好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做好现场标志和书面记录,绘制现场简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待事故调查部门有明确指令后,才能清除事故现场。
4、施工导流及安全度汛措施计划
(1)导流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1)基坑排水措施;
2)导流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导流建筑物施工图纸
(2)安全度汛措施计划
1)截至度汛前工程应达到的度汛形象面貌;
2)临时和永久工程建筑物的汛期防护措施;
3)防汛器材设备和劳动力配备;
4)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度汛防护措施;
5)遭遇超标准洪水时的应急度汛措施;
五、与资格文件变化的情况:
1、工地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报告,项目经理代表报告。
六、进场通知及监理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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