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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5篇合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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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5篇合集  xx年,我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将法治工作作为民族宗教领域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度工作情况   (一)深化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民族宗教领域广泛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座谈交流、专题培训、工作谋划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围绕中央、市委民族工作和全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开展授课、宣讲近40次,各方面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党组会前学法5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次、举办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培训班1次,系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认真统筹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涉及普法依法治理议题10余次。制定印发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做好系统内全面普法和社会领域专项普法。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户外地标大屏及全市6000余块楼宇电视广泛宣传民族团结“金句”,发放主题海报7万余份,拍摄制作微视频15个,观看量达74万人次。   (二)深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法制保障   一是全面开展民族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全面梳理现行法规制度。通过文献梳理、专题研究、实地走访、征求意见、部门会商等,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评估报告并正式报送相关方面,积极推动民族团结立法纳入新版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二是与时俱进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废止2部滞后于时代发展、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清真食品管理规范性文件;在清真食品管理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对申请人的服务指导,形成相关工作经验。制定印发关于实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我管理。   三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牵头起草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完成合法性审核,并推动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顶层制度设计。全年共完成文件、合同、法律文书等合法性审核84件,完成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评估和入库工作。   (三)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通过编制案例、个案指导、专题培训、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衔接协作,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及时更新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编制联合监管场景手册和检查单,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002次。完成机关执法人员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移动执法终端配备工作,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优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监管。建立健全我市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协调机制,印发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积极采取加强教育宣传、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合监管等举措开展审批管理,全年共完成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128件,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对清真食品网点开展信用评估和风险评价,完成区级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及第三批事项电子拆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要求,指导各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提升在线办事效率,全部市区民族宗教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全年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80件。   (四)深化权力制约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围绕积极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和《xx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承办、会办市“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结各类建议案、提案19件,办理工作获代表委员认可。   二是接诉即办保持排名第一。加强沟通衔接和协调统筹,全年共办理接诉即办诉求派单165件。其中,我委具体承办89件,指导市级部门、各区办理涉民族宗教问题诉求76件,“接诉即办”综合成绩连续保持全市并列第一。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年共接收并依法办理信访事项12件、在线咨询140件、依申请公开6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完成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xx民宗”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和公开信息1246条。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五)深化调查研究分析,不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一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制度,制定工作规则,协调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重要问题。   二是全面摸底人员信息。首次完成全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人员台账建设,实现对人员基本信息的实时动态掌握,推动基层宗教工作实现“知道有人做”到“知道谁在做”的重要转变。   三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完成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调研报告,形成工作建议供决策参考,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xx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助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用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举措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   三、xx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带头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反复深入学习。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通过党组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法治工作专题研究、实地法治调研等,不断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统筹谋划。始终将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围绕民宗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民族地方性法规调整完善、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等重点任务,带头开展谋划部署,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效推进工作。   三是严格依法科学决策。带头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制度,牵头起草民族宗教领域重要文件制度,始终确保签订合同法律顾问审查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率保持100%。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年牵头完成司法建议办理1件,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建设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   四、xx年工作安排   一是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实现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   二是全面做好普法工作谋划实施。研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编印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着力构建“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矩阵。   三是加强行政立法。适时启动民族立法调研,推动纳入立法规划;加强对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统筹做好接诉即办、政务服务工作,确保群众满意。   五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措施,研究优化宗教活动场所防疫管理措施。加强“平安xx”建设,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二   一、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建立强有力的统筹领导机制   1.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xx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市xx年民族宗教领域年度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计划,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等。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纳入我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计划,成立普法工作宣传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3.抓好普法队伍建设。组织与培养民族宗教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执法培训实务,及时为基层民宗干部配发执法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4.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我局根据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并纳入财政部门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在实际开支过程中,严格执行预决算报告制度,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   (二)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机制   5.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政治导向、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服务社会等“四个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推进我国民族宗教的xx实践不断深入。制定宗教中国化主题月活动工作方案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指导服务,引导全市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各种宣传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6.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将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纳入全局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基层宗教干部培训班,将政策法规作为xx年基层宗教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方案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掀起学习讨论热潮,抓好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组织、指导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和民间信仰联系点负责人开展培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方向,立足核心教义解经、面向信教群众讲经、发挥积极导向用经。5月以来,指导市道协、市基督教两会分别举办以“领悟经典智慧、弘扬正道真谛”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进基督教中国化”为主题的抄经、讲经、讲道活动。指导市佛协、市天主教爱国会、市清真寺分别举办“砥砺初心 爱我中华”“天主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和“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化”交流座谈会活动。12月,我局组织举办基层民宗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民族村主干培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讲深入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在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7.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普法工作与评先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一线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取得成效   (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1.结合打造“福籽家园”品牌强化法治宣传。结合“福”文化特色,实施“有福之州·石榴籽精神家园”工程,让民族政策法规进基地。设计“福籽家园”主题标识,培育挂牌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12个。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打造中小学生“共学”示范点,筹划成立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打造校园、企业、社区等民族团结进步样板。有效推动建设“智慧福湖”等民族乡村智慧管理项目。开设石榴籽同心直播间。在全省率先探索xx市民族宗教数字化建设,通过网络宣传我市民族宗教政策,得到省民宗厅高度肯定。助力我市“闽江之心”城市新地标建设,在“闽江之心·福籽家园”举办8期民族团结进步和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观众人数近30万人次,得到上级有关部门高度肯定。   2.深入开展部门法规宣传贯彻。xx年,我市民族宗教部门积极推广宗教领域安全检查与普法宣法执法有效结合,联合统战、消防、文物等部门,召开全市宗教领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部署开展宗教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按期推进开展消防标准化建设。分4个小组对8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提升场所房屋隐患、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安全监管服务水平。组织开展财税试点评估工作,巩固财税试点成果,有效推进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房屋自建房、汛期安全、扫黑除恶、非法出版物查处等重点工作,及时处置舆情信息,及时移交掌握线索,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安定稳定。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及时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保障我市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清朗。联合公安、属地民宗等相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积极推进我市宗教执法工作。强化从严治教,推进市佛协、市道协和宗教团体开展年度述职考核和年审工作,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崇俭戒奢倡议。   3.结合党建开展法治宣传。我局党员干部职工以民族乡村、宗教场所为政策法规宣讲基地,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抓法治宣传的自觉意识和自主责任,推动民族乡村和宗教场所组建平安乡村、平安场所法治志愿者宣传队伍,形成民族宗教界“人人了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环境。   (二)充实法治宣传内容   4.重视宪法宣传教育。xx年,我局注重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学习宣传。今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加大宗教领域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我市印发了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知,重点宣传《xx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今年生效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与宣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我市“八五”普法重要任务,列入我市xx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结合民法典、扫黑除恶和日常检查活动,深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民族乡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社区,向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宣传宪法,在民族、宗教领域营造浓厚的学习宪法的氛围。   5.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工作。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三)强化谁普法谁执法责任落实   6.认真推行清单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其他负责人协助抓、职能处室具体办的要求,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建立xx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清单,并在网站公开。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办好民族宗教普法节目、专栏。探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方式,在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宗教界建立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鼓励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对其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   (五)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意识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八五”普法民族宗教工作总结的任务,安排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   (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行为   xx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xx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数字化建设。发挥我市县、乡、村三级网络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公安、国保等单位配合,及时梳理报送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情况,探索建设“xx民族宗教平台”,打造民族宗教工作“一张图”智慧治理。   二是持续通过各类活动加强法治宣传。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继续推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加强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学习宣传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三   市政府:   xx年,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便捷高效、服务群众为重点,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市营商局相关要求,完成了“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结合对接xx等先进城市,梳理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增补“民族、宗教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等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三项,并依托“一把手走流程”进行优化,压缩承诺时限至15个工作日,精简要件4个,精简网上审批环节4个,修订服务指南3件,调整确定审批结果文件4个,完善事项申请表1个。根据省、市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并结合审核程序,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积极与省民宗委沟通,根据疫情形势,采取多种审核方式,实体件与电子件结合、分级审核与省市联审相结合,化解了考生证件不齐等困难,极大地缓解了审核工作压力,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经过连续10个工作日的努力,共为全市940名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和348名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确认工作。此外,还为1名本地户籍外地求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认定证明。   (二)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做好监管。依托“xx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制定局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成一单两库的动态调整,其中,年度计划检查宗教场所12家,宗教团体6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家,现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xx市xx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并予以公示;建立局机关干部个人信用档案,签订《个人信用承诺书》和《处室信用承诺书》;完成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报送工作,并依托“信用xx(xx)”平台,完成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二、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体系能力现代化   (一)对现行民族宗教法规进行调研。贯彻落实科学立法要求,深入学习三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法规规章的清理和评估工作,按照上位法调整情况和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对不适应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有悖公平公正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向市人大和司法局提出工作建议,维护法制统一。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方面法治工作调研,及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工作联动,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准确反馈到相关部门,为科学立法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良法善治。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xx年度无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完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公布、评估与清理、备案与监督等法定程序,正在修订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共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制度》,明确局党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决策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党组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决不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注重把好“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三个关键环节,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决策中严格执行党组决策程序,按规矩办事、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决策后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在制度和程序上确保局党组工作运转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坚持重大行政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发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用,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完善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标准,全面准确反映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法律顾问工作章程》,聘请3名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对全市民宗系统执法力量进行了摸底调查,针对个别区县(市)执法力量少、执法能力偏弱等实际情况,督促各区县(市)参加xx年度申领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加强执法力量,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协调相关部门把区县(市)民族宗教执法能力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大力开展执法能力培训。积极组织民宗系统干部参加行政处罚法线上专题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民宗系统干部法律水平,保证年度学习培训不少于60小时,持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三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并将全年执行信息情况进行公开,保证执法环节公开透明,执法结果公正、公平。结合政务服务网、市长热线、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并予以答复。落实政务公开,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共资源配置的情况等,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对应的工作流程图,《宗教事务条例》等部门文件。   五、坚持底线思维,不断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风险   一是加强矛盾风险防范。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部分涉及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互联网涉民族宗教舆情进行关注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年初以来,共从省民宗委接收并处置4条涉及我市清真食品、伊斯兰教等方面舆情,此外,还向市网信办转交1条涉嫌挑动民族矛盾的微博信息。二是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深入在哈xx籍务工经商人员中开展法治宣传,邀请法律工作者结合在哈xx籍务工经商人员多为经营烧烤摊、干果店的实际,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不断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增强“五个认同”,自觉抵制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违法活动。与xx驻xx工作组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性沟通工作,及时掌握在哈xx籍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因种种原因产生的可能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三是按照市委国安办、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稳定形势研判报告及相关周报材料。   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杰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高起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杨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局党组会3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扎实开展会前学法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把法治思维贯穿在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全过程。制定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为重点学习内容的学法计划,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具体问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一年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次,党内法规2次,业务法规1次,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次,三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1次,收到良好的效果。为全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家辅导报告会、学习研讨座谈会和学习强国、干部在线、极光新闻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实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工作报告,跟进学习大会精神。邀请专家学者对大会精神进行宣讲2次,党组专题学习3次,网络答题2次,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精细化推进落实法治工作。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实施方案》、《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xx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我局上报法治工作信息近20余条,省市网站转发了10条,xx普法公众号转发9条,充分反映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与新时代民族宗教领域制度体系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法治宣传形式还不灵活等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采取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向社会各界普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巩固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三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效能。四是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持续推动有关政策调整工作。五是多方挖掘信息资源,力争提高法治建设信息报送数量及质量,讲好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建设事迹,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民族宗教力量。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四   xx市人民政府:   xx年,xx市民族宗教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xx目标,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5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结合民族宗教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注重干部学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等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邀请省厅、市委党校专家领导为我局干部职工授课,局领导到县(市、区)调研并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讲座。组织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水平。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民互动(问题解答)等专栏,开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度,进行政策解读;指导全市民族乡村、民族学校、各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共建社区开设法律法规宣传栏,向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公益普法宣传。开展“福籽同心爱中华.喜迎党的二十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网络知识竞答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提升了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依托民宗特色,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将法治文化建设与闽学(朱子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民族宗教工作有机融合,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参观xx中央苏区革命历史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和宁化县廉政教育警示馆等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一季一警示”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抓手,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会、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契机,通过“集中带动团体学”、“重点推动场所学”、“广泛发动信教群众学”,充分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规意识、公民意识和规范意识。四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每年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参加省民族宗教厅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调训、轮训暨执法培训班,不断扩大执法人员队伍。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宗教执法队伍培训班,邀请省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提升民族宗教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综合施策主动作为,着力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及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按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难点问题。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xx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方案》。用好xx省“互联网+监管”这一平台,开展联动监管;及时上传双随机抽查清单、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和检查计划,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协调处理多起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情况,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我们在调解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一,维护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全年零复议零诉讼。市民宗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局网站公开当前工作动态和时事新闻、公示有关事项。经常到各县(市、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用电用气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定期开展民族宗教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落实县(市、区)民宗局属地管理责任。四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推动青水、治平2个民族乡加强与省直和沿海发达地区挂钩帮扶单位对接联系,促进帮扶项目资金高质高效落地实施,组织召开全市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推进会,深入开展第七轮挂钩帮扶民族村活动。向上争取中央、省级民族专项资金912万元,精准实施产业发展、民生项目23个,争取将青水乡列入全省首批重点打造的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特色文旅)示范乡之一,从xx年至2025年,省民族宗教厅将示范乡纳入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测算指标,每年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培育一批产业型人才。持续抓好1乡5村全省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优化升级”行动,引进xx小风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东坂畲族村列入桃源里旅游度假区共同经营,国庆期间吸引旅客1000多人、门票收入5万多元。在青水乡试点开展“畲族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在宁化县和治平乡分别举办全市民族乡村干部及畲药种植培训班,在三钢集团和青水乡分别举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畲族医药与健康养生同行”为主题的xxxx省畲族医药非遗项目“四进”活动,推动青水乡、治平乡、泗坑村3个畲族药种植基地畲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着力打造“青水印象”“青水畲寨”等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宁化客家黑笋干”“畲乡村米糕”“鑫珍豆腐皮”等22种民族乡村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展海峡两岸民族乡村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邀请xx学院台籍教授2次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实地调研,策划海峡两岸民族乡村特色文旅融合发展项目2个。五是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全面完成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登记情况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注销手续摸排造册,健全完善全市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目前,全市共有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893人,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12处。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命名“四进”示范活动场所和规范管理重点提升场所25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全市有381处宗教活动场所开立了银行结算账户、占总数的62.25%。在全国创新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方牌”管理责任制试点工作,已在17个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国家宗教局内刊官微微言宗教对我市改革创新作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全省探索试点开展文化型、生态型、公益型“三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评选创建活动,确定三元区白水正顺庙等10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为我市首批“三型”示范场所,我市的创新做法得到省民族宗教厅充分肯定。做好省市县三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今年新增1处省级民间信仰备案登记点、4处市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局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2名干部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承办全市民宗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落实规划和年度清单计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法治建设工作按目标、按步骤,稳步推进。三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了局党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布制度。四是落实保障法治建设经费。把依法行政、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局年度经费预算,在局年度部门业务费中统一列支,安排普法经费10万元,并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确保xx年度法治建设经费及时到位。同时,还督促市级宗教团体、民族乡村优先予以安排保证法治建设经费,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加强检查考核监督促成效。坚持以检查考核监督为抓手,实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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