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年月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 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精选编辑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